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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少数民族社区旅游资源利用中的“公地悲剧及其对策研究一、前言社区有多种分类形式,按照社区所开展的民族地域的不同,将社区分为少数民族社区和非少数民族旅游社区两种。本文在此主要探讨的是在少数民族社区开展的旅游活动,即少数民族社区旅游。近年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社区旅游以其独特的民俗风情、结构、生活方式、节庆活动、服饰、语言等资源,对于追求异国情调和异地风情的国内外旅游者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但是,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旅游的开展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加快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给当地的少数民族社区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例如出现了对传统民居的破坏、对自然生态的污染、民风民俗以及价值观的退化
2、或遗失等问题。而从学的角度来看,这些现象都是少数民族社区旅游资源利用过程中“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本文以四川省丹巴县甲居藏寨为典型案例,对甲居藏寨在旅游资源利用过程中产生“公地悲剧的原因进行剖析,探讨解决和改善旅游资源利用的有效方法。以及如何让社区居民在旅游资源开发和利用中成为最终受益者,如何激励他们能够自觉地保护自然和人文资源,从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二、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旅游资源利用中的“公地悲剧及其表现形式1.“公地悲剧从的角度来看,在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旅游活动中,民居接待户自行改建、扩建传统民居,扩大民居接待规模,造成对社区旅游资源的拥挤和过度使用,同样也是“公地悲剧。假设有c
3、家民居接待户利用社区旅游资源扩大接待规模,其取得旅游资源的成本为a,令f(y)表示居民扩大接待规模能产生的收益。如果要使这些旅游资源产生的收益达到最大,应该允许多少家民居接待户利用社区旅游资源呢?在旅游资源产权明晰界定的前提下,可以建立这样一个最大化问题:maxf(y)-ac。当边际收益等于民居接待户的成本,即MP(y)=a时,社区民居接待的规模达到帕累托最优。因此,在旅游资源是公共资源的条件下,只要民居接待户的私人收益大于私人成本,居民就会选择利用社区旅游资源扩大民居接待规模,从而导致所有其他民居接待户收入的下降,民居接待户的数量一直会增加到使利用该社区旅游资源的利润下降到零为止,结果旅游资
4、源被过度使用,出现类似“公地悲剧。2.博弈矩阵本文也将博弈论引入对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旅游资源利用的研究中来,认为:少数民族社区旅游资源的悲剧其实就是人们之间的相互矛盾和相互冲突的关系。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活动开展过程中,许多居民为了能获取更大的个人收益,竞相扩大民居接待规模。民居接待户与接待户之间,在是否扩大民居接待规模的问题上,相互矛盾和相互冲突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种博弈关系。从下表可以看出,是否扩大民居接待规模获得的个人收益悬殊。不扩大民居接待规模,甲、乙各得利益是2;共同扩大接待规模甲、乙各得利益是9;如果一方不扩大接待规模,则这一方得到的利益是0,而另一方扩大接待规模则可以得到的利益是3;
5、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都会从个人私利出发,也就是说不管对方是否扩大接待规模,居民个人在扩大与不扩大接待规模的情况下,扩大接待规模的平均期望利益是(9+0)2=4.5,而不扩大接待规模相关的平均期望利益是(3+2)2=2.5。那么扩大接待规模给居民个人带来的激励就很大,如果双方比较理性,无论民居接待户相互之间是否存在沟通,形式A共同扩大接待规模是非常容易实现的。而扩大接待规模容易造成社区旅游资源的过度使用,造成“公地悲剧的发生。3.“公地悲剧的表现形式甲居藏寨从1999年开始吸引慕名而来的游客。2006年7月,中国中央台频道的(纪事)节目(格玲?德雅(上、下)曾对丹巴县甲居藏寨目前旅游活动的开展现
