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9.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72722805 上传时间:2023-02-13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3.8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9.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9.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9.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9.docx(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中国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发展DOC9职工持股计划(ESOP)试点工作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报告对我国职 工持股制度的现状、涉及职工持股的有关政策法规约束与申报审批流程、职工持股信托 化的进展趋势、与目前存在的要紧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如何推进职工持股制度的健康 进展提出了一些建议。一、职工持股制度的现状我国的职工持股是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同时诞生的。这一制度是由企业职工与经 营者自发选择,由本企业职工以购买或者以其它形式持有本企业股票开始,并逐步走向 规范的。1 .关于职工持股的来源与比例(1)职工持股的股份来源从股权取得的方式看,要紧有三种情况:一是增资扩股方。如深圳、南京规定:经

2、公司股东会或者产权单位同意,内部职工 持股原则上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建立,个别企业也可通过产权转让方式建立。二是增资扩股与资产存量置换、产权转让方式相结合。如浙江、江苏规定:内部职 工股既能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建立,也可通过产权受让方式建立。三是发起设立的方式。如安徽规定除采取增资扩股与购买公司部分股权的形式建立 外,还可采取职工个人与其它股东共同出资作为发起人建立。在实践中,通过增资扩股 引入职工持股的方式比较容易被原企业投资者(要紧是国有股东)所同意。(2)职工持股的比例各地对职工持股的具体比例没有作出明确限定。从实际情况来看,对职工持股的限 定要紧有三种情况:一是按企业总股本分档限定职工持股比

3、例。企业总股本越小,同意职工持股的比例 越大。二是规定职工持股的最高比例。如黑龙江规定在股权设计中,从总股份中设定一定 比例为职工持股股份,通常不应超过本企业股本总额的30%o三是规定职工持股的最低比例。如甘肃规定公司职工持股比例最少不低于公司总股 本的10%,非国家垄断与没有特殊规定的行业,根据需要与可能,职工持股能够达到相 对控股或者绝对控股的比例。2 .关于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我国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要紧有下列几条途径:一一现金出资。很多省市明确规定,职工购股资金应以“职工个人出资(筹集)为主”。 类似规定的要紧有黑龙江、甘肃、青海、北京市与南京市。如黑龙江规定职工个人持股 资金的来源,按照

4、个人自愿出资为主,多渠道集资为辅的原则筹集。北京规定职工持股 会的资金来源应以会员的现金出资为主。南京规定企业依法改制时,职工个人持股资金 的来源的原则为,以个人出资为主,其它渠道为辅。银行贷款。如深圳规定由公司非职工股东担保,向银行或者资产经营公司贷款。一一将企业公益金借给职工。如深圳规定可将公司公益金划为专项资金借给职工购 股,借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利率决定。一一净资产增值奖励。如江苏规定国有企业改制后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有关指 标的,经企业产权方与职工代表大会同意,可将净资产增值部分的10%折成股份用于奖 励企业管理人员与其它有重大奉献的企业人员。专利、专有技术折股。厦门规定,经有关部门

5、确认的专有技术、专利等可作价 入股。深圳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将科技成果作价折股分配给有奉献的经营者与技术骨 干。一一工资、奖金结余量化。江苏规定,关于经审计确认合法的历年的工资、奖金结 余,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能够按职工工龄、奉献、职务等量化给职工。厦门规定 企业能够把积存的公益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属于职工公共积存的资金按规定配给 职工。一一年薪折股。安徽一些试点企业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折股。3 .经营者股权比例限定对企业经营者与通常职工之间股权的比例,各地规定大体有5种:(1)设置上限。如深圳规定董事长、经理持股额原则上为职工平均持股额的510 倍。北京市规定职工持股会每一名会员的出资

6、额最高不超过职工持股会注册金额的5%o 南京规定公司董事长、经理持股额与通常职工持股额应保持合理比例,原则上为职工平 均持股额的10倍左右;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与业务骨干,可视情况提高持股比例,具体 比例在公司章程与持股会章程中载明。(2)分档设定最高比例。黑龙江、陕西规定,按照企业注册资本额3000万元下列、 30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3个档次,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的持股额度最高不能超过 职工持股总额的3%、2%、1%。(3)鼓励经营者持大股。浙江、安徽规定,董事长、经理持股额原则上为职工平均 持股额的5倍以上。同意经营者持大股。鼓励业务与技术骨干多持股。江苏规定企业要 紧负责人个人持

