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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贯彻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心得体会(第一篇)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笔者认为,各级党组织需立足凝聚 共识、明晰标尺、畅通渠道三个方面,让能上与能下 形成选人用人工作闭环。凝聚“能下”的共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 解决能下问题,而首先需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人往高 处走”构成了大多数体制内公务人员的普遍共识和心理期盼, 也是一股事业心、上进心,这样的从政哲学本身无可厚非。 但少数能力平庸的党员干部,一到干部调整的关键节点便心 思活跃起来,即便不能再进一步,退而求其次也希望调整到
2、 更为实惠的平级岗位;而如果组织认为其不适合继续担任领 导职务,或想将其调整到相对次要的平级岗位,便好似受到 排挤打压一般。这种“能上不能下”的思想危害性极大,如 果任由开展,庸者长期占据重要岗位下不来,必将贻误党和 人民事业开展。各级党组织应以规定为契机,加大政策 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杜绝“老好人”思想,果断调整一批 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以精准的用人导向凝聚“能上也能 让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最 大限度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新修订规定 是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警示钟”,推出明确15种不 适宜担任现职情形“政策包”,对干部队伍中“病株”进行 把脉问诊,让
3、干部能上能下“思想警钟”常鸣。新修订规 定也是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监督网”,不仅看8小 时内业绩,还要看8小时外作风,从而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 准确认定。新修订规定更是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指 挥棒”,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不同岗位、不同人员考核内容, 充分运用考核和巡视结果,防止德不配位、才不配位的人浑 水摸鱼甚至带病提拔,让干部“下”得明明白白、心服口服。 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的干部,想干事、 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切实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前提是制度落实,根本举措是 健全干部能上能下选人用人机制。“徒法缺乏以自行”,加 快完善从严管理干部的制度体系,
4、让干部“下之有制、下之 有据”。新修订规定印发以来,广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 具体实施方法或实施细那么,建立健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工作责任制,把干部能上能下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督查计划, 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年度“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范围,加强跟 踪问效和督查问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一报告两 评议”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监督的一项创新性举措, 只有在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监督下,运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才 能让领导干部能下真下地调整逐渐“脱敏”,增强组织调整 的刚性约束力。(第五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 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程向 纵深开展、推动党的自我革
5、命的重要制度成果。各级党委(党 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治吏的 政治责任,深入学习理解此次修订的内容,以“明月”照亮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之路,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用人导向鲜“明”为“指挥棒”,引领政治生态正气 清“风”。“善用人者,必使有材者竭其力,有识者竭其谋。” 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大的激励,“上”好一个能激励 一大片,“下”准一个能鞭策一大片。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对推动健全能者上、优者 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要聚焦“国之大者”,充分总结运用干部队伍建设的经验, 将“要么提拔进步、要么原地踏步”
6、的单向激励机制,转变 为“干得好进步、干得不好退步”的双向激励机制。惩前是 为了患后,治病是为了救人,要畅通“能上能下”的渠道, 大胆启用符合重新任职条件的干部,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 性循环,确保“下”的干部既受惩戒、又受鞭策、更受激励。 要发挥好选人用人导向“风向标”“方向盘”的作用,破解 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改善庸懒散躺、 推拖绕躲的腐朽风气。以干部管理严“明”为“金标尺”,激励担当尽责蔚然 成“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点是解决“庸者下” 的问题,难点是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掌握和执 行。规定本次修订重点聚焦“庸者下”,通过细化完善 具体情形、调整程序、调整
7、方式,立“明规矩”、破“潜规 那么”,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激励、约束作用,提高 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徒法缺乏以自行”,制度制定 是保障,贯彻执行是关键。要“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对 干部的日常了解,动态掌握干部日常表现,将“能上能下” 与干部动态管理“棒卯相接”。当干部被认定为“不适宜担 任现职”时,不能避重就轻,出现“教育从严、处理从宽” 的问题,要敢于“亮剑”,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认定标 准和调整程序推进“能上能下”,对应该“下”的规范“下”、 坚决“下”,让“板子”打准“痛点”,反向倒逼激发干部 干事创业活力。以教育引导通“明”为“指明灯”,推动从严治吏化雨 春“风”。以“
8、年龄太大” “岗位调整后不熟悉工作”等理 由选择“躺平”的少数干部,说到底都是思想上出了问题。规定指出,要深入细致做好干部的思想工作,保护其干 事创业积极性。“化民成俗,必自庠序”,只有常态化推进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断加强教育引导,将领导干部的“思 想阀”拧紧,从“要我干”的被动思想转变成“我要干”的 主动意识,才能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从严治吏 的现实目标。要加强事前教育,教育引导干部摒弃“能上不 能下”的错误“官念”,破除“官本位”思想,创造有利的 社会环境和舆论气氛;要强化后续跟踪教育管理,对“不能 干”的提供针对性学习培训,对“不想干”的持续传导责任 压力,对“不敢干”的帮助
