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制度汇编.docx(10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1专业技能认定机构制度汇编目录.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办法(1)1 .专业技能等级认定题库管理办法(6).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管理办法(12)2 .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21).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督导人员管理办法(30)3 .评价机构岗位职责(41).主任岗位职责(42)4 .副主任岗位职责(43).综合管理岗岗位职责 (44)5 .题库管理岗岗位职责 (45).考务管理岗岗位职责 (46)6 .档案资料管理要求(47).保密管理要求(49)7 .考前准备工作要求(51).理论考试工作要求(53)8 .实际操作考核工作要求(55).理论考试考场规则(57)9 .实际操作考
2、核考场规则(58).实际操作考场安全工作规则(59)(一)专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和命题工作有关规定;(二)命题基本理论和技术规范;(三)试题的格式、质量要求,以及控制试题质量的方法和措施;(四)国家专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规范和相关教材;(五)题库管理系统录入软件的使用方法;(六)命题工作安全保密要求。第十二条命题工作基本原则:(一)题库整体设计科学、合理,能够反映专业标准和生产实际,不超 大纲要求;(二)试题具有适用性和可选择性,便于作答、评分,抗干扰性强;(三)试题编制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与本地区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 适应;(四)试题能够反映劳动者专业技能真实水平,对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 平具有指
3、导作用;(五)试题开发过程科学、规范、严谨。第十三条命题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包括:(一)根据国家专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规范和教材,分析历年试题;(二)编写认定要素细目表和样题;(三)录入、校对、审定认定要素细目表和样题;(四)根据确定的技术内容,编写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并进行必 要的实验验证;(五)修改试题,控制试题难度和质量;(六)根据认定要素细目表进行组卷测试分析;(七)编制题库征求意见稿,编写配套说明,组织内部审核。第十四条题库编制说明主要内容包括:序号专业编码国家专业标准名称人社部文件颁布时间1356-28-03-03工业废水处理工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专业 技能标准的通知(
4、人社厅发(2019) 47 号)2019. 3. 261366-28-02-03工业气体生产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 24 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376-11-05-01涂料生产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386-11-03-01合成氨生产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 24 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396-11-02-06烧碱生产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
5、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406-11-02-05纯碱生产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416-11-02-02硝酸生产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426-11-02-01硫酸生产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436-11-01-06
6、防腐蚀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446-11-01-03化工总控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107 号)2019. 12. 101456-09-03-04景泰蓝制作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466-08-01-01印前处理和制作员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7、. 101476-02-06-07品酒师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 107 号)2019. 12. 101486-02-06-06果露酒酿造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 107 号)2019. 12. 10序号专业编码国家专业标准名称人社部文件颁布时间1496-02-06-05黄酒酿造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506-02-06-04啤酒酿造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 24 个
8、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9) 107 号)2019. 12. 101516-02-06-03白酒酿造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 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火社厅发(2019):107 号)019. 12. 101526-02-06-02酒精酿造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 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入社厅发(2019):107 号)019. 12. 101536-02-06-01酿酒师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 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火社厅发(2019):107 号)019. 12. 101544-10-01-06家政服务员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
9、理处置工等24个 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A社厅发(2019): 107 号)019. 12. 101554-09-07-02工业固体废物处理 处置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 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A社厅发2019):107 号):019. 12. 101566-08-01-02印刷操作员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 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火社厅发(2019) 107 号)1576-08-01-03印后制作贝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 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火社厅发(2019) 107 号)1586-29-01-03混凝土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10、工等24个 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火社厅发(2019) 107 号)1596-06-03-01手工木工关于颁布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等24个 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社厅发(2019) 107 号)1604-02-04-01民航乘务员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3个国家专业技能标 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0号)1614-02-04-03机场运行指挥员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3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 110号):序号专业编码国家专业标准名称人社部文件颁布时间1624-07-05-02安检员(民航安全检 查员)关于颁布民航乘务员等3个国家专业技能标 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
