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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5篇*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汇报(一)为了认真落实民政部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 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 同意,报区政府批准,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十一个相关部门 决定从20*年8月开始至9月底,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殡葬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一、我区的殡葬工作取得的成效(一)加强殡葬突出领域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
2、政府 党组成员*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和区民政局局长*任副 组长,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公安局分局、区财政局、区国 土资源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建设局、区农林局、区卫生和计划生 育局、区工商分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等十一个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 员的全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江府办函(20*) 126号)。根据*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 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了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 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 责任。前些年签订协议承包给个人提供殡葬服务。太平间长期存有遗尸6 具,这些有身份信息的尸体长期无
3、人认领,问题比较棘手,近两年因 太平间存尸资金债务纠纷再未签订承包协议。另外,*市殡仪馆也长 期滞留有无法处理的62具无人认领尸体,时间最长的达13年,各类 情况较为复杂。另据市卫计委掌握的情况,三区及贺兰县管辖的各级各类医疗机 构未设置太平间。永宁县人民医院设有停尸房,由医院自行管理,停 尸房每天收费40元,没有外包经营及殡葬服务,只提供暂时停放尸 体的服务;灵武市人民医院设有太平间,由私人外包经营,提供殡葬 服务,医院管理方面只收水电费,对其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四)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现行价格管理办 法不统一,有的公墓收费按自治区民政厅、物价局、财政厅宁民发 (1
4、992)第50号关于公墓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有的殡 葬收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民政厅宁价费发1992 144号关 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大部分殡葬服务单位按 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下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服务收费 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价费发2012 31号)执行。相 关办法只作原则性规定,没有细化具体收费标准,各县(市)区也未 出台具体收费标准。二是市场调节价虚高,水分较多,成本核算标准 不规范,导致墓地销售价格平均利润率及其最高限价无法确定,经营 性公墓销售价格涉及的平均利润率不超过20%的标准审定较难。三是 个别公墓陵园存在着执行价格管理办法走样、财务
5、管理不规范、业务 提成过高扰乱墓价的问题。三、殡葬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殡葬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宁夏回 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均二十多年 未曾修订,在相关约束性法条设置与行政执法等方面过于宽泛,对地 方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的权责也不明确,经营者入门没有严格规定, 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规定不具体,造成殡葬管理和执法难度较大。(二)殡葬行业发展不规范不平衡。长期以来,殡葬事业发展缺 乏科学规划的指导,行政审批不严格,监管不到位不规范。导致公墓 经营者对完善用地手续重视不够,对未来发展没有预测评估,对当前 殡葬改革形势不做深入思考,盲目投资,违规扩张,建造预
6、售超规定 面积墓穴。(三)行业管理要求不严。向不具备死亡证明人员和健在人群销 售墓穴的问题,各公墓陵园普遍存在。主要原因是农村或城乡结合部 群众在家中死亡后,医院不予出具死亡证明的情况下,丧属没有及时 通过当地街道和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政府主管部门死亡信息管理系 统不完善不对称,对提供证明材料要求不严,殡葬服务单位也疏于管 理,追踪补交相关手续不及时,在公墓陵园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 为了尽快回笼建设资金,出现了销售活人墓的现象。四、整改措施和建议(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理顺工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 导小组要协调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履行职责,按照 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对于已
7、查实的问题,制定处理方案,加强行政 执法,抓紧整治。对于一时无法处理或仅靠一家单位难以整改的,研 究提出综合整治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加强殡葬执法检查,督促各殡葬单位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对价格管理不规范、营业证照不齐全、查验死亡信息证明不严格、向 健在人群售墓、农村公益性墓地经营销售、涉嫌垄断服务等问题,由 民政部门牵头,辖区政府、市场监管和物价部门各司其职,督促殡葬 服务单位立即改正,该补充的补充,该报备的报备,该停止的停止, 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公墓陵园销售情况进行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 册。自2018年7月9日起,禁止农村公益性墓地对外销售墓穴(墓 位),公墓陵园不得向未出具死亡
8、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 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对违法违规者,依法进行处 罚,并责成限期整改。(三)加强国有未利用荒地监管执法力度。贺兰山东麓和马鞍山 一带散埋乱葬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建议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县(市) 区政府介入调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强制执法措施,要求完善农 村公益性墓地手续,停止销售制作新的豪华大墓和家族墓,宣传动员 己葬墓穴亲属尽量搬迁。对已建豪华墓和家族墓限期拆除围墙、牌坊 和特大墓碑等建筑物,采取植树绿化等措施。对整改不力的,追究土 地承包人的违法责任。(四)加强陵园墓地管理。各级民政、国土部门对公墓陵园建造、 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情况进
