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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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灵璧县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编制目的1.1 编制依据适用范围1.2 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2.2 乡镇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3响应机制3.1 地震灾害分级分级应急响应3.2 应急响应级别调整4监测报告4.1 监测预报震情速报4.2 灾情报告5应急响应5.1 一级响应二级响应5.2 三级响应信息发布5.3 应急结束响应5.1 I级、II级响应(较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 应)先期处置县震指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和灾情调 查,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 众,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伤员,组织医疗卫生人员 加强个人防护;防范次生灾害

2、,维护社会治安;开设应急避 难场所,设立安置点,发放生活用品,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 活。灾情收集与报送(1)灾区乡镇、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迅速向县震 指报告震情、灾情等信息,必要时可越级上报。(2)县震指成员单位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本行业灾 情信息,分析评估救灾需求,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县震指。(3)县应急局联系市地震局,利用相关技术系统,对 地震灾情进行快速预评估,并及时报告县政府和县震指。(4)县震指及时将初步掌握的震情、灾情报告市抗震 救灾指挥部。(5)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 关部门利用卫星导航定位、航空遥感、卫星遥感和地理信息 等技术系统,获取、制作灾区影像和地图资料

3、,并及时报告 县政府和县震指。指挥协调县震指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震救灾行动,主要开 展以下工作:(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了解、掌握灾情,确定抗 震救灾工作方案。成立县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 和协调现场抗震救灾工作。(2)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军队和武警部 队派遣专业队伍赴灾区抢险救援。(3)组织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和伤员医疗救治、卫生防 疫、心理援助工作,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4)协调、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水利等基础 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 输的通畅。(5)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 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

4、范次生灾害。对于已经受到 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6)同省市地震局监测预报工作队伍保持紧密联系, 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分析判断地震趋势,根据上级要求指导做 好余震防范工作。(7)协调、组织调拨救灾帐篷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拨 付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的衣、食、住 等基本生活需要。(8)协调加强重要目标保护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 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 工作。(9)视情对灾区周边主要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10)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 震救灾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11)视情组织非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对灾区群众生活 安置、伤员救

5、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 展对口支援。(12)及时向省市委、省市政府、省市震指报告灾情和 地震应急处置工作进展,并视需要请求支援。(13)其他重要事项。5.L4应急处置在上级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之前,县震指各工 作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县震指的统一部署,根 据职责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本组 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县震指。在上级抗震 救灾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按上级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的 要求开展或配合开展各项工作。(1)搜救人员。组织撤离危险地区居民,组织开展自 救互救。组织驻灵解放军及民兵、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 社会救援组织等各

6、方面救援力量,调配生命搜索营救设备及 大型吊车、起重机等救援装备,搜救被压埋人员,组织营救 被困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协调与配合,合理划分责 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及时向县震指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 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 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 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 致残。统筹全县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转运伤员,实施 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情绪引 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

7、修复等 服务,帮助受灾群众度过困难期。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 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做好医 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 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 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3)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筹集和 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 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居住等生活问题。在受灾 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设置救灾物资发放点,确保救 灾物资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 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

8、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和救助管 理机构、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等民政服务机构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 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 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积极创造条 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4)抢修基础设施。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公路、铁路、 桥梁、隧道、码头、航道及通航建筑物等交通基础设施,协 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 的运输需要。组织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 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应急工作需要。(5)加强现场监测。组织布设或恢复现场地震

9、观测设 施,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震 情形势进行研判。加强气象监测研判,密切关注灾区重大天 气变化。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 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6)防范次生灾害。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 做好次生灾害的排查与监测预警工作,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 形成的山体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滚石等造成新 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堤坝等开展险情 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 路、非煤矿山等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7)维护社会治安。在受

10、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 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严厉打 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 位、储备仓库、看守所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涉稳风 险监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密防范、妥 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8)开展社会动员。加强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应急力 量管理;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 服务需求指南,及时开通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应急力量联系 电话及在线平台等,通过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统一接收 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引 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救灾。根据地震应急与救援的

11、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物资、设备 或者场地,事后应当及时归还。视情组织开展为灾区捐款捐 物活动,做好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 使用、公示、反馈等工作。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 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 安置、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 展对口支援。(9)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召开新闻发 布会,统一、迅速、准确、持续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以及 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做好地震灾害应急相关新闻报道 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和引导。(10)加强涉国(境)外事务管理。妥善安置在灾区工 作和旅游的国(境)外人员;做好对外信息沟通与通报,

