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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第七章 市场秩序管理法市场秩序管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法律特征:法律特征: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部行为法行为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较强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较强的行政干预行政干预性。性。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对知识产权法的补充对知识产
2、权法的补充性。性。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不确定不确定性。性。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对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对象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对象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为人行为人,即,即经营者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经营者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经营者无须具有法定的经无须具有法定的经营资格营资格,只要从事或参与经济活动,都可认定为,只要从事或参与经济活动,都可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经营者。例如未取得营业执
3、反不正当竞争法上的经营者。例如未取得营业执照而经营的人;非经营性的事业单位。照而经营的人;非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即即应以行为性质来认定应以行为性质来认定经营者经营者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竞争,就是竞争,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在市在市场上以比较有利的价格、数量、质量或其场上以比较有利的价格、数量、质量或其他条件他条件争取交易机会争取交易机会的行为。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经营者以不正当手段争以不正当手段争取交易机会取交易机会的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采取法采取“类型法定主义类型法定主义”,具体列举了六,具体列举了六种不正
4、当竞争行为。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定类型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定类型 (一一)市场混淆行为市场混淆行为 市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市场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假冒或模仿假冒或模仿之类的之类的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正当竞争手段,使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混淆,使其商品与他人的商品相混淆,而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误认而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误认的行为。也就是,行的行为。也就是,行为人通过使用与他人为人通过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相似的标识相同或相似的标识,使人将其,使人将其商品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在实践中也将这商品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在实践中也将这种行为称为种行为称为仿冒行为仿冒行为。1.
5、1.市场混淆行为的构成市场混淆行为的构成 行为主体:仿冒人行为主体:仿冒人 行为客体:标识行为客体:标识 行为目的:造成市场混淆(不管目的是否达到)行为目的:造成市场混淆(不管目的是否达到)2 2市场混淆行为的类型市场混淆行为的类型 (1)(1)假冒假冒他人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是指因是指因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而使人对于商品来源而使人对于商品来源产生误解的行为。该行为也是商标法所禁止的产生误解的行为。该行为也是商标法所禁止的行为。行为。虽然同一行为触犯两部法律,但其立法目的并不相虽然同一行为触犯两部法律,但其立法目的并不相同
6、。商标法是一般性同。商标法是一般性保护私权保护私权的法律,侧重对的法律,侧重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而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竞争法,它的规范目的是作为竞争法,它的规范目的是遏制假冒行为遏制假冒行为,因,因而侧重对竞争秩序的维护。而侧重对竞争秩序的维护。(2)(2)仿冒仿冒知名知名商品商品特有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的名称、包装和装潢的的行为。即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行为。即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装和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包装和装潢,造成与他人的知
7、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使购买者误认是该知名商品的行为。(3)(3)使用他人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企业名称或姓名的行为。即未经的行为。即未经他人企业许可而使用他人企业的名称或姓名,他人企业许可而使用他人企业的名称或姓名,使人将其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他人企业的商使人将其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他人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品或服务的行为。(二二)虚假表示与虚假宣传虚假表示与虚假宣传行为行为 虚假表示与虚假宣传行为是指在商品上,或利虚假表示与虚假宣传行为是指在商品上,或利用广告及其他宣传方式对商品或服务用广告及其他宣传方式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虚假宣传。该行为具有
8、以下特点:。该行为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宣传首先,宣传方式的多样化方式的多样化.其次,宣传其次,宣传内容的虚假性内容的虚假性。无论用何种方法进。无论用何种方法进行宣传,其内容必须是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才行宣传,其内容必须是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注意,有些宣传虽然引人误解,但应注意,有些宣传虽然引人误解,但由于其客由于其客观表述内容是真实的观表述内容是真实的,因此,并不构成宣传内容,因此,并不构成宣传内容的虚假性;另外,有些宣传内容的虚假性;另外,有些宣传内容虽然虚假,但并虽然虚假,但并不引人误解不引人误解,例如宣称,例如宣称“天下第一天下第一”等过度吹嘘
9、等过度吹嘘的行为,因此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为,因此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三三)商业贿赂商业贿赂行为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的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商业贿赂行为的特征有:第一,第一,行贿人是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依据法律,行贿人是经。依据法律,行贿人是经营者。营者。第二,行为目的第二,行为目的具有商业性具有商业性。第三,行为第三,行为手段具有多样性手段具有多样性。在认定商业贿赂行为时,关键是要区分合法与非法在认定商业贿赂行为时,关
10、键是要区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依据法律,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时,可以的界限。依据法律,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时,可以以以明示明示的方式的方式给对方折扣,也可以给居间人佣金。给对方折扣,也可以给居间人佣金。应区别折扣、佣金与回扣。应区别折扣、佣金与回扣。回扣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暗中以现金、实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物或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价款。折扣折扣是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中给对方一定比例的是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中给对方一定比例的减让,是一种优惠手段。减让,是一种优惠手段。佣金佣金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
