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能力提升试卷B卷附答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能力提升试卷B卷附答案.doc(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重庆市重庆市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能力提升试卷能力提升试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引水工程总投资 42 亿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明渠 190km,控制性建筑物10 座(节制闸 3 座、退水闸 2 座、分水口 5 个)、排水工程 11 座(9 座排水渡槽、2 座排水倒虹吸),跨渠道建筑物 10 座(跨渠桥梁)。【事件】事件 1: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部分建设过程如下:2018 年 6 月 10 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2018 年 10 月组织施工准备,并组织进行了主
2、体工程设计招标、监理招标和设备采购招标。2018 年 12 月主体工程开工。2019 年 1 月 10 日初步设计经水利部批准。2019 年 2 月投资方组建了项目法人。2019 年 5 月由于征地原因,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沟通后,取消了 2座排水渡槽。事件 2:项目法人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招标时,招标方案如下:将设计直接委托给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A 设计单位;明渠段施工直接委托给承担膨胀土试验段的 B、C 两家施工单位;建筑物工程(10 座控制性建筑物、11 座排水工程、10 座跨渠桥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 D 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 E、F 两家监理单位,E 监理单位监理
3、范围为 B 施工单位,F 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 C、D 两家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了 G设备供应单位。【问题】1.事件 1 中,请指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2 中,请指出项目法人发包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 2中,项目法人招标方案中的模式属于何种项目组织管理模式?作为 F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你认为协调工作应包括哪些?【答案】问题 1:(1)主体工程开工时间不妥。理由:主体工程开工时间应于初步设计批准之后进行。(2)项目法人组建时间不妥。理由:筹备组应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3)项目法人取消 2 座排水渡槽不妥
4、。理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问题 2:将设计直接委托给 A 设计单位不妥;将明渠段直接委托给 B、C 两家施工单位不妥。理由:设计、施工单位的委托应根据招标相关规定,通过招标委托。问题 3:属于平行承发包模式。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C、D 施工单位和发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C 施工单位和 D 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C、D 施工单位和 G 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B、C、D 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F 监理单位和 E 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二、某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引水洞和水电站组成。水库大坝
5、为黏土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为 70m。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 号),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危险源分类、识别管理及应对措施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事件 2: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选用振动碾对坝体填筑土料进行压实;施工前通过碾压实验确定土料填筑压实参数:坝体填筑时先进行黏土心墙填筑,待心墙填筑完成后,再进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填筑,并分别进行碾压。事件3:某天夜间在进行水电站厂房混凝土浇筑时,现场灯光昏暗,一工人在距地面13m 高的作业处攀爬脚手架,不慎跌
6、落,直接坠地死亡。【问题】1简单说明事件 1 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项主要内容?2简单说明事件 2 中施工单位通过碾压试验,确定的黏土心墙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哪些?3指出事件 2 中坝体填筑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4指出事件 3 中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简要分析该高处作业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 号),指出该安全事故等级。【答案】1.简单说明事件 1 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项主要内容?答案: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事件 1 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
7、(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5)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6)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7)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8)用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9)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制度;(10)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某沿海城市实施海塘达标工程,通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施工合同的签约进行协商。【事件】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需要由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 10%提高到 15%
8、。中标人只愿意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 10%额度提供履约担保。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问题】1.从合同订立过程和产生的效力来看,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在该案例中具体是指哪些?2.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请说明理由。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招标人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请说明理由。4 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问题 2:签订合同协议时
9、,招标人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理由: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明确,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而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问题 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额,招标人不可据此取消其中标资格。理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了包括履约担保金额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也是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就是对这一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生效了,也就是合同成立了。问题 4: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0、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但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四、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 1 座、输水管道 21km、调压设施 1 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事件】事件 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事件 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事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
11、划是开工初期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事件 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问题】1.事件 1 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2.事件 2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 3 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不正确。与监理大纲相比,监理规划更具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
12、化。问题 2: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 3:不正确。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 4: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五、某跨河渡槽槽身为矩形单槽混凝土结构型式,槽身段全长 102.79m,槽身断面尺寸为 1.3m1.0m(宽高)。渡槽由桩基、排架、承台、槽身段等组成。槽架基础为 C25 混凝土灌注桩,桩径 1.0m 桩长 20m 的混凝土灌注桩 2 根,排架及
