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鄂尔多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docx(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鄂尔多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快无障碍环境 建设,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方便 居民日常出行,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并创建全国文明典范 城市,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不断提升 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鄂尔多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 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加大工作力度。“十四五”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 对符合改造条件的既有住宅积极推进加装电梯,做到愿装尽 装、能装快装。(二)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各相关职能部门“一站式” 网上申报,清单之外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其
2、他材料。确因 历史原因材料缺失的,可采取容缺办理方式,相关缺失材料 由职能部门或管理单位通过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方式予以 补充完善。(三)倡导集约低碳。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城镇老旧 小区改造、城市精细化管理、老旧管网改造等重点工作紧密 结合,统筹规划、一体实施,共同推进、同步建成,避免资 源浪费、重复建设。鼓励实施集中采购、连片加装,统一维 护,降低加装成本。鼓励采用装配式设计。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重大意义,合理 引导群众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认识,提高社会认知度。 特别是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深入群众, 通过张贴宣传材料、登门入户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做好
3、 政策解读,全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 变“可装可不装”为“能装尽装”,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惠民 政策落到实处。要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培训,提高执行 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公职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 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六)加强信息沟通。各旗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在工作中 不断总结经验,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发现的问题 及时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报,以供 旗区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推进。(七)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装电梯完成后全体业主应 当遵守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使用、维 护保养和管理的规定。加装电梯完成
4、后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 管理的,电梯管理和运行费用的收取,执行住宅物业管理的 相关规定和业主签订的维护保养协议。本实施方案自2022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至 2024年12月31日,如需延续和变更另行通知。二、工作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民主协商、政府 扶持、各方参与、保障安全的原则。(一)坚持合理合法。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须为已建 成并投入使用,且具有合法权属且非单一产权(公租、廉租 等保障性住房除外)的四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的无电梯 住宅楼(单元),符合城乡规划、建筑设计、管网改造、消 防、结构、质量等相关规定和标准,且未列入城市更新、棚 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范围和拆除计
5、划。(二)坚持居民主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充分保障 相关业主知情权和表达权,征求拟加装电梯单元内全体业主 的意见,并征求加装电梯后可能影响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业主之间经过充分友好协商,但确实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规定进行表 决。即经本单元(栋)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 上的业主且人(户)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 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申请人可以通过街道办 事处(镇政府)或直接向属地住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 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进行,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三)坚持因地制宜。既
6、有住宅加装电梯应考虑区域的 整体建筑风格,做到风貌协调,尽量减少对低层住宅以及相 邻建筑的不利影响,尽量减少对小区公共道路和绿地绿化的 占用,不得侵占城市主要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三、资金来源(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来源由政府补助和业主分 摊两部分构成,原则上各占50%o政府补助部分按自治区或 市本级每部补助资金20万元,不足部分由旗区政府承担。 业主分摊部分根据所在楼层协商确定,原则上一楼、二楼不 出资,三楼系数为1,四楼系数为1.3,每往上一个楼层, 系数增加0.3,每户具体分摊费用按总费用的加权系数比例 计算。加装电梯后所产生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由电梯受益 业主承担。出资加装电梯
7、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主,可申请 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本人同户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 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额度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 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二)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可以出资加装电梯。鼓励社 会资本和其他合法资金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探索代 建租赁、委托运营、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四、办理流程(一)实施主体既有住宅出资业主为加装电梯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相 应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实施主体需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办理 加装电梯的相关手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单元为单位申请。本单元内同意加 装电梯的相关业主为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推举2名业主代 表办理手续,也可以委托加
8、装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 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原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第三方 代建单位、街道办事处(社区)等单位作为实施主体代理申 请。(二)前期工作.初步征求相关业主加装电梯意愿。1 .制定方案。加装电梯应当经过业主协商,所在社区应 当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协商、协调。加装电 梯应当按照“一梯一案”的原则,委托有资质的设计等专业 单位组织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人防防护功能安全、 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实施方案。2 .公示。实施主体应在单元显著位置就业主同意加装电 梯的书面意见和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 示期满,无实名书面反对意见的,由实施主体
9、形成公示报告, 并将公示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同时告知社区居民委员会, 并抄送有关部门和相关配套管线单位;公示期间有异议的, 实施主体应当与异议人充分协商,协商不一致的由社区组织 调解,仍不同意的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3 .公示期间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实施主体应会同设计单 位积极进行方案优化。(三)提供资料加装电梯需提供以下资料:1 .加装电梯项目情况,包括单元具体情况、经过公示的 业主(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加装电梯书面签字确认材料、业 主身份证复印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 .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 应当明确设计使用年限和结构安全性评估结论。有安全隐患 的委托具备相应资
