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宿州市汇丰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02581537972P.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宿州市汇丰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代码91341302581537972P.docx(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省宿州市汇丰液压机械行政相对人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937972P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巧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XXXXXX7228税务行政处分决定书文号:宿税一稽罚2020) 16号违法行为类型: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该单位接受徐州聚其羽物资贸易(纳税人识 别号:MA1WHXRM20,协查编号:)开票日期为2018年8月24日已 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 票金额:94862. 07元,税额:15177. 93元)、接受徐州谦永建材 (纳税人识别号:MA1WD6777M,协查编号:)于2018年 n月20日开具的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
2、票代码:, 发票号码:,发票金额:61853. 45元,税额:9896. 55元)已认 证并申报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 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 三条第一款规定,应追缴该单位上述违法事实中应转出未转出进 项税额少申报缴纳的增值税25074. 48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50. 74 元、企业所得税15671. 55元。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处分类别:罚款 处分内容:对该单位上述少缴增值税25074. 48元、城市维护建设 税250. 74元、企业所得税15671. 55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 20498. 39元。处分金额:20498. 39元处分决定日期:2020年6月12日公示截止期:2023年6月12 H处分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处分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R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