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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重庆市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强化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强化训练试卷训练试卷 A A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案例二】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被害人为赵某,女,30 岁,某工厂职工。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认定赵某的前男友陈某及其表弟范某有重大嫌疑,于是拘留了陈某和范某,并经检察院批准后对二人实施了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问题:1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当听取哪些人的意见?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应在多长时间内审查起诉完毕?2检察院经审查起诉,认为证据不足,想要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如何处理?3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应
2、送达哪些人或单位?哪些主体有权提起对该不起诉决定的救济程序?4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如果决定对二被告人提起公诉,在第一审法院庭审期间,被告人陈某死亡,应当如何处理?5在第一审法院庭审过程中,如果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答案】二、【案例一】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工商局一科长家赵彦有巨额存款及多处房产,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后该案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大量证据材料,包括320 万元的存折;三处房屋的房产证;赵彦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邻居王勤提供的证言,称经常看到有一些陌生人出入赵彦住宅;邻居张强证言,称赵彦生活极度奢华。赵彦辩称其存折和房产均是继承海外亲属的遗产所得。问题:1县
3、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应如何处理?2分析本案中存折和房产证分别属于证据种类和分类中的哪一种?3分析本案中两个证人证言的证据分类。4如果审查起诉阶段,王勤提出其证言是由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所做,赵彦也提出其供述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如经查属实,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5本案中的证明责任应如何分担?【答案】三、梁某从某地购买了大量食用油,租用由赵某任船长的货船,欲将油运往甲省 B 市。但乙省 A 市海关怀疑该船为走私船,将该船连同货物扣押。因赵某无法出示购油的增值税发票,被海关限制人身自由达 3 天之久。后经协商,赵某依海关要求交纳了 40 万元押金以后,返回梁某处取增值税发票。待取来后海关却说该发票是假的
4、,拒绝退还 40 万元押金。此时,船已在海上被扣一月有余。梁某和赵某对海关的扣押行为、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扣押押金的行为均不服,欲起诉。若赵某是甲省 8 市人,梁某是丙省 C 市人,且 A、B、C 三市均为省会市。问题: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理由何在?【答案】四、材料一:“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铿锵的声音,庄严的气氛,这神圣的一刻,定格成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融注到亿万人民的心头。3月 17 日上午,宪法宣誓制度实行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举行宪法宣誓
5、仪式。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习近平总书记,抚按宪法、紧握右拳,庄严宣誓。这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的宪法宣誓,充分体现了习近平同志作为党、国家、军队最高领导人尊崇宪法、维护宪法、恪守宪法的高度政治自觉,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全党拥护、人民爱戴的领袖身体力行、率先垂范的政治品格和领袖风范,深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是对国家工
6、作人员的基本要求。向宪法宣誓,不仅是一个庄严的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捍卫宪法尊严。习近平主席就职时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是最好的激励和教育,必将极大增强广大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极大鼓舞社会公众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培育宪法信仰。摘自中国人大网材料二: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主要考虑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于 2015 年 7 月 1 日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
7、度的决定,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了修订,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摘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谈谈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抄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3.总字数不得少于 500 字。【答案】五、A 市利达信用社系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股份制城市集体金融企业,其理事会是经营决策权力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主任
8、是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会聘任并报被告中国人民银行 A 市分行批准。2005 年 11月 15 日,该信用社主任冯某因受贿罪被逮捕,由副主任宋某负责日常工作。宋某在负责工作期间,擅自转股 26,5 万元,越权扩股 8 万元,私自发放股金证30 万元,致使信用社管理陷入混乱。理事长肖某于 2006 年 4 月 15 日要求 A 市分行批准免去宋某的职务,未得到答复。2006 年 10 月 29 日,A 市分行书面通知该信用社,委派中国人民银行 A 市分行工作人员甲主持 A 市利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日常工作。2008 年 5 月 29 日,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以 A 市分行派其工作人员负责信用社
9、的日常工作,严重侵犯了其经营自主权为由,以利达信用合作社的名义向 A 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 A 市分行停止侵权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 A 市分行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于是判决:撤销 A 市分行 2006 年 10 月 29 日的书面通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A 市分行不服判决,遂提起上诉。问题:(1)利达信用合作社是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本案中,利达信用合作社理事会的做法是否合适?(3)A 市分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能否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4)一审法院的撤销判决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答案】六、案情:黄某、段某商议共同到某高档小区盗窃,二人进入周某家中行窃
