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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 经济案件侦查中的法务会计应用经济案件侦查中的法务会计应用 经济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遇到的最具普遍意义的难题经济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遇到的最具普遍意义的难题就是对涉及会计、审计问题的犯罪线索和犯罪证据的正确收集和查就是对涉及会计、审计问题的犯罪线索和犯罪证据的正确收集和查证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因不具备会计、审计的专业知识背景,往往证问题,司法工作人员因不具备会计、审计的专业知识背景,往往用单一法律知识去说明其中涉及的会计、审计问题,这将导致对经用单一法律知识去说明其中涉及的会计、审计问题,这将导致对经济案件的错误定性和处理。因此,借助法务会计方法来侦查经济案济案件的错误定
2、性和处理。因此,借助法务会计方法来侦查经济案件,运用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对犯罪线索和犯罪证据进行收集、件,运用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对犯罪线索和犯罪证据进行收集、发现、勘验、检查、分析和判断,就会为经济犯罪的定性和处理提发现、勘验、检查、分析和判断,就会为经济犯罪的定性和处理提供客观、科学的依据,极大地丰富经济案件侦查的手段和方法。目供客观、科学的依据,极大地丰富经济案件侦查的手段和方法。目前经济犯罪的类型、方法、手段也愈加复杂和隐蔽,发生在经济活前经济犯罪的类型、方法、手段也愈加复杂和隐蔽,发生在经济活动领域的犯罪率达到一个历史的新高度。经济活动的规律性决定了动领域的犯罪率达到一个历史的新高度
3、。经济活动的规律性决定了突破法律和规律的经济犯罪活动也自有其规律可循,经济犯罪活动突破法律和规律的经济犯罪活动也自有其规律可循,经济犯罪活动的最主要载体即为财务会计资料,失真、非法的财务会计资料是经的最主要载体即为财务会计资料,失真、非法的财务会计资料是经济案件侦办的起点,也是对办案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的要求起点。济案件侦办的起点,也是对办案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的要求起点。第一节第一节 法务会计在经济案件侦查中的作用法务会计在经济案件侦查中的作用一、辨别、查证犯罪线索,以确定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条件一、辨别、查证犯罪线索,以确定是否符合刑事立案条件 侦查机关面对各种渠道递交举报的经济案件犯罪线索要做的第侦
4、查机关面对各种渠道递交举报的经济案件犯罪线索要做的第一件工作就是进行初步调查判断,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从而决一件工作就是进行初步调查判断,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从而决定是否启动侦查程序。仅仅对举报材料做书面分析是无法给经济案定是否启动侦查程序。仅仅对举报材料做书面分析是无法给经济案件初步定性的,运用法务会计技术可以从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入手,件初步定性的,运用法务会计技术可以从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入手,对涉案的财务会计事实、难点疑点、财务会计资料的证明效力查证、对涉案的财务会计事实、难点疑点、财务会计资料的证明效力查证、分析,以便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初步定性。分析,以便对案件作出准确的初步定性。二、为收
5、集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提供技术分析手段二、为收集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提供技术分析手段 财务会计资料作为经济犯罪活动的最主要证据载体,蕴涵着大财务会计资料作为经济犯罪活动的最主要证据载体,蕴涵着大量的犯罪证据信息,办案人员要恰当运用法务会计技术对各个证据量的犯罪证据信息,办案人员要恰当运用法务会计技术对各个证据信息作出甄别和分析,以此为基础做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区分和信息作出甄别和分析,以此为基础做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区分和归类,以达到证实犯罪存在和犯罪不存在的目的。归类,以达到证实犯罪存在和犯罪不存在的目的。三、深度鉴别、分析、固定犯罪证据,为诉讼支持提供科学鉴定结三、深度鉴别、分析、固定犯罪证据
6、,为诉讼支持提供科学鉴定结论论 经济案件侦查实践中,侦查机关围绕案件事实通过查账收集财经济案件侦查实践中,侦查机关围绕案件事实通过查账收集财务会计资料,对直接反映案件事实的财务会计资料可以直接应用分务会计资料,对直接反映案件事实的财务会计资料可以直接应用分析技术定性案情,而对更加隐蔽的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则需要深析技术定性案情,而对更加隐蔽的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则需要深度法务会计鉴定技术来鉴别、确认。度法务会计鉴定技术来鉴别、确认。四、有效补充证据审查的司法手段,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四、有效补充证据审查的司法手段,保证案件的公正处理 经济案件侦查过程中的证据审查,最为普遍遇到的就是对会计经济案件
7、侦查过程中的证据审查,最为普遍遇到的就是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经济合同、票据等资料审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经济合同、票据等资料审查判断,运用法务会计技术进行审查,可以有效补充证据审查的传查判断,运用法务会计技术进行审查,可以有效补充证据审查的传统司法手段,增加证据审查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统司法手段,增加证据审查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五、依法追缴赃款赃物,保证经济案件刑事处罚目的完整实现五、依法追缴赃款赃物,保证经济案件刑事处罚目的完整实现 能否对经济罪犯有效打击,体现在刑事自由处罚和刑事经济处能否对经济罪犯有效打击,体现在刑事自由处罚和刑事经济处罚的
8、双效目标能否完整实现上,换言之,如果司法机关的判决只是罚的双效目标能否完整实现上,换言之,如果司法机关的判决只是剥夺了经济罪犯的人身自由,而无法有效追缴赃款赃物,那么就会剥夺了经济罪犯的人身自由,而无法有效追缴赃款赃物,那么就会导致刑事处罚目的部分落空。司法实践证明,缺乏法务会计技术的导致刑事处罚目的部分落空。司法实践证明,缺乏法务会计技术的支持,仅凭一般的刑事侦查手段和技术去追踪追缴涉案赃款赃物的支持,仅凭一般的刑事侦查手段和技术去追踪追缴涉案赃款赃物的线索,会使侦查工作困难重重,对记账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中的会线索,会使侦查工作困难重重,对记账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中的会计记帐信息,无法作出正确
9、的认识和判断,甚至会错识错判。计记帐信息,无法作出正确的认识和判断,甚至会错识错判。六、为新型、疑难经济案件的侦查提供高科技侦破手段六、为新型、疑难经济案件的侦查提供高科技侦破手段 网络经济的繁荣,计算机技术在商业领域的普及运用,使得经网络经济的繁荣,计算机技术在商业领域的普及运用,使得经济犯罪也呈现出高科技、高智能的疑难特征,综合了会计、审计、济犯罪也呈现出高科技、高智能的疑难特征,综合了会计、审计、计算机、刑事侦查等专业技术的法务会计技术成为新型、疑难经济计算机、刑事侦查等专业技术的法务会计技术成为新型、疑难经济案件侦办的最为有效的方法和手段。案件侦办的最为有效的方法和手段。第二节第二节
