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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2023年规范物业服务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3年规范物业服务合同5篇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规范物业服务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 物业类
2、型:_ 座落位置:_区/县_乡/镇 路_弄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 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
3、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号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4、,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 宅: 高层_元/月平方米 多层_元/月平方米 别墅_元/月平方米 物业: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 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
5、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甲方:_(以下简称为甲方)
6、乙方:_(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进一步提高颖都家园各项物业管理水平,构建一个清洁美化、健康文明的和谐小区,经公开报名应聘,_年_月_日,经颖都家园业主委员会集体考察并讨论,现已确定泗洪县美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就颖都家园物业管理事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委托管理内容:甲方将颖都家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一体化服务委托给乙方管理,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安全管理、清洁管理、客户服务管理、档案资料管理、绿化美化管理、特约服务以及物业接管验收等。 2、合同期限与收费标准 (1)合同期限:贰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7、(2)收费标准:多层_元/m_月;门市房_元/ m_月。 3、服务内容和标准: (1)接待礼仪标准: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谐、亲切,对业主一视同仁。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记录,值班电话。急修服务2小时到位,24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做出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7日内修复。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每年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二次;每半午检查巡视一次房屋主体结构;每日巡视1次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及其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巡检有记录,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对业主房屋进
8、行装修管理,对装修中的违约行为及时劝阻,已造成后果或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水箱每年消毒1次,保持泵房清洁卫生、地面排水畅通;每年一次对共用明装给水管道进行1次全面检查维修。 化粪池每一年半清理1次,日常保持出入口畅通;每月清扫1次排水明沟内的泥沙、纸屑等垃圾,排水通畅,无积水;地下管井堵塞及时疏通。 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建立相关规章制度,操作人员受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每日填写运行记录,建档备查。 避雷接地系统进行维护,在大雷雨过后及时对系统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立即更换或紧固。 加强道路维修与养护: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齐,排水畅通。 3、清洁管理。 共用楼道:各楼层通
9、道和楼梯台阶每周打扫1次。 道路保洁:每日清扫1次,无灰尘,无垃圾纸屑。 门岗、标识、宣传牌、变压器箱、电表箱、信报箱保洁;门岗、变压器箱、标识、宣传牌每月擦拭2次,信报箱由业主自行清洁。 绿化带保洁:每日清扫1次绿化带,草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目视基本无杂物、无污渍、无垃圾。 休闲、娱乐、健身设施保洁;每周清洁1次。 垃圾桶、果皮箱每日清运1次;周围地面散装垃圾不明显、无明显污迹。生活垃圾由业主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箱。 4、园林绿化养护与管理。 草坪:成活率在75%以上,无明显的杂草无大面积虫害,无明显的堆物堆料、践踏、侵占现象;每年至少进行1次施肥、补苗;至少进行1次修剪。 园林树木:生长
10、长势一般,无明显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权,缺株在7%以下。 花坛:花卉长势一般,有黄叶、落叶的株数在20%以下。 5、安全防范: 有专职安全护卫人员,当班时佩戴标志,有工作及交接班记录。门卫:主出入口24小时有人值班看守,按合同约定进行进出车辆管理、交通指挥与疏导等工作; 巡逻:每曰巡逻不少于4次,安全巡逻有记录。 设有业主求助与报警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有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交通、车辆管理:有较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维持交通秩序。业主车辆张贴标志,外来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健全消防组织,建立消防责任制。 6、档案管理 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分类成册,查阅方便。 及时变更登记,帐物相
11、符。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考核和评价,发现服务内容和质量不到位的情况,有权予以批评并责令整改。 (2)对乙方的考核办法:乙方每月须将对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条款的执行情况向业主委员会进行书面报告一次;甲方每季度对照合同条款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和提高;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全体业主代表大会,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评价。 (3)甲方对房屋维修基金享有管理权和使用权,乙方在没有取得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房管部门申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4)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相应
12、的物业管理用房。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处理好乙方与业主的纠纷,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努力做好广大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积极配合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 (6)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业务工作和内容管理。 (7)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费用,更不得索取乙方的任何好处。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独立的内部自主管理权、民事权及相应的服务收费权(包括外来小区内经营销售、宣传等租用场地费归乙方收取)。 (2)经业主委员会授权,乙方可以对违反业主管理公约的行为给予处罚,处罚所得归乙方所有。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4)乙方有义务以多
13、种方式向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地汇报物业服务情况,以便于业主委员会全面了解乙方的工作状态。 (5)乙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范自身的服务行为,所做所为不得违反政策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变项收取其他费用而增加业主的经济负担。 (7)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原则上由服务单位直接向最终用户收取,如果乙方为相关部门代收,但不得收取手续费等其他额外费用。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存在服务不到位,被业主委员会提出应当整改提高而拒不执行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向县房地产管理部
14、门通报情况,作为不良记录在案;第三次仍拒不整改或改不到位的,经业主代表大会表决,甲方将中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如甲方违约干涉乙方正常的内部管理和业务活动,给乙方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向县房产处和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由县主管部门纠正其不法行为,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如果是集体作出的决定,由集体赔偿损失,因个人行为造成后果的,由个人作出赔偿。 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再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乙双方有不同意见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县房产处和县小区住宅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处理。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城管局
15、一份,县住宅小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一份。 六、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2023年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篇2】 甲方:_ 乙方: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同意选聘乙方对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归集和管理大楼档案和物业资料,按规定制订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筑
16、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3、物业共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及空调设备等;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做好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做好绿化树木养护工作,对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和管理,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予公示和组织实施,制订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预案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房屋
17、装饰装修进行管理; 8、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9、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叁年,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试用期叁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则合同正式生效,否则,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签订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合理要求;有权对乙方的违纪、违规、不
