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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公务员的奖励、纪律与惩戒第六章公务员的奖励、纪律与惩戒 教学目标教学目标 w(一)知识目标知识目标,掌握我国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及奖励的条件、种类和程序;掌握公务员纪律的特征、内容、意义,公务员惩戒的种类、公务员惩戒的程序、公务员惩戒的原则w(二)能力目标能力目标,提高学生获取知识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正确认识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及奖励的条件、种类和程序,正确理解建立公务员奖励、纪律与惩戒制度的重要意义。w(三)情感目标情感目标,培养学生具备一定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应试技巧及面试能力;提高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w教学重点:教
2、学重点:我国公务员奖励、纪律与惩戒制度内容w教学难点:教学难点:公务员奖励与惩戒的原则和意义第一节公务员的奖励制度第一节公务员的奖励制度w一、公务员的奖励制度概述一、公务员的奖励制度概述w(一一)奖励及公务员奖励奖励及公务员奖励w奖励奖励通常是指一定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内部规章,对做出优异成绩或突出贡献的组织成员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奖励借助于人们通常都有的进取心理和荣誉心理,是激励全体组织成员积极向上、争作贡献的一种管理手段。w公务员奖励公务员奖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据公务员管理法规,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以及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所给予的奖励。w(
3、二)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基本特点:(二)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基本特点:w1、奖励的主体和客体是确定的,即实施奖励的机关是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奖励的对象是各级政府中的公务员;w2、奖励的条件、种类、审批程序都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w3、奖励的正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变更。w(三)建立公务员奖励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三)建立公务员奖励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w1、它是保证贯彻实施我国现行宪法有关奖励制度规定的重要措施w2、它是完善激励竞争机制、鼓励公务员积极向上的主要途径w3、它是保护公务员积极性、优化公务员成长环境的直要手段w二、公务员奖励的基本原则二、公务员奖励的基本原则w1
4、、公正原则w2、民主公开原则w3、及时适度原则w4、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w三、公务员奖励的条件、种类和程序三、公务员奖励的条件、种类和程序w(一)公务员奖励的条件(一)公务员奖励的条件w公务员奖励条件公务员奖励条件是指国家公务员具备什么样的行为、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应该受到奖励,是国家对公务员实施奖励的具体依据。奖励条件体现着国家在公务员中提倡的行为,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条件及历史文化传统等不同,对公职人员的奖励条件规定是不一样的。规定适当的公务员 奖励条件,对于鼓励公务员积极上进,充分发挥公务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政府机关的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w
5、(二)公务员奖励的种类(二)公务员奖励的种类w公务员奖励种类公务员奖励种类是按照公务员奖励条件实施的公务员奖励方式,是根据公务员的贡献大小和表现给予具体奖励。w目前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公务员奖励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1)精神奖励(2)物质奖励,(3)晋升奖励w我国的干部奖励种类在有关法规中有明确规定。我国公务员的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w需要说明的是,公务员奖励的种类与应受奖励的行为是对应的。工作成果越是重大,在社会上的影响越重大,受到的奖励层次也就越高。国家公务员奖励暂行规定指出: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的,应当给予嘉奖;对在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取得显
6、著成绩的,应当给予记三等功;对在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当给予记二等功、一等功;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应当授予荣誉称号。w(三)公务员奖励的程序(三)公务员奖励的程序w公务员奖励程序公务员奖励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公务员实施具体奖励时所应遵循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步骤。实施公务员奖励必须遵循法定的工作程序。当公务员具备奖励条件时,所在单位提出对公务员的奖励意见,整理出书面材料,上报审批;审批机关接到公务员奖励报告后,由人事部门对拟奖励者的材料进行审核 由审批机关批准,作出奖励决定。奖励决定要予以公布,授予奖励证书或奖章,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把奖励决定和审批
7、材料存人本人档案。w(四)公务员奖励的批准权限(四)公务员奖励的批准权限w公务员奖励的批准权限公务员奖励的批准权限是指哪些机构、哪些行政领导有权对公务员实施奖励以及实施何种奖励,是公务员管理机构和领导人员在实施公务员奖励工作方面的明确分工,一般应由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以便遵循,以利公务员奖励制度顺利贯彻实施。w应根据公务员管理权限及不同奖励种类的批准权限,分别由:w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给予公务员奖励。也就是说,公务员的奖励批准权限要受两个方面的制约:一是公务员的管理权限,即行政机关必须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公务员奖励予以审批;二是奖励种类的批准权限,不同奖励种类要求不同层次的审批机关,越是层次