7、股数额应当是职工平均持股额的5倍以上(而原先规定董事长、经理出 资认股额通常不得低于职工平均出资认股额的2倍,亦不得高于5倍)。(4)原则性规定。厦门规定,企业要紧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务必持股且持股比例应 当高于通常职工,但没有具体下限。(5)例外规定。甘肃规定,董事长、经理出资认股额通常不得低于职工平均出资认 股额的35倍;但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与技术骨干的持 股限额;技术人员以技术入股,不受有关比例规定的限制。4 .关于职工持股的管理(1)职工持股的方式我国多数省份规定,职工持股要通过建立职工持股会及类似的机构来进行。如北京、 上海、天津、南京、陕西、宁夏等地都有职

8、工持股会管理(试行)办法。也有部分省 市规定直接持有、间接持有能够并行。如甘肃规定公司内部职工持股要紧采取两种方式: 公司内部职工人数较少的,可采取以发起人方式由自然人直接持股;公司内部职工人数 较多的,职工通过持股会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江苏规定职工股份既可由职工本人以自 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也可设立职工持股会集中管理持有。(2)职工持股的组织机构全国各地多数省份都规定建立职工持股会持有职工股。目前,关于职工持股会的组 织与性质,实践中有如下模式:社团法人。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如外经贸、北京、天津、宁夏、青海等。工会法人。以工会名义持股。如上海、甘肃、陕西、黑龙江、江苏、南京、广 东、济南等。依

9、托工会。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如深圳、云南等。股票托管。职工持股通过委托共同受托人进行,共同受托人能够是企业内部职 工,也能够是企业外部的自然人或者法人。(3)职工股权管理我国各地在职工股权管理上通常都规定:除职工退休或者离开企业之外,通常不能 退股,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各省市有关职工持股的暂行办法或者试行条例中,大多 对职工股做出禁止转让的规定。如深圳、广东规定职工持股原则上,不转让、不交易、 不继承。这项规定的要紧考虑是:可有效避免过频转让而导致的职工股的管理混乱;可 有效防止职工因只注重股权转让获利而忽视对企业进展的关心。同意股权随意转让,极 易导致职工股权的过于集中,而使多数职工丧失股

10、东身份,职工持股制亦将不复存在。5 .有关政策优惠各地在有关规定中,对职工持股都给予了不一致程度的政策支持:一一对转让资产的优惠。如江苏规定(1)以产权受让方式实施职工持股的,职工购 股一次性付清款项的可给予不高于10%的优惠;(2)国有企业以全额置换方式将产权出 售给企业多数职工(60%以上)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合作制企 业的,能够给予不高于低价10%的优惠。浙江、安徽规定以产权受让方式实施职工持股 时,一次性付清认股款项的,可给予10%的优惠。对职工股分红给予税收优惠。如深圳规定经营困难企业实行职工持股,经政府 有关部门批准,职工股的分红可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对职工股分

11、红转为再投资的优惠。如安徽规定鼓励职工将红利留在企业增加投 资,扩大股本。对红利用作再投资入股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甘肃规定股份制企业用 资本公积金转赠个人的股份免征个人所得税。经营困难的公司,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职工股的分红可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二、政策法规约束与申报审批流程1994年,针对企业实行职工持股的迫切要求,我国外经贸系统与部分省市在借鉴国 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地的实际,各自制定与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到 目前为止,已有外经贸系统、深圳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黑 龙江、安徽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等30多个省市制定了有关的行政性管理办法。关于与职

12、工持股有关的法律法规,各地制定职工持股的实施与管理办法的根据要紧 有三种情况:一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如北京市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参照中 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甘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工会 法;青海、安徽、浙江、江苏等是根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是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如国务院颁发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暂行条例、财政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与企业国有资本与财 务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等。三是根据国家证券管理方面的规定。如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国 家股配股及股权转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3、、财政部颁发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 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体改委颁发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管理 规定与关于清理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不规范做法的通知、证券委颁 发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我国企业建立职工持股制度通常都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此,各地制定了有 关的审批程序。以北京市为例,企业申请企业职工持股会的审批流程要紧有下列内容:6 .审批项目受理企业申办职工持股制度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主办单位关于设立职工持股会的请示。内容包含:职工持股会名称、职工持股 会注册资金、职工持股会理事长推荐人选。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方案。内容包含:公司改制或者股权重组前的基

