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强化训练试卷A卷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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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北京市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强化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强化训练试卷训练试卷 A A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案情: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作出判决,宣告被告人马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书合法送达后,被告人马某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提起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畸轻,于是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宣判后,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由 2 名审判员、1 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经详细翻阅本案有关诉讼材料,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

2、不当。于是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判处被告人马某无期徒刑。问题:本案中死刑复核程序有何错误?【答案】二、(2008 年)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 2006 年 12 月 17 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 2007 年 4 月 9 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 2007 年 11 月 27 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 市 B 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

3、发的工资、公司 2006 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 3.6 万元。B 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 B 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

4、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 年 5 月 12 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问题:1.纠纷发生后,肖某与甲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他们之间的纠纷?2.诉讼中,肖某与甲公司分别应当对本案哪些事实承担举证责任?3.二审中,肖某依法可以对哪些请求事项申请先予执行?对该申请应当由哪个法院审査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该裁定应当由哪个法院执行?4.若执行中甲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采取哪些与金钱相关

5、的执行措施?对甲公司及其负责人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5.根据案情,甲公司可以根据何种理由申请再审?可以向何法院申请再审?甲公司申请再审时,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如何处理?6.本案中,有关法官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答案】三、2014 年 8 月 16 日,A 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经 A 县住建委立项批准。规划方案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经县规划委员会审定通过。2016 年 4 月23 日,规划方案在建设现场周边进行了公示,并于 5 月 5 日公布了行政权力告知书。富达商住楼居民张某等 36 户,认为该建筑侵害了自己的相邻权,向县住建委提出听证申请。县住建委拒绝听证,2

6、016 年 8 月 10 日,县住建委向 A县人民医院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6 户业主不服两个行政许可行为,向市住建委申请复议。市住建委于 2016 年 10 月19 日作出维持复议决定。36 户业主仍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1.本案的被告是谁?为什么?2.本案原告如何起诉?法院如何处理 3.A 县人民医院是否有权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可以,在诉讼中的地位如何?4.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5.本案的审理对象是什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6.如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县住建委的行政许可行为违法,但是 A 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建设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则本案应当如何判决?

7、【答案】四、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

8、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 400 字。【答案】五、案情:在一起伤害案中,一审法院查明下面的情况:林乙

9、将面包厂的柴油机排烟筒对着李某家而引起纠纷。李某要求移开烟筒,林乙未予理睬,李某遂自己将烟筒拔去。为此林乙和李某发生争吵,林乙的哥哥林甲到场后,从李某手中夺下小板凳猛击李某的头部,林乙用木棍击打李某的右额。李某因颅脑损伤死亡。于是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甲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林乙无期徒刑。林甲不服,以没有用板凳打击李某头部,李某是林乙用木棍打击头部致死为由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定性不当,故改判林甲、林乙故意杀人罪,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林甲后来又发现有新的证据表明案件认定的事实不清,因而不断进行申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该申诉材料后,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的有

10、关规定,遂由该院院长决定由作出生效判决的合议庭按再审程序审理。经审理认为致命伤不是用板凳打击所致,原判认定林甲故意杀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对林甲的定罪量刑,宣告其无罪。由于林乙并没有申诉,因此对林乙并没有审查。问题:1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裁决程序是否合法?2本案林甲申诉的理由是否合法?3谁可以提起申诉?林甲应当向谁提起申诉?4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后,再审期间是否要停止原判决的执行?5本案的再审程序是否正确?如果有错误,请改正。【答案】六、1995 年 7 月,在甲市生活的洪某与蓝某共谋抢劫,蓝某事前打探了被害人赵某的行踪后,二人决定在同年 7 月 13 日晚 20 点拦路抢劫赵某的财物

11、,当晚19 点 55 分,洪某到达了现场,但没有发现蓝某。赵某出现后,洪某决定独自抢劫赵某。于是,洪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凶器,击打赵某的后脑部,导致赵某昏倒在地,不省人事。蓝某此时到达了现场,与洪某一并从赵某身上和提包中找出价值 2 万余元的财物。随后蓝某先离开了现场,洪某以为赵某已经死亡,便将赵某扔到附近的水库,导致赵某溺死(经鉴定赵某在死亡前头部受重伤),公安机关一直未能破案,洪某逃至乙市,化名在某保险公司做保险代理。2016年 9 月,洪某被保险公司辞退后回到甲市,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洪某打算从事个体经营。洪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从 A 银行贷款 30 万元用于经营活动,但由于经营不善而