10、虚报注册资本案件的法务会计检查虚报注册资本案件的法务会计检查一、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法律认定一、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法律认定(一)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概念和特征(一)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概念和特征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并且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有严重情司登记,并且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有严重情节的行为。节的行为。1 1主体。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申请公司登记的自然人,也可以
11、是主体。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申请公司登记的自然人,也可以是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单位成为本罪的主体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申请公司登记的单位。单位成为本罪的主体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也就是虚报注册资本这种行为是通过单位决策机构做出,并以单位也就是虚报注册资本这种行为是通过单位决策机构做出,并以单位决议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如果主管人员或办事人员未经单位决策机决议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如果主管人员或办事人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而是以单位名义实施虚报注册资本的,不属于单位犯罪,构批准,而是以单位名义实施虚报注册资本的,不属于单位犯罪,只由个人来承担罪责。只由个人来承担罪责。2 2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
12、故意,即行为人或单位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或单位明知实有资本达不到法定的最低限额或者是故意加大注册资本数额,明知实有资本达不到法定的最低限额或者是故意加大注册资本数额,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公司登记。至于公司设立登记以后,是否具有非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公司登记。至于公司设立登记以后,是否具有非法牟利的行为,以及是否违法经营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法牟利的行为,以及是否违法经营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确实不知道公司登记条件,或者因工作疏忽造成注册资本虚假,人确实不知道公司登记条件,或者因工作疏忽造成注册资本虚假,属于过失,不构成本罪。属于过失,不构成本罪。3客体。本罪侵
13、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公司登记管理制度。注册资本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公司登记管理制度。注册资本的法律意义在于它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成为民事法律主体的前的法律意义在于它是公司取得法人资格、成为民事法律主体的前提条件,是公司经营活动能力的标志,代表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提条件,是公司经营活动能力的标志,代表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财产能力及商业信用。如果放任采取虚报注册资本手段取得登记财产能力及商业信用。如果放任采取虚报注册资本手段取得登记的公司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最终受害的将是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的公司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最终受害的将是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人,必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国民经济正常发展。
14、人,必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国民经济正常发展。4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骗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骗取公司登记。表现为:一是行为人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公司登记。表现为:一是行为人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二是行为人欺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二是行为人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并达到了骗取公司登记的目的;三是虚报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并达到了骗取公司登记的
15、目的;三是虚报注册资本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的严重情节。以上三注册资本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的严重情节。以上三个方面必须同时成立,才能构成本罪。以上这些情况也可发生在个方面必须同时成立,才能构成本罪。以上这些情况也可发生在变更公司登记期间。如果行为人虽然提供了虚假证明文件且数额变更公司登记期间。如果行为人虽然提供了虚假证明文件且数额巨大,但被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发现,没有登记,则不构成犯罪。巨大,但被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发现,没有登记,则不构成犯罪。(二)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二)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虚报注册资本必须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虚报注册资本必须数