8、高的奖励种类,要求审批机关的层次越高。w根据上述制约关系和当前的实际情况,我国对国家公务员奖励的批准权限作了明确规定,具体是:w(1)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w(2)记二等功,由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批准。w(3)记一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w(4)荣誉称号,由国务院授予的,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的,经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的,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
9、w(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给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奖励,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的奖励,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w(6)审批机关在给予国家公务员奖励时,应当按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征得主管机关的同意。w四、国外公务员奖励制度四、国外公务员奖励制度w国外公务员奖励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w一是物质奖励;二是荣誉奖励;三是职务奖励。第二节公务员的纪律第二节公务员的纪律w一、公务员纪律的特征w 1规范性w 公务员的纪律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从维护行政秩序,提高行政效率出发,通过国家力量调整公务员法律关系的比较定型的基本行为准
10、则,它规定了公务员不应从事的行为,从而从一个侧面为公务员提供了一个模式、标准方向。公务员如违反纪律,就要受到处分。w 2强制性w 纪律规范一旦以法律形式规定下来,就不同于诸如社会团体章程之类的一般社会规范,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特殊的强制性。这种特殊的强制性,不仅在于它以国家权力作后盾,还在于普遍性,即对全体公务员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w3独特性w 首先,公务员的纪律是用来规范公务员这个特殊的群体的,是公务员所特有的,其他人员均不受公务员纪律的约束;其次,公务员的纪律是与公务员的身份,与公务员执行国家公务的职能紧密相联的。为什么要规定公务员的纪律,为什么规定这些纪律而不规定那些纪律,这都不
11、是随意的,都是考虑到了公务员作为国家公务执行者的身份后才制定的。w 此外,公务员的纪律在内容上与一般团体或组织的纪律有所不同。一般团体或组织的纪律是为规范团体成员在团体内部的行为而制定的规则,而公务员的纪律不仅规定公务员在公务员系统内必须遵守的规则,还规定公务员与其他社会团体、个人发生关系时应遵循的行为准则。w 二、公务员纪律的内容和意义w 新中国第一个比较系统的公务员纪律与惩戒规定是1952年8月由政务院颁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它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27条纪律,体现了当时的历史特点。w 1957年10月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82次会议通过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
12、规定,是对1952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的继承和发展,它将公务员的纪律规定为12条:违反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政府的决议、命令、规章、制度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违反民主集中制,不服从上级决议、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搬弄是非,破坏团结的;丧失立场,包庇坏人的;贪污盗窃国家财产的;浪费国家资财,损害公共财物的;滥用职权,侵犯人民群众利益,损害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关系的;泄露国家机密的;腐化堕落,损害国家机关威信的;其他违反国家纪律的。以上12条纪律,总体上是不错的,只是第5条纪律属于道德的范畴,第4条中的“欺骗组织”含义太宽泛。w国家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法从实
13、际情况出发,以限制性规定的形式规定了公务员的纪律,明确指出公务员不得有以下行为:散布有损政府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政府的集合、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玩忽职守,贻误工作;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泄露国家机密和工作秘密;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经商、办企业以及参加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w 公
14、务员纪律是公务员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国家公务员法律法规中规定公务员纪律具有重要意义:(1)公务员纪律是公务员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保证。公务员纪律是公务员法定义务的具体化,以惩戒作为保障的公务员纪律,能够保证公务员认真履行义务。(2)公务员纪律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重要保证。(3)公务员纪律是公务员认真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4)公务员纪律是维护国家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保证。第三节公务员的惩戒制度第三节公务员的惩戒制度w一、公务员的惩戒w (一)惩戒的条件w 公务员违反纪律,就应给予行政处分,予以惩戒。给予公务员行政处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规定,公务员有