12、按 程序协调安排国(境)外救援队入境参与救援行动,按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11)配合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 工作。根据需要配合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烈度、 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和各种地 震地质灾害调查等,以及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 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地震社会影响 程度、环境影响程度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害 防治能力情况等,配合开展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5.2 in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响应).1先期处置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乡镇(开发区)抗震救灾指 挥机构迅速组织开展灾情

13、统计上报、医疗救治、灾民安置、 次生灾害防范等工作。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灾区需求,协 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522应急响应启动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县震指办迅速将震情和了解到的 灾情报告县委、县政府、市震指,同时通报县震指成员单位; 根据初判指标向县政府提出启动三级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 县政府指示启动应急响应,并通过宣传部门利用各种媒介向 社会发布地震信息。1.1 .3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应急处置(1)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和灾情调查, 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安置受威胁人员, 控制可疑的传染源,积极救治病人,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加强 个人防护,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2)迅速控制

14、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防范次生灾害; 依法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 设施,保护重要目标。(3)开放应急避难场所,设立安置点,发放生活用品, 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4)迅速了解灾情并向市震指报告,在市震指的指导 下,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5)如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现场工作队,配合市抗 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队开展各项工作。5.4 信息发布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要按规定时限向 社会发布信息。30分钟内发布震情,4小时内发布初步灾情、 震情趋势判断意见以及抗震救灾情况,适时开展后续发布。 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准确、客观

15、。县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分级响应原则,负责相应级别地 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未启动应急响应的地震震情信息由应 急局负责发布。5.5 应急结束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 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 广播电视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 由应急响应启动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因救灾需要临时征 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 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 单位认真总结地震应对工作,向县震指提交地震应对工作总 结报告。由县震指汇总后上报市震指和县政府。6恢复重建县

16、政府根据省、市政府制定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本地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 灾后恢复重建。同时请省、市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实施给予指导。7应急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地震救援等各类抗震救 灾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置知识、技能的培 训,推广地震灾害应急知识和先进技术,经常性地开展协同 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 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乡镇(开发区)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 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乡镇(开发区)、各 有关部门发

17、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企业、社会组织及 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基层和群众广泛参与 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应急部门会同民政、财政部门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强化队伍管理和工作保障,为灾情统计报送、评估核查等提 供支撑。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地震应急专家 库,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 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 提供人才保障。各相关单位加强与上级部门信息平台互连互通, 保障在应急处置技术、搜索与营救、建筑物抗震技术等方面的 技术支撑。7.1 指挥平台保障县应急局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 统,形成

18、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 指挥平台,实现各类数据和信息共享,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 应、应急指挥科学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 震趋势判断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进行 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同时,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和灾情速报网络,并加强维护与管理,确保紧急情况下信息 畅通、反应迅速。7.2 物资与资金保障县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 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 地震救援、监测预警、现场调查、人员防护、应急通信、通 信指挥、战勤保障、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 产供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

19、法律法规,做好应急 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 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县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各级各类地震灾害救援队、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医疗 救护队、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志愿者队伍等配备必要的物资 装备。7.3 基础设施保障6恢复重建7应急保障应急队伍保障7.1 指挥平台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7.2 基础设施保障避难场所保障7.3 宣传、培训与演练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8.1 有感地震应急地震谣传事件应急8.2 县辖区外地震应急奖励与责任9.1 预案管理与更新以上、以下的含义9.2 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完善应

20、急通信保障系统, 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基础设 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确保至少 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 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现场 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建立健全铁路、公路、水路等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 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 色通道”机制。9.3 避难场所保障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统筹规划应急避难场所,或利 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 施,因地制宜设立符合相关标

21、准的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 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环保、物资储备 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 集场所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 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 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9.4 宣传、培训与演练宣传、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地震、共青团等部 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 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教育、 应急等部门加强指导和监督。县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

22、合本地区实 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 知识和技能培训。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订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 地震应急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 会、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的应对工作,由县政府和县应急局负责。3.5 级以下有感地震发生后,县政府要立即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 调查了解情况,迅速收集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震情、社情, 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宣传地震知识,做好平息地震谣 传或误传的准备,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治安管理、 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维护社会稳定。县应急局派出地震现 场应急工作