16、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才构成犯罪。才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某些观点认为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数额巨大,某些观点认为应根据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基础,如虚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半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额为基础,如虚报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半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也有观点认为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因各种公司法定最低出资额也有观点认为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因各种公司法定最低出资额不同,相差数额很大,应以虚报注册资本占法定最低出资额的一不同,相差数额很大,应以虚报注册资本占法定最低出资额的一定比例为标准,如定比例为标准,如20%-30%,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严重损害,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17、,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而确定。公司利益而确定。后果严重一般是指公司虚报注册资本登记成立后无法正常营后果严重一般是指公司虚报注册资本登记成立后无法正常营业,或在交易中资不抵债,使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受到重大损失,业,或在交易中资不抵债,使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受到重大损失,或引发涉外重大诉讼毁损我国公司信誉的。其他严重情节指因虚或引发涉外重大诉讼毁损我国公司信誉的。其他严重情节指因虚报注册资本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警告处罚,责令填补注册资本报注册资本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警告处罚,责令填补注册资本后又虚报的等等。骗取公司登记结果本身不能认为属于严重后果后又虚报的等等。骗取公司登记结果本身不能认为属于严重后果之一,
18、本罪只有在骗取公司登记时才构成犯罪,否则就不构成犯之一,本罪只有在骗取公司登记时才构成犯罪,否则就不构成犯罪,具有虚报行为但没有骗取公司登记的亦只是虚报行为。罪,具有虚报行为但没有骗取公司登记的亦只是虚报行为。对于达不到刑法第对于达不到刑法第158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应由公司登记机关按照应由公司登记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责令改正,并对虚报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罚:责令改正,并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
19、资本金额5%以上以上15%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销营业执照。对一些帮助虚报注册资本犯罪的人和行为,并非一律按虚报注对一些帮助虚报注册资本犯罪的人和行为,并非一律按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共同犯罪论处,而要根据其不同的特定身份及行为特征,册资本罪的共同犯罪论处,而要根据其不同的特定身份及行为特征,分别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分别以虚报
20、注册资本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犯罪并案处理。有时行为人为了罪或者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犯罪并案处理。有时行为人为了虚报注册资本自己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用于欺骗公虚报注册资本自己伪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用于欺骗公司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则行为人可能同时构成了虚报注册资司登记机关,取得公司登记,则行为人可能同时构成了虚报注册资本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两个罪名,本罪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两个罪名,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处罚。如果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人与公司登记机
21、关工作人员为亲友关如果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人与公司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为亲友关系,或者采用了行贿手段,导致公司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系,或者采用了行贿手段,导致公司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明知不真实的注册资本予以认可,并予以登记,从而滥用职权,对明知不真实的注册资本予以认可,并予以登记,从而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则该工作人员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则该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行为构成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第一,前者欺骗的对象是公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诈骗罪的区别。第一,前者欺骗的对象
22、是公司登记机关,而后者欺骗的对象非常广泛,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司登记机关,而后者欺骗的对象非常广泛,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第二,前者表现为采用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个人。第二,前者表现为采用欺骗手段,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而后者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第三,资本,而后者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第三,前者的目的是非法获得或者变更公司营业执照,而后者的目的是非前者的目的是非法获得或者变更公司营业执照,而后者的目的是非法占有财物。法占有财物。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法务会计检查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法务会计检查(一)各类公司设立时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
23、相关法律规定(一)各类公司设立时的法定资本最低限额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定资本又称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法定资本又称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股本总额。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是指
