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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量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管理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知识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知识【模块概述】【模块概述】本章围绕质量管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各质质量管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及我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规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及我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规体系、制度体系、制度五个方面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知识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论述。为使读者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有一个完整的认识,本章还系统介绍了质量管理的发展历程,并对现代质量管理的理论基础全面质量管理,进行了详细的介绍。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知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2、基本知识【知识目标】了解质量与质量管理的概念;了解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及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掌握工程质量的特点及影响因素、工程建设各阶段对质量的影响;掌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了解我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规体系。【能力目标】能够明确区分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概述1.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责任和义务(重点重点)1.4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法律法规体系体系1.5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制度本章小结本章小结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概述1、质量IS
3、O9000族标准中质量的定义是:产品、体系或过程的一组固有特性满产品、体系或过程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面要求的程度。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面要求的程度。(1)质量不仅是指产品质量,也可以是某项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可能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2)质量由一组固有特性组成,而不是赋予的特性。如水泥的化学成分、细度、凝结时间、强度是固有特性,而价格和交货期限是赋予特性。(3)要求就是明示的(如合同、规范、标准、图纸、文件中明确规定的)、通常隐含的(如组织的惯例、一般习惯)或必须履行的(如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则)的要求和希望。一、质量与质量管理一、质量与质量管理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概
4、述2、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亨利法约尔认为:管理是所有的人类组织都有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由五项要素组成的:计划、组织、计划、组织、指挥指挥、协调和控制、协调和控制。而斯蒂芬罗宾斯认为:所谓管理,是指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使活动完成得更有效的过程。目前,西方管理学者比较一致认为,管理是为实现预定目标而组织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物质资源的过程。综上所述,管理指通过计划、计划、组织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及、指挥、协调、控制及创新创新等手手段段,结合人力、物力、财力、信息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以期高效的达到组织目组织目标标的过程。一、质量与质量管理一、质量与质量管理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
5、概述2、质量管理、质量管理ISO9000族标准中质量管理的定义是:质量管理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质量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定质量方针、目标、职责和程序,核心是质量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定质量方针、目标、职责和程序,核心是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确保质量方针、目标的实施和实现。质量改进,确保质量方针、目标的实施和实现。一、质量与质量管理一、质量与质量管理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概述2、质量管理、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是指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严格地讲质量管
6、理体系是指为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相互关联和作用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的组合体组合体。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一、质量与质量管理一、质量与质量管理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概述1、质量检验阶段(、质量检验阶段(20世纪世纪2040年代)年代)2、统计质量管理阶段(、统计质量管理阶段(20世纪世纪4050年代)年代)3、全面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阶段(阶段(20世纪世纪60年代后)年代后)4、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的形成、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标准的形成二、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二、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概述表1-1 质量管理各发展阶段比较 阶
7、段质量检验管理阶段统计质量管理阶段全面质量管理阶段项目时间20世纪30年代以前20世纪4050年代20世纪60年代至今生产特点手工半机械化机械化大量生产自动化现代化大生产质量概念狭义质量向广义质量过渡广义质量范围检验制造过程全过程对象产品产品和工序质量产品和全体人员工作质量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控制标准用户需要、质量体系标准管理方法技术检验方法数理统计方法运用一切有效手段管理特点事后检验控制过程预防控制与事后检验相结合 系统管理、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相结合参加人员检验人员质量工程师、检验人员企业全体员工二、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二、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概述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是
8、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是“三全三全”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观点是全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观点是全面质量的观点,为用户服务的观点,预防为主的观点,用数据说话面质量的观点,为用户服务的观点,预防为主的观点,用数据说话的观点;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是的观点;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是PDCA循环法。循环法。1、“三全三全”管理的概念管理的概念所谓“三全”管理,主要指全过程、全员、全企业的质量管理。(1)全过程的管理)全过程的管理(2)全员管理)全员管理(3)全企业管理)全企业管理三、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三、全面质量管理理论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概述2、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观点、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