11、人提供牵线搭桥、撮合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人提供牵线搭桥、撮合交易等服务,而由买方或者卖方支付的报酬交易等服务,而由买方或者卖方支付的报酬。(四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价值就在于商业秘密的价值就在于因保密而获得竞争优势因保密而获得竞争优势。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1.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
12、的行为 2.2.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加以披露加以披露的行的行为为 3.3.合法取得但违反约定义务的行为合法取得但违反约定义务的行为 4.4.第三人第三人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五)不正当有奖销售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行为 1.1.有奖销售。即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有奖销售。即经营者销售商品时,附带性地向购附带性地向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上利益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其他经济上利益的行为。有的行为。有奖销售主要包括奖销售主要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和和抽奖式有奖销售抽奖式有奖销售两种。两种。2.2.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即反不正当竞争法
13、禁止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即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具体有以下三种:有奖销售行为。具体有以下三种:采用采用谎称有奖谎称有奖或者或者内定人员中奖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有奖销售。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金额超过50005000元元的。的。(六六)商业诋毁商业诋毁行为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商业诋毁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因为因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14、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不仅是经营者的人身权,不仅是经营者的人身权,而且也是一种而且也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会给竞争对手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誉和商品声誉,会给竞争对手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损害其应有的竞争地位,故构成不正当竞争影响,损害其应有的竞争地位,故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为。商业抵毁行为商业抵毁行为在主观上在主观上,行为人,行为人必须有故意和过必须有故意和过失失;在客观上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表现为行为人无中生有或对真实情无中生有或对真实情况的歪曲况的歪曲,或者是对捏造的事实,或者是对捏造的事实加以传播加以传播等。等。第二节第二节
15、 产品质量法概述产品质量法概述 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 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在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领域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产品质量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品质量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即国家为提高产品质量,。即国家为提高产品质量,在确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产品在确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和产品标准标准的过程中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二是发生的经济关系;二是产品质量责任关系产品质量责任关系。即因产。即因产品质量
16、而引起的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品质量而引起的产品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责任关系。的责任关系。二、产品的概念二、产品的概念 产品质量法中所讲的产品,是指产品质量法中所讲的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作、用于销售的产品。的产品。1.1.虽经过加工、制作,但虽经过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不用于销售的产品以及的产品以及天然物品天然物品不包括在内。不包括在内。2.2.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也我国的产品质量法也将建筑工程排除将建筑工程排除在在“产品产品”之外。之外。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机构三、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质检总国家
17、质检总局局)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的专门机构,)是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的专门机构,负责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负责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四、产品质量义务四、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质量义务是要求产品质量义务是要求生产者生产者和和销售者销售者为保为保证产品质量证产品质量,必须依法对其生产和经营的必须依法对其生产和经营的行为进行约束行为进行约束,表现为法律准许,表现为法律准许为一定行为一定行为为或者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不为一定行为。(一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保
18、证产品内在质量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义务的义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依法表示产品依法表示产品的义务的义务生产者用文字、图形及其组合说明产品质量、使用性能和生产者用文字、图形及其组合说明产品质量、使用性能和使用方式的行为就是产品的表示行为。使用方式的行为就是产品的表示行为。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牢固,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准确、清晰、牢固,且易于识别。且易于识别。依法生产产品依法生产产品的义务的义务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