24、国家规定的设立公司所需资本的最低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是指国家规定的设立公司所需资本的最低限额。限额。公司法公司法第第2626条规定: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公司法第第5959条规定:条规定:“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定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次定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5、”公司法公司法第第8181条规定: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定。”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
26、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政法规对评估作价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股东应当按期定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按期定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定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定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
27、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手续,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资证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定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发起人应当书面认定
28、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的股份不得少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股的股份不得少于有限公司股份总数于有限公司股份总数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规定。(二)(二)虚报注册资本的一般手段虚报注册资本的一般手段1伪造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签章,或者对验资报告涂改、伪造会计
29、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签章,或者对验资报告涂改、变造。变造。2交纳一定的代理费请中介机构代为垫资、代为办理整套申请工交纳一定的代理费请中介机构代为垫资、代为办理整套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手续,虚构投资行为,骗取公司登记。商营业执照的手续,虚构投资行为,骗取公司登记。(三)虚报注册资本罪检查的对象(三)虚报注册资本罪检查的对象1.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等验资证明文件;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等验资证明文件;2.房产证、购货发票等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购货发票等产权证明材料;3.产权转让证明材料;产权转让证明材料;4.工商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部门的批准文件;5.各种会计账簿包括:实收资本、股本、固定
30、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种会计账簿包括:实收资本、股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账户的明细账和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日记账;账户的明细账和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的日记账;6 6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侵犯国家公司管理制度的证据;证明行为证据材料包括:证明侵犯国家公司管理制度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欺骗公司登记人实施了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或者虚报注册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或者虚报注册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了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向资本给投资者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了严重的
31、直接经济损失,或者向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证据;证明该自公司登记主管人员行贿或者注册后进行违法活动的证据;证明该自然人或者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证明行为人然人或者企业及其责任人员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的证据。具有主观故意的证据。(四四)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法务会计检查方法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法务会计检查方法 虚报注册资本的鉴定重点是按照虚报注册资本的鉴定重点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1602号号验资验资的规定重新验资以检查投资者实际出资金额。的规定重新验资以检查投资者实际出资金额。1.1.确定实际出资资
32、产的范围。检查入账所依据的记账凭证与原始凭确定实际出资资产的范围。检查入账所依据的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审查其合法性与相关性并查找相关的资产账户,检查公司的资证,审查其合法性与相关性并查找相关的资产账户,检查公司的资产盘存资料,确定相应资产账实相符的情况,以账实相符的资产集产盘存资料,确定相应资产账实相符的情况,以账实相符的资产集合来确定实际出资资产的范围。合来确定实际出资资产的范围。2.检查被投资单位的章程以及出资人认购、认缴股份的书面文件,检查被投资单位的章程以及出资人认购、认缴股份的书面文件,查明出资人认购、认缴股份的比例、数额查明出资人认购、认缴股份的比例、数额,查明投入资本数额是否正查
33、明投入资本数额是否正确,投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验确,投资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以及出资者所拥有的出资单据、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以及出资者所拥有的出资单据、银行账户及有关产权转让的文件等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查明文件本银行账户及有关产权转让的文件等注册资本证明文件,查明文件本身所证明的出资人出资的方式、资产种类及数额身所证明的出资人出资的方式、资产种类及数额,并与验资机构保存并与验资机构保存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验资证明文件进行比对的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验资证明文件进行比对,判断看是否为判断看是
