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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重庆市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能力检测试卷能力检测试卷 A A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大型调水工程,发包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 年版)通过招标方式选定了流量计设备的甲供货商。合同约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 2 年,自初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事件】事件 1:为保证设备质量、更准确地说明流量计的传输距离,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本次采购的流量计,传输距离要求相当于 A、B、C 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设备”,并将其列为招标实质性要求。事件 2:流量计进场后,甲供货商接
2、到开箱检验通知后,以交通不变为由未参加。开箱检验时发现某重要部件缺失,发包人、监理人、乙安装承包人现场进行了如实记录,并形成检验报告,但未将该情况通报给甲供货商。在设备安装过程时,甲供货商以未参加开箱检验为由拒绝补充缺失部件。事件 3:设备安装完成并经过现场验收后,甲供货商与发包人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签署了初步验收证书。在工程运行过程中,该流量计某重要部件发生故障,经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经与甲供货商沟通,由其进行了消缺处理,2019 年 6 月 8 日,经各方共同验收合格。【问题】1.事件 1 中,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采购流量计传输距离相当于 A、B、C等三家厂商同规格的
3、设备”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2.事件 2 中,甲供货商拒绝补充缺失部件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3.请根据事件 3 说明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的结束时间。【答案】问题 1:正确。理由:如果必须引用某厂商类似规格的产品,才能准确清楚地说明招标设备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时,可以在引用的品牌或供应商名称前加上“参照或相当于”的字样。问题 2:不正确。理由: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问题 3:该流量计的质量保证期应至 2021 年 6 月 8 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
4、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2017 年版)第 8.2 条的约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二、某泵站枢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进水工程、泵房、出水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等。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 10 万 m3,土方回填 15 万m3,混凝土 2 万 m3。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1:渠道工程堤防回填设计压实度为 95,原设计采用开挖料回填。开工后,由于开挖
5、料不满足回填标准要求,承包人另外选择了 A 料场作为回填料源。事件 2:按照土方回填质量检验标准,每层 100?150m3 取样 1 个。事件 3:由于距离市区较近,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进场后,承包人认为商品混凝土出厂时已经进行出厂合格检验,因此承包人不应再进行检测。事件 4:承包人完成地基承载力试验后,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试验进行平行检测。1、对事件 1,你认为承包人改变料源后需要做哪些工作?2、对事件 2,你认为监理人土方回填的平行检测至少取样多少个?说明理由。3、对事件 3,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对事件 4,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1.主要工作包括:对
6、料源进行检测;编制工艺试验方案及进行工艺试验;根据工艺试验结果编制土方回填施工措施计划。2.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每层按 150m3 取样 1 个计算,至少取 50 个试样。3.不妥之处:承包人对商品混凝土不进行试验。理由:采购的中间产品必须要进行试验并合格,方可用于工程 4.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进行平行检测。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地基承载力试验监理人不进行平行检测。三、【背景】某渡槽段工程全长 1800m。工程设计输水流量 205m3/s,加大输水流量165m3/s。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出口明渠,渡槽,排水涵洞、3
7、5kV 线路。此段工學不涉及移民搬迁安置。总投资 55305 万元,共划分为 5 个单位工程,46 个分部工程,5059 个单元(分项)工程。【事件】事件 1:项目进展程度如下。(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已按合同约定完成。(2)已完成了 5 个单位工程有关验收。(3)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4)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事件 2:项目法人组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和投资单位,共 7 人组成。验收结果表决时,有 3 人不同意通过验收。验收组长最后决定不同意通过验收的 3位验收组成员可以不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项目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验收小组中有 4 人不同意
8、验收组长的裁决。【答案】问题 1:不具备验收条件。理由:缺少观测仪器、完工结算、档案资料移交等方面条件。需补充条件:观测仪器和设备巳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问题 2:不妥之处:项目通过完工验收不妥。理由:验收结论应当经2/3 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超过 1/2 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法人验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问题 3:不妥之处:质量保修期起算日期不妥。理由:若已投人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问题 4:不妥之处:验收小组组成不妥。理
9、由:渡槽通水验收属于阶段验收,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需补充通水验收条件:引(调)排水的调度运用方案已编制完成;度汛方案已得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四、某跨河渡槽槽身为矩形单槽混凝土结构型式,槽身段全长 102.79m,槽身断面尺寸为 1.3m1.0m(宽高)。渡槽由桩基、排架、承台、槽身段等组成。槽架基础为 C25 混凝土灌注桩,桩径 1.0m 桩长 20m 的混凝土灌注桩 2 根,排架及承台为 C30 钢筋混凝土,排架柱高 10.34m,柱断面尺寸为0.5m0.4m,渡槽身为
10、C50 钢筋混凝土。连接段基础换填 15%水泥土。槽身混凝土采用现浇法施工,下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支撑体系,计算校核后采用48mm 钢管,间排距为 1.0m0.8m,为确保其整体稳定性,内设剪刀撑加固支撑。槽身混凝土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入仓采用 25t 汽车吊吊 1m3 混凝土吊罐入仓。【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搭设满堂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员首先将钢管进行穿孔,然后用扣件扣上。搭设完成后,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 2: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
11、至划定固定范围。事件3:施工钢模板安装时,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事件 4:渡槽槽身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要求后才能开始拆除:跨度小于等于 2m,50%;跨度 28m,70%;跨度大于 8m,100%。事件 5: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由于先拆除了连墙杆,解开了缆风绳,导致脚手架倾翻,造成 3 人死亡,7 人重伤,造成 8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间为中午 12:30,事故发生后:时间 12:50,事故现场人员以电话形式向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事故情况;时间 15:20,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了事故发生情况;时间 16:10,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向市级安全监