23、队,协助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并即 时向县政府报告地震专家会商结果和震后趋势判定意见。宣 传部门根据县政府决策意见,迅速组织新闻媒体公告震情, 宣传有感地震知识和应对措施。当灾区建(构)筑物遭受破 坏和发生人员伤亡时,县震指各成员单位根据震情、灾情的 危害和影响程度,按照各自职责和县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应急 处置。8.1 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当我县出现地震谣传时,县应急、公安、宣传等部门应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信息发布与舆情(论)引导工 作,澄清事实,平息谣传。对制造、传播地震谣言者,由公 安机关依法处理。8.2 县辖区外地震应急当县辖区外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并对我县造成人员 伤亡或建

24、(构)筑物破坏时,县震指根据震情、灾情和对我 县的影响程度,迅速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委、县政府, 同时通报县震指成员单位,根据初判指标向上级提出启动相 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相应工作。8.3奖励与责任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存 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虚报、瞒报灾情等行为,造 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 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9.1 预案管理与更新县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本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 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

25、训、演练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 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 应急预案,抄送县应急局。县震指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 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或包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抄送 县应急局。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基 础设施的运营管理单位和学校、医院,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 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地震应急预案或包 括抗震救灾内容的应急预案,抄送县应急局。各级各类预案应按照有关规定备案。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应急预案操作手册。9.2 以上、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9.3 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解

26、释。9.4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6年4月1日印发的灵 璧县地震应急预案(灵政发20163号)同时废止。10附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0.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 .县委宣传部:指导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 分析,正确引导社会舆情,指导、协助做好抗震救灾新闻发 布工作;协调保障灾区广播电视信号传输,参与组织有关抗 震救灾宣传报道等工作。2 .县委网信办:组织主流网媒体开展正面宣传,营造清 朗的抗震救灾网上空间;组织开展抗震救灾网络舆情监控, 及时分析网络舆情态势,协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

27、调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及时统计、上报灾情,计划调配生活类救灾物资,保障受灾 群众基本生活;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协调开展 灾区次生灾害防范处置工作;派出或协调相关部门救援队伍 开展应急救援;参与指导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宣传;组织开 展救灾捐赠活动,接受、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指导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和遇难人员的善后、遇难者家 属抚慰工作。进行震情速报,快速了解灾情、建议启动相应 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承担地震监测与 震害调查组的有关工作,加密地震监测,组织震情会商,分 析、研判地震趋势;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建构筑物破 坏、人员伤亡、地震社会影响和地震地

28、质灾害等调查。4 .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导防震减灾 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重大破坏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 划编制并指导实施。组织排查军工科研生产重点设施的地震 受损情况,及时采取安全措施;根据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动用 指令,负责市级粮油物资储备和组织调出;指导电力生产经 营单位修复被损毁的电网附属设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5 .县公安局:组织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指导灾区开展预 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 秩序,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做好灾区看守所、拘留所的应急 响应和抗震救灾工作。6 .县教体局:指导灾区学校做好灾情信息的收集、上报; 组织力量配合救援队伍在学校开

29、展救援,视情组织转移和安 置灾区师生,指导灾区学校恢复教学秩序,配合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对校舍进行安全鉴定、加固,组织做好校舍灾后恢复 重建工作;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学校结 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协助学校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的开通和管理工作。7 .县科学技术局:组织鼓励和支持抗震救灾科学技术研 究,推广应用抗震救灾先进科学技术成果。8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参与组织有关救灾物资调配;组 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抢修并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 在灾区架设临时基站,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确 保在极端情况下,至少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建立应 急通信保障系统,加强地震应急通信

30、演练等工作。9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灾区民政福利机构设施及财 产安全转移等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困难 群众基本社会服务等事务。10 .县司法局: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11 .县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并会同应急 管理等主管部门及时分配下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地震应 急物资储备、群众生活物资调拨、灾区恢复重建等财政资金 保障工作。12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组织开展灾情应急 测绘、地质灾害信息收集、上报等工作;承担突发性地质灾 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灾区对崩塌、滑坡、泥石 流等地质灾害开展隐患排查和评估,对重要地质灾害点、隐 患点进行监

31、测预警。13 .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对灾区环境、地震灾害引起的 污染源泄漏等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防控;组织收集灾区环境污 染灾情信息。14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 家对灾区建筑物抗震性能进行隐患排查;协助开展对灾区发 震构造、建构筑物破坏、地震社会影响等调查;组织指导灾 区各类建(构)筑物的抗震加固和修复工作,指导灾区恢复 重建;指导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修复被损毁的供气管网及附属 设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负责城区供水、排水管网排查, 消除安全隐患,恢复使用功能;协助应急避难场所开通与管 理工作;协同开展应急通信保障。15 .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收集灾区公路、铁路、桥梁、隧 道、