9、观点(1)全面质量的观点)全面质量的观点(2)为用户服务的观点)为用户服务的观点(3)预防为主的观点)预防为主的观点(4)用数据说话的观点)用数据说话的观点三、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三、全面质量管理理论1.1质量管理概述质量管理概述3、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PDCA管理循环是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工作方法,最早由美国质量管理专家戴明提出来的,所以又称为“戴明环”。它是“计划计划(Plan)、实施实施(Do)、检查、检查(Check)、处理处理(Action)”工作循环的简称。工作循环的简称。通过PDCA循环提高产品、服务或工作质量。PDCA循环反映了持续改进的管理思想,它
10、可以应用各个层次,所有方面。PDCA循环包括四个阶段及八个步骤:(1)四个阶段)四个阶段(2)八个步骤)八个步骤(3)PDCA循环的特点循环的特点三、全面质量管理理论三、全面质量管理理论1.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其主要特征主要特征表现在四个方面:在组织体系上,实行了建设单位负责、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勘察、建设单位负责、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自控设计、施工企业自控的管理体制,并建立了相应的省、地市、县级管理机构;在管理制度上,建立和完善了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责任制质量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法规和规章;在管理方法上,运用了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全面质量管理方法,且更加重视质
11、量的形成过程和影响质量因素等方面。在监督模式上,推行了建设监理制建设监理制,改变了过去靠行政命令进行项目建设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投资目标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大大转变了政府在工程建设中的职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制1.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使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建筑工程质量主要包括三方面:1、工程项目产品质量、工程项目产品质量2、工程项目过程质量、工程项目过程质量任何工程项目都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组成,而工程项目的建设,又
12、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是在工序中创造的。所以,工程项目质量包含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和单位工程质量。3、工程项目工作质量、工程项目工作质量一、建筑工程质量一、建筑工程质量1.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1、影响因素多、影响因素多2、质量波动大、质量波动大3、质量的隐蔽性、质量的隐蔽性4、终检的局限性、终检的局限性5、评价方法的特殊性、评价方法的特殊性二、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二、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1.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5、评价方法的特殊性、评价方法的特殊性工程质量的检查评定及验收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的。检验批的质量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
13、质量检验的基础,检验批合检验批的质量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质量检验的基础,检验批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抽样检验的结果格质量主要取决于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经抽样检验的结果。隐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要检查合格后验收程在隐蔽前要检查合格后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重要分部工程要进行要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是在施工单位按合格质量标准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是在施工单位按合格质量标准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由监
14、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检验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检验确认验收。确认验收。这种评价方法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二、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二、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为什么进行为什么进行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重要部位的抽样检验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重要部位的抽样检验?以往工程完工后,通常是不能进行检测的,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完成就行了,多是过程中的检查或某工序完成后的检查。但是,有些工序当后续相关工序完成后很可能改变了其原来的质量情况,如绑扎完钢筋后检查,钢筋位置都是符合要求的,但将混凝土浇筑完成后,钢筋的位置是否保持原
15、样,就不好判定了,就需要验证性的检测验证性的检测,还有混凝土强度的实体检测混凝土强度的实体检测、防水效果检测、管道强度及畅通的检测等需要验证性的检测,这样对正确评价工程质量很有帮助。这些项目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在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给出,可以由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一起抽样检测抽样检测,也可以由施工方进行,请有关方面的人员参加。监理、建设单位等也可以验收规范列出的项目为准。监理、建设单位等也可以验收规范列出的项目为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版)10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10.1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
16、10.1.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结构实体检验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业技术负责人)见证见证下,由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10.1.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他项目。目。1.2建筑工
17、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5个方面,即人员(Man)、机械设备(Machine)、工程材料(Material)、方法(Method)、环境条件(Environment),简称4M1E。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人机法料环图图3-2 混凝土强度低的因果分析图混凝土强度低的因果分析图1.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混凝土强度低的因果分析图因果分析图又称为特性要因图1.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不同阶段,对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起着不同的作用和影响。1、项目可行性研究、
18、项目可行性研究2、项目决策、项目决策3、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程设计质量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4、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在一定程度上,工程施工是形成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5、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以工程竣工验收对质量的影响是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四、工程建设各阶段对质量形成的影响四、工程建设各阶段对质量形成的影响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多方主体活动的结果,他们各自承担了建设工程项目的不同质量责任,并通过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实施质量目标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各方面主
19、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予以明确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
20、设工程质量。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5、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下列建设工
