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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重庆市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练习试卷练习试卷 A A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水利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通用合同条款签订了施工合同。【事件】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监理工程师现场巡视时发现,施工单位在钢筋绑扎自检合格后,未通知项目监理单位即进行覆盖。事件 2:主体工程施工时,由于发生 4.5 级地震,造成施工现场用于工程的材料损坏,导致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施工单位按程序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事件 3: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时,为
2、了鉴定某个关键部位混凝土质量,总监理工程师建议采用钻芯取样试验,结果满足要求,施工单位要求发包人承担该项试验的费用。【问题】1.针对事件 1,写出施工单位的正确做法。2.事件 2 中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3.事件 3 中试验检验费用应由谁承担?【答案】问题 1:事件 1 中,施工单位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应通知监理单位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监理单位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单位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施工单位才能进行覆盖。监理单位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另有指示外,施工单位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
3、签字确认。问题 2:发生 4.5 级地震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此:(1)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工期延误,可给予延期。(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成立。理由: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损坏,其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问题 3:事件 3 中,若检验构件质量合格,试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二、某渠道工程全长 11.9381km,其中明渠长 10.881km,渡槽长 1.1km。左岸排水建筑物 5 座,控制建筑物 2 座(节制闸、退水闸各 1 座)。渠道设计流量220m3/s、加大流量 280m3/s.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设计底宽为 15m,堤顶宽 5m,渠道内边坡系数
4、为 1:2.0。渠道挖深 8m,填高 11m。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渠道开挖部分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开挖渠顶 1m 范围内堆放弃渣,且变形监测资料不全。事件 2:发包人要求在开工之前各参建单位共河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井采取相应的对策,施工过程中不再进行危险额并识和评价。在柱号2+1002+500 处为膨胀土段,宜发生果坡崩塌和滑坡,为重大危险源。该
5、危险源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管控,发包人监督。事件 3:在对弃渣场堆渣高度为 6m的开挖工作评价时,采用 LEC 法评价,其中 L=6,E=5,C=10。【问题】1.事件 1,试用综合判断法确定生产安全隐患类型,并阐述该安全隐患治理程序。2.指出事件 2 中的不要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 3,试判别该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应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其治理程序如下:(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2)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
6、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问题 2:不妥之处如下。施工过程不再进行危险源识别不妥。理由: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当有新规程规范发布(修订),或施工条件、环境、要素或危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管控,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问题 3:D=300,属于较大风险等级。三、某引水工程项目,发包人经公开招标后与施工单位按照水利水电工
7、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水泥、钢筋两种材料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另外,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甲、乙供货商按照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2 年版)分别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和钢筋采购合同。【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水泥到场后,发包人、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对甲供货商交付的袋装水泥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签发了收货清单,并交由施工单位保管。随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该批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发现有不少袋装水泥受潮结块,于是发包人要求甲供货商进行退换,
8、并出具袋装水泥受潮并非保管原因引起的证明材料,甲供货商虽认可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但认为发包人已在收货清单上签字,意味着发包人对该批材料质量已经认可,因此不接受退换的要求。事件 2:发包人为了确保供货进度,在与乙供货商的采购合同中规定了延迟交货违约金(10 万元),由于乙供货方违约不能按期交货,若停工待料发包人的损失为 50 万元。发包人为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为此多付价款 20 万元(无其他损失)。【问题】1.事件 1 中,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2.事件 2 中,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多少万元?为什么?【答案】问题 1: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
9、不合理。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若检验和验收不合格,供货商应予以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 2: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 20 万元。理由:因为供货方违约导致采购方发生损失,且采购方做出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故可以要求供货方承担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适当措施的费用。四、某泵站枢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进水工程、泵房、出水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等。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 10 万 m3,土方回填 15 万m3,混凝土 2 万 m3。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
10、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1:渠道工程堤防回填设计压实度为 95,原设计采用开挖料回填。开工后,由于开挖料不满足回填标准要求,承包人另外选择了 A 料场作为回填料源。事件 2:按照土方回填质量检验标准,每层 100?150m3 取样 1 个。事件 3:由于距离市区较近,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进场后,承包人认为商品混凝土出厂时已经进行出厂合格检验,因此承包人不应再进行检测。事件 4:承包人完成地基承载力试验后,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试验进行平行检测。1、对事件 1,你认为承包人改变料源后需要做哪些工作?2、对事件 2,你认为监理人土方回填的平行检测至少取样多少个?说明理由。3、对事
11、件 3,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对事件 4,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1.主要工作包括:对料源进行检测;编制工艺试验方案及进行工艺试验;根据工艺试验结果编制土方回填施工措施计划。2.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每层按 150m3 取样 1 个计算,至少取 50 个试样。3.不妥之处:承包人对商品混凝土不进行试验。理由:采购的中间产品必须要进行试验并合格,方可用于工程 4.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进行平行检测。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地基承载力试验监理人不进行平行检测。五、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 1 座、输水管道
12、21km、调压设施 1 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事件】事件 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事件 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事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事件 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
13、、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问题】1.事件 1 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2.事件 2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 3 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不正确。与监理大纲相比,监理规划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 2: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 3:不正确。监理规划应根据其
14、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 4: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六、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C8 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 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 2017 年 5 月 25日至 2017 年 6 月 1 日期间无法施工,C8 号支洞已进场人
15、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 8 天,承包人提出索赔。事件 2:该工程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 2017 年 6 月正式开工,2017 年 7 月 3 日 16 时,在对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 J34+616 进行 3m 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 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 125L/min 的任何 10m 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人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 年 7 月11 日 20 时开始灌浆,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 时 20
