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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精选12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篇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处置地震突发事件的综合协调与应急指挥能力保障地震应急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我办事处处置地震灾害应急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立即
2、响应,快速启动的原则。我辖区地震灾害性发生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2.统一领导,协同行动的原则。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是处置全处一般性地震灾害事件的主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地震应急工作。各社区要密切配合、协同行动。 3.依靠军民,运用科技的原则。地震应急要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坚持科学决策,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依靠和发挥民兵应急分队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办事处内发生地震灾害后,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1.办事处
3、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粟显清,党工委书记 副总指挥: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邓宏妤,党工委副书记 王天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主任 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亚玲,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娄然,党工委委员、南街派出所所长 佟驰,区市场监督局西南分局局长 成员: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办事处民兵应急分队、社区民兵应急分队、志愿者、辖区各单位 2.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任务是: (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办事处域内发生地震灾害的援救; (3)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加抢险救灾; (4)向区政府提出办事处紧急应急
4、请求; (5)向区地震应急部门请求救灾援助,并接受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6)请求区地震应急部门派出现场工作组给予救灾指导; (7)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3.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四楼会议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亚飞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唐灿同志担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工作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拟定抗震救灾方案; (3)传达贯彻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督促落实各社区和驻办事处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 (4)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
5、动; (5)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情况; (6)拟定宣传工作方案,指导社区抗震救灾宣传,配合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信息发布; (7)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8)承担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4.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各小组组成及职责: 抢险救灾组: 组长:王天顺,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民兵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配合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埋人员及国家重要财产、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抢修道路、桥涵、水利、电力、供水等设施;配合运输救急物资、药品;帮助灾区恢复
6、生产、生活;负责办事处区灾民的疏散、灾民吃、穿、住的安置工作。 通讯保障组: 组长:邓宏妤,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电信公司(联系人:陈明18985309XXX)、移动公司(联系人:廖爽13721556XXX)、联通公司(联系人:徐永静18685392XXX)联系办事处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保障办事处、指挥部与各工作组及救灾现场之间的通讯联系:负责地震灾难后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灾区和外界的通讯联络。 交通运输组: 组长: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党政办应急车辆保障人员。 工作职责:协调车辆,保障指挥部应急用车,协调维持交通秩序,组织人员及时运送伤员、物资等任务。 医疗卫生
7、组: 组长:王亚飞,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单位:各社区卫生所、各药铺门市。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伤员的运送,及时防止和控制病疫的蔓延,负责分配协调应急救助药品等,做好对灾民的卫生防疫。 救援物资分配组: 组长:宋警华,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单位: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财政所、民政部门。 工作职责:保障协调救灾资金、物资的分配,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搞好救灾物资、资金接收、转运和分配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治安保卫组: 组长:娄然,党工委委员、南街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社区民兵应急分队。 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应急期的社会治安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本办
8、,事处灾后的治安保卫;负责灾后救灾指挥部及要害部门的治安保卫,监视火灾、抢救受灾人员,确保震区社会秩序稳定。 宣传组: 组长:周亚玲,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单位: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社区、学校宣传员。 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普及地震、防震知识,配合区级部门宣传报导抗震救灾工作;及时上报震情、灾情;及时传达报导抗震救灾信息。 (二)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指挥协调震区治安保卫组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指挥抢险救灾组和现场抢险救灾队伍紧急抢救被压埋人员。 2.指挥协调医疗卫生组和卫生部门紧急抢救、转运伤员。 3.指挥协调抢险救灾组和民政部门迅速安置灾民生活、发放救灾款物。
9、 4.指挥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除火灾。 5.协调指挥通讯保障组、抢险救灾组迅速解决临时通讯、供水、供电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震情监视和震灾损失评估工作。 7.指挥协调交通运输组迅速抢修重要交通设施,恢复运输。 8.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9.向上级反映震情、灾情处置情况;并负责落实上级的决定,处置现场其他事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地震预警和预防的内容: 根据上级地震应急部门地震预警预防总体安排,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给群众提供预警信息,并做好预防准备。 (二)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和区地震应急部门密切联系,根据区地震应急
10、部门的监测情况;向社区传达地震信息,做到快速传达、快速反映。 四、应急响应 (一)地震灾害事件级别划分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5.5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5.0-5.5级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造成5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震。发生在办事处内4.5-5.0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0.5亿元以下的地震
11、。发生在办事处内4.0-4.5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二)地震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只要发生地震灾害,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着手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发生地震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向区应急指挥部和地震应急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并派现场工作队协助救援。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地震灾害信息和处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系统的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各级的灾情报送和处理,震情灾情公告。 震情速报:办事处内发生地震后,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震情向上一级地震检测部门报告,请求上