12、督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接到报告后未再上报。【问题】1.请指出事件 1事件 3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事件 1:搭设满堂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员首先将钢管进行穿孔,然后用扣件扣上。搭设完成后,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 2: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将钢管进行穿孔不妥;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不妥。理由:钢管上严禁打孔。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事件 2 中,施工
13、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不妥;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妥;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不妥。理由: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事件 3 中,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不妥。理由: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问题 2:槽身宽度为 1.3m,小于 2m,因此拆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C50)的 50%即可拆除,即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为 25MPa。问题 3:属于较大安全事故。不妥之处: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属于迟报;市级安全监督
14、机构还应报告至省级安全监督机构。原因: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五、某河道治理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并计取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测设计费、其他独立费用)等。相类费用及费率见下表。(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已知建设管理费费率为2.2%,辅助参数为 100 万元,按照简化公式进行计算。工程建设监理费 188.32万元。生产准备费为 54.55 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中工程科学研究
15、试验费为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 0.3%计算,工程勘测设计费为 901 万元,其他独立费用为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的 0.8%计算。基本预备费费率为 5%。价差预备费为500 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300 万元。1、计算工程部分静态总投资。2、计算工程部分动态总投资。【答案】1.(1)第一部分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河道工程+清淤工程+河道拓宽工程+自排涵闸+永久性对外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其他建筑工程=4393.70+613.50+3870.30+774.25+98.00+289.85+100.00+62.00=10201.60(万元)(2)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
16、工程=涵闸工程机电设备与安装工程+涵闸配电设备=12.95+219.60+96.60+5.55=334.70(万元)(3)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涵闸设备及安装工程+启闭设备及安装工程=27.80+204.60+6.30+98.85=337.55(万元)(4)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施工临时工程=导流工程+施工交通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其他施工临时工程=440.00+75.00+180.00+50.00=745.00(万元)(5)第一至四部分合计=10201.60+334.70+337.55+745.00=11618.85(万元)第一至四部分建安工程量合计=11
17、618.85-219.60-96.60-204.60-98.85=10999.20(万元)(6)第五部分独立费用:建设管理费=一至四部分建安工作量2.2%+100=10999.202.2%+100=341.98(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88.32(万元)生产准备费=54.55(万元)六、某堤防工程包括新建堤防及堤顶道路约 33km,新建水闸 2 座,改建交通涵闸 27 处,改建水闸及泵站 9 处,新建上堤辅助道路 35 条,土方填筑约 860 万m3。工程规划总投资约 22 亿元,其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A 签订了施工合同,与监理单位 B 签订了监理合同。【事件
18、】施工过程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同时,监理单位进行了平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为此,监理单位提出将该部分混凝土拆除。事件 2: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水泥,并且该批水泥已经使用在了浇筑完成的混凝土工程中。监理单位发现后立即指示施工单位将其拆除。事件 3:由于工期较紧张,施工单位在所有混凝土浇筑开仓前未提交监理审批,待高峰期过后,进行事后确认。事件 4:土方填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经验确定了碾压参数,并未经监理审批,直【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 1:监理单位平行检测不合格提出混凝土拆除。理
19、由:当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试验结果不一致时,监理单位不能直接提出拆除,应分析后再做处理,不同情况处理方式不同。事件 2:监理人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了不合格的水泥,指示拆除混凝土工程。理由:对已经使用了不合格原材料、中间产品的工程实体,监理机构应提请发包人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处理意见。事件 3:混凝土开仓未经监理人审批。理由:施工单位混凝土开仓应向监理机构报送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批。符合开仓条件后,方可开仓建筑。事件 4:土方填筑施工碾压参数未进行工艺试验,未经监理人审批。理由:根据技术条款及监理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应进行碾压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完成后,承包人应将
20、工艺试验成果提交给监理机构确认。事件 5:建设单位要求全过程旁站。理由: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实行旁站。问题 2: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由于受随机因素的影响,平行检测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结果存在偏差是必然的。“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自检试验结果不一致”,应区分正常误差和系统偏差。只有发现系统偏差,才需要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若原材料平行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承包人应双倍取样,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若不合格原材料已用于工程实体,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包人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必要时可提请发包人组织设代机
21、构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鉴定。问题 3: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需要旁站的部位:土石方填筑工程的土料、砂砾料、堆石料、反滤料和垫层料压实工序;普通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工序。七、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渠道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事件 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事件 3:渠坡抗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事件 4
22、: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问题】1.请简述事件 1 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2.请简述事件 2 中见证取样程序。3.事件 3 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5.事件 4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答案】问题 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问题 2: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