14、本情况,公 司改制或者股权重组后股权结构与法人治理结构设想,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安置及非经营 性资产等的处置方案,公司改制或者股权重组前3年的经济效益概况,公司改制或者股 权重组后3年经济效益预测,组建职工持股会的可行性分析,职工出资入股办法,职工 持股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职工持股会会员出资的管理规定,组建职工持股会的实施 步骤。职工持股会章程(草案)。内容包含:名称、宗旨、注册金额、会员的权利与义 务、会员转让出资的规定、组织机构、理事长产生的程序与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 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其它事宜。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成立职工持股会的批复(已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 责任公司提交股东

15、会同意成立职工持股会及职工持股会实施方案的决议)。 公司职代会同意成立职工持股会及职工持股会实施方案的决议。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经成立的公司提交公司法人执照复印件)。 理事会负责人推荐表。 会员名册(样式)及会员出资证明(样式)。 企业上级部门对职工持股会改制方案中的财务、统计数字及未来经济效益预测 的真实性、客观性的确认件。企业财务报表。2.审核标准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职工持股会会员人数达到50人以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外,职工持股会会员 都务必是与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的职工。 已经或者拟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 公司。 企业产权清晰,经营范围与产

16、品符合产业进展方向。 职工支持企业改革,愿意通过职工持股会向企业投资,同时有相应的经济承受 能力。企业股权结构合理,改制行为规范,并妥善解决了离退休职工与企业债权债务 等问题;企业资产质量较好,有主营产品与市场份额,经营稳健,有一定的进展潜力与 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净资产回报率通常应在5%以上。三、职工持股信托化的进展趋势国内外的经验说明,实施职工持股计划需要信托机制。目前,我国多以职工持股会 或者工会代表职工间接持股。但职工持股会与工会代表职工作为持股主体参与职工持股 计划都存在法律障碍。利用信托机制,能够解决持股主体缺位问题。信托投资公司是依 法专门从事受托理财业务的金融机构,能够克服通过

17、职工持股会、工会等媒介实施职工 持股方案的法律障碍。关于职工,通过与信托投资公司之间建立合法的信托关系,有利 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没有专门的法律对职工持股予以明确规范,只是在地方或者 部委的政府规章中对职工持股会有一些规定。在职工持股的具体操作中,都遇到一些无 法回避的法律障碍。如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为熟悉决 人数的制约,企业采取多种规避方法,如个人委托代为出资、职工持股会或者工会代为 出资、新成立公司完成出资等。但是这些出资主体本身存在着很多问题,如个人出资代 表最大的障碍是出资风险的法律障碍;以职工持股会或者工会的名义进行出资与社团法 人是非赢利

18、机构的性质不符;以新成立公司的方式完成出资,不仅同样有人数的制约, 还会受公司对外投资不超过净资产50%的制约。除此之外,在实行职工持股过程中出现的持股资金不足、预留股份、股份继承等诸 多问题都不好解决。信托法的实施,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信托制度的合法性问题。信托持股将在很 大程度上解决上述问题。信托财产本身及其所生的任何利益不能由受托人而只能由受益 人享受。这就是信托法上著名的“所有权与利益相分离”原则,也是信托最根本的特色所 在。职工持股,要紧是获取收益,因此信托持股,有助于职工(委托人与受益人)利益 的保障。信托制度能够较好地解决我国职工持股制度建设中的基本问题,至少包含下列几个 关键方面

19、:解决职工持股的主体问题。通过信托设计,以自然人或者非法人社会团体名义 将职工持有的股份信托给自然人或者法人进行管理、处分与收益分配。自然人能够是一 个人,也能够是几个人(共同受托人),法人能够是信托投资公司,也能够是信托投资基 金。一一解决职工持股融资问题。信托关系成立后,信托投资基金或者其它受托人,能 够受托管理的职工股份作为担保融资,逐步用职工持股收益(信托利益)偿还债务欠款, 从而解决职工持股改制中的职工持股能力不足的问题,推动职工持股改制的规范化与规 模化进展。有效解决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问题。通过“表决权信托”,受托机构或者受托人 能够依法行使与信托财产相联系的表决权,有利于企业完善

