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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经济法论文企业的风险管理,最终的落脚点是法律风险的管理。风险管理源于 20 世纪 30年代的美国。在这之前,企业一般通过购买保险来分散集中性的风险,将自个承当的损失转嫁出去,企业本身不重视风险的控制问题。直到 1929 年美国经济大危机发生以后,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复杂多变,出现了一系列新的损失风险,危及到了企业的生存,在这样的情况下,迫使企业开场重视风险管理的研究,使其成为企业当代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 1.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施行工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详细法律行为不规范导致,与其所期望的到达的目的相违犯的法律不利后果
2、发生的可能性。 2.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公司承当的潜在经济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风险。 3. 企业经营行为违法而导致的法律责任就是企业的法律风险。 4. 企业法律风险是由于本身或其对方违法犯罪、侵权违约而使本企业遭受与法律有关损失的可能性。 5.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将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导致企业必须承当法律责任,并因而给此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是企业在经营经过中由于存心故意或过失违背法律义务可能承当的责任和损失。 6.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可能减损企业现有或将来收益,或使企业丧失商业时机,或阻碍企业发展的与法律有关的经营风险。 7. 企业法律风险是基于法
3、律环境产生的与权利义务有关的商业风险使公司权利义务失范招致法律责任、产生实际损害的可能性。 从上述各种观点能够看出,对企业法律风险的定义基本上是从风险诱因和风险后果两个方面进行界定的。在风险诱因方面,各方观点差异较大。大多数观点都没有能涵盖较为常见的一些企业法律风险诱因。在风险后果方面,各方的观点一致,即以为法律风险是一种给企业带来损失或不利后果的可能性。笔者以为,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或合同的约定,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者法律的主体的作为及不作为,而企业产生的负面法律责任或不利后果的可能性。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涵 法律风险管理是指辨别、评价、控制法律风险的全经过。法律风险管理
4、与传统的法律风险防控、法律风险防备有着本质区别。法律风险管理强调从管理的角度对法律风险进行辨别、评价与控制。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涵能够从下面三方面理解。 1. 企业风险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组成部分,但法律风险管理具有不可取代的独特的价值。 2.企业法律风险是风险的一种,因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种。企业风险管理的目的、组织职责、管理流程等同样适用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3.法律风险管理是一个持续循环、不断改善的动态经过。法律风险管理不是独立的管理活动,也不是企业新增加的一项管理活动,它需要浸透到企业管理活动中,内生于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的流程之中。法律风险管理不是一个现行程序,而是由很多
5、互相影响的要素、流程所组成的,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源于这些要素、流程的平衡。 三、防备和控制法律风险的重要性 1.企业法律风险的广泛存在。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 韦尔奇曾讲: 其实并不是 GE 的业务使我担忧,使我担忧的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笨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从这位世界着名管理大师的感言中能够看出,企业法律风险已经广泛深入地影响到了当代企业的运营安全。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公司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这是对公司最基本的要求。然而,企业法律风险却有广泛性的特点,各种公司行为,如企业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合同履行和营销等都不同程度
6、的存在法律风险。 2. 防备和控制法律风险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从现实意义上讲,企业法律风险是由于未施行或未有效施行法律控制措施,而导致企业利益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与企业面临的自然风险、商业风险等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的风险不同,法律风险是以必须承当法律责任为特征的。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假如企业本身不能掌控,往往会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有时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因而,任何企业都应该重视、防备和化解法律风险,防备和控制法律风险实际上已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四、集团公司风险管理的现在状况 集团公司根据晋国资法规200448号山西省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国有重点企业推行总法律参谋
7、制度的通知和晋国资法规2005192号山西省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省属重点企业总法律参谋制度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企业总法律参谋制度建设,晋城煤业集团制定了(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行企业总法律工作施行方案。近年来集团公司在落实企业法律参谋制度建设、建设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方面获得了一定进展。但随着集团公司的快速发展、产业链条的不断延伸,现有法律事务管理体系不能适应集团公司转型跨越发展形势,不符合国资委、省国资委对国有大型企业法制建设的规定要求,主要表如今:集团公司总法律参谋制度及所属子分公司法律事务机构不健全、无法履行法律参谋工作职责;管理手段落后,无法在集
8、团公司内实现各种法律资源的融合、提升,法律风险防控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难以结合,不能适应集团公司的集团化管理需要。 由于集团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牵涉到公司战略、安全生产、资源整合、公司设立、企业上市、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及资本运营等众多方面,因而对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尤为必要。 五、初步构建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和风险防备监控体系 2018 年 8 月集团公司根据山西省国资法规 200769 号、201850 号、2018112 号三个文件和集团公司 四届一次 职代会精神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了(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体系施行方案。对照省国资委法制工作三年目的的要求,集团公司紧紧围绕企业