6、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矛盾进行过两期详细的报道。笔者也曾两次到甲居藏寨进行实地调查。在实际走访、调查的过程中也了解到,目前甲居藏寨在民居建筑的改建和扩建、水资源分配、水污染以及自然生态的破坏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甲居藏寨社区旅游资源利用中的“公地悲剧主要表现形式如下:(1)对社区环境的污染甲居藏寨共分为三个村,每村又有几十户家人。水资源一直都紧缺,于是靠分配供给,轮流分配给每个村,再分到每家每户。由于山上一村和山下二村的48户居民共用同一水源,山上一村开展接待活动后,开始无节制地使用公用水资源,消耗了大量的生活用水,并向公共空间排放污水、废弃物与废气,直接影响到了山下48户居
7、民的生活。于是,水资源分配和使用、水污染以及生活垃圾处理等问题就引发了居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2)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目前甲居藏寨共有嘉绒藏族150户,居民700余人。从1999年开展旅游活动至今,短短10多年的时间内,在面积不到5平方公里的甲居藏寨内,已有50多户居民搞起了旅游接待。于是,整个甲居藏寨的居民参与旅游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都越来越高,竞相修建民居,扩大规模。与此同时,由于整个甲居藏寨民居本身传统的建筑风格是:采用原始的建造技术,建造全石木结构的藏式楼房建筑。因此在竞相修建、扩建的过程中,整个甲居藏寨四周山上树木被大量的砍伐,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的破坏。(3)对社区旅游氛围的破坏包
8、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传统民居建筑风貌的改变。在(格玲?德雅(上、下)栏目中曾经报道过,姐妹藏家庄的大姐桂花为了解决“好多人来了,没有标间就不住的难题以及满足“旅行社这样大众旅游的需求,建了甲居藏寨里最大一幢的“招待楼,新房面积有400多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村里最大的民居接待站。由于建筑体量过大,与其他民居建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严重影响了甲居藏寨整体的协调性和统一性。二是民风民俗的丧失。由于社区居民对集体行动的盲目自发和自身利益的狂热追求,出现了拉客、抢客的现象。(格玲?德雅(上、下)报道中的小男孩已经懂得向要求一同照相的游客索要费用和介绍导游服务。同时,讲解员之间经常会因为争抢游客而发生争吵
9、,民间旅游接待户由于争抢客人也曾发生过矛盾。另外,为了迎合旅游者观看锅庄舞蹈等表演的兴趣,将表演商品化,由部分居民组织成立了演出舞蹈队,统一定价,通过跟各民居接待户联系,根据游客的需要随时上门表演。这些例子均说明,由于利益的争夺,社区的公共秩序的变得混乱不堪,邻里关系不再和睦,淳朴的民风受到玷污,过去重义不重利的民族价值观受到了严重的冲击,逐渐演变成重利不重义,并且功利的价值观已经延续到下一代人的身上。三、“公地悲剧的原因解析1.社区公共资源具有负外部性在甲居藏寨,居民个体与个体之间存在着个人边际收益与成本之间的权衡关系。居民扩大接待规模带来的旅游收益归居民个体所有,而排放的生活污水对自然环境
10、的污染所需要承担的成本却由社区全体的居民共同承担;改建自家停车场带来的收益由居民个体获得,而由此产生的对自然景观破坏的后果却由社区所有居民一起承担。因此,居民个体在做决策时不会主动考虑自身行为所包含的所有成本,所以行使该公g产权的居民会倾向于尽量多、尽量快地利用公共资源,造成资源过度使用。甲居藏寨的自然和人文资源由全体居民共同使用,资源环境维护的结果也为全体居民共享,如对社区环境的美化、卫生环境的保持等。因此,居民都会从维护资源环境中受益,不管他们是否对此做出贡献。而规避维护资源的居民从活动中获得了利益但并未承担相应的成本或贡献,因此规避者成为了搭便车者。于是居民都抱着“搭便车的动机,等着别人
11、维护,结果是谁都不采取行动。2.社区旅游资源产权的公共性质少数民族社区旅游资源是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有机结合,而一般意义上的社区旅游资源主要依托的是山水,资源的所有权容易界定,因此,少数民族社区旅游资源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区旅游资源。虽然民居建筑、家庭生活具有私有产权的性质,可以明确界定其所有权,限定使用权,明确转让权和收入的享用权。但是少数民族社区旅游主要吸引物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可以是有具体形态的物质实体,比如富有民族特色的民居、寺庙、工具、生产工具、服饰、饮食、器皿等;也可以是不具有具体物质形态的精神文化因素,比如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节日礼仪等,是归所有社区居民共同所有的,具有集体产权的性质