12、级部门对地震进行精确测定和余震预测,同时及时将监测意见报区应急指挥部。 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其工作程序如下:立即启动地震灾情速报网,收集地震灾情,并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社区了解情况;并在50分钟(夜间可延长至100分钟)内报区应急指挥部和区地震应急部门。要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 (四)通信 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信方式:办事处电信所开通地震应急通信线路。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地震现场工作队携带移动电话、卫星地面站等设备赶赴灾害现场,架设通信线路,保证需要灾害现场与区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的实时联络。通信部门
13、应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入设备,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五)地震发生后,办事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及时向上级反映、汇报情况。办事处应急指挥部根据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启动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地震灾害应急预案,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必要时决定实行应急措施。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紧急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部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并组织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救援;派出由指挥领导带领的现场应急工作队赶赴灾区,与灾区共同设立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调派办事处地震灾害救援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直接组织灾区的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为上级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
14、紧急支援行动提供保障条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向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地震应急部门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六)紧急处置 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由办事处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织灾
15、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地震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地震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地震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地震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救援行动进程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工作的安排。 (七)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办事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调上级派出所的地震灾害救援队的救援行动。 办事处人武部、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并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扑灭火灾和抢
16、救被压埋人员。办事处卫生医疗组负责抢救伤员。交通运输组及时对被破坏的道路交通设施进行抢修。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索营救程序实施。一是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二是搜索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进行警犬搜索找寻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索以精确定位。三是救援行动:采用起重、支援、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四是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不同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
17、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八)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 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 监视余震危险,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发现余震征兆,立即向震损建筑物
18、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 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威胁,及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九)群众的安全防护 灾区村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会同区民政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十)次生灾害防御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要配合区水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19、、卫生健康局、生态移民局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十一)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办事处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各个小组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多方面人员开展救助;办事处协调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并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的捐助活动。 (十二)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地震灾害发生以后要配合区地震办对地震烈度进行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地震宏观非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并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 (十三)信息发布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
20、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信息,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地震事件的信息发布,由办事处党政办会同区委宣传部开展,区地震应急部门办负责提供地震预报和震情灾情信息。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散发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新闻网站或政府的网站发布信息。 (十四)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有关紧急应急
21、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震区所在社区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当伤亡人员较多时,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协助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在地震应急过程中依法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应给予适当补偿;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地震应急结束后,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尽快进行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有关社区要及时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划并迅即开展恢复重建建工作。 (二)社会救助 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
22、,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内救灾捐助活动,必要时,积极争取办事处外的救灾捐赠。 (三)保险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灾害发生后要积极协调配合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按照保险责任进行给付的各项活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灾区保险工作的监管。 (四)调查和总结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区地震应急部门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并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区应急局。 根据应急职责,组织实施地震应急的小组和有关单位,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的12天内,办事处提交地震应急处置情况的书面总结汇报。报告内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