21、程必须实行监理: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7、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8、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
22、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9、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0、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
23、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11、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24、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如如GB50204-2002)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负责。3、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真实、准确。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二、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建设工程
25、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2、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
26、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27、,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6、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三、施
28、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7、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8、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9、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9、三、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
30、工程的监理业务。四、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四、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3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各质量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
31、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四、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四、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4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分三个层次,即建设工程法律,建设工程行政法规,建设工程部门规章。1、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主席令予以公布。如建筑
32、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2、行政法规: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国务院令予以公布。比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3、建设工程部门规章:是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以部长令部长令的形式发布的,或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各项规章。比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15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1.4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工程建设
33、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在建筑工程领域已经形成了以建筑法主体并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筑法把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作为立法的主要目的,把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作为建筑活动的基本原则;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建筑法颁布实施配套的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统一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的要求,体现了以强化验收、过程控制的原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又为建筑从业人员在建筑活动中,为确保工程质量提供了必须严格执行的准则。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1.4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工
34、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这里主要简单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配套的验收规范在后续章节介绍。一、建筑法一、建筑法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体系1.5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号)规定: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是指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
35、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等活动,以及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以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为依据。1、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2、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
36、限: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1.5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考核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它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强强制性监督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1.5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1、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2、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
37、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4、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5、监督工程质量验收。、监督工程质量验收。6、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向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8、受委托部门委托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9、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1.5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对于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对建设工程、建筑构件、制品及现场所
38、用的有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对建设工程、建筑构件、制品及现场所用的有关建筑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测的法定单位关建筑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测的法定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标准化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检测工作,其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法定效力。法定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国内为裁定,在国外具有代表国家的性质。1、国家级检测机构的主要任务、国家级检测机构的主要任务2、各省级、市(地区)级、县级检测机构的主要任务、各省级、市(地区)级、县级检测机构的主要任务三、工程质量检测制度三、工程质量检测制度1.5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