12、,因此收益权和处置权不能明确地界定清楚,不能明确地界定哪些居民可以使用,哪些居民不能使用。而且大部分的产权都属于集体所有,故产权不分导致“公地悲剧进一步加深。3.社区旅游资源价值具有不可分割性在少数民族社区开展旅游的过程中,其旅游资源的价值是社区共有的、不可分割的,具体是指:(1)少数民族社区旅游活动所依托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往往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即自然负载着人文,人文渗透于自然,两者互相依存、相得益彰,从而营造出特有的氛围;(2)以地方性或民族性为标志的民风民俗、传统文化等,是该民族群体长期劳动创造及集体智慧的结晶,以物的形式保留和以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形式淀积在个体和群体之中,民族自身是这种文化
13、的载体。因此,少数民族人文资源的非物质部分是属于所在区域的群体所有,社区内的每一个人都有从其利用和开发中获取收益的权利;(3)少数民族人文资源的物质遗产虽然部分地可以准确界定其所属的主体。也就是说,民居建筑属于私有财产,而居民对私有财产利用是否合理会对其他居民以及整个社区产生影响。当每个居民追求个人利益价值最大化时,过度使用社区的旅游资源,将会使整个社区旅游资源受到破坏,这些不当行为都是在透支社区的公共资源。四、对策措施1.引入引导机制,加强居民对自然和人文资源的保护意识少数民族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所有者是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群众,如果当地百姓不珍惜自己社区的旅游资源,不知道自身破坏行为对环境氛围的
14、影响,要保护少数民族自然和人文资源则是一句空话。所以要从根本上改变居民对旅游资源价值认识的影响,最好引入引导机制,通过教育反复灌输少数民族传统价值的重要性以及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2.建立约束机制,防止居民对社区环境和氛围的破坏行为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社区旅游资源产权的公有性质,因此不可能通过私有产权的制度安排,只能在集体公有产权下通过制度安排,用章程和法规建立一系列对居民行为的约束机制。因此,为了保证旅游社区的正常发展,政府有必要建立起为大多数人所认可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以惩罚那些为多数人所不能容忍的偏差行为,竭力使社区内个体与群体、旅游者与社区各利益主体、旅游者之间在行为上相互协调。如:
15、在旅游社区内成立民间组织,专门负责对甲居藏寨内的所有植被、树木、水资源等进行统一安排和。不准居民随意占用公共土地进行房屋的扩建行为。严格规定每家每户的接待量,禁止对民居建筑随意的改建或扩建。不准居民接待户联合导游进行拉客。不准居民将本旅游社区内的农用耕地荒弃,造成土地的闲置等影响社区整体景观形象的行为等等。3.制定激励机制,保证居民的预期收益通过制度安排,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让居民形成稳定的预期经济效益,保证居民从资源中获益的权利,获得均衡的利益回报,避免短期行为。落实旅游收益的合理分配,兼顾地方政府和社区居民的利益。既通过对产权主体经济利益上的激励,追求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同时,有效利用旅游资源,又做出足够的努力去有效保护资源。五、结论以少数民族自然和人文资源作为吸引物的少数民族地区,在社区旅游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普遍存在“公地悲剧现象。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社区旅游开展中的各种问题,首先需要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少数民族社区是否能避免旅游资源“公地悲剧,关系到少数民族社区是否能可持续发展。对于少数民族社区来说,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利用问题至关重要,要注重保护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和人文资源以及社区范围内的私人产权和公有产权,以此来促进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永续利用,保证社区旅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