15、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给予行政处分。如果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也可以免予处分。从这里可以看到,惩处公务员承担违纪责任的条件是:w 1有违纪行为w 这种行为,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如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的行为;也可以是消极的不作为,如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不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都必须是外在的表现,违纪的思想或意识活动,不能构成违纪行为。w 2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w 违反纪律的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就构成犯罪,构成犯罪,就必须按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w 3主观上有过错,即违纪行为是出于故意或过失w 故意就是明知
16、自己的行为会引起违纪的后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就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行为不慎而造成违纪。w 一般说来,只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公务员就必须承担违纪责任。但在有些情况下,必须具有违纪行为,且造成一定后果,才承担违法乱纪的责任。如违反社会公德,则只在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才承担违纪责任。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违纪行为,经过批评教育后,也可以免予处分。w(二)惩戒的种类w 1952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条例将惩戒分为六类: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总的来看是不错的。但其中记过和降级之间以及撤职和开除之间还可以再规定得细一些,以便更具操作性。w 1957年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
17、惩暂行规定,增加了记大过和开除留用察看两类惩戒种类,使行政惩戒由六种变成了八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w 我国公务员法去掉了降职和开除留用察看事次,将惩戒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同时规定公务员受撤职处分的,降低级别和职务。删除“降职”和“开除留用察看”两个惩戒层次,主要是基于对公务员从严要求和与公务员其他规定相协调的考虑。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职务升降”一章中规定:经考核确认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职务的,应予降职。为了建立公务员“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降职”不宜再作为一种处分使用,这与“升职”不再作为奖励种类使用对应起来了。取消“开除留用察看”是因
18、为公务员制度规定了辞退制度,行政机关可以按照规定辞退不宜继续在机关工作的人员。w(三)惩戒的条件和处分期w 国家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惩戒的条件:公务员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免予行政处分。这说明惩戒公务员有三个前提条件:(1)公务员有违反纪律的行为;(2)公务员违反纪律的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3)公务员违反纪律的行为虽达到了犯罪的程度,但是依照法律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时,才能惩戒公务员。w 公务员惩戒期限的规定,也是公务员惩戒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家公务员法规定,警告的处分期
19、为半年;记过、记大过、降级的处分期为一年;撤职的处分期为二年。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w二、惩戒的批准权限w 惩戒的批准权限是公务员惩戒制度至关重要的一环,一般由任免机关批准,与机关的任免权限相一致。开除是最严厉的行政惩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县(市)以上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公务员,即使其任免机关达不到县一级的政府,也要报县(市)政府批准,县(市)以下的行政机关无权开除公务员。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也有一定的惩戒权,可以直接给予监察范围内的公务员以“撤职”以下处分。w 行政处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惩戒决定要同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并由被处分人保存一份,有关材料要立案保存。w三
20、、惩戒的程序三、惩戒的程序w 惩戒公务员是政策性很强、非常严肃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以保证惩戒的客观公正。惩戒公务员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立案。调查、公布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审核批准。w 1立实w 行政机关(含行政监察机关)发现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要查处时,应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和案件的管辖范围,履行立案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时,可以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监察机关按照其管辖范围,对于需要查处的事项,应当进行初步审查。认为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应予立案。w2调查w 履行了公务员惩戒的立案手续之后,主管部门就应
21、对公务员违纪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和判断,这是惩戒公务员的关键环节。调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肃慎重的科学态度,运用合法的手段和方法,努力查清违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和违纪的原因等。在调查中,行政机关认定违纪事实不存在或者不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撤销立案。w 3公布调查结果w 调查工作结束后,有关人员应在一定会议上公布调查结果。公布调查结果时,应通知被调查人到会,允许被调查人申辩,也允许别人为其辩护。w4提出处分意见w 在发布调查结果、听取被调查人申辩的基础上,办案人员应对调查材料进行鉴别,认定证据,弄清事实,准确定性。行政机关调查的,由其提出对违纪公务员的处分意见;监察机关调查的