9、克服畏难情绪,推动“下”的干 部继续发挥作用,健全完善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的干部管理机制。(第六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 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 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 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世异那么事异,事异那么备变。组织人事部门要勇于自我革 命、学会以“新”换“新”,让“在其位,不谋其政”者失 去位置、丢掉帽子,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创造机会、搭 台唱戏。聚焦伟大斗争,以“新三观”换能上能下政治“新气氛,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 速演进,中
10、华民族伟大复兴正处于关键时期,前进道路上的 问题困难注定接二连三,奋斗进程中的矛盾挑战总会层出不 穷,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组织人事 部门要聚焦伟大斗争,以“新三观”涵养干部、立好规矩、 浸润人心。要树立正确党史观,引导干部从百年党史中坚定 历史自信,自觉抵抗多元思潮侵袭,经受糖衣炮弹考验,正 确对待进退留转、个人得失、一己荣辱,真正成为“让党放 心”的好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引导干部心中有人民、 肩上有责任、脚下有力量,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为人 民”向往的生活”孜孜以求、不懈奋斗。要树立正确权力观, 引导干部勤婵“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 把权力用在
11、人民身上,用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进步上。聚力改革创新,以“新框架”换能上能下流动“新机制”。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干部工作 框架体系,是落实干部能上能下体制机制的重要保障。要着 力打破干部“上荣下辱”的错误认知,重点在“调整不适宜 担任现职干部”的“不适宜”三字上做好文章、下足功夫、 创新机制。既关注显绩亮不亮丽,也留心潜绩扎不扎实;既 要看单一领域职责履行到不到位,也要看交叉领域作用发挥 明不明显;既在意量化指标是不是“达标”,也关心定性指 标能不能“可视”。只有程序正义,才能赢得民意。要科学 规范能上能下的组织程序,让程序奔跑在“正义的大道”, 而不是生存在“隐秘的角落
12、”。要加快构建对干部“下”的 工作的系统性监督体系,将“下”的环节与任期制度、交流 制度、聘任制度等有效衔接贯通,以严的组织程序、铁的落 地落实,推动干部“下”之有理、“下”之有据、“下”之 有遵循。聚合从严从实,以“新方法”换能上能下工作“新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还是从严治吏。要创新用好干部管理“辩 证法”,更好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既在办公室里“看档案” “谈谈心”,听干部自我评价、班子整体意见,也到现场一 线“蹲点调研”“解剖麻雀”,看干部真实表现、现实情况; 要将“要么原地踏步、要么提拔进步”单向激励转变为“干 得好进步、干不好退步”双向激励,让优秀者优先、实干者 实惠、有为者有位,
13、使落后者落单、失德者失望、无为者无 位;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既不让任何一个不作为、 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成为“漏网之鱼”,也不让任何一个 想干事、能干事、真干事的干部成为“替罪之羊”;要用发 展的眼光对待“下”的干部,经定期复查表现优秀且满足任 职条件的,放心大胆重新使用,不让“一失足成千古恨”的 思维定势封住干部成长进步的“光明大道”。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党课辅导报告:牢牢做到“四个准确把握”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始终保持百年大党 生机活力的战略考量,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成果。 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1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 时代好干部标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 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 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 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 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就如何学习新修订的条 例,我认为需要做到“四个准确把握“,下面,我与大家 共同学习交流。一、准确把握修订规定的背景和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以 党的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战略高度,对全面从 严治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出一系列重大决
15、策部署, 制定实施专门规定,采取有力措施,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 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干部队伍整体面貌有了很大改观。当 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改革开展稳定任 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 迫切需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 把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好、保护好。从实际 情况看,干部队伍整体上是过硬的,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 构建新开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开展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 前、勇于担当,但也存在一些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 的现象,尤其是有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庸懒 散躺、推拖绕躲,严重贻误事业开展。党中央决定修
16、订,就 是要以高标准严要求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激 励全党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依靠顽强斗争翻开事业 开展新天地。新修订的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 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总结吸收近年 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 上与下的准绳,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完善从严 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 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 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励广大干部不忘初心、牢记 使命,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重
17、要意义。二、准确把握修订条例“四个主要变化 下”的思想共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长本领、提素能、强奉 献、创佳绩。明晰“优劣”的标尺。规定从德、能、勤、绩、廉 等方面,界定了 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的情形。有的情形十分具体,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 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只需翻开干部年度考核 情况汇总表便一目了然;有的情形可通过调查摸底、走访排 查、群众测评、信访举报等渠道,比拟客观真实地掌握情况, 如“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违规决策”“直 系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 但也有一局部情形,如组织观念淡薄、精神状态差等,相对 难以