11、110号)2019. 12. 171634-02-07-08快递员关于颁布快递员等2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 通知(人社厅发(2019)111号)2019. 12. 181644-02-07-09快件处理员关于颁布快递员等2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 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1号)2019. 12. 181655-05-02-02林业有害生物 防治员关于颁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火社厅发2019)115号)2019. 12.241664-08-05-02纤维检验员关于颁布纤维检验员等2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6号)2019. 12. 201676-02
12、-06-11评茶员关于颁布纤维检验员等2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6号)2019. 12. 201684-02-03-04水上救生员关于颁布水上救生员等4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4号)onia io 如1694-08-05-05机动车检测工关于颁布水上救生员等4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 114号)1706-29-03-10轨道交通信号工关于颁布水上救生员等4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4号)2019. 12. 201716-30-04-04潜水员关于颁布水上救生员等4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
13、人社厅发(2019)114号)2019. 12. 201724-02-01-01轨道列车司机(城市 轨道交通列车司机)关于颁布轨道列车司机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 121号)2019. 12. 20外者万在百和(由力2019. 12. 201/3174轨道列,车司机(动车1 /3组司机)轨道列车司机(内17517R5-03-01-01燃机车司机)家畜繁殖员关于颁布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专业技9091 3 3177s-ns-ni-m次皿牯求吊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12021J 21号)关于颁布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专业技1785-05-01-02农业经理人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12
14、021) 21号)色于色车冬畜繁殖好、8个国家专当技2021. 3. 3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 21号) 序号专业编码国家专业标准名称人社部文件颁布时间1795-05-02-01农作物植保员关于颁布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1号)2021. 3. 31805-05-02-03动物疫病防治员关于颁布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1号)2021. 3. 31815-05-02-04动物检疫检验员关于颁布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1号)2021. 3. 31825-05-02-05
15、水生物病害防治员关于颁布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1号)1835-05-05-02农机修理工关于颁布家畜繁殖员等8个国家专业技 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1号)1843-02-02-00保卫管理员关于颁布保卫管理员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 通知(人社厅发(2021) 25号)2021. 3. 31856-02-04-02乳品评鉴师关于颁布水泥生产工3个国家专业技能 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 32号)1866-15-01-05石膏制品生产工关于颁布水泥生产工3个国家专业技能 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32号)2021. 3. 301876-
16、15-01-01水泥生产工关于颁布水泥生产工3个国家专业技能 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 32号)2021. 3. 301884-13-04-01社会体育指导员关于颁布社会体育指导员等2个国家专 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35号)2021.3. 301894-13-04-03游泳救生员2021.3. 191904-14-03-01助听器验配师关于颁布社会体育指导员等2个国家专业 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35号)2021.3. 191914-14-03-02口腔修复体制作工关于颁布助听器验配师等2个国家专业技能标准的通知要想成为强者,决不能绕过挡道的荆棘,也不能回避风
17、雨的冲刷(一)题库开发编制原则、技术依据;(二)试题主要技术内容(技术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浓 据及说明;(三)题库更新应有新旧试题主要内容对比分析;(四)题库调研、试验、验证记录;(五)题库技术措施、组卷方案建议;(六)题库开发工作小结。第十五条题库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一)题库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内容是否完整;(二)试题、标准答案、评分标准格式是否符合命题规范;(三)认定要素细目表是否符合专业标准和生产实际要求;(四)试题内容是否正确,是否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可操 作性。第十六条题库修订需增加内容主要包括:(一)题库征求意见汇总及对意见的采纳情况;(二)征求意见会或专题讨论会
18、纪要;(三)模拟组卷测试结果分析。第十七条题库技术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一)验收采取会议审查的形式进行;(二)验收小组成员应包括技术管理、培训、考核等熟悉题库建设的人员 (5人以上);(三)验收结果全体成员签字;(四)验收不合格的,根据验收小组意见完善后按要求重新审核。第十八条题库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或题库技术人员负责将验收合格的题库资源入库。题库技术人员职责:(一)按标准格式、形式和时限要求,编排试题资源入库,做好资料归 档和保密工作;(二)按题库审核结果修改补充试题;(三)解决题库管理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完善系统功能。第十九条加强命题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信息库。题库开发前组织 专家开展命题业
19、务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提高题库开发质量。第四章题库运行与管理第二十条题库由专人负责管理。题库管理人员应按照命题技术标准 进行命题组卷,收集题库运行问题、组织修正试卷错误及评估试题资源质量 等,并及时上报。第二十一条备案专业(工种)认定所需试卷一律从题库中提取。题库 试卷版面和格式统一、规范。第二十二条理论知识考核使用无纸化方式进行。如使用纸制试卷考 试,要做好试卷印制、封装、运输、交接等环节工作台帐;应用智能化平台 考试,要做好题库与智能化考试平台的对接。第二十三条加强题库账号和密码管理。严格按照保密要求,做好题库 资源及试卷等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未经授权,不得转让、复制、拷贝、泄 露、发布
20、、出版题库资源。第二十四条题库编制、运行全过程建立工作台帐,实施严格质量管控, 实现责任可追溯、倒查,确保题库运行质量。第二十五条题库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价机构给予批评教 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题库管理有关规定的;(二)玩忽职守,贻误认定时间的;(三)转让、复制、拷贝、泄露题库资源的;(四)其他妨碍工作正常进行,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六条以往办法与本办法相不同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评价机构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规范专业技能等