34、否为伪造或变造。伪造或变造。3.检查产权证明材料以判断各种资产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有瑕疵和争检查产权证明材料以判断各种资产所有权的归属是否有瑕疵和争议。议。4.检查产权转让证明,以确定用于投资的产权已确实由投资方转入检查产权转让证明,以确定用于投资的产权已确实由投资方转入接受投资方并办理完善了相关手续。接受投资方并办理完善了相关手续。5.检查工商部门的批准文件判断是否存在伪造或变造。检查工商部门的批准文件判断是否存在伪造或变造。6.检查接受投资方和投资方实收资本、股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检查接受投资方和投资方实收资本、股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明细账和现金、银行存款的日记账,核对数额是否相符。的明
35、细账和现金、银行存款的日记账,核对数额是否相符。7.7.检查非货币资产的资产评估程序;检查非货币资产的资产评估程序;8.8.函证公司设立时临时账户的开户银行,询问投资方的货币资金是函证公司设立时临时账户的开户银行,询问投资方的货币资金是否已按照约定的数额实际存入。否已按照约定的数额实际存入。第三节第三节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件的法务会计检查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件的法务会计检查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法律认定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法律认定(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概念和特征(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概念和特征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36、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谓行为。所谓“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有严重情节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其他有严重情节”,根据前,根据前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追诉标准追诉标准第第3 3条的规定,是指下列条的规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情形之一:(1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
37、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10万元至万元至5050万元以上的;(万元以上的;(2 2)虽未)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一,致使公司资不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一,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其二,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其二,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其三,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抽逃出资的;其三,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其四,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其四,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
38、行违法活动的。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具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司法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案情,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构成本罪的公司发起人和股东,可体案情,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构成本罪的公司发起人和股东,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主要特征:虚假出资罪、抽逃出资罪的主要特征:1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公司发起人和股东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由公司发起人和股东构成。成。“公司的发起人公司的发起人”,是指启动公司设立程序、依法完成发起行,是指启动公司设立程序、依法完成发起行为的人。为的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在有限
39、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有其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有其不同的含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向公司投入资金并依法享有不同的含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向公司投入资金并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权利、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其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罪的主体可以是的股份持有人,依其股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作为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如果有虚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作为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如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假出资、抽逃出资行为
40、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结果而这么做。行为人可能出于行为会造成虚假出资、抽逃资金的结果而这么做。行为人可能出于各种各样的动机,如只愿获取红利而不愿冒风险而虚假出资,在各种各样的动机,如只愿获取红利而不愿冒风险而虚假出资,在他人的请求下将资金投入一段时间,待公司成立后再抽走资金,看他人的请求下将资金投入一段时间,待公司成立后再抽走资金,看到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而抽走资金等,这些均不影响构成本罪,对于到公司经营状况不好而抽走资金等,这些均不影响构成本罪,对于不同
41、动机,在量刑上可以适当予以考虑。但过失不构成本罪。不同动机,在量刑上可以适当予以考虑。但过失不构成本罪。3 3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注册登记管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司注册登记管理制度,行为人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秩序。一旦理制度,行为人的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秩序。一旦公司成立后,由于其非法经营,往往还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公司成立后,由于其非法经营,往往还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秩序,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4 4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
