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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为做好农业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 产恢复工作,最大限度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损 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浙江省农业自然灾 害应急预案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杭州市 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和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等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和自然灾 害情况,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持续低温阴雨、高温干暴雨洪涝、台风、强热带风暴、风雹、冷冻和雪灾等农业(含畜牧业、渔业)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 生产恢复工作。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杭 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农作物
2、生物灾害的,按照杭州市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规 定执行。二、工作原则(5)灾害发生地农业农村局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 好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密切监 视灾情动态变化;灾害发生地的农业农村局每日8时、18 时通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灾情报送系统(http: /223. 4. 74. 65/login. jsp)向省、市报告灾情进 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3. HI级响应(1)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会商灾情,部署应急 工作。(2)市局加强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及时将情况 报告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 门。(3)市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救灾工
3、作组,指导 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灾区要求,及时 动用市级救灾应急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 所需救灾物资。(4)市局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5)灾害发生地的农业农村局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 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密切监视 灾情动态变化;灾害发生地的农业农村局每日7时、18时 通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灾情报送系统(http:/223. 4. 74. 65/login. jsp)向省、市报告灾情进 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4. IV级响应(1)局防灾减灾专项工作组牵头处室处长主持会商, 加强灾情调度和救灾指导,将情况报告局平安创
4、建工作领 导小组,通报市有关部门。(2)灾害发生地的农业农村局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 抗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密切监视 灾情动态变化;灾害发生地的农业农村局每日8时通过浙 江省农业农村厅灾情报送系统(http:/223. 4. 74. 65/login. jsp)向省、市报告灾情进 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三)响应变更和终止1 .灾害等级、响应启动与响应终止,由局防灾减灾专 项工作组提出报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根据灾害 的发展趋势和对农业生产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应急 响应等级。当收到市防指响应终止或收到气象、水利等部 门发布的预报显示灾害对农业生产
5、无明显影响的信息时, 宣布响应终止。2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当地的灾害发展情 况决定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四)信息报送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要立 即向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市农业 农村局汇总情况并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造成重大损失或 情况紧急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要第一时间报省 厅,同时报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一时 难以掌握详细灾害信息的,可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 核查、补报详情。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时间要求报送信 息。六、灾后处置(一)加强救助,尽快恢复生产。加强对受灾地区农 业生产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受损农田和农业基础设施修
6、 复,指导灾区农民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协调组织区域间农 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积极争取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 金,协调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保险赔付。(二)加强总结,指导今后工作。各地要认真开展灾 害损失、发生原因和后续影响的评估分析,总结灾害预防 处置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意见建议,探索形成 防灾避灾的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七、应急保障机制(一)健全抗灾救灾组织体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 建立健全抗灾救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要求,明确专人负 责日常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和预案,开展相关应急演练, 提高抗灾救灾能力。(二)全力加强抗灾救灾相应保障。各级农业农村部 门要根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按照现行事
7、权、财权划 分和分级负担的原则,积极向当地财政争取防灾预算和救 灾资金。加强抗灾救灾物资保障,结合实际储备化肥、农 药、种子等农业抗灾救灾物资,灾害发生后优先保证农业 抗灾救灾物资供应。加强技术力量准备,组建抗灾救灾技 术指导组,抓好抗灾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的指导工作。(三)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 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代技 术,做到灾情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加强通讯保障, 确保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八、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1年4月25日原杭州市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印发的杭州市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 案(杭农办20
8、2122号)同时废止。(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 合,注重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监测分 析和预警预报,强化应急防范,提高农业防灾救灾能力。(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 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农村 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健全责任体系,有效组织 实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分工协作,加强与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一旦发生农业 自然灾害,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开展抗灾救灾,做到 早部署、早落实。(四)以人为本,减轻损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 想,将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9、,最大限 度减少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的经济损失。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一)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由局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下设局防灾减灾专项工作组,由局 种植业和种业处牵头。局相关处室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 好抗灾救灾工作。区、县(市)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建立健全相应的农业抗灾救灾领导机构。(二)局防灾减灾专项工作组农业抗灾救灾职责。根 据灾情和农业生产情况,组织部署农业自然灾害预防和应 急工作,及时作出启动应急预案或宣布应急终止的决定, 视情向灾区派出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协调市有关部门共 同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三)局相关单位农业抗灾救灾职责。办公室:负责全市农业自然灾害信