12、亏损。为了归还贷款,洪某想通过租车用于质押骗取他人借款。洪某从 B 汽车租赁公司员工钱某那里得知,所有的汽车都装有 GPS 系统,如果租车人没有按时归还,B 公司就会根据 GPS 定位强行将汽车收回。洪某心想,即使自己欺骗了 B 公司,租期届满时 B 公司也会将汽车收回,因而不会有财产损失。于是,洪某于 2017 年 3 月 12 日以真实身份与 B 公司签订了租车协议,从 B 公司租了一辆奥迪车,约定租车一周,并在租车时交付了租金。租到车后,洪某伪造了车辆行驶证与购车发票,找到 C 小贷公司借款 50 万元,小贷公司老板孙某信以为真,将奥迪车留在公司(但没有办理质押手续),借给洪某 50 万

13、元。洪某归还了 A 银行的 30 万元贷款本息。一周后,B 公司发现洪某没有归还车辆,便通过 GPS 定位找到车辆,并将车辆开回。孙某发现自己上当后报警。公安机关以洪某犯诈骗罪为由在网上通缉洪某。洪某看到通缉后,得知公安机关并没有掌握自己 1995 年的犯罪事实,便找到甲市环保局副局长白某,请白某向公安局领导说情,并给白某 5 万元现金。白某向公安局副局长李某说情时,李某假装答应大事化小,同时从白某处打听到洪某的藏身之处。随后,李某带领公安人员抓获了洪某。洪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对 C小贷公司的诈骗事实,但否认自己对 B 公司构成合同诈骗罪,也没有交代 1995年的犯罪事实,但主动交代了公安

14、机关尚未掌握的另一起犯罪事实,并且检举了黄某与程某的一起犯罪事实。洪某主动交代的另一起犯罪事实是:2016 年 10月 5 日,洪某潜入某机关办公室,发现办公桌内有一个装有现金的信封,便将信封和现金一起盗走。次日,洪某取出信封中的现金(共 8000 元)时,意外发现信封里还有一张背面写着密码的银行卡。于是,洪某就对其妻青某说:“我捡了一张银行卡,你到商场给自己买点衣服去吧!”青某没有去商场购买衣服,而是用银行卡从自动取款机里取出了 4 万元现金,但没有将此真相告诉洪某。洪某检举的犯罪事实,是其与程某喝酒时由酒后的程某透露出来的:黄某雇请程某伤害黄某的前妻周某,声称只要将周某手臂砍成轻伤就行,程

15、某表示同意,黄某预付给程某 10 万元,并许诺事成后再给 20 万元。程某跟踪周某后,威胁周某说:“有人雇我杀你,如果你给我 40 万元,我就不杀你了,否则我就杀了你。”周某说:“你不要骗我,我才不相信呢!”程某为了从黄某那里再得到 20 万元,于是拿出水果刀砍向周某的手臂。周某以为程某真的杀害自己,情急之下用手臂抵挡,程某手中的水果刀正好划伤了周某手臂(构成轻伤)。周某因患有白血病,受伤后流血不止而死亡。程某不知道周某患有白血病,但黄某知道。程某后来向黄某索要约定的 20 万元时,黄某说:“我只要你砍成轻伤你却把人砍死了,所以 20 万元就不给了”。程某恼羞成怒将黄某打成重伤。洪某主动交代的

16、事实与检举的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经公安机关进一步讯问,洪某如实交代了自己 1995 年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虽然知道该犯罪事实,但一直未发觉犯罪嫌疑人)。【问题】请按照案情描述顺序分析各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性质,犯罪形态与法定量刑情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并陈述理由;如就罪行的性质、犯罪形态等存在争议,请说明相关争议观点及理由,并发表自己的看法。【答案】七、案情:甲、乙、丙分别于 2008 年 11 月与 A 公司签订了加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甲、乙于 2009 年 9 月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 A 公司返还甲、乙加工费用 2 万元,并要求赔偿

17、损失 1 万元。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丙为共同原告,经过法庭调查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在公开合议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合同无效,并判令被告分别返还三原告加工费 2 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中级人民法院将三原告作为上诉人,A 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中,甲、乙、丙认为 A 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们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 2 万元。二审法院对此与上诉请求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因擅自使用甲、乙、丙的照片,向三人各赔偿 5000 元精神损失。判决生效后,A 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问题:1.请指出一