32、水上交通等灾情信息并迅速上报、续报;组织对被毁坏 的公路、桥梁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障地震 物资运输和灾民的应急运输;协同县公安局,指导相关部门 实施交通管制措施;指导道路抢修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16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农业因 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17 .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制定并组织实施灾后动物 防疫方案,指导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18 .县水利局:指导收集并上报灾区水利工程灾情信息; 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指导灾区水利工程和相关险情 排查、评估、水利工程灾后恢复重建。19 .县商务局:协调灾区采购生活必需品;组

33、织对商贸企 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受灾商贸企业进行生产自救。20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组织对灾区A级景区及星级 旅游休闲点的旅游设施、文博单位受灾情况进行排查、评估 和灾后恢复重建;查掌握灾区游客受灾情况,指导做好灾区 游客临时安置等工作。21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灾害医疗救治和卫 生防疫等工作。组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 统筹协调灾区卫生防疫工作,指导开展应急接种、心理干预、 预防处置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收集报送灾区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受损 等卫生应急工作情况。22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区内供水、排水管网排查,消 除安全

34、隐患,防止引发次生灾害;负责灾区应急避难场所管 理工作;指导协调对城市的基础设施等进行抢险,恢复基础 设施功能。23 .县市场监管局:指导开展灾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 织相关部门对灾区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做好价格监管工作,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受灾地区药品质量安全。24 .团县委:负责协调和开展青年志愿者地震应急志愿服 务工作。25 .县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加抢险救援、 伤员急救,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 会组织援助事宜。26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现役部队、组织民兵力量参加抗 震救灾行动。协调对接驻灵部队支援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7 .县武警中队:负责

35、组织指挥武警部队担负抗震救灾任 务;协同公安机关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等;组 织武警部队支援地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8 .县气象局:协助做好前期灾情调查等工作;加强气象 卫星遥感监测,负责灾区及周边地区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 发布气象信息。29 .县数据资源局:负责组织利用通信大数据为抗震救灾 指挥决策和灾区精准救援提供支撑。30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对被 困和受伤人员进行搜救;参与各类次生灾害处置及特殊建筑 物的抢险;参与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紧急 防护措施;参与地震引发火灾、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次生灾害 的抢险救援。31 .县人保公司、县国元保险公司:

36、按照规定做好灾后理 赔工作,及时赔偿保险金。32 .国网灵璧供电公司:组织力量抢修并恢复被破坏的电 力设施,保障地震现场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33 .县邮政公司:组织协调抗震救灾物资的寄递服务。34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尽快恢复被 破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在灾区架设临时基站,优先保障抗 震救灾指挥部通信畅通,确保在极端情况下,至少一种以上 临时通信手段有效;建立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加强地震应急 通信演练工作。35 .火车站:组织对被毁坏的铁路和相关设施进行抢险抢 修;协调铁路运力,保障铁路交通的运输,做好物资的输送 和受灾群众的转移。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县抗

37、震救灾指 挥部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县震指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 责分工如下:一、综合协调组(一)工作组组成:由县应急局牵头,县住建局、县交 通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参加。1总则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 灾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党委、政府统 一领导,坚持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地震应急, 提高全县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紧急救援能 力,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最大程度 减少人员伤亡、减轻

38、灾害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全 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1.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法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防震减 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 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宿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以及国家和安 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的地震灾害和县辖区外 发生对我县造成影响的地震灾害应对工作。1.3 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军 地联动、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 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 按照职责

39、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县政府是应对本行(二)主要职责:履行信息汇总、牵头统筹和综合协调 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三)重点任务:1 .县应急局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上报灾情,提出 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对接灾区政府抢险救援 工作,统筹抓好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有关领导同志指示 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2 .县应急局承办县震指会议和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召开的 专题会议及材料保障工作;3 .县应急局协调做好有关领导同志或指挥机构负责同志 赴现场安排、出行、安全等工作,建立前方指挥机构;4 .县应急局负责灾情信息的汇总、分析研判和灾害应对 处置情况报送工作,组织协调专家组工作;5 .县应急