9、行详细调查摸底。对2015 年8月10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银政办发2015 104号文件发布前 已销售和安葬的超面积墓穴(墓)位,登记造册,按国家和自治区统 一政策规定处理;此后销售的超面积墓穴(墓位),由国土资源部门 提出方案酌情给予处罚;已建成但未销售的墓穴(墓位),由民政部 门责成公墓陵园经营者,通过拆除围栏、增植树木、使用矮碑(卧碑)、 增加单位容量等方式进行改造,使其符合墓穴规定面积。自2018年 7月9日起,各公墓陵园严禁建造、销售超面积大墓、豪华墓、家族 墓,违者由综合执法部门从重处罚。(五)妥善解决殡葬用地问题。和全国许多兄弟城市一样,墓地 利用违法违规问题是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10、整治的重点和难点。由于 问题比较复杂,不是短期内一蹴而就能解决了的,需要较长的时间和 过程。对于*市辖区部分公墓土地历史遗留的违法违规问题,*市政 府十分重视,早在2016年就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专题调研,经市 政府专题会议和常务会议研究后,2017年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呈报了 具体处理意见,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的 原则”,提请自治区民政厅和国土资源厅协调出台相关政策统一解决。 我局正在编制的梆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对殡葬用地进行了总体 规划布局,并与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多次协商,严格把关,及时剔 除和制止了个别公墓陵园在扩大墓地时占用的516亩耕地。本次专项 整治,各级人民
11、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紧盯自治区联合督查组反馈的殡葬 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深入督办整改,责成用地单位按“十三五” 期间殡葬单位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期报批、分阶段完善用地手续,加 快补办相关土地使用证书,对于短期内无法办理和整改的问题必须分 类说明情况,由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情况后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 研究解决。(六)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据*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 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属 地管理职责,加强对殡葬规划编制、殡葬设施项目立项报批、执法检 查等工作的领导,统筹落实整治任务。突出对在政府批建的公墓陵园 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散埋乱葬问题的整治,民族宗教部门要
12、加强对 宗教寺庙的规范管理,查处宗教场所对外销售墓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的 行为。市场监管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应加大对殡葬用品销售网点的监 管,制止沿街或占道销售祭祀用品,物价部门要加大殡葬行业政府定 价与市场调节价方面的调查研究,逐步规范殡葬行业的物价。*市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汇报(三)为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 进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民政厅等10部门甘肃省殡 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专项整治行动部署电视 电话会议精神,从2018年7月中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殡葬领 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市民政局主动担责,牵头 组
13、织落实,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一是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根据省民政厅统一部署,我市从 2018年7月正式启动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历时2 个半月。在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后,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为确 保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推进,经市委、市政 府同意,成立了定西市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 组。设立了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0932-8214379,举报信息在定西 民政专网进行公开。民政、发改、公安、司法、国土、住建、卫计、 工商、宗教、政府法制办联合制定了下发了定
14、西市殡葬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定民发(2018) 164号),进一步明确细化 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全 市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 建设,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函定民 函(2018) 122号,将推进殡葬改革和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纳入重 要议事日程,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殡葬、殡仪服务项目可行性论证、土 地规划、资金争取等工作,加快在建项目进度,确保在“十三五”期 间殡葬服务设施七县(区)全覆盖。二是紧盯任务,全面自查整改。根据何伟副省长在全省殡葬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明确的1
15、0个共性问题和 五个方面的个性问题,各县区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 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自查,摸清了底数, 建立了整治台账,明确了责任和时限,并于8月中旬上报了殡葬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临济县针对万安园林公墓在公墓 建设运营方面存在档案资料不齐、销售合同中、墓地面积的核定不符 合有关规定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安定区针对殡仪馆公益性公墓个别墓 穴石材突出面积偏大、公墓没有批复文件、对一些收费的项目书写不 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部门联动,强化督查检查。为确保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 县区民政部门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 指导公墓
16、、殡仪馆、殡葬服务中心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发展 改革(价格)部门对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 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殡葬领域 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 管理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排摸。国土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非法占地建 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进行了检查监督。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太平间 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进行了排摸。工商部门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 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物价部门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 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通过各部 门督查检查,各殡葬服务单位严格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