9、改革发展实际,加快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备机制,全面施行企业总法律参谋制度,认真做好三项重点法律审核把关,不断加大法律纠纷案件协调处理力度,并获得明显成绩。主要表如今下面三方面: 1.企业 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 理念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企业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普遍加强。近年来,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十分是主要领导,不断强化本身法律意识,带头营造依法治企的经营管理环境。集团公司董事长、委书记武华太强调: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建立集团公司科学、规范、有效的法律管理介入机制,健全完善法律风险监控体系,确保企业各项工作依法健康推进。集团公司成立以董事长和总经理为组长、法律事务分管领导为常
10、务副组长、其它公司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企领导组,明确了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要求,将法制工作纳入各子分公司的考核评价内容,为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 2. 企业法律参谋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明显加强。集团公司在推动总法律参谋专职化专业化、落实总法律参谋职责、发挥总法律参谋作用等方面进行积极探寻求索。2018 年,经集团公司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所属各产业板块重要子公司-金鼎公司、蓝焰煤层气公司、宏圣公司、天安公司、晋圣公司、金石公司、晋开公司 7 家公司作为首批试行总法律参谋制度单位,子公司总法律参谋人选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在全公司范
11、围内进行选拔。受聘任的总法律参谋,享受集团公司副处级待遇,作为所在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管理和决策的合法性。在省属企业层面,晋煤集团作为第一家大规模公开招聘子公司总法律参谋的单位,在落实省国资委有关要求的同时,为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备机制、提高集团公司各板块重要子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进一步健全,法律参谋队伍不断壮大。集团公司结合企业法制工作需求,加快推进所属子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截至当前,集团公司有 18 家子分公司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比三年前增长约 5 倍,且均为一级独立职能部门。除此之外,为加强企业法律参谋队伍建设,集团公
12、司探寻求索实行了派驻法律参谋制度,将通过统一选聘的 40 名法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派驻到所属子分公司,担任企业法律参谋,履行相应职责。该项制度的施行,在发挥加强子分公司专业人员气力、加快人才培养步伐等作用的同时,有力加强了集团公司与子分公司的法律业务联络沟通力度,构成集团公司本部法律人员、子分公司法律人员、派驻法律人员 三驾马车 并驾齐驱、上下合力、良性互动的局面。 3. 企业法律风险防备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法律管理介入机制逐步深化。企业经营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得到加强。集团公司( 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施行办法规定,重大事项、重大投资等议案在提交会议决策前,应由法律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将 三
13、重一大 制度与重要决策法律审核制度有机结合,保障企业 三重一大 决策依法合规。在落实三年目的期间,法律事务部屡次参加集团公司政联席会、投资及项目审查管理委员会、融资担保管理委员会等会议,依法发表法律意见,确保重大经营决策的合法合规。 企业合同管理逐步实现标准化、信息化。集团公司通过标准化、信息化等手段,加快实现合同管理的统一归口、统一流程、统一文本、统一平台。针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合同牵涉业务广泛、流程复杂等情况,集团公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确立了合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同时,集团公司通过信息化手段积极
14、探寻求索,将经济合同法律审核固化为必经的工作流程,逐步实现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与企业其他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对接。 六、法律参谋在企业战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1.企业的同心圆文化模型。加拿大的两位学者提出了 企业文化的同心圆模型 的理论。在这个模型中,内层圆、中层圆和外层圆构成企业文化的三个同心圆。这三个同心圆又分别代表着公司的三种不同文化,即企业的魂文化、法文化和形文化。华而不实,魂文化是企业文化的根本,法文化是企业文化的保证,形文化是企业文化的载体。三种文化相互联络,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有 魂 无 法 ,魂文化不能实现,形文化没有保证;有 法 无 魂 ,法文化和形文化便没有方向。只要 魂 、 法
15、、 形 互相结合,协调发展,才能到达建立企业文化的预期效果。 2.集团公司法文化的重要作用。企业文化的建设既要以正确的理念为先导,更要用法文化作保证。集团公司的法文化作为企业文化的中层圆,本质上是构造集团公司制度体系的文化。这一制度体系文化应当是以国际惯例、国内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规范为内容的承上启下的 合规文化 .这一文化对上具体表现出着公司的理念,对下制约着员工的行为,对外起着平衡企业与、消费者、供给商和社区关系的重要作用。 3. 集团公司内部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作用。在集团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中,经常会有两种声音。一种是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对公司领导的抱怨,以为公司领导不重视法务工作,公司的法务工作
16、被边缘化;另一种是企业的管理层对公司法务工作的抱怨,以为法律事务部经常使公司的商业时机难以实现,在公司发展的经过中法律事务部只会 踩刹车 ,而不懂得 加油门 .实际上,公司法务工作的作用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管理层对企业法律参谋作用的认识,另一方面是公司对法律事务作用的定位。集团公司法律参谋在提出法律意见时,不仅要评估法律上的风险,更要整体考虑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运营情况以及市场的变化等等。 集团公司的法律参谋在公司的法律事务管理中的作用不仅仅仅是出现法律纠纷后的法律救济,更多的是保证集团公司合规管理以及对公司法律风险的管控。 七、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 1. 企业法律风险防备体