18、通过具体量化的指标表达出来,可能因个人理解差异, 执行之时标尺不一,或过左偏严,或过右偏松。对此,各级 党组织应在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 配套政策,进一步梳理出党员干部“负面清单”,该具体的 那么具体,能量化的便量化,明晰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 的准绳。要建立完善并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少一些 无关紧要的“形式” “痕迹”,多一些实事求是的“功过” “得失”,使实绩档案成为组织为干部精准画像的一面镜子, 让干部“上”那么有理有据、“下”也心服口服!畅通“再上”的渠道。“上”与“下”是一种动态平衡 的关系。“下”的干部既然曾经居“上”,那么必有其过人之这次修订新增六条内容,
19、整合、删除七条,涉及干部下 的渠道、适用范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分析研判、 核实认定、调整程序、调整方式、工作责任等内容,主要包 括以下4个方面:第一,整合下的渠道。重点围绕解决能下问题,对此前 规定的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健康原因、问责、 党纪政务处分等渠道进行整合,突出了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 部的组织调整。现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规定的,留下制 度接口,不重复规定。第二,充实完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主要情形。坚持对干 部高标准严要求,重点针对近年来从严管理干部中遇到的突 出问题,从政治表现、理想信念、斗争精神、政绩观、执行 组织纪律、担当作为、能力素质、工作作风、道德品行等方
20、面,完善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情形。1、政治能力不过硬,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 悟力、政治执行力,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结合实际推动落地见效上存在明显差距的;2、理想信念动摇,在涉及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重大原那么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暧昧,关键时刻 经不住考验的;3、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在事关党和国家利益、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紧要关头临阵退缩,在急难险重任务、 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的;4、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开展思 想,不能准确把握新开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开展理 念,在构建新开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开展上不积极不
21、作为, 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的;5、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那么,独断专行或者软弱涣散、 自行其是,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组织作出的决定,在领导班 子中闹无原那么纠纷,或者任人唯亲、拉帮结派,破坏所在地 方、单位政治生态的;6、组织观念淡薄,不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个 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 调动、交流等决定的;7、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对职责范围内 的事项敷衍塞责,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上心、不尽力,工 作推拖绕躲、贻误事业开展的;8、领导能力缺乏,不能有效履行职责、按要求完成目 标任务,重大战略、重要改革、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所负责 的工作较长
22、时间处于落后状态或者出现较大失误的;9、违规决策或者决策论证不充分、不慎重,造成公共 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损失浪费,生态环境破坏,公共 利益损害等后果的;10、作风不严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 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11、品行不端,行为失范,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12、因存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配偶、子女及 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需要组织调整的;13、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者连续两年被确定为 基本称职,以及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 经认定确属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4、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
23、作职责1年以上的;15、其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第三,优化核实认定和调整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 了有关方面特别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 责任,强调要把功夫下在平时,深化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 期分析研判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情况,准确 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优 化了调整程序,明确在核实认定环节,可以根据需要与干部本人谈话听取说明;在组织决定前,根据干部双重管理规定, 要求主管方按规定程序征求协管方意见。,增加调整安排方式。根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等制度规定,对此前规定的“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 的表述作了修改,增加了 “提前退休”调整安排方
24、式,明确 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为破解职数制约瓶颈, 对调整安排时有关超职数报批和消化问题作出专门规定。三、准确把握修订条例“四个主要新要求”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 门责任重大,要坚持原那么、敢于担当,讲究方法、把握政策, 既积极又稳妥地加以推进,确保取得良好效果。新修订的规 定对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新 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不是为 下而下,目的是激励干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忠诚履职、担当 尽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 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注意区分问