17、例、甘 肃省殡葬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政策性规定,无违法违规行为;各类医疗机构太平间没有向外 转让、出租承包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规章制度健全,祭奠管理规范, 无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收费服 务项目公示上墙,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殡葬公墓单位整体美观,绿化 面积达到规定标准;无封建迷信活动和超面积修建墓穴的行为。根据 定西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8月初,民政部门 会同市、县区发改、物价部门对全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进行了督查检 查。对万安园林公墓和殡仪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
18、进行了约谈,发现问 题已督促整改到位。*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汇报(四)*县按照*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 求,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对照方案的三个方面、16种违法违规问 题,特别是对照整治重点,列出管理整治清单,逐项开展自查,建立 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确保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 动落地见效。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汇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领导。(一)成立组织,健全机构。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为组长、成员单位和乡镇(社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县殡葬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出台了民政局等10个部门联合 发文的*县殡葬领
19、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负责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建 立长效机制,统筹部署推进。(二)贯彻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为贯彻好省、市殡葬领 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我县于8月6日召开了全县规范殡葬 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会后我局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规 范殡葬服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全体人员 认真学习民政部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和市关 于开展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 和理解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 整治方案,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的开展摆到了我局工作
20、的中心位置。二、对照清单自查,深化整改。(-)殡葬设备环保改造情况按照市民政局*市殡仪馆火化和焚烧设备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的通知,我县民政局正全力对火化设备尾气处理和焚烧设备环保进行 改造更换,购进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一台,焚烧炉,焚烧炉尾气设备 各一台共计140万元。目前已进场施工,9月30日前正式投入使用。(二)丧葬用品销售情况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丧葬用品经营店铺共计6户,我 县市场监管出动执法车辆6台次,执法人员28人次对殡葬用品经营 店铺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这些店铺不同程度存在销售冥币、纸扎 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己对这些店铺的经管人员 进行了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
21、。(三)太平间管理情况经查我县医疗机构太平间不存在对外承包,违规开展营利性殡仪 服务情况。三、下一步工作部署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努力改善殡葬基础设施。在整合现有公益 性墓地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全县公益性墓地规划。健全公益性墓 地经营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树立精品意识,在中心镇建设规模 较大、功能齐全的大型公益性墓地;对土地较少的地区或人口较少的 行政村提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由若干相邻行政村进行联建,加快 推进镇、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按步骤实施, 精心组织,确保按上级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二)大力加强殡葬宣传工作。每年清明节期间,按照上级部门 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
22、全区范围内进行出版宣传专栏、板报、标语 和发放宣传小册子等方式进行殡改宣传教育工作,同时也出动宣传车 到各地播放殡葬改革有关法规、政策,宣传区委、区政府依法强力推 进殡葬改革、整治违规丧葬的目标任务和坚强决心,让广大群众明确 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针对此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我 区也做了多条横幅,在区内各镇(街)显眼的地方悬挂,作为宣传方 式。(三)领导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我区全部为火化区,这些年来也 未做过任何调整。由于我区火化推行较快,除改造升级相关殡葬设施 外,还推行了节地安葬。在动员干部带头落实推动殡葬改革方面,我 们积极宣传并印发了相关文件。党
23、员带头推行火化,带头平坟落碑之 风蔚然形成,公职人员去世后火化量达10096。(四)倾力做好生态墓园建设江城区按照殡葬改革的规划和市政府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的 要求抓好新生态墓园建设:一是在经区政府同意于2006年9月在江 城区双捷镇南坑尾山建一块72亩公益性生态墓园,共建成2900穴生 态墓园地。二是为妥善解决江城区、市的重点项目、南山公园,城南 新区六路一桥等征地开发建设迁坟安置的问题,经区政府同意,于 2013年6月在原有的生态墓园的基础上,又征收了生态墓园旁边果 园(属白沙街道大岗村)共64. 15亩山地,建好了 6100穴生态墓穴。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汇报(五)为提升*县殡