21、级证书核发程 序,维护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专业技能等级认定 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用人单位、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 统称评价机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印制和核发工作。第三条评价机构主动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章证书等级及效用第四条 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评价机构, 按照专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经考试考核评审合格人员颁发的 证书。第五条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技能人员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必备学识 和技能的证明,是员工职位聘任、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第六条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码规则和参
22、考样式。评价 机构按照统一的编码规则和参考样式要求,制作并颁发专业技能等级证 书(或电子证书)。第七条专业技能等级一般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 (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等级。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 在相应的专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社会培 训评价组织、技工院校一般按五个技能等级开展认定。第八条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评 价合格并通过综合评审,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证书。对经规范认定、取得相 应专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可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的人员,纳入人才 统计范围。第九条评价机构在备案的专业(工种)、技能等级
23、范围内开展专业技 能等级认定工作,不得超范围认定和发放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第三章证书管理第十条专业技能等级证书采用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两种形式。纸质证 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 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内容应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专业名称、工种名称、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编号、二维码、评价机构、发证日 期等,评价机构名称、印章应与备案公布的名称一致。第十二条专业名称、工种名称按照评价机构备案的规定名称打印,名称 过长可分两行打印。只有专业名称无工种名称的,在工种名称处打印“”,不得为空。第十三条证书编码共22位,采用1位大写英文字母和21位阿拉伯数 字组成,主要包括评价机构备案号、核发年
24、份、等级、证书序列号等,实行 一证一号。第十四条每批次评价结束后一个月内,评价机构在专业技能等级认 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提交评价结果,自治区专业技能鉴定中心在技能 人才评价服务平台审核评价结果并上传国家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第十五条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内容统一使用打印机规范打印,手写无效, 照片可直接在证书上打印。第十六条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盖评价机构章或评价机构专业技能等级认 定专用章。第十七条证书持有人因证书遗失、损坏或证书信息错误需要重新办理 的,在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到相关信息后,持身份证原件到原评价机构按 流程办理证书补发手续。证书损坏或证书信息错误补发的,核发新证的 同时收回旧证,并
25、登记存档。第十八条评价机构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专业 技能等级证书的管理,建立证书印制、核发、销毁、补发和余存台账确保每 本证书可溯源。第四章证书查询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专业技能等级认定平台向社会提供 统一查询服务。第二十条自治区专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专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 价服务平台将获证人员信息一键式上传国家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系统,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系统数据校验筛选入库。第二十一条 证书数据管理人员做好数据上传账号、密码和数据交换平 台CA认证数字证书的保管工作,并及时将证书数据备份,不得对外泄露证 书数据。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宣
26、布所发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无效外, 对有违法行为的评价机构和当事人追究相关法律责任。评价机构存在乱发 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取消该机构开展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一)伪造、仿制和违规发放证书的;(二)自行编制证书编码的;(三)印鉴或手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四)超范围发放的;(五)非打印机打印,自行填写、手写的。第二十三条 评价机构工作人员在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中如有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视情节轻重,由评价机构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追究相关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由持证人本人使用,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 借、出租和转让。对骗取、转让、涂改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一经发现,评 价机构应取消
27、其专业技能等级,撤回证书,同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 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官网删除其信息。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以往办法与本办法相不同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评价机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一、证书编码结构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由1位大写英文字母和21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主要包括两大部分: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赋码;二是评价机构赋码。 具体表现形式见表1。表1证书编码构成位次123456 78 91011 12 1314 151617 18 19 20 21 22说明评价机构类别代码评价机构 代码评价机 痂乔大4山白、;AP7 如小晒机在级
28、 价所市码 评构地代1T 价 主 体 代 码评价机构 序列码证书核 发年份职业技能等级代码二工上立石H焉江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评价机构确定二、代码及释义第1-13位赋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一)第1位:评价机构类别代码Y:用人单位S: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技工院校(二)第2-5位:评价机构代码0001-999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机构0000: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机构(固定取值)(三)第6-7位:评价机构自治区级代码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固定取值)(四)第8-9位:评价机构地市级代码(见表2)表2地市级代码表代码名称代码名称代码名称00自治区直属05伊犁州10塔城