18、履行职务人员提出撤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及服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造成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合同赔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定,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违反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行为或乙方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违规、不履行职务行为进行应急处理,包括责令立即停止行为、恢复原状、核查事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达不到管理方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问题,甲方有权利和义务向乙方反馈,并得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给予纠正、改进,解决问题
19、。对甲方提出的较难处理的物业管理问题,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时限,乙方必须在商定合理的时间内予以解决。不能改进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或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相应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问题解决。 5、甲方委托乙方对大楼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团体)、个人如有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对大楼设备和设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和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进行有效处理,并及时报告甲方。 6、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状况报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仓库等物业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交相关物业管理档
20、案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大楼的水电费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电公司交纳。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须按时支付有关款项。 13、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1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大楼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服务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
21、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并由乙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大楼建筑本体及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及大、中型维修方案,经双方商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甲方负责,单项费用少于叁佰无(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维修,并承担费用。 4、有权依照本合同对在物业管理范围内发生的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楼安全、影响大楼办公环境的行为以及突发事件(如盗窃、火灾等)进行应急处臵,并及时报告甲方有关人员。 5、乙方有权要求大楼所有办公人员遵守有关大楼管理规定。
22、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安保工作,检查大楼出入物品、车辆,盘查进出人员。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挂靠等)将本合同的权益与责任转让给其他第三人。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选取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一、二项专业服务并支付费用,但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专营公司;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合同关系,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第三方过错责任视为乙方过错责任。 8、接受甲方监督。 9、就“大楼”管理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大楼”的物业管理并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布一次管理费用的收支账目。 10、对“大楼”的功能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改变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楼”内、外,改建、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批准后方
23、可实施。 11、建立本大楼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2、及时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报告。 13、向甲方提交各类治安、刑事及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 14、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 15、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节电节水节油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给予支持和配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1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项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 1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管理目标 1、在合同期限内,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评分细则,开展工作。 2、严格按照方案中承诺的
24、物业服务标准组织实施物业服务,在甲方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2。 4、有效投诉及时处理率达100%。 5、报修项目的及时处理率达到100%(小修项目在1小时内组织有效地维修)。 6、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达99%以上,卫生保洁率100%。 7、对房屋、设备设施、环境卫生、车辆、绿化及物业人员行为规范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测评满意率95%以上。 8、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9、消防管理设备设施按照法规规定,随时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节电节水节油的工作,有明显效果。 11、工程维护人员中有总公司派出的经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
25、操作证(电梯维护)人员1人。 六、管理服务费用(合同价格) 1、本物业的年管理服务费109万元,即“ 3.3元/建筑面积月”,每月人民币9.1万元。甲方每月中旬拨付,签署付款凭证,本合同期满当月的管理服务费待甲乙双方办好交接手续后,再予支付。 2、合同签订后,合同的履行期(含试用期)从大楼正式运行前1个月开始计算,正式运行前1个月之前的物业管理费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员等费用总额加20%的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3、大楼超过叁佰元以上的日常维修仅收材料费,其它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相应补
26、偿。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扣付相应部分物业管理费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筑、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方根据方案对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如乙方达不到管理目标的要求,甲方有权扣付5%以下月物业管理费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互为补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标
27、书若有与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吉安市政府采购办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2023年规范物业服务合同【篇3】 委托方(甲方):_ 委托方登记号:_ 通讯地址:_ 联系电话:_ 邮政编码: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 企业资质证书号:_ 法定代表人:_ 联系电话:_ 委托代理人:_ 联系电话:_ 通讯地址:_ 邮政
28、编码: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_ 类型:_ 坐落位置:_号院内 占地面积:_平方米 建筑面积:_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路; 南至:_路; 西至:_号路; 北至:_路。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乙方应当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竣
29、工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住用户档案;根据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订物业服务的有关制度。 2、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公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外墙面、楼梯间、门厅、走廊通道、地下室等。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4、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雨水管道、污水井、自行车棚、小区围墙及栏杆、室外体育运动场地等。 5、公共区域的绿地、景观的养护与管理,保证小区内的树木、花草、绿地等的良好生长,景观的正常使用。 6、公共环境卫生的维
30、护和管理,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门前三包工作等。 7、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小区地下停车场和地上停车场(包括自行车)的车辆出入、停放、安全、卫生等,协助维护秩序。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10、安保监控及公共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安保监控设备的正常维护养护、门岗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盗工作等。 11、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小区内宠物饲养行为。 12、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