25、题性质、 主客观原因、情节轻重、危害程度等,结合干部一贯表现、 认识态度、改正情况等,给予准确认定,作出合理调整安排, 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第二,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当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时,要及时予以提醒、谈话、 函询、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诫勉,帮助干部认识问题、 认真改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作 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综合用好干部考核考察、 巡视巡察、审计、统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评议、信 访等方面的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准确认定“谁该 下“。第三,实现常态化推进。新修订的规定明确提出, 要推进能上能下常态
26、化。干部的上与下是一个有机整体,要 加强工作统筹、职数统筹,强化全周期管理,把推进能上能 下与日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有 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要强化后续跟踪教育管理, 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 且经考察符合任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或者提 拔职务。第四,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新修订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 领导成员的责任,强调要健全相关工作责任制,把规定 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 报告两评议”、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内容,纳入 党委(党组)书记年度考核述
27、职内容,以推动规定要求 落实到位。、准确把握修订条例“五个贯彻落实原那么”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 事)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落实全 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的重要任务来抓,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 引导、激励、约束作用。一是加强学习培训。中央组织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培 训,做好政策解读。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规定纳 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 干部学院培训的重点内容,同干部任用条例、问责条例、纪 律处分条例、组织处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学习贯 彻,准确把握精神要义和实践要求。二是细化配套政策。各地区各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 精
28、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那么,通过进一步细化完善、 探索方法,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三是加强跟踪问效。坚持督帮结合,适时开展调研评估,及时解决规定落实中的突出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 要严肃追究责任。是建立纪实报备制度。为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这方面工作,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备上年度 相关情况。五是营造良好气氛。教育干部增强组织观念,正确看待 进退留转,大力破除“官本位”思想,创造有利于推进干部 能上能下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气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 严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
29、陈代谢保 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 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 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 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三 实”要求,阵厉发奋、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 依靠顽强斗争翻开事业开展新天地。(第八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 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定了 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 的硬杠杠,剑指领导干部“能下”“真下”等问题。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2015年,党中央 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和
30、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时 隔7年,党中央把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 修订为15条。一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改革正纵深 推进。15条硬杠杠解决“能下”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能上不 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2015年,党中央从我们 党的自身建设开展所需出发,出台规定,把推进领导干部能 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 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 的。如今,党中央对干部能下作出了更为具体、更加明确的 规定,犹如一剂良药直击病灶,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 管理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改变了干部只要不犯大错, 就能捧“金代碗”、坐
31、“铁交椅”、进“保险柜”的思维定 势。可以说,这些制度的执行,彻底打破“只能上不能下” 的传统,打破“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 消“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 有苦劳”的想法。15条硬杠杠解决“真下”这个难点。过去,一些领导干 部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 “退居二线” 等非下不可的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 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原因不仅在于“下”的情形不明确、 管道不畅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比方,一些被免 职的干部在寂静三五个月旋即恢复同等级别工作,这让问责 和“能下”失去效力,失去了社会公众的信任。如今,新修 订的规定