10、,黄某在里屋行窃,段某在外屋行窃。适逢室主周某回家,外屋的段某为了抗拒抓捕,对周某实施暴力,将其打成轻伤。黄某听见外屋吵闹,出来看见这一场景但没有参与实施暴力。(事实一)两人决定分头逃离小区,黄某向东门逃,段某向西门逃,约 10 分钟黄某逃出小区东门,发现东门的保安尾随而来,黄某以为保安是来抓自己的(保安以为停在大门内的轿车是黄某的,来叫黄某开走),为了抗拒抓捕,黄某将保安打成轻伤后逃离。(事实二)黄某与段某来到约定的地点碰头,清点所盗窃财物价值 40000 元,由于分赃不均,二人发生激烈争吵,黄某抄起板凳猛砸段某,将其砸伤,趁段某无力抗拒之时,黄某带上赃物 30000 元慌忙逃离现场。(事实
11、三)黄某在逃离中发现有一辆停在路边的汽车,便将其偷开走,但由于车速过快,将行人吴某当场撞死,黄某迅速驾车逃离现场。(事实四)段某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供述了自己和黄某共同参与的入室盗窃事实,但称自己犯罪时不满 18 周岁,还隐瞒了自己的住址。(事实五)段某还揭发了他人的“犯罪行为”,但事后查明“他人”已经死亡。(事实六)问题: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对事实二应如何认定,为什么?3事实三两人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黄某的行为如何定性?4事实四黄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5事实五段某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6对事实段某揭发他人的行为如何定性,为什么?【答案】七、海口市陈某驾驶货轮在我国内海航运时
12、,被上海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上海市海关对该货轮作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据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 2 万元,拘留 10 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陈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除没收走私物品的决定予以维持外,将罚款改为 5 万元,并决定对陈某处以 15 日的拘留。问题:(1)陈某仍然不服。陈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2)如果陈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3)陈某可不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13、讼,为什么?(4)如果陈某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答案】八、案情:2012 年 5 月 1 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对辖区内的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进行全面抽检。经过抽验,发现四川省成都正和药用胶囊有限公司 2011 年生产的第 11、12 批次以及2012 年生产的第 14 批次的胶囊铬严重超标。2012 年 5 月 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查封了正和公司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扣押了库存的所有批次的药用胶囊,冻结该公司所有银行存款,并会同高新区公安分局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强制带回。2012 年 5 月 15 日
14、,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作出吊销正和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50 万元的决定。2012 年 6 月15 日,正和公司逾期未缴纳罚款,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加处滞纳金 100 万元。2012 年 7 月 20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催告正和公司缴纳罚款和滞纳金。2012 年 7 月 2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直接将查封、扣押的厂房、设备予以拍卖,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银行将冻结的资金予以划拨,所得款项予以抵缴罚款和滞纳金。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 5 月 5 日的执法过程中,还发现正和公司的办公楼厚德楼涉嫌违建,遂抄告高新区规划局。高新区规划局于 2012 年 5 月 10
15、 日经过现场勘测确认厚德楼属于违章建筑,遂于 5 月 20 日发出公告,正和公司厚德楼属于违章建筑,必须在 6 月 20 曰之前自行拆除厚德楼。问题:1.案例中,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行为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2.高新 K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强制带回正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需要履行什么法律程序?3.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加处滞纳金 100 万元的行为合法与否?为什么?4.2012 年 7 月 2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拍卖和划拨行为的做法合法与否?为什么?5.如果到 6 月 20 日,正和公司未自行拆除办公楼厚德楼,高新区规划局是否可以直接予以拆除?6.如果到 6 月
16、20 日,正和公司未自行拆除办公楼厚德楼,在法定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且仍在厂房加速生产药用胶囊。则高新区规划局是否可以对正和公司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的方式迫使其停止生产?为什么?7.如果正和公司不服高新 K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查封、扣押和冻结行为,可以寻求哪些法律救济途径?【答案】九、案情:甲女在小荒山上与身强体壮的搬运工人乙某相遇。乙某身揣屠刀一把,拟去正操办婚事的弟弟家杀猪宰羊,见甲女孤身一人,顿起淫心,先以秽语挑逗,要求发生两性关系,被甲女责骂拒绝。乙某即亮出屠刀威逼甲女脱衣服。甲女见乙某身强体壮,相貌凶恶,且手持屠刀,而周围一片荒野,既不见房舍,又不通行人,自己赤手空拳
17、难以抵御,便假作应允,说到前面找一地方,以作缓兵之计。走到山脚,甲女见前面有一堵矮墙,下面是一个很大的粪池,便走至池边,佯装解衣,并招呼乙某也过去。当乙某在池边一只脚着地,一只脚脱裤子时,甲女奋力一推,将乙某推落粪池。粪池既深且大,乙某又不会游泳,落入粪池后拼命挣扎,双手扒住池沿,几次想爬上岸来,均被甲女掰开双手,将其再次推人粪池。甲女一面不让乙某爬上来,一面大喊“抓坏人”。由于正值中午,路上没有行人,直至乙某无力爬上时,甲女才穿上衣服,拼命地跑到前村告诉村民,并带领几个村民返回粪池捉人。当赶到现场时,乙某已被淹死在池内。问题:根据刑法理论,试析甲女行为的性质。【答案】一十、孙甲与孙乙乃兄弟,
18、孙甲 18 岁,孙乙 16 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 500 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 5 日,孙氏兄弟俩不服。问题:(1)县公安局的复议决定从程序上看是否合法?(2)如孙氏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地位?(3)孙乙可否委托其兄孙甲为诉讼代理人?(4)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否公开审理?(5)如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上诉?(6)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孙氏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可以,怎样确定孙氏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的诉讼地位?【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