31、、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13、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房屋装饰装修提供管理服务,保证装修噪声、气味、遗撒等符合国家规定,保证装修外墙、窗面符合小区统一格局。 14、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5、为住户套内面积中的水、电、暖气、窗门、卫生洁具等提供维修服务。 16、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7、在业主委员会授权范围内,对合同期内小区工程施工过程中给予配合、并提供现场管理和全过程监督,及完工后的维护和管理。 18
32、、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内公示。 第三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第三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见附件五)提供服务。 双方约定的住宅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三级)(试行)中规定的相应要求。 第四条甲方按季度或定期对乙方的服务状况进行考评,考评的结果作为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质量评估的依据之一。(考评细则)业主满意率一年后应达到80%以上。 第四部分物业服务期限 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为叁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的考核和处置按如下条款执行。 1、合同签订后满_天,甲方对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若乙方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
33、乙方_日内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2、试用期满前_天,甲方组织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综合满意度需达到_%(含)以上,如未达到,则甲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达到_%(含)以上时,不满意的部分,乙方在十日内提供明确的改善措施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的,经甲方同意,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到期,如果业主大会决定另行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乙方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企业办好交接工作。乙方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 第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大会没有作出选聘决定,乙方自愿按照原合同
34、约定继续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业主大会作出续聘决定或者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接任为止。 第八条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事宜,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等;甲乙双方应当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九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执行或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三部分规定的服务标准且不及时整改的,甲方有权召开业主大会讨论是否解除本物业服务合同。 第五部分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十条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35、: 多层住宅:_元/平方米/月; 底商:_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项目。 3、乙方应当每个季度向业主公布公共服务收支情况。 4、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该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标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应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缴纳服务费用的,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催缴后仍不缴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按季度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饰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
36、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并且按时足额缴纳装修押金,并严格遵守装修管理合同约定条款,物业管理企业有权终止违反装修管理的装修行为,并且对拆改承重结构的业主依法告知相关主管部门。 如收取装饰装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承重结构损坏,乙方应当在完工后30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如果违反了装饰装修服务协议的应该依据签订协议约定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地下停车库的管理乙方应当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乙方对业主自有物业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或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
37、用,并受甲方监督。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乙方可以参照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服务费。 第十五条物业区域内,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第六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管理及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经营用房、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或管理服务的,具体收费及管理费约定如下: (一)物业经营用房 物业经营用房的出租标准不得不合理低于周边同期同类出租标准。乙方收取其总收入
38、额的详见补充协议管理费用。 (二)规划内的停车场(库) 1、车库(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其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2、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乙方收取管理费。 3、车库(位)属于建设单位或其他业主所有,委托乙方代为经营的,由所有人与乙方自行约定经营管理事项。 (三)占用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停放、收费等由业主大会、业委会制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1、具体收费标准为:详见补充协议。 2、乙方提取的管理费为:详见补充协议。 (四)利用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或相关场地进行摆摊设点等经营活动的,具体收费金额由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从该收费中提取其收入额为管理费。 1、其他经营活
39、动约定:详见补充协议。 (五)按照上述约定比例提取的管理费归乙方支配,与管理费相关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按下列约定分配: 1、物业经营性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具体分配方式详见补充协议。 2、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经营性收益收支情况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七部分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对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事项有知情权。 3、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有建议、督促的权利。 4、有权监督本物业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使用情况。 5、有权组织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6、负责协调、
40、处理、解决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不因此影响乙方工作。 7、监督乙方做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8、按照相关规定交存、使用和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9、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与特约服务费;对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督促其交纳。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内容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特约服务费。 2、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需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不得将本物业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
41、的信息在物业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对受托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责任。 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和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
42、路、场地的,应当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7、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与甲方协商解决。 8、积极协调物业服务过程中与小区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9、每月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每年向甲方或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情况,并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当甲方或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应及时答复(对代表甲方的业主委员会须提供书面答复)。 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
43、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部分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应按附件七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进行整改,若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对物业服务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存在争议且无法解决的,由上级物业主管部门、社区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未按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移交相关资料并办理交接手续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拾万元整(_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乙方未能履行或者未适当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业主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