16、 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 2017 年 7月 16 日 16 时涌水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2.7 万元、设备闲置费用 18.8 万元、水泵排水费用 5 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 万元、洞内照明增加 2000 元等费用合计 27.7 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 万元费用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事件 2 的利润 1 万元,合计 29.2 万元经济索赔和 21 天工期索赔申请。【问题】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
17、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 1 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答案】问题 1:根据合同条款第2.3 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问题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
18、施工受阻。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问题 3: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 27.7 万元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共28.2 万元。事件 1 造成 C8 号支洞工程工期 8 天延误,事件 2 造成 J10 号支洞工期 13 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整体索赔工期。七、某堤防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估算工程量为 5300m3,单价为 180 元/m3。
19、合同工期为 6 个月。有关付款条款如下:(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估算合同总价 20%的工程预付款;(2)当累计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 10%时,可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 0.9;(3)每月签发付款最低金额为 15 万元;(4)工程预付款从乙方获得累计工程款超过估算合同价的 3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至第 5 个月均匀扣除。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1.估算合同总价为多少?2.工程预付款为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起扣留?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3.第 5 月份工程量价款为多少?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多少?【答案】八、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
20、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2013 年 9 月 8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9 月 2022 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 月 10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止投标时间前,A、B、C、E 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企业于 10 月 18 日下午 5 时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 21 日下午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公开招标。评标委
21、员会成员共有 7 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1 人,公证处 1 人,招标人 1 人,技术经济专家 4 人。评标时发现 E 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于 10 月 28 日提出评标报告。B、A 企业综合得分第一、二。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11 月10 日招标人向 A 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 12 月 12 日签订书面合同。【问题】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 企业和 E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
22、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6合同签订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对省重点水利工程决定采取邀请招标的做法是不妥的。(2)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总2004511 号)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测)设计,经批准后可采用邀请招标: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公开招标中,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23、需要重新组织招标的。本工程中,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未经批准,因此做法不妥。2.C 企业和 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答案:(1)C 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2)E 企业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投标文件若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则属重大偏差。本案 E 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虽有单位公章,仍属存在重大偏差,
24、应作废标处理。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九、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 2014 年 12 月 28 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 2014 年 9 月 8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9 月 2022 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 月 10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企业投标文件于 10 月 18
25、日下午 5 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 月 21 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 7 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人,公证处 1 人,招标人 1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4 人。评标时发现 E 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 10 月 28 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 企业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第二名。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11 月 10 日招标人向 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 12 月 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
26、说明理由。2)C 企业和 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地方重点水利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2)C 企业和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C 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
27、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可按无效标处理。E 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10 月 21 日下午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 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2)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
28、,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公证处的人员,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也不适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为 4 人,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 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一十、某沿海城市实施海塘达标工程,通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施工合同的签约进
29、行协商。【事件】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需要由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 10%提高到 15%。中标人只愿意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 10%额度提供履约担保。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问题】1.从合同订立过程和产生的效力来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在该案例中具体是指哪些?2.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请说明理由。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招标人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请说明理由。4 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请说明理由
30、。【答案】问题 1: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问题 2: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理由: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明确,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而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问题 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额,招标人不可据此取消其中标资格。理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了包括履约担保金额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也是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就是对这一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生效了,也就是合同成立了。问题 4: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但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