42、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法务会计检查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法务会计检查(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检查的对象(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检查的对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检查的对象包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检查的对象包括:1.1.企业的银行日记账;企业的银行日记账;2.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实收资本等明细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原材料、实收资本
43、等明细账;3.3.固定资产、原材料等购货发票。固定资产、原材料等购货发票。(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类型(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类型1 1虚假出资的类型虚假出资的类型(1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2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3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
44、财产权转移手续;(4 4)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5 5)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6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2 2抽逃出资的类型抽逃出资的类型(1 1)控股股东利用其强
45、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中的货币出资的)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中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抽走;(4)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法定公益
46、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未提取法定公积金或者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5)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抽走货币出资,以其他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资金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申报价值的非货币资金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6)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抽逃出资的行)通过对股东提供抵押担保而变相抽回出资等。抽逃出资的行为人在公司设立登记前已实际出资且有真实的验资证明,公司的设为人在公司设立登记前已实际出资且有真实的验资
47、证明,公司的设立登记是合法的,但在公司成立后,行为人即按预先计划抽回出资。立登记是合法的,但在公司成立后,行为人即按预先计划抽回出资。构成抽逃出资行为多是在公司成立之后较短时间内实施的,且是事构成抽逃出资行为多是在公司成立之后较短时间内实施的,且是事先预谋好的。这种抽逃出资的行为使本来合法设立登记资本确实的先预谋好的。这种抽逃出资的行为使本来合法设立登记资本确实的公司仍沦为资本不确实的公司,其性质与一开始就使资本不确实的公司仍沦为资本不确实的公司,其性质与一开始就使资本不确实的虚假出资行为相同。虚假出资行为相同。(三)虚假出资的主要手段(三)虚假出资的主要手段 虚假出资的主要手段有:虚假出资的
48、主要手段有:1.伪造、变造银行收款凭证,或采取分批提现、然后回缴银行账伪造、变造银行收款凭证,或采取分批提现、然后回缴银行账户等方式骗取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最后骗取注册会计师验资审核户等方式骗取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最后骗取注册会计师验资审核通过;通过;2少量资金循环进出验资账户以逐笔获取银行进账单,最后将少量资金循环进出验资账户以逐笔获取银行进账单,最后将银行进账单记载的资金数额累加通过验资达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银行进账单记载的资金数额累加通过验资达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3以房屋等不动产出资的,办理虚假产权转移手续出资而实际以房屋等不动产出资的,办理虚假产权转移手续出资而实际并未转移产权,或者已
49、经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但实物并未交并未转移产权,或者已经办理有关财产权转移手续,但实物并未交付;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方式出资的,虚假估价或者以假充真;付;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财产方式出资的,虚假估价或者以假充真;4虚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然后通过这些虚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然后通过这些项目转增资本骗取验资报告,或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虚增注项目转增资本骗取验资报告,或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虚增注册资本;册资本;5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利用本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将资金以借款名义借给股东,然后以股东名义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
50、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以股东名义投资追加注册资本。但实际上,公司未将资金交付给借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款的股东,借款的股东也未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而是公司将股东所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借资金在该公司银行账户之间内部转账,股东本身并未增加任何实际投资;实际投资;6以货币方式交付出资的,以货币方式交付出资的,伪造划拨手续或支付凭证;以实物伪造划拨手续或支付凭证;以实物方式交付出资的,多报少交或者在评估作价时,故意低值高估;方式交付出资的,多报少交或者在评估作价时,故意低值高估;7利用资产评估增值虚假出资。有的企业为办理银行贷款申请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