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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通用15篇)国际货物买卖合同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解释如下: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其必要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境内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买卖货物、支付货款的协议。依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和划分方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划分为若干类型。如就从当事人所在国的角度划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将其分为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对我国当事人来说,进口合同就是为购进外国商品而签订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为把我国的商品销往国外而订立的合同。此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还可依其他标准加以划分,如依交货地点的不同划分为内陆交货合同、启运地交货合同、目的地交货合同,又如依合同当事人运用的国际贸易术语
2、的不同,分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虽然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依据不同标准分为若干种,但无论分类如何,它们总有许多共同性,这也就准备种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都应具备一些基本条款(也可称为必要条款),这些条款主要有: 1.合同各方 即介绍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的具体状况,如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标的物条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货物,是当事人双方买卖的对象。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牌号、品质、规格、数量、包装等等。这一部分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在具体合同中往往要分为许多详细的内容,对于我国当事人,在签订进口合同中尤其要留意详细说明货物的这一部分条款,从而避开在收货这一问题上
3、处于不利地位。 3.价格条款 这是对外签订国际货物合同的又一核心问题,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的货币和标明交货地点的价格术语。 4.交货条款 通常规定合同标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于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点(如目的港、装运港等)和方式(以陆运、海运、或其他方式)。 5.支付条款 主要说明支付工具、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6.商检条款 规定检验权、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机构、证书以及检验的方法、标准等,有时还需规定复验权和复验的期限、机构等。 7.不行抗力与免责 规定不行抗力及免责的范围及法律后果。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主要说明履行合同消逝争议时有关索赔的提出,以及争议
4、应如何解决,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决,而当时就要明确仲裁地点、机构、适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问题。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因涉及中外双方当事人,因此多以中、英两种文字签订,而且多规定近两种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有关条款的解释与说明 1.价格条件 价格条件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而在国际货物买卖实务中,确定价格条件时多用国际贸易术语,这有利于简化交易程序,节省交易时间和费用,削减合同纠纷。因此,在进行国际货物买卖时,当事人必需娴熟把握有关国际贸易术语。 依据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1990)有13种贸易术语,按卖方义务由小到大分为四组。e组
5、为发货,f组为运费未付,c组为运费已付,d组为货到。而在我国的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最常用的有两种:fob与cif,下面就简洁介绍一下这两种术语。 (1)f.o.b合同条件 f.o.b.即free on board.又称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或离岸价格条件。依据fob,卖方要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越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而买方则必需从货物装船越过自己船舷时起担当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这一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而且这一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2)c.i.f.合同条件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称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条件或到
6、岸价格条件。依据这一术语,卖方必需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以及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担当的货物唛头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而且卖方要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在这里,买方要留意,依据该术语只能要求卖方取得最低的保险险别。另外,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且该术语只能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上述可以看出,国际贸易术语不仅含有价格条件,而且涉及装运条款及风险转移等内容,所以在订立国际货物负责合同中使用这些术语时确定要弄清其具体含义,以避开因此而患病损失。 2.支付条款 在支付条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简洁的问题就是支付方式的确定。在国际货物买卖的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支付方式
7、有:汇款(remittace),它包括票汇(d/d)、信汇(m/t)及电汇(t/t)三类。托收(collec- tion)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类,而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d)和承兑交单(d/a)两种。一般来说,承兑交单的风险比付款交单的风险要大,因此,当事人确定要留意这一问题。信用证(l/c)。这一方式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运用较多,而且因其引入银行信用,所以对卖方来说是最支配迅捷的方式。信用证也有许多类,当事人可以依据需要开立不同种类的信用证,另外,当事人双方为统一熟识,还可以在这一条款中设定依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章(第400号出版物)进行解释。 3.合同适用的法律 关于合同适用的法
8、律的问题,是全部涉外经济合同都要涉及的问题,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涉外经济合同,原则上允许当事人选择适用法律,而当事人来作选择时,应适用与合同有亲热联系的国家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作为一种涉外经济合同,也不例外地运用该原则。而依据这一原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在选择适用法律时则确定要留意选择自己较生疏,并且对自己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于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有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而且我国也已加入了该公约,所以我国当事人在与其他缔约国的当事人签订货物买卖合同时,也可以协议适用该公约。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2 买方:_地址:邮编: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 卖方:_地址:邮
9、编: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 经买卖双方在公正、互利原则上协商全都,达成本协议各条款,共同履行: 第一条货物名称:_其次条产地:_ 第三条数量:_ 第四条商标:_ 第五条价格:_FOB_ 第六条包装:_ 第七条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认的、不行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第八条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总金额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供应银行保证。 第九条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
10、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本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第十条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供应:1.全套清洁提货单;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3.原产地证明书;4.装箱单;5.为出口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第十一条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量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供应所需的其他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由买方负担。 第十三条装船时间: 第十四条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立方(吨)。
11、第十五条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U.S.D.。 第十六条不行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行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八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_市用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买方:_卖方:_代表:_ 卖方:_代表:_日期: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3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订立数
12、量条款应留意的问题外语 1.正确把握成交数量 在洽商交易时,应正确把握进出口商品成交数量,防止盲目成交。 (1)对出口商品数量的把握。为了正确把握出口商品的成交量,一般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国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国内货源的供应状况;国际市场的价格动态;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和经营力气。 (2)对进口商品数量的把握。为了合理地确定进口商品的成交数量,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国内实际需要;企业支付力气;市场行情变化。 2.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开引起争议,进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对按重量计算的商品,还应规定计算重量的具体方法,如“中国大米l 000公吨,麻袋装,以毛作净。”此外,