10、息收集和灾情审 核,负责抗灾救灾宣传口径审定,安排人员应急值班。计划财务处:负责农业救灾资金的争取落实、监督管 理及绩效考核,指导灾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理赔工作。乡村产业与市场信息处:负责指导休闲农业、农家乐 经营主体抗灾救灾工作。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 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抗灾救灾工作。政策与改革处:负责指导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 营主体抗灾救灾工作。科技教育处:负责组织农业抗灾救灾知识及技术培 训,组织农技人员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科技服务。质量与安全监管处:组织、协调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种植业和种业处:负责农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 组织研究提出农业抗
11、灾救灾工作计划、措施;及时收集反 映灾害预测预报信息,组织对重要灾情信息进行分析研判 并提出意见建议;灾情发生时及时组织开展抗灾救灾相关 工作,做好种植业灾情统计调查,上报灾情和抗灾救灾动 态;组织、指导种植业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畜牧兽医处:负责畜牧业抗灾救灾工作,制定畜牧业 抗灾救灾措施,组织、指导畜牧业抗灾救灾及灾后恢复生 产等工作。渔业渔政渔港处:负责渔业(渔船、渔港)抗灾救灾 工作,制定渔业抗灾救灾技术措施,组织、指导渔业抗灾 救灾及灾后恢复生产等工作。农业机械化与数字化处:负责农业机械方面的抗灾救 灾工作,制定农机装备的抗灾救灾措施,组织、指导农机 装备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恢
12、复生产工作。负责自然灾害应 急工作中的网络运行维护。农田建设处:负责农田建设方面的抗灾救灾工作,加 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制定农田建设的抗灾救灾技术措 施,组织、指导灾后农田损毁修复工作。市农业行政执法队:组织开展抗灾救灾过程中农业投 入品的执法监管,维护农资经营秩序。及时组织渔船回 港,并做好相应安全工作。市畜牧农机发展中心:负责提出畜牧农机行业防灾救灾技术措施,加强防灾救灾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做好灾 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提出种植业、渔业抗灾救 灾技术措施,加强防灾救灾技术培训和推广应用,做好灾 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监测灾后农作物病虫害发 生动态,发布预警信
13、息和防治意见,指导灾后农作物病虫 害防治;提出救灾种子(苗)的储备、动用、调剂计划并 组织实施;协调复产农药和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负责 指导农药生产企业抗灾救灾工作,联系生产企业提供灾后 防治病虫害短缺的农药。市农业农村事务保障中心:组织开展农业抗灾救灾岗 位责任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知识及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群众 防灾减灾意识。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 引导媒体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宣传;负责通过微 信公众号、农业信息网等向社会公众、全市农业系统、农 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授权发布抗灾救灾预警信息。市蚕桑技术推广总站:负责提出蚕桑产业抗灾救灾技 术措施,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
14、工作。市原种场:负责做好场区的抗灾减灾工作。四、预防预警(一)灾害预防1 .强化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将防灾减灾知识纳入农业技术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抗灾救 灾应急培训,提高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2 .加强设施设备建设。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调整优 化生产布局,发展避灾农业生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 设,指导渔船、渔港、渔排、渔业生产相关设施设备、休 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民宿、畜禽圈舍、设施农业、农机 设备库房、农田基础设施、国有农场等场所或设施的加固 和防护,增强农田及各类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能 力。3 .做好抗灾救灾物资储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适 时储备必要的种子种苗、
15、种畜禽、兽药、饲料、肥料、农 药、药械、农机具、柴油等救灾物资。(二)灾害预警保持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 天气变化,加强会商分析和灾情研判。当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时,通过农民信箱、短信、微信等途径,及时告知农民 群众做好相应的防范工作。L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发布灾害预测预报。2 .低温阴雨、高温干旱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3 .突发性冰雪冻害。4 .暴雨洪涝、台风、强热带风暴。5 .其它突发性农业自然灾害。五、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按照农业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I(特别重大)、II (重大)、m (较大)、iv (一般)四 级灾害和四级应急响应。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
16、,灾害影响 地区农业农村局应按照本地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同时上 报。达到本预案规定的条件时,市局启动应急响应,灾害 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级别不得低于市局应急响应级别。(一)响应启动I级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 启动I级响应:(1)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全市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 面积30%以上;(2)市防指启动I级响应;(3)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1. II级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者,启动n级响应:(1)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全市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 面积 20%-30%;一个或多个区、县(市)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受灾区、县(市)当季主要农作物播
17、种面积30%以上;(3)市防指启动II级响应;(4)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2. III级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启动ni级响应:(1)一个或多个区、县(市)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 受灾区、县(市)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20%-30%;(2) 一个或多个乡镇(街道)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 受灾乡镇(街道)当季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30%以上;(3)市防指启动ni级响应;(4)特殊情况下需作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3. IV级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 者,启动IV级响应:1. ) 一个或多个乡镇(街道)主要农作物成灾面积占 受灾乡镇(街道)当季主要农
18、作物播种面积20%-30%;(2)市防指启动IV级响应;(3)特殊情况下需作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二)响应措施I级响应(1)局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 署全市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2)市局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测灾情动态,及 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应急管理局 等有关部门。(3)市局向重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灾区农业抗 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必要时动用市级救灾应急储备种 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4)市局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5)灾害发生地农业农村局应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抗 灾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加强值班
19、,密切监视灾 情动态变化;灾害发生地的农业农村局每日8时、14时、 20时通过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灾情报送系统(http:223. 4. 74. 65/login. jsp)向省、市报告灾情进 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随时报告。2. n级响应(1)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会商灾情,研究部署 全市抗灾救灾措施和应急工作。(2)市局加强值班并视情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 测灾情动态,及时将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农村厅 和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3)市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派出救灾工作组,指导 灾区农业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根据灾区要求,及时 动用市级救灾应急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恢复农业生产 所需救灾物资。(4)市局积极争取救灾资金及灾后生产恢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