10、质的单位出具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3 .加装电梯购置配置、工程费用筹集以及投入使用后运 行维修费用筹集分摊方案。(四)手续办理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提交申请材料后,旗县(市、区)住 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组织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城市管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既 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材料进行联合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 出具联合审查意见。明确同意加装电梯的,由旗县(市、区)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同意加装告知书,相关部门一并办理 相关手续,并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不同意的说明理由,出 具一次性告知书。旗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以根 据加装电梯项目实际,征求建筑设计、结构安全、
11、特种设备 等相关专家的意见。其中,符合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情形的,不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及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加装电梯项目原则上不办 理建设项目立项、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手续。 加装电梯新增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征收增容地价、市政基 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费用,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分户面积, 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变更原房屋权属信息。1 .用地手续办理。加装电梯占用小区内公共用地的,不 再办理用地手续;占用其他单位土地的,应征得该土地使用 权人书面同意。2 .施工图审查。施工图设计质量、加装电梯的建筑结构 及消防设计安全由设计单位负责。加装电梯施工图
12、设计文件 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图审机构审核并出具书面审 核意见。3 .消防手续办理。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具备满足施 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并向所在旗区住建部门主动 报备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申请消防验收备案。4 .安装使用登记手续办理。电梯加装前,施工单位应当 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向电梯检验机构 申请施工过程监督检验;经监督检验合格后,电梯使用管理 责任单位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 使用登记证书。5 .竣工验收办理。电梯加装完成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 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五)工程建设1
13、.电源保障。在施工安装前,建设单位应向供电部门申 请加装电梯的供电保障。供电企业免收(临时)接电费和居 民电力增容费。2 .管线迁改。在施工安装中涉及供电、供暖、供水、燃 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的移位改造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 改造的,相关专营单位应当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完成管线迁 改等工作,低成本收费。3 .工期限制。为尽量减少施工过程对居民生产生活的影 响,施工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受地下管网、地质条件及 天气等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施工期可以顺延。4 .质量安全责任。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加装电梯项目实施 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参建单位要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 责任制。实行加装电梯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
14、对工程质量安 全负总责。旗区住建或房管部门应当通过购买工程监理服务 的方式,统一对加装电梯项目实施质量安全旁站监管和竣工 验收,确保加装电梯建设安装工程质量安全。5 .研究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因地制宜采取加装技术,科学合理运用贴墙式、廊桥式、贯 穿式等多种加装电梯样式。(六)运营维护1 .本单元的加装电梯出资人和使用者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履行电梯使用管理职责,在电梯投运前确定电梯 管理责任单位,作为电梯后续管理主体及责任主体,负责对 电梯日常运行进行管理,与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维保单位签 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加强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障 电梯使用安全。为方便管
15、理,业主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 行统一管理。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投入使用后,本单元使用 电梯的业主可以利用电梯投放商业广告的收入用于电梯的 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检验检测。2 .加装电梯的业主发生变更的,变更后的业主应该按照 加装电梯相关书面协议的约定承担原业主的管理责任,变更 后的业主与其他加装电梯业主重新约定维护、养护、分摊等 电梯管理责任的除外。3 .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应落实质量保修责任。电梯制 造企业应加强电梯质量安全跟踪,落实“厂家终身责任制”。五、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 的思想,充分认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适应居
16、家养老需求,加快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老年人和残 疾人合法权益,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并创建全国文明典范 城市、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真 抓实干,落实责任。(二)加强组织领导鄂尔多斯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为既有住宅加 装电梯的专门协调议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统 筹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组织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的政策制定、指导调度、监督考评等工作。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公安、 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工 作,发挥应有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旗区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既有住 宅加装电梯的统筹,严格落实
17、本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明确 牵头部门和任务分工,配置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优化 工作流程,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和手续办理,将既有住 宅加装电梯作为民生工程、幸福工程,积极主动、创造性的 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发挥基层 组织深入群众、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成立工作专班和服务 机构,负责辖区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需求情况的摸查,建立 工作台账,纳入窗口服务,加快业务办理等工作;积极发挥 协商议事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矛盾调处工作,引导各利益 相关方按照“充分协商、兼顾各方”的原则,理性表达意见 诉求,妥善化解矛盾。业主对加装电梯有异议的,街道办事 处(镇政
18、府)应当依照工作职责与程序,积极组织协商调处, 努力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一致意见。施 工过程中产生阻拦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公安派出所 必须做好维稳和调解工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不积极主 动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督办、问责。(三)落实资金保障。市和旗区按照年度加梯工作计划, 将加梯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 价机制,开展绩效自评。(四)加强技术服务。各旗区人民政府要明确既有住宅 加装电梯牵头服务部门和参与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对既有 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加强对电梯施工 企业选择、手续办理、施工中管线迁移、施工安全和质量等 方面的服务保障,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各方主体责任落 实、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检验机构技术支撑、社会参与监督 的多元保障服务机制。(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