29、地区01乌鲁木齐市06昌吉州11喀什地区02克拉玛依市07博州12和田地区03吐鲁番市08巴州13阿克苏地区04哈密市09阿勒泰地区14克州(五)第10位:评价主体代码0-8 :用人单位(类别Y)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类别S)9:技工院校(类别S)(六)第n-13位:评价机构序列码由自治区专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评价机构性质从001至999依次顺序 取值。第14-22位赋码由评价机构确定:(六)第14-15位:证书核发年份代码取公元纪年后两位。例如:20代表证书核发时间为2021年。(七)第16位:专业技能等级代码(见表3)表3专业技能等级代码表专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三级/高级工四级/中级
30、工五级/初级工代码标识12345(八)第17-22位:证书序列码由评价机构按年度分专业技能等级分别从000001至999999依次顺序.阅卷评分守则 (60)10 .考生注意事项 (61).监考人员守则 (62)11 .考评人员守则(65).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守则(66)12 .考生违规违纪处理规定(67).工作人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69)13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1).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评分表(79)14 .技工院校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评分表(82).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评分表(85)15 .专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网址(88).人社部颁布专业技能标准目录(20192021) (89取
31、值。三、补充说明(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评价机构在疆企业开展专业技能等 级认定,应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由自治区专业技能鉴定 中心按证书编码规则进行赋码。(二)自治区用人单位、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应向自治区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由自治区专业技能鉴定中心按证书编码规则 进行赋码。(三)评价机构取消、合并后的编码处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 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有关要求执行。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姓 名:本证书由 XXX评价机构名称)堀发, 表明持证人通过本机构组织的取业技佗等级 认定.具备该取业(工种)和应技能存场水平证书估电
32、圣询问址:http:/Jndj. osta. org. cn/ 机构信女的网 ilk: https/pj j. oat a. org. cn/证件矣理:证件号码:工种名称:期业技能等级:证书防号:1 .本证书格式供参考,评价机构可在保留上述内容信息的基础上自行确定证书内容信息。2 .评价机构名称、印章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名称一致。评价机构印章可使用本机构人事劳动保障工作3 .工种名称如无,请填写“”。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参考样式制作说明序号位置内容规格1边框居横排A4纸(210mmX297mm)满幅粗实线188mm X269mm, 2. 25 磅2左页上证书名称30磅,华文楷体左页中
33、正文部分16磅,华文楷体,单倍行距左页下网址部分14磅,华文楷体,单倍行距3右页上个人照片2寸彩色(白底)二维码30mmX30mm右页下基本信息16磅,华文楷体,单倍行距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以下简称考评人员)队伍 建设和管理,规范考评人员行为,保证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质量,根据专业技能 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用人单位、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统 称评价机构)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和考评工作。第三条评价机构主动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章任职资格及条件第四条 考评人
34、员指在规定的专业(工种)及等级范围内,依据国家专 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对专业技能等级认定对象的知识、技能 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第五条 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考评员承担初级工(五 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的考核;高级考评员承担初级工(五 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的考核,以及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 级)的考核评审。第六条考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热爱专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有良好的专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二)考评员应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等级 证书,中级及以
35、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职(工般学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具有3年以上的实践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高级考评员应具有本专业高级技师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等级证 书(最高专业技能等级为技师的除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专业 (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5年以上实践工作经历,持本专业考评员 证卡且从事考评工作2年以上,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在本专业 (工种)中有较高权威。(三)掌握专业技能等级认定理论、相应专业(工种)技能标准或行业 企业评价规范、考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专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 规。(四)符合并达到考评人员素质要求,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操 作技能,
36、确有技术专长的“技术能手”和“能工巧匠”可以突破申报条件要 求。第三章职责与任务第七条考评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遵循客观公正、统 一标准、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第八条 考评人员职责:(一)接受评价机构的派遣,参加考前考评例会,了解认定基本情况, 熟悉所认定专业(工种)及等级的评价标准、规范和要求。(二)严格遵守考评纪律,认真执行考评规定,按照考核方式、方法和 评分标准,对参评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将考核结果填写在评分表和 -22 -专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场考评记录表上,并签名确认。(三)对考核场地、设备、材料、工具和检测仪器等进行核查和检验,督 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四)对参评人