20、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决策的 科学化与民主化,从而解决职工个体参与投票表决与管理无法落实的问题。同时由于受 托机构或者受托人通常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更能有效发挥作用。落实股利分配问题。通过信托合同的履行,能够实现职工持股的股利分配。在“管 理信托”的前提下,受托机构有可能通过理财方案的设计,使职工的信托收益增值。解决“税收问题”。职工持股不管在国内、国外都是应该享受税收优惠的,但在 现行法律框架内无法得到合懂得决,在本质上还存在着企业与职工双重纳税的问题。通 过信托设计,能够有效解决职工持股中的税收问题,实现有效的节税。一一合懂得决股份继承及预留股份问题。通过信托合同关系中委托人、受益人的

21、设 计,有效地解决预留股份与股份继承问题。一一真正发挥激励约束作用。通过“表决权信托”,受托机构或者受托人能够依法行 使与信托财产相联系的表决权,有利于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决策的科学化与民 主化,从而解决职工个体参与投票表决与管理无法落实的问题。同时由于受托机构或者 受托人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更有效地发挥这种权利的价值。通常来看,实施职工持股信托方案要紧有下列步骤(见图1):步骤之一:公司将职工的购股资金,能够是银行担保借款、税前利润奖励分配、企 业公益金与现金出资作为信托资金,甚至能够将科技成果(专利、专有技术)作为信托 财产,委托给某个信托机构。假如是职工的现金出资,则需按

22、照资金信托办法中关 于集合资金信托的规定,即“信托投资公司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时,同意委托 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含200份),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 5万元)关于集合资金应尽量避免,由于当地银行会对集合资金信托的审批比较慎重, 同时目前集合资金信托的实施细则并没有出台,关于集合资金信托的帐户开立方式(是 单独还是整个开立帐户)、风险与利益的分担还有与非法集资的区别等并没有法律意义的 解答,因此,利用现金出资的集合资金信托形式最好运用在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企业, 特别在民营企业中。假如人数超过200人,能够考虑职工持股会作为信托主体,但目前 中华总工会对此还没有

23、具体的意见。步骤之二:公司或者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 管理方式或者信托公司代为确定的管理方式管理与运用信托资金或者信托财产。信托合 同应是双方要紧的法律文件,应包含信托目的、信托期限、管理方式、受托人权限、信 托利益的计算、税费承担、受托人报酬、权利与义务等要紧条款,能够根据具体情况, 将职工持股计划安排与管理办法纳入信托合同之中。步骤之三:信托公司利用上述信托资金受让或者认购公司股份,做股东变更的工商 登记,成为公司法律意义上的股东。关于股东登记时,是否要披露信托关系,目前法律 没有具体规定。步骤之四:信托公司履行信托合同,按照信托合同由信托公司或者公司或者职

24、工持 股会或者其它职工股权管理机构,负责分配股权、管理股权。职工股权能够在内部按照 既定规定进行转让、继承、回购等行为,至此完成职工持股计划。图1.职工持股信托方案的步骤信托持股方案资金委托签订信托合同 股东变更登记 股权计划实施四、目前存在的要紧问题目前,我国职工持股尚未走上规范化的轨道,而且进展也很不平衡。就国有股份制 企业的职工持股状况而言,大致有下列几个问题:1 .非制度化与缺少法律根据。由于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职工持股计划与法规,各地 与各企业出于自身的需要,制定了只习惯自己的一些规章制度。但目前各地在实践中地 具体做法及政策法规不尽一致,各类企业在政策运用过程中的操作也很不规范,有关

25、的 制度建设基本上还处于行政性规定阶段,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根据。2 .缺乏持股资金来源。由于我国长期沿用高福利、低工资的收入分配政策,加之许 多企业经营效益不好,资金利润率低,企业职工缺乏足够的购股资金与购股动力。从国 内已有的试点看,职工持股出资以现金为要紧方式,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按有关金 融法的规定,银行贷款不能用于投资股票。因此,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能否为公司提 供职工购股贷款存在很大疑问。3 .股权流淌问题。我国多数省市的职工持股暂行办法或者试行条例中,都规定了职 工股禁止转让。这种禁止流淌的规定,使职工丧失推出渠道。一旦企业经营失败,职工 不仅面临失业,还要缺失其资产。在社会保