32、首次把政治能力不过硬、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 政绩观存在偏差等表现列入不能胜任的情形,这充分表达了 规定的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 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真正实 现制度落地有声、落实抓铁有痕。干部人事工作,不仅要管进也要管出,不仅要管人事更 迭,还要能安抚心灵、团结干部。15条硬杠杠虽然实现干部 “能下” “真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更要在“能下”之后 的管理机制上发力,不能把调整下来的干部“一下了之”“打 入冷宫”,而是要分类区分使用,对于政治立场不坚定、宗 旨信仰不牢固、缺乏担当和斗争意识的要坚决识别出来并阻 挡在外,对于能力缺乏的强化培训,对于存在困
33、难的及时帮 助解决,对于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让干部“下”得服 气服众、受到激励触动,才能够起到激浊扬清、振奋干劲的 重要作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要让规定的15条“能下” 的硬杠杠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必须发扬“抓铁有痕”的作 风,让“能下”鞭策后进者、鼓舞先进者,营造“能者上、 庸者下、劣者汰”的气氛,破除“官本位”思想,让不养“庸 人”“懒人” “闲人”成为社会共识。处,即使因为过失被换下,也不可“一棍子打死”,须知党 和国家培养一名干部殊为不易。要本着“关爱干部” “治病 救人”的原那么,密切关注干部“下”之后的思想动态、工作 状态,帮助其认识到“下”的深层次原因,敦促从自身找短 板缺
34、乏,从而坚定今后改进的决心和方向。“过而能改,善 莫大焉。”对于能够汲取教训、痛改前非、积极工作、实绩 突出的干部,要畅通“再上”的渠道,让“下”的干部通过 自身努力还有机会“上得来”,真正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 激励和约束并重,让“下”的干部有“上”的盼头、“干” 的动力,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形成正向、激 励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干部使用“上一下一上”的闭环机 制。(第九篇)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推动形成 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广大领导干部
35、要以规定为“盾” “镜” “尺”,对标对 表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 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以规定为“护盾”,撑自身之“腰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 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规定的第十三条提到,落实“三 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事创业、改 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规定的这一条内容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表达。 广大领导干部要敢探索、勇创新,摒弃工作中存在怕出错怕 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 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
36、 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护身符”,决不是违纪违法干 部的“挡箭牌”。以规定为“明镜”,正自身之“衣冠”。规定 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 并在第五条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 形,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 责任感不强等。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审视自身德、能、勤、 绩、廉与所任职务是否符合要求,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升 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 观,在推动高质量开展上积极作为,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 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心用情用力 解决群
37、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规定为“标尺”,量自身之“长短”。规定 第二条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党的十八 大以来,围绕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屡次作出深刻论述, 其中“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 洁”这20字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树起了时代标杆。广大 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 学”;要注重实际、实事求是,掌握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 宝”;要讲规矩、守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第十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38、下 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 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次新规是对2015年规定试行版 的再次完善,说明了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广大党员干部要收好这份工作指 南,把稳上 下的制度标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 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查收“两朝开济老臣心”的“忠诚”指南,做赤胆忠心的“有为”干部。对党忠诚是每个党员干部入党宣誓时的庄 严承诺,是共产党人的底色,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 为政之魂、立身之本,是党和人民的事业顺利开展的坚强政 治保证。规定给了我们对推进领导干部“能下”的新认 识,把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关键时刻经不
39、住考 的等等列入“不适宜担任现职”最前面。这充分表达,对于 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政治忠诚是第一标准。党员干部想要“保 位”就得拿出忠诚如一的“有为”姿态,始终保持对党忠诚 的政治本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自信,树立知党、爱 党、信党的党员风范,真正做到一心信党、一心为党、一心 护党、一心随党。查收“只留清气满乾坤”的“廉洁”指南,做克己奉公 的“有为”干部。古人云:为政之要,贵在坚持;廉洁之本, 贵在自律。许多落马官员就是逐渐地放松了自我要求,忽略 了做人的基本原那么,最终沦为“阶下囚”,严重损害了政府 公信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 需求,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关键环节
40、。为此,规定 明确指出,廉洁自律是干部为官从政上下求索” 的镜鉴标准,更是其安身立命之本。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时刻 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做到清清白 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规范言行,审慎交友,管住身 边人,把牢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自觉抵御各种腐败思 想的侵蚀,打好拒腐防变的主动仗。查收“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担当”指南,做实在实干 的“有为”干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 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 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要实现新的征程,不是随随便便、敲 锣打鼓就能实现的,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共同为之努力。 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