23、,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2)监理人对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踪记录。问题 3:不正确。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问题 4:不正确。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问题 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八、某引水工程总长 2448m,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 1 座(倒虹吸),左岸排水建筑物 1 座(倒虹吸),渠渠交叉建筑物 1 座(倒虹吸),节制闸 1 座,退水闸 1 座,渠
24、道 1981.9m。渠道最大挖深 6m 左右,最大填高 12m 左右,沿线岩性以壤土、黄土状壤土、砂卵石为主,全部为土质渠道。度汛设计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洪水。施工导流采用明渠导流。【事件】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事件 2:招标阶段,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求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中,不再单独报价。事件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了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事件 4: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渠坡衬
25、砌施工时,设计单位要求采用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就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施工工艺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事件 5:在渠道开挖施工时,有一处发生了滑坡,施工单位在滑坡处开挖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进行了报告。事件 6:由于工程跨越重要河道,因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问题】1.请指出事件 16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请根据事件 3,补充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3.根据事件 6,试阐述对于施工度汛,施工单位应该做哪
26、些工作?【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对项目经理资格未设置安全生产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要求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事件 2 中,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不妥。理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事件 3 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
27、案,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或者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事件 4 中,设计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提出新型衬砌设备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不妥。理由:对于新工艺、新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事件 5 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妥。理由: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首先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事件 6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不妥;监理单位审批度汛方案不妥;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和工程度汛需要,组织制订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
28、急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或备案。防汛度汛指挥机构应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问题 2:项目法人编制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度汛方案、措施等。问题 3: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制订防汛度汛及抢险措施,报项目法人批准,并按批准的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做好汛期值班,保证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九、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
29、,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
30、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问题 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
31、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
32、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一十、某泵站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施工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工期为 36 个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90 天,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提交备选投标,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事件】有 8 家投标单位提交了投标文件,在开标及评标过程中出现了如下事件:事件1: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情况如下。(1)投标人 A 的投标报价金额为 9600 万元,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2)投标人 B 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降价 5%。(3)投标人 C 提交的银
33、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 80 天。(4)投标人 D 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无项目负责人盖章。(5)投标人 E 提交了内容不一致的两份投标文件,但未声明哪一份有效。(6)投标人 F 的自报工期为40 个月。(7)投标人 G 除提供的检验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外,其他均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8)投标人 H 的报价中单价与合计不一致,经校核单价小数点错位。事件 2:评标过程中,基于投标人 A 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 A 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 A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作出了合理说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 A 经评审的投标价为 9800
34、 万元,排名第一而中标。招标人便以经评审的投标价 9800 万元作为中标价与中标人 A 订立书面合同。【答案】问题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明确,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问题 2:(1)投标人 A 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投标人 A 并未以
35、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所以该投标文件有效。(2)投标人 B 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投标人 B在开标后提交的补充说明,因超过了投标截止时间,所以该补充说明应该被拒绝而无效,但不影响投标人 B 原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3)投标人 C 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属于重大偏差,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 D 的投标文件有效。理由:其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未盖章,不属于投标文件被否决情形。(5)投标人 E 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理由: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情形包括: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6)投标人 F 的投标文件应当被否决。理由:投标人 F 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工期长于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上限。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属于重大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