23、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办事处将情况汇总后,向区地震办提出书面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完善的通信网络,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密切联系,通讯保障组要对办事处内的通讯设施做好维护,灾难发生时要及时抢修并做好启用应急机动通信系统的准备。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办事处交通运输组协调公路、运输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队,储存工程抢险必备装备。应急救援队名单及装备的性能、数量和存放位置等数据每年新一次,更新数据报区地震应急部门。 2.应急队伍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队由民兵应急分队,各行业紧急救援队伍,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 工
24、程抢险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危险化学品救援、辐射防护等行业特种救援队伍,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病队伍,办事处医院及各社区卫生医疗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地震应急部门、住建部门的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3.交通运输保障 办事处协调配合区公路、运输部门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运输工程设施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伤员、物资和装备。 4.电力保障 办事处配合协调电力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等,保证受灾时的电力供应
25、。 5.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小组组织人员对被破化的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的功能。 6.医疗卫生保障 办事处医疗卫生组组织医疗力量对伤员进行及时抢救,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水水源、食品等卫生监督工作。配合区市场监督局对灾区食品、药品安全进行监督,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紧急调用。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健局,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群众提供精神、心理卫生的帮助。 7.治安保障 派出所,社区民兵应急分队要加强对政府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26、;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物资保障 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配合区应急局开展应急物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协调包括医药、油料、钢材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分配。负责配合区民政局做好物资准备和接受的国际社会、国内非灾地区提供的救援物资的调配、使用。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做好灾民方便食品、纯净水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和调运。配合物资装备部门做好灾民救济粮食的储备和调配。 9.经费保障 办事处协调配合区财政局对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拨付、调配,并保证救济款的发放。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各社区要利用多种形式
27、,以“积极、谨慎、科学、有效”的原则,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村民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知识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知识,提高居民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各驻办事处单位、商户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四)监督检查 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区地震应急部门及有关部门,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应急措施到位,及时组织总结地震应急实践经验与教训。 七、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人们感觉到的、但未直接造成人员重伤和死亡以及显著财
28、产损失的地震。当办事处内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收集震情与社情,密震情发展上报区应急局和地震应急部门。办事处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二)应对办事处外强震波及 邻乡(办事处)发生地震造成我办事处境内社会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了解震情动态并向区指挥部报告。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稳定群众情绪维护社会安定;同时做好地震应急援救队伍和物资的准备,根据区指挥部指令随时支援灾区。当预测余震可能扩大时,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准备。 八、附则 (一)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将此预案报区政府办和区地震应急部门
29、备案 为了使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不断完善,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 (二)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经办事处批准后下发实施。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10月18日起开始实施。 街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条例
30、、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淮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杜集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报告制度、淮北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杜集区地震应急预案,以原有地震应急预案为基础,结合矿山集道办事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矿山集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和行政区域外对我街道办事处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震后响应,应急救援,抗震指挥等)。 1.4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街道办事处立即启动本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地震灾害事件。 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全街
31、道办事处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相互配合,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共同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决策,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 根据震情发展和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建议,经街道办事处批准,适时将街道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街道办事处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总指挥: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成员:街道办事处党委宣传部、街道办事处应急
32、办、街道办事处经济办、街道办事处教育办、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街道办事处国土分所、街道办事处环保站、街道办事处农办、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分局、街道办事处卫健办、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各村(社区)委会。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省、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的决定、部署和要求;分析、判定地震趋势,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1.1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
33、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履行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所长兼任,副主任由街道办事处政府应急办、街道办事处民政所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街道办事处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 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提出具体抗震救灾方案、措施和建议;贯彻市、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小组、街道办事处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地震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指导抗震救灾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发布会;起草区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2.1.2街道办事处
