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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骨干财源培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 署,加快推动财源建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为全县社会经 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结合实际,提出骨干财源培育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加快新 旧动能转换、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巩固工业主体财源,培 育新兴潜在财源,支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推动 重点骨干财源实现跨越发展。二、培育计划截止2020年底,全县纳税过千万元企业共有42家,上 缴税金18.1亿元,占税收总收入的56. 7虬 其中,工业企业 22家
2、,金融业2家,其他行业4家。计划经过35年的努 力,纳税过千万元企业达到70家,上缴税金实现翻番,其 中工业企业由22家达到44家,实现倍增。具体目标为:(一)上缴税金过亿元企业实现新突破。其中,过5亿 元企业新增2家,华建铝业集团、蓝帆新材料;过亿元企业 新增3家,达到6家,山水水泥、雷奥新能源、农商行、伊 利乳业、高速铁建、恒信建设集团。(-)上缴税金过5000万元企业新增5家。县供电公 司、烟草公司、三义集团、东临新材料.、华特磁电。(三)上缴税金过3000万元企业新增5家。联科新材 料、宝龙达集团、横滨橡胶、鑫珂海洋生物、司德伯重型装 备。(四)新增上缴税金过千万元企业30家。其中,工
3、业 企业增加22家,由2020年的22家增加到2023年的44家, 3年户数实现倍增。2021年度,计划新增过千万元工业企业 6家,分别是祺月集团、中豪铝业、恒辉新材料、伟盛铝业、 米兰之窗、东悦新材料。金融业新增5家,达到7家,分别 是新增平安财险、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银行、聚丰村镇银 行。商贸企业新增3家,分别是佳乐家、银座华兴、全福元。三、主要措施围绕加强财源培植,尽快做大做强骨干财源企业,对纳 入培育计划的72家企业加大扶持力度,从政策、资金、土 地、人力等方面综合施策,确保企业纳税上台阶(其他过千 万元企业参照政策扶持执行)。(一)实行领导包靠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包靠,镇街责任人和部门责
4、任人联系 制度,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二)强化政策扶持1,加大骨干财源企业技术改造扶持力度。将骨干财源企 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全部纳入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在 2020年基础上,每年增加20%资金助力企业转型升级。2 .鼓励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实行房产税及契税补 助,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优惠。对骨干财源企业建设二 层(含)以上标准厂房产生的房产税,及新上项目在办理土 地手续时缴纳的契税,给予等额补助。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 房,在执行原定优惠政策基础上,对缴纳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给予50%优惠。3 .支持骨干财源企业上市。对首家骨干财源企业上市, 提高50%奖励标准执行,即首
5、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企业,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300万元。 对在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在 挂牌后,成功融资100万元以上的,每家补助15万元。4 .土地指标支出补助。对骨干财源企业优先调剂使用土 地指标。新上项目土地指标费用支出,从税收增量部分的地 方留成中予以等额补助,可最多补助五年。5 .鼓励企业发展总部经济。鼓励企业在统一规划区内建 设企业总部,享受县里确定的优惠政策(房地产企业除外)。6 .完善“土地价值重置”机制,支持骨干财源企业解决 融资难题。全面落实县政府关于增强企业融资能力助力高 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金融机构不断调整土地评估价
6、 值,最大限度提高贷款额度。出台激励政策,将金融机构对 骨干财源企业的贷款情况,土地评估价值、抵押率提高情况 以及贷款利率下调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7 .加大过桥还贷和政府性担保支持力度。将骨干财源企 业全部纳入过桥还贷和政府性担保支持范围,由县级包靠领 导、镇街责任人和部门责任人,帮助骨干财源企业办理过桥 还贷和政府性担保手续。8 .提高上缴税金首次上台阶奖励幅度。对上缴税金稳定 增长,纳税总额首次过1000万元(含)以上企业,县财政 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20万元;首次过2000万元以上的,奖 励30万元;首次过5000万元以上,奖励60万元。首次过1 亿元以上,奖励100万元;1亿元以
7、上,纳税每增加1亿元, 奖励增加100万元。9 .对纳税过千万元企业实行奖励全覆盖。对上缴税金稳 定增长,当年上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下同)、 2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10万元;2000 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奖励20万元;5000万元 以上、1亿元以下的企、也,奖励30万元;1亿元以上、2亿 元以下的企业,奖励60万元;2亿元以上,上缴税金每增加 1亿元,增加30万元。(房地产企业除外)10 .对纳税过千万元以上企业授予荣誉称号。根据上缴 税金情况,对上缴税金第一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年度“县功勋企业家”称号;过亿元的企业,授予年度“县明星 企业家”称号;过5000万元的企业,授予年度“县优秀企 业家”称号。上缴税金第一名企业为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 献奖”,其他过千万元企业授予年度“经济发展贡献奖”, 分设“金奖”“银奖”“铜奖”,分别发放“上缴税金过亿 元企业” “上缴税金过5000万元企业”“上缴税金过千万 元企业”奖牌。本方案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由县财政局、税务 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