37、员的违纪行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 核或宣布成绩无效,并由考评组长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评价机构。(五)按照实际操作考核标准要求独立评分,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 更改考评试题、考评结果等不正当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核 试题内容和评价成绩。(六)接受考核任务后,由考评组长召开考前准备会,分析考评题目, 确定评分标准,明确各考评人员工作分工。(七)执行考评任务时,对有亲属、师生、师徒关系的考生应予以回避。(八)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可向评价机构提出停止或延长考 核时间的建议。(九)对本专业(工种频库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十)自觉接受评价机构的监督检查,接受质量督导员
38、的技术指导和 监督。(十一)执行考评任务时,权益受到侵害,可向评价机构提出申诉,评 价机构应按照有关政策积极维护考评人员合法权益。(十二)不断学习专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政策、法规,本专业(工种技 术特别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提高评价业务水平。第九条评价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不定期轮换方式派遣考评人 员,组成考评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并指定考评组长。第十条考评组长应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3年以上考评工作经验。 考评组长负责考评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并最终裁决当次有争议的考评 结果,每次考评结束当天收齐全部评分表及专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场考评记录表,汇总考评情况报告,按要求封装签字,一
39、并交评价机构备案、 存档。第十一条考评人员在考评时须佩戴考评员证卡,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 作守则和考场规则,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第四章培训、考核与发证第十二条申报考评人员资格,应按照考评人员的任职条件要求,由本人 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填写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 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职称 证等证件报评价机构审核。评价机构开展认定的专业(工种),每个专业 (工种)考评人员不得少于4名。第十三条评价机构制定培训大纲和读本,采取集中授课、按专业(工种) 分组研讨、现场模拟考评等方式,结合实际组织本机构考评人员业务培训 和业务提升培训。业务培
40、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专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制度、法规(二)专业道德、考评人员守则;(三)专业标准、考评程序;(四)各专业(工种物技术规范、考评要素、内容和评分标准。以下情况组织业务提升培训,包括:(一)相应专业(工种的核心技术发生变化;(二)专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进行修订;(三)专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制度、法规发生较大变化。第十四条评价机构负责开发本机构考评人员培训读本和课件,组织本 机构考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第十五条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分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进 行。专业知识考核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结合专业(工种)要 求和现场考评情况进行。第十六条经资格考核合格的
41、考评人员,由评价机构颁发专业技能等级 认定考评员证卡,有效期3年。考评人员证卡编码18位,由评价机构代码(13位)+考评人员等级(1 位)屏列号(4位)组成。第十七条评价机构建立考评人员档案、工作台帐,及时在专业技能等级 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录入考评人员信息并定期维护。第十八条评价机构每年组织一次考评人员继续教育,对继续教育不合 格及未参加继续教育的考评人员取消其考评资格。第五章聘任及管理第十九条考评人员实行聘任制。考评人员与评价机构双方签订聘任合 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等。考评员每次实施考评后,应给予相应的津贴补助,费用由聘任的评价 机构承担。第二十条考评人员聘期一般为
42、3年。期满后,评价机构可根据其工 作情况续聘或解聘。第二十一条考评人员无故缺席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其它违反考 评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评价机构有权取消其考评资格。第二十二条 对连续3次不参加考评工作、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收取 考生贿赂的,由评价机构取消其考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评价机构对所聘任的考评人员实施年度考核评估制度,建 立考绩档案。对优秀考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合格考评人员取消其考评资格。第二十四条取消考评资格的考评人员,撤回考评人员证卡,在专业技能 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删除其信息,列入考评失信黑名单。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以往办法与本
43、办法相不同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评价机构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姓名性别族别用文化程度政治 面貌专业 工龄申报专业证书 等级工作单位联系 电话身份证号类别考评员高级考评员工作简历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盖章)年 月日评价机构 审核意见(盖章)年 月 日证卡编号核发时间专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场考评记录表考评员姓名:考评员证卡编号:考评员 现场考 评工作 记录专业考评时间鉴定等级及人数考评地点地备具况况 场设工情情 核施测备江 考设检准及考评员签名:年 月 日督导员 意见对鉴定过程 的总体评价督导员签名:年 月 日备注:1.此表由考评员
44、根据鉴定情况填写(每个考评员单独填写);2、质量督导员于考试结束后, 将此表交回评价机构。由评价机构上传专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专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程序,保证专业技能等级认定工 作质量,根据专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办 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用人单位、技工院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 统称评价机构)专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工作。第三条评价机构主动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章公告与报名第四条 使用专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 管平台),实现对专业技能等级认定全流程的日常业
45、务受理、监控和信息 化管理。第五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发布专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主要内容包括: 备案专业(工种)、技能等级、申报条件、认定方式和报名时间、考区考点、 收费标准等。公告发布时间可选择年初、季初或月初。第六条受理人员报名,考生以自愿为原则,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培 训毕(结)业证书、学历证书、国家专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工 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能通过网络核考评人员证卡参考样式及制作说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高级考评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姓名职 业:身份证号:证卡编号:Y000065U0000920001 有效期限:姓名职 业:身份证号:证卡编号:Y000065U0000920001 有效期限:姓名:职 业:身份证号:证卡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