22、,由其提出监察建议,报请审批机关审批。w 5作出处分决定w 具有审批权的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须对处分意见进行审核,作出处分决定。监察机关一般应就公务员惩戒事项向任免机关提出监察建议,监察机关也可直接给予违纪公务员降级以下的行政处分。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w 四、惩戒的基本原则w 1实事求是原则w 惩戒公务员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公务员确有违纪行为才能给予处分,而不能凭主观臆断,想当然地惩戒公务员。处理违纪公务员案件,一定要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是惩戒公务员的前提。w 2定性准确原则w 将公务员违纪事实查清后,还要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
23、正确认定公务员违纪行为的性质。例如,究竟是贪污公款还是挪用公款;属于失职还是读取;属有意泄密还是过失泄密;等等。只有对违纪性质认定准确,才能给予公务员适当的惩戒,防止畸轻畸重。w 3区别对待原则w 做到了违纪行为的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后,还应当根据公务员违纪的情节。危害和后果,并参照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区别对待。因违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损失的,可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因违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可分别给予记大过、降级处分;因严重违纪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务的,可给予撤职处分;因严重违纪不适合在国家行政机关工作的,可给予开除处分。w 4手续完备原则w 为做到对违纪公务员
24、处分得当,一定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做到手续完备。例如,县级以下行政机关给予公务员开除处分,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未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就是手续不完备。又如,受处分公务员未在处分决定草案上阅签意见,也视为手续不完备。w5及时原则w 国家行政机关在发现所属公务员有违纪行为时,应及时立案,及时调查,一般应从发现错误之日起半年内给予处分。如果情节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也不能将处分的时限拖延过长。w 6教育与惩戒结合原则w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当认识到,惩戒不是目的,而仅仅是一种教育公务员的手段。当公务员违纪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对错误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就应该免予处分。当公务员违纪行为
25、较重,只有给予惩戒才能达到教育受处分本人、又使广大公务员受到教育时,就给予必要的处分。同时要帮助犯错误公务员找出犯错误的原因,总结教训,提出今后的改正措施。处分期满的,要及时解除处分。总之,要把惩戒和教育结合起来,要着眼于“治病求人”,而不是为惩戒而惩戒。w五、解除处分五、解除处分w 解除处分是指公务员在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后,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经过法定时间的考验后,原处分机关解除其所受处分的一种行政行为。解除处分问题,要注意以下几点:w (1)受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行政处分的,才可能解除处分。受开除行政处分的,不存在解除处分问题。w(2)解除降级、撤职处分时不恢复原级别、原职务,而
26、是根据公务员自身的素质、实际表现和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任用程序重新任命新职务和确定新级别。w(3)解除处分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公务员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二是法定的考验期限届满。所谓有悔改表现,是指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从中吸取了教训,没有重犯过去的错误,只有这样才可以解除处分,否则,不能解除处分。所谓法定的考验期限,是指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处分的时间界限,它因处分种类的不同而不同,一般说来,受警告处分的,半年后可以解除处分;受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经过一年可以解除处分;受撤职处分的,经过两年可以解除处分。w(4)公务员在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所谓特殊贡献,是
27、指公务员做出了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杰出行为,比如有重大发明创造,挽救或防止重大事故有功,同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规定提前解除处分,有利于调动受处分公务员悔过自新的积极性,既坚持了原则性,又体现了灵活性。w(5)公务员解除行政处分后,其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等,不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w(6)解除处分要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先由公务员本人写出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再经所在机关通过,报原处分机关批准,并将解除处分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存入本人档案。课外思考题课外思考题w公务员奖励的条件公务员奖励的条件?w公务员奖励的种类公务员奖励的种类?w公务员纪律的特征?公务员纪律的特征?w公务员的惩戒公务员的惩戒 的条件?的条件?w公务员的惩戒的基本原则?公务员的惩戒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