19、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二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应当执行进货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他标识;采取措施,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采取措施,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销售产品的销售产品的标识标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不得伪造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20、;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五、产品质量责任(一一)概念概念 产品质量责任是指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由于产品由于产品质量不合格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而造成他人他人人身、财产人身、财产损害损害,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二二)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立产品生产者、销售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立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对消费者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和标准。者承担对消费者损害赔偿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21、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经历了从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经历了从过错原则过错原则到到过错过错推定原则推定原则的发展过程。的发展过程。过错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过错原则,是指以过错作为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构成要件和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即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即被害人必须能够证明对于产品质被害人必须能够证明对于产品质量责任事故的发生,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有故意或者过失量责任事故的发生,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有故意或者过失,否则,生产者和销售者将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否则,生产者和销售者将不负损害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过错推定原则是指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引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引起
22、的,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起的,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法律就推定被告有,法律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按照这一原则,生产者和销售者的按照这一原则,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过错是其承担责任过错是其承担责任的前提的前提,但是过错存在的证明责任由生产者和销售者,但是过错存在的证明责任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承担,若其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其有过错若其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其有过错,从而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而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过错推定原则的例外过错推定原则的例外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未将
23、产品投入流通的;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能发现缺陷的存在。(三三)产品质量责任的构成要件产品质量责任的构成要件 1 1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即消费者必须受到实际的损害。即消费者必须受到实际的损害。2 2过错过错。过错是支配行为人从事在法律和道德上应。过错是支配行为人从事在法律和道德上应受非难行为的受非难行为的故意和过失故意和过失的状态。依据过错推定原则,的状态。依据过错推定原则,受害人无须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过错举证,只要确定受害人无
24、须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过错举证,只要确定因果关系存在,而生产者和销售者因果关系存在,而生产者和销售者无法举出反证无法举出反证证明证明自己无过错即要承担产品责任。自己无过错即要承担产品责任。反证主要有:反证主要有: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的过错。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3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产品缺陷产品缺陷是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原因,是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原因,消费者的损害(损害事实)消费者的损害(损害事实)是产品缺陷的结果。是产品缺陷的结果。第三节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一、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一、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 广义的消费者是指有
25、偿取得商品或者服务来满足生产消费广义的消费者是指有偿取得商品或者服务来满足生产消费或者物质、文化消费的或者物质、文化消费的单位和个人单位和个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是特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是特指为生活需要为生活需要而购买、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公民个体公民个体。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是指以改变经营者与消费者不平等地位为目的是指以改变经营者与消费者不平等地位为目的而由处于而由处于弱势一方弱势一方的消费者享有的的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以及由此获得的基本权利以及由此获得的利益利益。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是消费者权利核心是消费者权利。二、消费者的权利二、消
26、费者的权利(一)安全权(一)安全权安全权是安全权是核心核心,其他权利都可以在安全权中求,其他权利都可以在安全权中求得根据。得根据。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享有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权利。要求的权利。(二)知情权(二)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受的服务真实情况真实情况的权利。的权利。(三)选择权(三)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爱好和判是指消费者享有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爱好和判断
27、,断,自主选择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四)公平交易权(四)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或者接受服务时,获得质量保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或者接受服务时,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的权利。(五)求偿权(五)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权利。(六)获得知识权(六)获得知识权是指消费者享有接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是指消费者享有接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护的教育教育,获得与商品和服务
28、密切相关的,获得与商品和服务密切相关的知识知识和信息和信息,更好地实现期待的消费目标,增强自,更好地实现期待的消费目标,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的权利。我保护能力的权利。(七)人格尊严权(七)人格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的权利。利。(八)结社权(八)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是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社会团体的权利。的权利。(九)监督权(九)监督权是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是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权益工作进行监督进行监督的权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