39、质量保修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质量问题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四、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四、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5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个采暖期、供冷期
40、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年。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四、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四、工程质量保修制度1.5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保修义务的承担和经济责任的承担应按下列原则处理:1、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2、由于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
41、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经济责任。4、因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错误管理造成的质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如属监理单位责任,则由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索赔。5、因使用单位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行负责。6、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建设参与各方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分担经济责任。四、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四、工程质量保修制度2.1 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与ISO 9000族标准族标准2.1.1 质量
42、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1、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质量管理体系的定义模块模块2 2 质质 量量 管管 理理 体体 系系 任何组织都需要管理。当管理与质量有关时,则为质量管理。实现质量管理的方针目标,有效地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就是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指企业内部建立的、为保证产品质量或目标所必须的、系统的质量活动。它根据企业特点选用若干体系要素加以组合,加强从设计研制、生产、检验、销售、使用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活动,并且制度化、标准化,成为企业内部质量工作的要求和活动程序。2、质量管理体系的内涵、质量管理体系的内涵模块模块2 2 质质 量量 管管 理理 体体 系系(1)质
43、量管理体系应具有复合性。(2)质量管理体系应具有唯一性。(3)质量管理体系应具有系统性。(4)质量管理体系应具有全面有效性。(5)质量管理体系应具有预防性。(6)质量管理体系应具有动态性。(7)质量管理体系应持续受控。(8)质量管理体系应最佳化。2.1 质量管理体系与质量管理体系与ISO 9000族标准族标准2.1.1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模块模块2 2 质质 量量 管管 理理 体体 系系 3、质量管理体系的特点(1)它代表现代企业或政府机构思考如何真正发挥质量的作用和如何最优地做出质量决策的一种观点。(2)它是深入细致的质量文件的基础。(3)质量体系是使公司内更为广泛的质量活动能够得以切
44、实管理的基础。(4)质量体系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整个公司主要质量活动按重要性顺序进行改善的基础。2.1.1 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模块模块2 2 质质 量量 管管 理理 体体 系系 2.1.2 ISO 9000族标准简介 ISO 9000族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在1994年提出的概念,是指“由ISO/TC176(国际标准化组织第176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国际标准”。ISO现已制定出国际标准10300多个,主要涉及各行各业各种产品(包括服务产品、知识产品等)的技术规范。ISO制定出来的国际标准除了有规范的名称之外,还有编号。编号的格式是:ISO+标准号+“-”+分标准号
45、+冒号+发布年号(方括号中的内容为可选项),如ISO 8402:1987、ISO 9000-1:1994等,分别是某一个标准的编号。但“ISO 9000”不是指一个标准,而是一族标准的统称。根据ISO 9000-1:1994的定义,“ISO 9000族”是由ISO/TC176制定的所有国际标准。模块模块2 2 质质 量量 管管 理理 体体 系系 2.1.3 我国质量管理标准的演变 原国家标准管理部门为了加快推进我国质量管理的步伐,适应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的要求,于1988年组织人员等效采用ISO 9000系列标准。经批准后于当年12月10日发布国标GB/T 103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46、系列标准,并于1989年组织116个企业试点贯彻实施。为了使我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工作更好地与国际接轨,经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将等效采用ISO 9000系列标准改为等同采用。由全国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技术委员会(CSBTS/TC 151)提出,经国家标准化部门批准,于1992年10月13日发布了国标GB/T 19000-1992-ISO 9000:1987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模块模块2 2 质质 量量 管管 理理 体体 系系 1994年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组织了人员根据ISO 9000:1994版标准对国际92版标准进行修订,经批准于1994年12月24日发布了GB/T 190
47、00-1994 idt ISO 9000: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并于1995年6月30日开始实施。2000年9月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下,成立了GB/T 19000族国家标准的修订起草工作组(CSBTS/TC 151),着手起草等同采用2000版ISO 9000族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草案;2000年12月28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批准发布2000版GB/T 19000族标准。2008年10月31日ISO 9001:2008版标准正式发布实施,我国于2008年12月30日发布了GB/T 19000-2008版,于2009年3月1日实施。模块模块2 2 质质 量量 管管 理理 体体 系
48、系 【知识拓展】等效采用、等同采用 等效采用是指翻译国采用意译的方式,并根据本国的国情作适当的调整后,将国际标准转化称为本国的标准;等同采用就是把ISO 9000系列标准的原文翻译过来直接作为本国国家标准,一般不作任何变动。在国际上,等同采用的认可效力要强于等效采用。GB/T 19000-1994 idt ISO 9000:1994指GB/T 19000-1994 是ISO 9000:1994的译文,我国将其转化为GB/T19000-1994标准,其中“idt”是“等同”之意,“GB/T”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代号,即:中国的“GB/T 19000-1994”标准等同采用“ISO 9000:19
49、94”标准之意。模块模块2 2 质质 量量 管管 理理 体体 系系 2.1.4 建筑工程领域贯彻ISO 9000族标准概况 1、建筑工程领域贯彻ISO 9000族标准回顾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特别是施工企业开始贯彻执行ISO 9000族标准。但是由于ISO 9000族标准与国内建设行业管理特点明显存在较大差异,造成贯标工作“两层皮”现象,给企业管理带来了不少负担。为推动这项工作在建筑行业全面、深入展开,国家建设部组织行业专家针对94版ISO 9000标准,先后出台了两版建筑企业贯彻GB/T 19000-ISO 9000标准实施细则。2001年7月,针对2000版ISO 900
50、1标准国家建设部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共同编制、发布了质量管理体系专业应用指南建设工程施工(GB/T 19000-2000)。上述文件的出台为企业贯彻ISO 9000族标准及时提供了准确、权威的指导,提高了企业贯标的积极性和有效性。模块模块2 2 质质 量量 管管 理理 体体 系系 2.1.4 建筑工程领域贯彻ISO 9000族标准概况 2007年建设部组织相关专家经过4年努力,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进行反复论证、修改、完善基础上,于10月23日以建设部令第725号公告的形式正式发布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并于2008年3月1日实施。同时,建设部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