26、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加大了职工持股的 资产贬值风险。4 .激励机制问题。经营者与职工持股的比例关系到企业经营者与职工的激励问题。 经营者持股比例过小,起不到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但假如股权过于集中,也会产生新 的收入分配不公,造成内部矛盾,最终影响企业经营效益。如何合理的确定股权的比例, 也是我国职工持股制度中的一个现实问题。五、推进职工持股制度健康进展的政策建议为了推进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健康进展,借鉴国内外职工持股制度的经验与教训, 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 .配合产权结构调整,实现国有股权有序退出在一些资产规模不大的中小型国有企业中,职工有能力持有企业较大份额的股权。 这类企业,以职工出资为主

27、,可根据行业与企业自身进展的实际情况,对职工改变身份 给予适当补偿或者让利的方式,将有偿购买与无偿配送相结合,在职工承受能力的范围 内,全部或者大部分国有资产存量由职工置换拥有。关于仍保留的部分国有权益,可考 虑设置为优先股,享有优先分红、优先清偿的权利,以保证国有股在非控股情况下的权HTL o国有大型企业资产规模相对较大,职工缺乏足够的积存购买较大部分的股份。应当 同意职工在个人出资的基础上,取得一定贷款,以增量投入的方式,逐步获得企业股权。 同时,对条件成熟的子公司或者部门,实行存量置换,分步实现职工持股。2 .规范上市公司的职工持股制度我国多数上市公司在上市之前都发行过一定比例的内部职工

28、股,它与职工持股制度 所要求的职工股份有很大不一致。目前,根据我国证券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同意上 市公司发行职工股与限制公司回购股份。这对上市公司推行职工持股制度形成很大制约。 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寻求上市公司推行职工持股的途径:一是通过职工持股会受让本公司国有股权,同时国家在转让国有股权时给予一定优 惠的方式实现职工持股。二是上市公司每年可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或者 者是通过国有股权分红让利的方式,结合职工个人出资,以职工个人的名义在市场上为 职工购买股票,并相应成立职工持股会或者其它托管机构,按职工持股章程管理职工股 份。三是可采取定向增资扩股的形式,定向由职工认购公司股份,同时实

29、行职工股份的 托管;或者在公司增资扩股时,留出一定比例作为职工持股的股份来源。四是在条件成 熟的情况下,可实行扩大的股票期权制度,使公司经营管理者与通常职工都有机会通过 个人努力与稳固工作获得公司认股权。3.规范企业职工持股的退出管理在职工股权的管理上应明确规定,除职工离开本企业或者退休,通常不能退股,不 能转让,不能继承。关于中途退股离开企业的职工股份,兑付也有一定的时间界限。目 前一些职工持股企业在股权管理中存在两种倾向:一是不同意职工股权的转让,增大了 职工入股的投资风险,使许多职工不愿投资本企业;二是内部职工持股的外部化、社会 化,混同于企业普通股份,使职工持股失去了本来的意义。对此,

30、应严格规范职工持股 制度中的职工股份转让行为。在制定企业职工持股章程时,应对职工退休或者离开企业 时的股份处置作出明确规定,由企业按一定的标准与条件回购,也能够在企业内部转让 并由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员工购买。职工持股企业设置预留股的要紧目的,是针对企业人员流淌与满足新增员工的购股 要求,其比例大致占职工总股本的1520%,其资金来源通常是企业的公益金或者借款。4 .多渠道解决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能够通过3个渠道解决:一是职工现金出资,二是企业按职工 的工龄、岗位、奉献等因素将历年积存形成的工资结余与公益金结余配给职工;三是经 股东会、董事会同意的其它形式的资金来源,包含企业以职工

31、股份为抵押向职工提供借 款,与由企业担保向银行贷款。概括地说就是个人拿一部分,企业配一部分,银行贷一 部分。我国目前在企业实行职工持股改制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是,一部分企业负债率高,经 营效益差,仅靠职工的工资收入无力实现持股计划。对此,应通过金融手段给予必要的 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低息贷款的方式,对职工购买本企业股份给予支持。5 .明确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关于职工持股会的法律地位问题,可借鉴国内外职工持股信托化管理的实践经验, 在企业外部成立独立的“职工股权证托管中心”,由该中心负责职工股份的管理、分红、 转让等有关事宜,保护职工股份的合法权益。6 .合理确定企业经营者持股比例经营者持股的比例与数量务必同企业的盈利与绩效相挂钩。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 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中小企业内经营者持股占企业总股本的比例应为20 30%;在大型国有企业内,经营者持股的比例应为10%左右。对个别严重亏损企业改制 为职工持股企业,同意经营者持大股,比例可增加至50%左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