34、指挥部工作组。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即成立或视情成立综合组(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并入综合组)、抢险救援组、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组、通信保障组、建筑物安全鉴定组、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灾害损失评估组、社会治安组、宣传报道组、救灾捐赠组等工作组。根据需要,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可以对工作组的设立进行调整。 2.1.3现场指挥部。 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街道办事处指挥部视情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协调、督导抗震救灾工作。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一般由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领导担任。 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副指挥
35、长进行调整,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抢险救援、物资供应、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损失评估、灾民安置、通讯保障、社会治安、医疗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工作。 3信息收集和报送机制 3.1灾情报告。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受灾人口、人员伤亡、转移安置和重要基础设施损毁等情况。对于较大的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所在有关部门及时汇总震情、灾情、社情等信息,30分钟内报送至街道办事处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城建所,经街道办事处政府同意后,上报区政府和区防空防震办公室。 3.2灾情收集与报送。 有关部门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街道办事处城建所,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情况可越
36、级报告。 街道办事处民政、公安、安监、农水、住建、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值班室并抄送区地震局。 街道办事处城建所负责汇总灾情、社会影响等情况,收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信息后,应立即报送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由上级部门给出应急避震建议或指令。 3.2.1宏观观测点震前非常情况信息收集。 矿山集道办事处地震宏观观测点,包括动植物、地下水、地下气等测项。当地震来临前出现宏观非常现象时,宏观观测员应第一时间将信息报送至街道办事处城建所,报区防空和防震办监测预报科组织人员现场核查非常,必要时可求助省地震局前兆专家组,如确定非常,需立刻向上一级部门汇报,组
37、织商讨震前应对措施及下达避震应对措施。 3.2.2预防行动。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淮北市地震重点监视区的划分,及时部署防震减灾工作;根据市政府发布的短期地震预报,及时做好应急准备;在短期地震预防的背景下,根据市政府提出的临震预测意见,决定发布临震的预报,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 街道办事处政府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包括: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及其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地震灾
38、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4.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直接经济损失占上年全市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M6.0),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4.1.2重大地震灾害。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5.0M6.0),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4.1.3较大地震灾害。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4.0M5.0),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1.4一般地震
39、灾害。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3.5M4.0),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2震情灾情公告。 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在地震灾害发生1小时内,组织发布关于地震时间、地点和震级的公告;在地震灾害发生24小时内,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组织发布灾情和震情趋势判定的公告;适时组织发布后续公告。 4.3通讯。 在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灾区通讯管理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讯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被地震破坏的通讯线路和设备,确保灾区通讯畅通。 4.4指挥与协调
40、。 4.4.1震情应急响应。 发现重大短临地震非常情况,并经核实确认,由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将预测意见及时上报区政府、市政府。 震情监测预报组加强对地震非常的跟踪、加密震情会商、加强台网值班工作,通知出现非常所在街道办事处地震部门加密非常观测、关注非常发展变化、及时传送资料,确保观测仪器运转正常、数据连续可靠、通信网络畅通。遇有地震非常发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长报告。 4.4.2临震应急响应。 当市政府正式发布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其范围含有淮北市行政辖区或者淮北市周边地区时,街道办事处城建所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将震情跟踪和地震短临预报意见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政府报告,建议在发布地震短临预报后,召开街
41、道办事处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应急准备工作; (2)震情监测预报组在短临预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震情跟踪,做好地震非常核实工作。及时分析处理,加密会商,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政府正、副指挥长汇报震情发展变化情况; (3)地震现场工作组准备好应急设备、通讯器材、震害评估表格、宏观烈度调查表格等应急装备和材料,做好随时赶赴地震现场开展应急工作的准备; (4)社会工作及后勤保障组负责在地震预报区适时进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重点宣传防震避震以及自救互救知识。负责安全保卫及应急交通工具、资金、应急物资的保障。 4.4.3震后应急响应职责及内容。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由街道办事处抗震救
42、灾指挥部宣布震后应急期开始。根据地震灾害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分别实施I级、级、级、级响应。启动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向灾区派遣地震现场指挥部或工作组。 4.5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紧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地震破坏情况、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情况、救援行动进展情况等信息;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协调协助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
43、设施;测算救灾物资需求的构成、数量与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协助中国地震局和省地震局进行建筑物安全鉴定、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情况,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情况;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在救援行动中报告救援进展、新发现的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街道办事处应急办部署下,组织协助街道办事处内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灾区搜救工作,协助省、市地震局组织的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救援行动。 街道办事处武装部组织人员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
44、抢险。 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组织公安干警、消防部队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和抢救被压埋人员,维护震区社会治安。 淮北矿业集团组织矿山救护队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街道办事处卫健办组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抢救伤员。 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寻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搜寻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用搜索犬或生命探测仪等,寻找被掩埋于废墟下的受难者,对重点部位进行仪器搜寻,以精确定位;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等一切有效办法,使受难者尽快脱离险境;医疗救护行动: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处理,对重伤员要迅速转送医疗站。 4.7震损建筑物危险评估。 当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寻与营救,以及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时,应组织有关专家对震损建筑物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以确保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 4.8群众安全防护。 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应急办负责现场安全监视和群众安全防护;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