24、葬管理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和打击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打造殡葬系统廉洁从业新常态。宝应 县民政局四措并举,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县殡葬管理服务单位开展殡葬 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直属殡葬管理服务单位集中收听收 看国家、省、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后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要求,指导各殡葬服务单位全面进行自查摸 底,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二是突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围绕选择性殡葬服务、殡葬 工程建设等重要领域和殡葬设备用品采购等关键环节,检查是否依法 推行公开招标
25、制度,是否存在钱权交易、侵吞公款等违法行为,以及 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服务态度恶劣等行风问题。三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县物价等部门深入到殡葬服务单位 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区分基本服务和选择性服务项目, 选择性服务项目是否全部经过物价部门核准立项,是否存在巧立名 目,强制消费,收费标准及项目是否公示。及时通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进展和整改成效,督查建立健全规范殡葬管理服务的长效机 制。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殡葬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经纪 律制度,是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是否建立廉政风险和防控制 度,落实主体责任防范措施,是否设立并公开举报热线电话,接受群 众监督,是否及时
26、查处和回应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通过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督促整改,进一步增强了全县殡葬系 统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有效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能 力和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在生态墓园附近的白沙街道田厂村征119亩地作为第三期生态 墓园建设项目,现已建成一个占地4200平方米树葬区和一座骨灰楼。 有力配合市重点项目及其他市政建设工作,整个工程区财政共投入资 金1560万元。江城区生态墓园和双捷镇生态墓园均为公益性生态墓园,共建成 墓穴9000穴,现已使用完毕。两座生态墓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态 墓园内的墓穴由于历史原因早期建成的约有2900穴超过1平方米的 建设标准,余
27、下6100穴按1平方米的建设标准建成,占总墓穴的68%o(五)加强殡葬管理1 .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火化率100机多年来,江城区各级党委、 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领导问责等 措施,提高群众对遗体火化的接受程度,应火化遗体的火化率达100虬 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全区共火化尸体4344具,100%完成市 下达火化指标任务。2 .加强骨灰安放管理。坚决制止骨灰装棺土葬,大力推广树葬、 海葬等节地葬法,逐步改变了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直至目前 为止暂未发现骨灰装棺二次土葬现象。3 .加强乱埋乱葬管理。区殡改执法队要求镇(街道)殡葬执法队 对各辖区内死亡人员都要
28、实时跟踪,防止偷葬现象发生。直到目前为 止,暂未发现偷葬现象。4 .加强殡葬队伍建设。我区现有殡葬工作人员105人,除了区殡 葬执法管理所人员外,均分布在各个镇(街),由于合理的安全,及 时、妥善地处理群众举报和反映殡葬问题,有效防止出现违法土葬, 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农村殡葬等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六)积极实施惠民殡葬政策。自2015年9月1日起,积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我区户籍居民 凡是在本地或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丧事经办人到逝者生前 殡仪馆提出申请,可直接减免基本服务费。从2017年1月1日至2018 年9月30日,共为4344名群众减免了火化费264. 984万元。由于惠 民措施落
29、实到位,切实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 定和普遍赞扬。(七) 完善骨灰楼(堂)等安放设施。我区现有公益性骨灰楼3个,分别是江城区骨灰楼、双捷镇骨灰 楼和埠场镇骨灰楼,该骨灰楼均由区政府同意批准建设,为我区骨灰 楼所在地村民免费存放骨灰的设施设备,均不外售,虽骨灰楼已建成, 但骨灰楼内的设施还在建设中。(八)切实抓好行风建设。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把政风行风评议纳入区委日常工作重要 内容之一,并制订了方案。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领导,坚 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坚持以评促纠, 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纠风工作机制。规范对职工职业道德的管理, 制订了岗位职责等
30、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认真开展自 查自纠活动。通过开展这一项活动,殡葬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工作责任 感明显增强了,工作效率也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了。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总体上看,我区近年来的殡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 一些问题。(一)宣传力度不足。由于该行动是阶段性的工作,工作人员认 识不够深入,未能较好的做好宣传工作。(二)在建设生态墓园的过程中,审批手续不够完善。(三)生态墓园的管理工作不够到位。由于我区的生态墓园均为 免费提供给群众使用的,因而造成墓园内的管理比较滞后。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我区将按照广东省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要求,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31、,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实施惠民政策,积极推 进节地生态安葬,把我区殡葬工作推上新台阶。(一)加大力度,做好宣传工作。(二)继续完善生态墓园的审批手续。(三)做好墓园的内部管理工作,并做好相关的登记。(四)继 续抓好火化率的巩固工作。各地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市政府的要求, 继续抓好火化率的巩固工作,全区火化率要继续保持100%达标。(五)继续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直接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 切实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报告(二)按照全国和自治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 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和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具体指导 下,我局牵头组织市发改委