17、系总体目的确实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就是要通过对集团公司法律风险全面、规范、动态的管理,提高集团公司的法律风险控制能力,进而到达有效降低集团公司整体法律风险的目的。企业应当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要求,围绕生产、经营、管理的实践,确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目的。这一总体目的应当确立下面基本目的: 1能够针对不断变化的集团公司内外部环境,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全面、系统地辨别和分析集团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为集团的科学决策、依法经营提供保障。 2应当以制度、流程建设为重点,构成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对企业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 3应当根据统一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架构,有计划、有重点地
18、推进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逐步建立一个完好的涵盖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各层面的全面、规范、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4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架构。全面风险管理是企业从战略目的制定,到战略目的实现的全程风险管理。 一般来讲,企业有四方面的目的,即企业战略目的、经营目的、报告目的一般指财务上的目的和合规目的。合规目的作为企业的四大目的之一,实际上是一个保底性目的,也就是企业遵循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的基本目的。 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由一系列制度、流程、活动构成的有机整体,牵涉企业运营管理方方面面。在管理体系的设计上,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主要由三个模块构成,即法律风险的分析、法律风险的控制和法律风险的
19、施行评估。华而不实,分析模块的功能是通过科学的方式方法对法律风险进行辨别和测评,全面、系统地认识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控制模块的功能是根据法律风险分析的结果,制定、施行合理的法律风险控制措施,实现对法律风险的有效控制;施行评估模块的功能是通过对控制施行的状况进行评估,实现对法律风险控制的改良和体系的更新。 三个模块互相作用,循环往复,构成一个动态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2. 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当注意的内容。 1法律风险辨别的系统性。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对企业法律风险的辨别应当是构造化、全方位的辨别。集团公司应当根据内部的管理职能和运作流程,全面梳理企业实际经营管理中面临的法律风险,并对可能的风险进
20、行准确分类,使法律风险的辨别成为一项规范性工作。 2法律风险分析的定量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对所有辨别出来的风险,进行量化测评,将具有不同法律性质,分散在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法律风险,统一用可能性、损失度和风险期望值等标准来衡量。通过定量衡量使各种风险之间具有可比性,并从管理的角度区分出轻重缓急,使企业法律工作找到从事后救济到事前防备的切入点。 3法律风险控制的整体性。法律风险产生于集团公司详细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对于法律风险的控制也必须落实到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第一线。集团公司也应当将法律风险管理看成集团公司全体部门和所有员工的应有职责,把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法律风险管理
21、控制的责任明确起来,使法律风险的管理真正成为全面管理、全体管理、全经过管理。 4注意法律风险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性。法律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它伴随着企业从成立、发展到终结的整个周期。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应该是动态的运行构造,集团公司应该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这一管理体系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保证这一体系始终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集团公司还应完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法律风险长期、动态、高效的控制。 八、法律参谋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法律参谋在介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中能够起到下面四方面的作用: 1. 法律参谋能够为集团公司及子分公司的重大经营决
22、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法律参谋介入集团公司及子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主要作用是保证经营决策的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可行性,为集团公司及子分公司经营决策提供可靠的法律根据、切实的法律保障、有效防备法律风险。 2. 法律参谋能够更为敏锐的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每个企业本身存在的问题有其构成的历史原因,企业内部人员一般只要发生了案件以后才会引起注意。法律参谋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从某种程度上讲对企业的各种法律风险具有更高层次的敏锐性,对企业存在的问题也更容易提出整改建议。 3. 法律参谋能够在企业的法律文化建设中发挥作用。企业的法律培训,能够使员工尽快构成依法获取权利、行使权利和保卫权利的思维方式,养成按章操作的
23、行为习惯。大多数法律参谋都有讲课、培训的能力,因而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制培训也是法律参谋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中的应有之义。 4. 法律参谋能够介入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全经过。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集团公司建立的对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控制、监控与处理的系统工程。这个工程的运行有赖于管理流程的详细设计和运作。法律参谋能够全程介入有关的决策论证、制度布置、程序设计和方案审查等工作,并能够排除这些经过中的障碍。而且,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详细施行中,法律参谋将会继续发挥重要的指导作用。 终上所述,企业法律风险的事后救济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防备和消除。集团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始终贯穿了 预防为主 的理念,改变集团公司应对法律风险的传统形式,为集团公司的风险管理提供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