13、进出口合同中的成交一般不宜接受“大约”、“近似”、“左右”(about,circa,approximate)等带伸缩性的字眼来表示。 3.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在粮食、矿砂、化肥和食糖等大宗商品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难以精确地按商定数量交货。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确定灵敏性,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为了订好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即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需要留意下列几点: (1)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适当。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通常都以百分比表示,如3%或5%不等,究竟百分比多大合适,应视商品特性、行业或贸易习惯和运
14、输方式等因素而定。 (2)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在合同规定有机动幅度的条件下,应明确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在实际业务中,通常由卖方准备,但在由买方支配运输的条件下,也可由买方或船方准备。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要公正合理。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如无相反的规定,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为了防止有权选择多装或少装的一方当事人利用行情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以猎取额外的好处,也可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的部分,按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计算。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及公正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卖
15、本合同商定的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全都: 一、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 。 2.品种: 。 3.规格: 。 4.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依据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应具体商定产品质量要求)。 二、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 。 2.计量单位和方法: 。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三、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 2.交货地点: 。
16、 3.运输方式: 。 4.保险: 。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 五、验收 1.验收时间: 。 2.验收方法: 。 3.验收标准: 。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 5.验收如发生争议,由 检验机构按 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六、损失风险 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前的损失风险由甲方担当,其后的损失风险由乙方担当。 七、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人民币 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 年 月 日。 货款的支付方式: 。 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 。 3.预付货款: 。 八、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觉货物的品种、型号、
17、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商定,应在妥当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准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状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看法。 九、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隐秘(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隐秘)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隐秘的原供应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隐秘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
18、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商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担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供应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商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担当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
19、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担当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担当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商定: 。 十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依据具体状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担当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担当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
20、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依据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患病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患病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商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担当。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担当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
21、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商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商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担当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十二、不行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行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开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大事,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大事如战斗、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行抗力大事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行抗力的一方应立刻将事故状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行抗
22、力大事结束后 日内,供应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临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依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需用书面形式,可接受 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实行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担当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商定的违约金,
23、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商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消逝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24、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便利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5 出卖人: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以下简称乙方)
25、, 兹为_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_货_件卖与乙方,商定_年_月_日交付清楚。 其次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_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于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合同,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期不交货又未经依前条商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行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缓至
26、不能交货缘由消退后_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可以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商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计算拖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规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削减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觉货晶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甲方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27、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商定事项:_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6 _年_月_日_为卖方和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其条 款如下: 1.合同货物:_ 2.产地:_ 3.数量:_ 5.合同价格:_FOB_ 6.包装:_ 7.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买方于7个银行日内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经确 认的、不行撤销的、可分割、可转让的、不得分批装运的、无追索权的信用证。 8.装船:从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日期算起,45天内予以装船。若发生买方