32、、国土资源局、宗教局、卫计委、市场监 管局、公安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司法局、林业局、住建局等11部 门成立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联合签发了*市殡葬领域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银民发【2018】209号),并于7月31 日至8月7日,集中六个工作日对全市15家公墓、1个殡仪馆和四 个殡仪服务中心进行了先期检查与调研,初步掌握了各殡葬服务单位 与管理单位的基本情况,梳理了殡葬单位在管理运营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听取了 11个部门及各县(市)区民政分管领导的工作汇报与具 体建议。9月4日至5日,由自治区民政厅牵头组织,自治区发展改 革委、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工商局等八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我市
33、 部分殡葬服务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9月5日下午抽查结束 后紧急召开座谈会议,及时反馈了督查意见,市民政局代表市专项整 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了针对性的表态发言,再次部署了全市殡葬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总体情况看,*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行动全面部署和安排以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 门普遍做了大量的工作,各殡葬服务单位积极开展了自查自纠,取得 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现将整体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共有22家殡葬服务单位,其中回汉民殡仪馆各1个,市县 级殡仪服务中心4个,殡葬服务大厅1处,公墓陵园15家,占用土 地面积26638亩,实际已开发使用面积5417亩
34、,其中:经营性公墓 9家(回民公墓1家),占用土地面积10404亩,实际开发使用面积 3741亩;公益性公墓6家(隶属*市民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2家, 回民公墓1家),占用土地面积16234亩,实际已开发利用面积1676 亩。这些公墓均兴建于2006年以前,大多数由当地政府以城乡建设 迁坟为目的划拨提供土地,一般选址在远离市区的未利用荒山坡地、 沙荒地或盐碱地。各公墓建设初期都具有公益性质,取得了各级政府 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但没有及时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由于建设初 期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用水用电及绿化排灌困难,使公墓投资成 本高、回笼周期长,在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通过招商引资方 式,引
35、进民营资本管理经营,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和绿化美化工程。 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全市各公墓为推进殡葬改革,整治 乱埋乱葬,解决城市建设征地迁坟困难,服务城市建设,保障群众基 本殡葬权益,治理绿化荒山荒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09年自治区民政厅等10厅(局、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 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的通知(宁民发2009105号)文件下发前, 公墓用地没要求按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在取得土地成本较低的情况 下,物价部门在核定墓穴价格时,基本没有计入土地成本,因此各公 墓同等墓型价格相对兄弟省市处于较低水平,2万元以下保本微利公 益性墓型占销售总量的60%,而且大量政府征地迁坟补贴仅有3
36、00T500元/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各公墓相继建设了一批中高档 墓型,用经营获得的有限利润维持公墓的发展,保障大多数群众的基 本殡葬需求。同时各公墓认真执行自治区和*市的惠民殡葬政策,积 极开辟公益性墓区,制作公益性墓型,以公益促经营,以经营保公益, 有效地保障了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丧葬需求,承担了本应由政 府承担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职能,为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二、全市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经市殡 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和各殡葬服务单 位自查,*市殡葬领域历史遗留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公墓建设运营中的
37、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存在公墓未批先建问题,永宁县永安陵园,批的是殡仪服务 中心,但近几年也在从事公墓建设和销售;二是部分公墓陵园未依法 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用地手续不完善,市辖区15家公墓陵园,有10 家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虽然都具有不同形式的批准建设手续,但 殡葬用地没有及时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土地取得方式多样,有划 拨、出让、租赁、流转、承包、托管等,殡葬单位建筑物未办理房屋 所有权证;三是自行扩大公墓陵园面积,主要是以承包或流转方式从 公墓周边农民或农垦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建设用地征转出让 手续;四是向未出具死亡、火化证明的逝者出售墓穴,向健在的人员 出售活人墓;五是公墓陵园建造出
38、售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对照 宁政办发2015 104号文件关于墓穴占地标准的规定,此次全市检查 中了解到有14家公墓涉及建售超面积墓穴问题,共建造出售超规定 面积墓穴(墓位)22198座,占墓穴建设总数586090座的3. 896,占 地约136150. 95平方米(约合204亩);六是存在散埋乱葬问题,据 调查,全市在公墓陵园和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散埋乱葬问题较为突出 的区域有两处:西部在贺兰山东麓沿山一线,地域管辖涉及永宁、贺 兰两县。东部主要集中在河东马鞍山甘露寺和白芨滩自然保护区一 带,兴庆区与灵武市接壤地区(约2000亩),存在个人在承包山荒 地上出售墓地、群众私圈乱建豪华家族大墓
39、的现象;七是个别农村公 益性墓地还存在着对外进行营利性销售和出售超面积大墓的行为。(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现有从事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的 商业站点140余家,捆绑销售、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较少,但由于殡葬市场竞争激烈,加之监管不到位不全面,还存在着 非法中介人员上门销售或在医院重症病房内推销墓地的行为,有的丧 葬用品销售点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问题。(三)医疗机构太平间开展殡葬服务的情况。经查,自治区和* 市属医疗机构中,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自治区人民医院、*市第一 人民医院均设有太平间。其中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 院的太平间,与*市殡仪馆达成合作协议,由市殡仪馆在其医院设置 殡葬服务站,委托个人进行经营管理,区附属医院太平间存留遗尸1 具;自治区人民医院总医院和西门桥头眼科医院均未设置太平间,仅 在其西夏分院大门东侧巷内设置有太平间,由医院提供房屋和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