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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知识产权两面性分析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22,2012 知识产权的利弊两面性分析 摘要:近年来,全球创意产业迅猛发展。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的基础。一方面,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意产业,是没有生命力的产业。另一方面,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又十分的不利。那么,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本文从知识产权的利弊两方面去深入分析相关的问题。严厉的知识产权制度确保发达国家在技术上的绝对优势转换为经济利益,并固化其在全球高科技领域的垄断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囿于自身知识积累和研发能力较为
2、落后,往往诉诸于相对宽松、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以充分利用知识与技术的国际扩散、转移来推进其产业技术的跨越式发展。那么,知识产权制度是否促进一国技术创新相关作用机制在不同国家间是否存在差异更深入地看,各国发展阶段的异质性与制度选择间存在怎样的内生关联是否有必要在全球范围内推行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一方面,由于近年来,全球创意产业迅猛发展,产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从我国来看,创意产业也已成为各城市重点推动的产业之一,各市纷纷兴建创意产业园区,集聚了大量的创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贡献不断增强。被称为“创意产业之父”的经济学家霍金斯在其创意经济一书中将创意产业界定为:其产品都在知识产权法保护范围内
3、的经济部门。他认为,知识产权法的每一类别都有庞大的工业与之相应,专利、版 权、商标和设计组成了创造性产业和创造性经济。创意产业产品相对于传统产业产品更容易被复制,而且其复制成本与创作成本相比接近于零,这为侵权行为留下了巨大的获利空间。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创意产业将寸步难行。知识产权是创意产业的基础,不能产生知识产权的创意产业,不是真正的创意产业;不受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意产业,是没有生命力的产业。创意产业产品的载体一般是数字信息产品,相对于传统产业的产品,前者更容易复制,其复制成本与创作成本相比接近于零,为侵权行为留下巨大的获利空间。可以说,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创意
4、产业将寸步难行。创意产业对于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改变我国在国际价值体系分工中的低端环节位置,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已经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自主创新成果越来越多地表现为知识产权形态,以科技实力为核心的国际竞争更多地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竞争。要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必须制定和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创意产业的核心内容是创新活动,其本质特征体现在对创新产权的收益上。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营造创意产业发展环境的关键。另一方面,我觉得在发展中国家,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在特定产权制度背景下,根据利润
5、最大化决策开展技术研发行为的结果,因此产权制度既涉及研发资源的配置,又影响技术创新主体的激励机制。对于技术创新相对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高新技术产品进口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但不利于发达国家技术创新。对于欠发达国家而言,国际贸易是国际技术转移最重要的渠道之一,更重要的是,本土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对新知识、技术的学习和吸收,可能间接诱发“二次创新”。这种引进、吸收、再创新的模式帮助欠发达国家实现了工业化初期阶段的技术进步的“艰难一跃”。外商直接投资变量并未如“理想”中的促进一国技术创新,相反,外商直接投资占比越高的国家自主创新能力越弱。跨国公司子公司所具有的先进生产技
6、术往往由母公司内部化技术转移直接实现,反而替代了本土研发,外资占比高的国家可能因具有严重的技术依赖性而缺乏自主创新激励。另外,外资进入后的“市场偷窃”效应可能妨碍内资企业通过自主创新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距离的努力。在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对技术创新发现了显着的门槛效应,而这种效应在发达国家中 不显着。尽管在发达国家已具有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最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低于发达国家,因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制度安排上的差异是其经济发展内生决定的。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在完善产权制度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然而这并不能阻止发达国家试图扩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适用范围,或延长
7、保护时效,竭力对发展中国家的产权制度安排施压,以固化其在高科技行业的垄断地位,实现对发展中国家在政治、经济、军事层面的挟制。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必要实施与发达国家相当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达国家适用的最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高于发展中国家,对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将阻碍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进程。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发展中国家传统技术产业或部门正面临激烈的规模竞争,产品利润微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附加值被日趋压缩。长期来看,只有依赖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才能帮助发展中国家摆脱低增长率陷阱。而随着发展中国家技术进步模式的转变,相应的最优知识产权也将提高。通过上面的分析,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利弊皆
8、有。而且针对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影响,因此我们不能简单的说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应该结合实际的情况去分析具体的问题。就国家、企业的利益而言,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十分有必要。但是就科学技术的发展而言,知识产权的保护又在一定程度上对技术的创新发展起到了阻碍的作用。参考文献:【1】潘瑾、陈晓春:基于价值链分析的创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法与 途径探讨,知识产权,年第期。【2】杜捷:创意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届研 究生硕士学位论文。【3】王华、赖明勇、柒江艺,2010:国际技术转移、异质性与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研究,管理世界第 12 期。【4】庄子银,2009:知识产权、市场结构、模仿和创新,经济研究第11 期。【5】邹薇,2002:知识产权保护的经济学分析,世界经济第 2 期。【6】易先忠、张亚斌、刘智勇,2007:自主创新、国外模仿与后发国知识产权保护,世界经济第 3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