18、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2如何评价法院一审判决,为什么?3请指出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4如果省高院裁定再审此案,可以由哪些法院对此案件进行再审?【答案】八、案情:A 公司总经理郑某与 B 公司进行一项合同的谈判,双方签订合同后,郑某参加了 B 公司举行的晚宴。由于郑某不胜酒力,很快便有些醉意,于是被其秘书刘某和司机楚某架到车上,准备送其回家。车行至市区以后,由于司机楚某注意力不集中,将前方骑自行车的李某撞倒,楚某赶紧刹车,但由于路面过滑,刹车不及,致使车从李某身上轧过,刘某见此状况,劝说楚某下车救人,但郑某则让楚某赶快开车跑,说如果下车就麻烦了。楚某很害怕自己撞

19、了人要承担责任,所以听了郑某的话,慌忙驾车逃走。由于过度紧张,楚某车速非常快,经过好几个红灯路口,均不减速,最后在行驶到一岔路口时,将一名正过人行横道的小孩撞死。其后,楚某仍驾车逃跑,终于在一个城郊的路边停了下来。刘某劝他赶快去公安机关自首,但遭到楚某的拒绝,刘某开门便想下车,但楚某为了不让刘某下车,马上开动了汽车。由于惯性,刘某摔下车,头撞到路边的台阶,当场死亡。后楚某和郑某被公安机关逮捕,而被撞人李某由于未能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问题:1楚某第一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为什么?2楚某第二次撞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罪?为什么?3材料中郑某是否存在犯罪行为?为什么?4楚某对于刘某的死亡是否应承担刑事责

20、任?为什么?【答案】九、(2008 年四川)案情:2007 年 1 月,甲不慎遗失其手袋,内有其名贵玉镯一只。乙拾得后,按照手袋内的名片所示积极寻找失主,与甲取得了联系,将玉镯归还给了甲。2007 年 5 月,甲与丙结婚。甲、丙合计开设一家茶馆,茶馆办理工商登记注明的开办人为甲。因急需资金,甲持玉镯到信达典当行典当,经商议,玉镯出典,获资金 8 万元,约定 3 个月后赎回。因缺乏经验,茶馆惨淡经营,终致难以为继,2008 年 8 月甲、丙决定关闭茶馆。此时茶馆对外负债2 万元。同年 9 月,甲、丙自觉缘分已尽,协议离婚。问题:1.设,在乙向甲交还玉镯之前,乙不慎将玉镯摔裂,乙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

21、任?为什么?2.设,甲在丢失玉镯后焦急万分,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愿以现金 5,000 元酬谢。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 5,000 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镯是祖传,丟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事,实非内心真实意愿,故请乙给予谅解,不能支付该笔酬金。在此情况下,乙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3.设,甲并未张贴上述启事,乙寻找到甲,将玉镯奉还,但要求甲承担其为寻找失主所花费的电话费、车费、工时费 320 元。在此情况下,乙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其请求应否得到支持?4.设,乙拾得玉镯后将其以 5 万元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丁,甲三年后得知此事,可否请求丁返还?为什么?丁

22、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5.甲将玉镯典给典当行,形成什么性质的法律关系?若 3 个月后甲未去赎回玉镯,将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6.甲、丙离婚时茶馆对外所欠 2 万元债务仍未清偿。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答案】一十、案情:甲演出公司与乙服装公司订立合同一份,约定由甲公司提供布料,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一批服装。完工后,由乙公司送货上门。乙公司完成加工任务后,委托丙运输公司为其送货。两辆送货的卡车在送货途中,遭受雷击。其中一辆卡车幸免逃脱。另一辆起火燃烧,车毁人亡。事后,甲演出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补齐其定作的全部服装,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乙服装公司则主张甲演出公司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加工费,服装损失则应由丙运输公司承担:而丙运输公司要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并分担部分汽车损失责任。各方争执不下,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假设各方均未向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下,请问:1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几种民事法律关系?2定做服装的布料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3甲演出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4乙服装公司可否向甲演出公司请求支付全部加工费?为什么?5丙运输公司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支付全部运费?可否请求乙服装公司分担毁损汽车的部分损失?为什么?6假设运输公司不是因为雷击导致的,而是因为其路过的某桥突然坍塌导致的,并使得其员工刘某身体受伤。在此情形下,刘某可以向谁主张损害赔偿?【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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