13、承台为 C30 钢筋混凝土,排架柱高 10.34m,柱断面尺寸为0.5m0.4m,渡槽身为 C50 钢筋混凝土。连接段基础换填 15%水泥土。槽身混凝土采用现浇法施工,下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支撑体系,计算校核后采用48mm 钢管,间排距为 1.0m0.8m,为确保其整体稳定性,内设剪刀撑加固支撑。槽身混凝土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人仓采用 25t 汽车吊吊 1m3 混凝土吊罐人仓。【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搭设满堂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员首先将钢管进行穿孔,然后用扣件扣上。搭设完成后,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 2:浇
14、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事件 3:施工钢模板安装时,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事件 4:渡槽槽身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要求后才能开始拆除:跨度小于等于 2m,50%;跨度 2?8m,70%;跨度大于 8m,100%。事件 5: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由于先拆除了连墙杆,解开了缆风绳,导致脚手架倾翻,造成 3 人死亡,7 人重伤,造成 8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间为中午 12:30,事故发生后:时间 12:50,事故现场人员以电话形式向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事故情况;时间 15:20
15、,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了事故发生情况;时间 16:10,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向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接到报告后未再上报。【问题】1.请指出事件 1?事件 3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根据事件 4 计算该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3.根据事件 5,判断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将钢管进行穿孔不妥;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不妥。理由:钢管上严禁打孔。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事件 2 中,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不妥;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妥;上层拆除的材
16、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不妥。理由: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事件 3 中,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不妥。理由: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问题 2:槽身宽度为 1.3m,小于 2m,因此拆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C50)的 50%即可拆除,即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为 25MPa。问题 3:属于较大安全事故。不妥之处: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属于迟报;市级安全监督机构还应报告至省级安全监督机构。原因: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
17、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六、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 2014 年 12 月 28 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 2014 年 9 月 8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9 月 2022 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
18、标截止时间,11 月 10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企业投标文件于 10 月 18 日下午 5 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 月 21 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 7 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人,公证处 1 人,招标人 1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4 人。评标时发现 E 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 10 月 28 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 企业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第二名。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19、企业,11 月 10 日招标人向 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 12 月 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 企业和 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地方重点水利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
20、行邀请招标。2)C 企业和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C 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可按无效标处理。E 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10 月 21 日下午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 10 月
21、 18 日下午 4 时。(2)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公证处的人员,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也不适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为 4 人,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 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
22、说明理由。七、某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水闸工程项目,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事件】1.招标准备及资格预审工作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书已报行业主管部门初步认可,但尚未正式批复。为争取早日开工,招标人授意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立即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 20日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事件 2:资格预审公告明确,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是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 2018 年 12 月 28 日上
23、午 9:30。事件 3:资格预审文件公开发售期间,有 A、B、C、D、E、S19 家施工单位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在接收了 19 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共有 15 家通过了资格审查。招标人为减少施工开标后评标的工作量,自行选取了 A、B、C、D、E、F、G 共 7 家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并自行确定这 7 家资格预审申请人进入后续的投标。事件 4: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了该 7 家潜在投标人名单。2.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事件 5:投标人 A 的投标函上没有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招标人当场宣布投标人 A 的投标被否决。事件
24、6:投标人 B 的投标函上有两个大写投标报价,招标人要求其确认了其中一个报价。事件 7:投标人 C 的投标报价,大写为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整,小写为 180 万元人民币,招标人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以 180 万元人民币作为其投标报价。事件 8:投标人 D 在投标截止期之前 2 分钟,又以书面通知了招标人并撤回了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 D 的投标保证金。事件 9:开标后,招标人要求每个投标人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投标人 E 认为招标人组织的开标存在问题,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招标人当场否决其投标。【答案】问题 1:事件 1 中,初步设计批复之前进行施工招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