28、 所订船舶未按时到达装货,按本合同规定,卖方有权向买方索赔损毁/耽搁费,按 总金额_%计算为限。因此,买方需向卖方供应银行保证。 9.保证金:卖方收到买方信用证的14个银行日内,向买方寄出_%的保 证金或银行保函。若卖方不执行合同,其保证金买方予以没收。 10.应附的单据:卖方向买方供应: (1)全套清洁提货单; (2)一式四份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3)原产地证明书; (4)装箱单; (5)为出口_所需的其他主要单据。 11.装船通知:卖方在规定的装货时间,至少14天前用电报方式将装船条 件告知买方。买方或其代理人将装货船估量到达装货港的时间告知卖方。 12.其他条款: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检验可
29、于装货港一次进行。若要求供应 所需的其它证件,其办理手续费、领事签证费应买方负担。 13.装船时间:当日13:00或次日8:00装船。 14.装货效率:每一个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节假日外,每舱口进货为_ _立方吨。 15.延期费/慢装卸罚款:对于_载重吨船来说,每天_U. S.D.。 16.不行抗力:签约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台风,地震和双方同意的不行抗力 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出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买方:_卖方:_ 证人:_证人:_ 日期:_日期:_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78121 卖方:_ 地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 买方:_
30、地址:_邮码:_电话:_ 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 买卖双方在公正互利基础上,订立下列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 品名及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其次条包装:_ 第三条保险:由买方按发票金额100%投保。 第四条唛头:_ 第五条装运口岸:_ 第六条目的口岸:_ 第七条装运期限:_ 第八条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行撤消的、可转让和分割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_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需在_前开到卖方。信用证有效期限为装船后15天在_到期。 第九条装运单据:买方应供应下列单据。 1、已装船清洁提单; 2、发票; 3、装箱单
31、; 4、保险单。 第十条装运条件: 1、装运船由卖方支配,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第十一条索赔:卖方同意受理因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异议索赔,但卖方仅负责赔偿由于制造工艺不良或材质不佳所造成的质量不符部分。有关安装不当或使用不善造成的索赔或损失,卖方均不予受理。提出索赔异议必需供应有声誉的、并经卖方认可的公证机构的检验报告。有关质量方面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个月内提出,有关数量和(或)规格索赔异议应于货到目的地后30天内提出。一切损失凡由于自然缘由或属于船方或保险公司责任范围内者,卖
32、方概不受理。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信用证开出,或者开来的信用证不符合合同规定,而在接到卖方通知后,不能按期办妥修正,卖方可以撤销合同或延期交货,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不行抗力: 因不行抗力不能如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需向买方供应有权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第十三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吵,均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依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章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准备外,均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四条其他: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需双方商定达成书
33、面协议经双方签字后,方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前,无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五条本合同于_年_月_日在_市用_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买方:_卖方:_ 代表:_代表: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8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 住宅地:_ 法定代表人: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 住宅地:_ 法定代表人: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公正、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依据标的物的类型,在
34、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商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模糊。 二、产品质量 1、质量标准: 2、乙方对产品质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对产品包装的特殊要求: 4、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五日内提出确有证据的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商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产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视为甲方产品符合合同商定要求。 三、产品价款 1、产品的单价与总价: 上述货物的含税价为:_总价款为:_ 2、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
35、、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列支费用等按下列商定担当: (1)甲方产品的包装物由_供应,包装费用由_担当。 (2)甲主产品的运输由_办理,运输费用由_担当。 (3)甲方产品的保险由_办理,保险费用由_担当。 (4)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力支费用由_担当。 (5)乙方担当的上述费用,乙方应当在甲方交货前一次性给付甲方。 四、产品交付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担当,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担当问题;履行期限商定不明将会严峻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当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
36、不明也会简洁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商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商定,这就简洁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假如将期限明确化,商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开了歧义的产生。 (1)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 风险提示: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商定,由于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担当问题。一一般状况下,标的物的全部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担当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商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
37、慎重对待。 (2)产品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_天,若乙方对甲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应当在乙方供应相关确认文件后_天内交货。但乙方未能按商定付款甲方有权拒绝交货,乙方未能准时供应相应文件的,甲方有权延期交货。 (3)在合同商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准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担当;产品交付后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拒绝交货、延期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担当。 五、价款结算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洁地商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商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拖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实行银行
38、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洁、明确易实施,避开催款方由于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见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乙方应在本合同书签订_日内向甲方预付货款_元,甲方交付前给付价款_元,余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之日起_天内付清。 (2)乙方应当以现金、支票或即期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3)双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全部价款之前,甲方产品的.全部权仍属于甲方全部。 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全都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准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七、商业隐秘 (1)乙方在签
39、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均为甲方的商业隐秘。 (2)无论何种缘由终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隐秘担当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隐秘。 (3)乙方违反上述商定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消逝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开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商定或商定太过模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商定“违反合同商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商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商定,应担当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准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状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