40、局负责协调建立各级指挥机构、救援力量所需 的通信网络。二、军队工作组(一)工作组组成:由县武部牵头,县武警中队、县应 急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二)主要职责:负责军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协 调,参加军地联合指挥,指导任务部队开展救灾行动。建立 军地协同对接渠道,负责军地工作衔接。根据需要派出联络 员参加其他工作组,配合制订方案计划,协调落实相关工作。(三)重点任务:1 .研提军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的决心建议;2 .协调安排航空航天侦察和部队现地勘察,协助判明灾 损情况;3 .会同抢险救援组制订抢险救援力量配置方案,协调办 理军队抢险救援力量兵力调动;.协调建立军地应急指挥通信;4 .协调安排军队

41、运力投送救援人员和物资装备;5 .协调安排军队卫勤力量参与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任务, 调集救灾物资和设施设备,协助做好受灾群众安置;6 .协助公安机关加强灾区管控和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 定和重要目标安全;.协调组织军队参加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三、抢险救援组(一)工作组组成:由县应急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 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团县委、县红十 字会等参加。(二)主要职责:制订实施抢险救援力量配置方案,调 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 员和物资的远程投送工作;组织人员清理灾区现场。(三)重点任务:1 .县应急局商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制订

42、实施抢险救援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 适时提出调整抢险救援力量的建议;2 .县应急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商受灾地方指挥机构 指导灾区制订现场抢险救援方案;3 .县应急局商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分别负责提出救援队伍和装备的运输投送需求;4 .县应急局负责统筹指导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团县 委、县红十字会进行协助;5 .县应急局商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红十字会分别指挥各自救援队伍,按照县震指统一部署安 排,搜救被困群众,及时组织疏散危险区群众,做好排查与 清理灾区现场工作;6 .县应急局商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 协调灾区和相关部门,对救援

43、队伍提供必要的交通、后勤等 保障;7 .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协调 救援力量和装备的运输投送工作。四、通信保障组(一)工作组组成: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县数据 资源局、县应急局、国电灵璧供电公司、相关通信企业等参 加。(二)主要职责:指挥调度通信资源和保障力量,组织 抢修受损通信设施,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公众通信 网络平稳运行,根据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要求向社会发布应急 信息,利用通信大数据为救灾决策指挥和灾区精准救援提供 支撑。(三)重点任务:1.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挥调度通信资源和保障力 量,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顺序,优先保障上级党委、政府 以及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等

44、重要通信畅通;2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相关通信企业,及时抢修受损 通信设施,为地震灾区提供公众通信服务,保障全县公众通信 网平稳运行;3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处理灾区现场无线通信网络 频率分配和电磁干扰问题;.国电灵璧供电公司负责提供通讯设施供电保障;4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时向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通报灾 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情况,组织通信企业,根据抗震救灾指 挥机构要求,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5 .县数据资源局负责组织利用通信大数据为抗震救灾 指挥决策和灾区精准救援提供支撑;6 .县应急局负责协调解决抗震救灾通信保障所需的交通 通行、物资供应等。五、交通保障组(一)工作组组成: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

45、公安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 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参加。(二)主要职责:负责制订向灾区投送应急救援力量、 通信抢修力量和物资的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协调运力优先保 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需要,指导灾区交通设 施抢修恢复和保通,恢复灾区交通秩序等。(三)重点任务:1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指导抢修维护公路、水路、铁 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2 .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 大队负责指导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 物资的运输需要;3 .县公安局指导交警大队和灾区派出所实施灾区道路交 通管制和恢复灾区道路交通秩序,配合县交通运输局

46、建立应 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4 .县应急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实施救援 队伍和救灾物资远程运输投送。六、医疗救治组(一)工作组组成:由县卫生健康委牵头,县发展改革 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 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武部、 县武警中队、县红十字会等参加。(二)主要职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 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后送;检查、 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 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 理援助;制订实施疫情防控方案,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开 展相应重大疫病

47、防控。(三)重点任务:1 .县卫生健康委、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红十字会 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县卫生健康委、县交通运输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 队负责医疗卫生救援人员和物资投送、伤员患者转移后送;2 .县卫生健康委、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红十字会负责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 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暴发流行;3 .县卫生健康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 队负责制订实施疾病防控方案,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开展 相应重大疫病防控,做好遇难人员遗体消杀工作;4 .县发展改革

48、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负责统筹、调集、转 运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指导帮助有关企业增产转产,保 障灾区医疗物资及药品供应。七、监测评估组(一)工作组组成:由县应急局牵头,县经济和信息化 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国电灵璧供电公司等参加。(二)主要职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 及时组织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 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对重大地 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 等的污染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于 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 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 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配合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 灾害调查,评估地震灾害损失,指导灾区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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