41、入、更加细致,更加增 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因此, 广大党员干部要主动以规定为标尺,拿出真抓的实劲、 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铁有痕、踏石留 印,以实打实的干劲和作风,开拓进取、奉献智慧和力量, 以无畏的担当作为砥砺,在新时代中奋勇争先。(第二篇)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选人用人是干部队伍建设最重要 的方向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规定,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解决不担 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 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标对表、遵照执行
42、, 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在“能下”这个重点方 面下功夫求突破,常态化推进干部应下尽下、能下真下。亮标准划底线,使“下之有据”。干部“能下”是个老 大难问题,难就难在对“下”的理解和适用上。要夯实“下” 的思想根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 确“官念”,打破“上荣下辱” “下必有过”等认知偏见, 摒弃“多栽花、少种刺”“多份人情多条路”等处世哲学, 凝聚“上” “下”都是正常人事安排的共识。要细化“下” 的标尺准绳,充分考虑干部类别、层次、岗位职责等因素, 逐项对照规定所列十五种情形,通过定性定量相结合、 显绩潜绩相贯通、群众提集体议上级点相统筹等方式,把理 想信念动
43、摇等相对抽象“大概念”实化为“细指标”,分层 级、分领域、分岗位设定干部“下”的“参照系”,对确实难以细化的情形,探索设立负面清单、通报典型案例等路径 予以明确,坚决消除“模糊空间、灰色地带”。抓平时重规范,让“下得服气”。打铁必须自身硬,干 部调整关系到干部的切身利益,只有“做功”硬气才能让干 部服气。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架起“广角镜”看一时又看 一贯,在急难险重的全程纪实和履职尽责的日常点滴中知事 识人,翻开“聚光灯”盯门面又盯后院,扫描干部“八小时 外”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综合德才品行、公众口碑 等评价干部,打通“全链条”画精细又画精准,联动纪检、 巡察、信访、政法等部门,资源共享
44、、信息共通,全方位、 多维度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绘好干部“全息画像”,让 “谁该下” 一清二楚。注重全流程规范程序,正确处理严格 程序、严明纪律和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关系,把“下”的 环节与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等制度有机结合,以刚性的制度 规范和公道正派的制度执行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强跟踪严管理,促“下亦有为“水不激不跃,人不 激不奋。”优秀者优先、有为者有位是激励,优胜劣汰、奖 优罚劣同样是激励。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目的是变“要么原 地踏步、要么提拔进步”的单向激励为“干得好进步、干不 好退步”的双向激励,更好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 “下” 了之、打入冷宫,放任“下”的干部“破罐子破摔”,既违
45、 背制度初衷,也会加剧干部抵触心理。要做实“下”的后半 篇文章,客观公正、科学辩证看待“下”的干部,采取调研 回访、结对帮带、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跟进掌握其思想动 态和工作状况,讲清“下”的病灶症结、说明“上”的改进 措施,帮助改造思想、转变作风、提升本领,对认真汲取教 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 任职条件的,依法依规正常使用,让“下得去”的干部有机 会“上得来”,进而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第三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地亮出了干部选拔的上 下标尺、优胜劣汰机制。除此之外,各地区要想 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
46、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 政环境,还需用好考察指挥棒,才能让干部上得劲 足 下得服气。细致入微“看”干部,既要“察颜”也要“观色”。干部是上是下,必须拿出科学考察的考核结果才能让人“心服口服”。“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政治素质考察只有做到 “深”与“细”,才能考察出被考察对象的“真”与“实”。各级组织部门不能“隔山望景”“雾里看花”,要严格执行 核实认定、考察谈话流程规定,做到规定动作一步不漏,近 距离接触了解干部,走到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中谈话,用 好“显微镜”,“听其言”更要“听真言”,善于捕捉话外 之音、言外之意。坚持以言察政、以行观政,不仅要从被谈 话对象、领导同事和群众的“微表情”中去发
47、现问题、梳理 线索,更要到现场看看是怎么做的,是否做到了知行合一、 言行一致,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实事求是“画”干部,既重“画形”也重“画神”。“横 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考察材料作为判断干部 “上下”的重要依据,既要让优点与能力充分彰显,又要让 劣迹与欠缺无所遁形。各地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 门不能简单地将第一手材料当成客观事实,要“解剖麻雀”, 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形象地勾勒出干部形态“长短 肥瘦”的大致“轮廓”,让考察材料“有血有肉” “见文如 见人”。考察过程中发现干部的“致命弱点”,便要坚持原 那么,敢于发声,坚决杜绝“犹抱琵琶半遮面”;而对于一些 “
48、无伤大雅”的小问题,切不可“添油加醋”“无事生非”, 最终“绘”出一个“精准图像”,从而让干部“上”得理所 应当,“下”得有理有据。跟踪问效“访”干部,既看“一时”也看“一贯”。“试 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做 好后半篇文章。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 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 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 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要建立干部回访机制,将一 时一事与一贯表现衔接起来,对“上”的干部进行常态化监 管,防止其“走上歪路”;对“下”的干部也要加强关心关 爱,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善于“回头看”,经常推敲、反复 比拟、多方印证,大开“向上”渠道,让“板子”打得下, “红花”也能再次戴得上,激励干部做出新的贡献,从而让 “能上能下”成为一汪春水,涵养出众多优秀干部。(第四篇)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 兵”,领导干部“能上”与“能下”是正常有益的流动,要 打通从严治吏、实现能下、制度落实“任督二脉”,推动形 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从严治吏,根本任务是 锻造堪当时代重任执政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