25、的相关规定,应当履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手续的,招标前必须确认该项目已经批准。事件 2 中,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和资格预审申请的提交时间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事件 3 中,招标人自行确定 7 家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作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事件 4 中,招标人在媒体上公布潜在投标人名单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巳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6、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问题 2:事件 5 中,招标人当场否决投标人 A的投标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在开标时无权自行否决投标。事件 6 中,招标人要求投标人 B 确认报价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事件 7 中,招标人对投标人 C 的投标报价按小写金额确认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所以应按壹佰捌拾捌万元人民币为准。
27、事件 8 中,投标人 D 在投标截止期前 2 分钟撤回投标,招标人据此不予退还投标人 D 的投标保证金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事件 9 中,招标人当场宣布否决投标人 E 的投标不妥。理由:拒绝在开标会记录上签字,不属于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认定的可以否决投标的情形。另外,否决投标是评标委员会的职责,招标人在开标时无权自行否决投标。八、某渠道工程全长 11.9381km,其中明渠长 10.8381km,渡槽长 1.1km。左岸排水建筑物 5 座,控制
28、建筑物 2 座(节制闸、退水闸各 1 座)。渠道设计流量220m3/s、加大流量 280m3/s。渠道过水断面为梯形,设计底宽为 15m,堤顶宽5m,渠道内边坡系数为 1:2.0。渠道挖深 8m,填高 11m。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和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渠道开挖部分缺少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健全,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在开挖渠顶 1m 范围内堆放弃渣,且变形监测资料不全。事件 2:发包人要求在开工之前各参建
29、单位共同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施工过程中不再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价。在桩号 2+1002+500 处为膨胀土段,宜发生渠坡崩塌和滑坡,为重大危险源。该危险源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共同管控,发包人监督。事件 3:在对弃渣场堆渣高度为 6m 的开挖工作评价时,采用 LEC 法评价,其中 L=6,E=5,C=10。【问题】1.事件 1,试用综合判断法确定生产安全隐患类型,并阐述该安全隐患治理程序。2.指出事件 2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 3,试判别该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并说明理由。【答案】1.应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其治理程序如下:(1)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
30、织制订,经监理单位审核,报项目法人同意后实施。项目法人应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2)责任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法人应组织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并签署意见,报项目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2.不妥之处如下:(1)施工过程不再进行危险源识别不妥。理由:应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当有新规程规范发布(修订),或施工条件、环境、要素或危险源致险因素发生较大变化,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组织重新辨识。(2)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妥。重大危险源的风险等级直接评定为重大风险等级,
31、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管控,主管部门重点监督检查。3.D300,属于较大风险等级。九、某水库溢洪道加固工程监理公开招标项目,有 A、B、C、D、E、F 共六家监理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购买了招标文件。【事件】招标过程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招标公告主要有下列内容:招标人的名称;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规模;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事件 2:潜在投标人 A、B、C、D、E 参加了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并在招标人准备的同一张签到表上进行了签到。踏勘过程招标人介绍了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潜在投标人 A、B、C 就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等情况,向招
32、标人提出了问题。招标人之后分别向 A、B、C提交了书面答复。事件 3:由于一配套设施的工艺与材料有较大变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 10 日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出通知,删除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工程量,以估算 350 万元列入。但投标截止时间不变。事件4:因投标人 F 未参加现场踏勘,招标人拒收了其在投标截止前提交的投标文件。【问题】1.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有什么区别,事件 3 中估算的 350 万元应该采用哪种形式列入工程量清单?2.事件 1?事件 4 是否存在不当之处?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1)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区别。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术语,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
33、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而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2)事件 3 中,该附属工程应该采用暂估价形式列人。因为该工程是项目的配套工程,是必然会发生的,只是由于设计方案的调整,暂时不能确定其材料及设备的单价等,所以符合列人暂估价的条件。问题2:(1)事件 1 中,招标公告的内容有缺失。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
34、公告缺少招标人地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等。(2)事件 2 中,参加现场踏勘的潜在投标人在同一张签到表上签到、招标人仅答复提出问题的潜在投标人等做法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应将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3)事件 3 中,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在投标截止前 10 日发出,投标截止时间不变,这个做法不妥当。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修改招标文,应当至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5、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4)事件 4 中,招标人拒收未参加现场踏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这个做法不妥当。理由:未参加现场踏勘不属于拒收投标文件的情形。一十、某沿海城市实施海塘达标工程,通过招标公告,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施工合同的签约进行协商。【事件】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提出履约保证金需要由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 10%提高到 15%。中标人只愿意提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价的 10%额度提供履约担保。为此,招标人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提交履约担保为由,取消其中标资格。【问题】1.从合同订立过程和产生的效力来看,
36、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在该案例中具体是指哪些?2.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请说明理由。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招标人是否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请说明理由。4 为确保合同有效履行,防范合同履约风险,招标人是否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投标文件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问题 2: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不能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基础上,提高履约担保的金额。理由:招标投标相关规定中明确,招标人不得擅自提高履约保证金。而且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担保的金额,属于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问题 3:中标人不同意提高履约担保金额,招标人不可据此取消其中标资格。理由: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了包括履约担保金额等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也是中标人向招标人发出的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就是对这一要约的承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生效了,也就是合同成立了。问题 4: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增加履约担保金额的界限和增加幅度。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但履约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