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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YAHUA兖矿峰山 化工有 限公司兖矿峰化公司电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兖矿峰化公司电修车间编委会主任马存国副主任刘昭斌韩来锁马斌委员李士伟杨德清编写张波张凯明张庆林王兴雨孔凡雨崔绍堂郑峰姬长贵王鹏梁义凫刘计良黄丙玉顾问陈立姚刚赵冰刘殿平审核杨德清张凯明YA、二刖自兖矿峰化电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试行版实施以来,电 修车间各班组明确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 经过二年的实施运行,各班组和相关岗位安全质量工作明显提高, 并于2009年一次通过煤化公司的达标考核。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对于强化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安 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 定健康发
2、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保持标准的先进性、科学性、 可操作性,根据运行情况,电修车间再次组织相关骨干,对兖矿 峰化电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本次修改主要依据煤化公司煤化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及考核评级办法及近年来国家、行业发布的新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程,结合标准执行运行中的成功和不足,对相关条款和章 节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使内容更加完整、全面,更具有可操 作性,对我厂的安全生产将起到很好的指导和借鉴作用,同时也为 我厂电气方面的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提供参谋。兖矿峰化电修车间2010年10月1日电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i S、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安全教育
3、、培训制度22、新人员教育培训制度53、安全检查制度64、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85、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26、安全技措管理制度137、事故管理制度168、安全台帐管理制度289、安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3010、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411、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3812、安全办公会制度4013、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制度4114、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4315、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5516、安全奖惩制度5617、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制度5718、安全消防责任制5919、安全例会制度6020、安全包保责任制度61二、电气基础管理1、安全规程1. 1.电气设备典型消防规程611.2. 变电所运行规程1. 3.电气设备维
4、护检修规程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 5.手持式电工工具安全技术规程1. 6.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1.7. 配变巡视、检查、维护、试验周期2.管理制度2. 1.运行维护、保养制度2. 2.巡回检查制度2. 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7. 岗位责任制度2. 5.交接班制度2. 6.安全装置与防护器材管理制度2. 7.设备缺陷管理制度2. 8.安全作业证制度2.9. 安全生产防火、防爆制度2. 10.安全生产教育制度2. 11.操作票制度2. 12.工作票制度2. 13.倒闸操作制2. 14.电器设备管理制度2. 15.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16.风险评价工作管理制度2. 17
5、.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2. 18.防火巡回检查制度2. 19.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2. 20.电器操作人员管理制度3.三种人员名单3. 1.工作许可人人员名单3. 2.工作负责人员名单3. 3.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名单3. 4.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名单4.管理网络图4. 1.安全管理网络图4. 2.职业卫生管理网络图4. 3.消防管理网络图4. 4.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网络图4. 5.安全包保责任管理网络图5.汇编5.1防止人身伤害的重点措施汇编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修车间规范了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入厂教育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 外单位调入本厂
6、人员等),均须经过厂、车间(处、室)(工段)三级安 全教育。2、厂级教育(一级),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环保处负责,教育内容 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 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 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后,能分配车间 及单位。3、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具体教育。教育 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 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 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后分配到班组。4、班组级教育(三级),
7、由班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 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 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5、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 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 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亦应经过 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二、日常教育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 守纪
8、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坚持“五同时”定期研究职工 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2、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 宣传画、安全专栏、报章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 对职工的安全和工业卫生教育。3、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 安全环保处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5、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 全环保处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作业证”内。三、特殊工种教育1、特种作业
9、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 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2、对特种作业人员,主管部门应按照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组 织专业工种人员学习安全技术知识、规程等知识,并定期复审特种作业证。3、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 行独立作业。4、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 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四、安全考核1、公司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2、其他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
10、力资源部和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3、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4、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6、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 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7、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8、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9、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二、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 考核内容包括: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2 .本车间的生
11、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 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3 .本车间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4 .本车间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5 .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新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新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 调入本厂人员等),除经厂教育之外,还须经过车间、班组安全教育。车间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车间安全员具体实事。教育内容包括:车间 生产特点、主要设备的性能、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制度、事故教训、安 全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12、,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电工安全作业证后, 方可分配到班组。车间教育不得少于一周,态度要严肃、认真,并把它作为新人员的重要 工作纳入考核,培训期间不得早退、迟到和无故旷课,培训结束后要进行相 应的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的才能视为合格,否则不能进网作业。车间教育结束后,班组也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教育,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班组培训学时 不得少于24小时。电气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安全检查制度一任务与要求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 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2、安全检查
13、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 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3、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并制定 安全检查表。4、必须建立由车间领导负责和有关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 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二形式内容1、综合检查分车间、班组两级,分别由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车间管 理人员和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 内容的检查。车间级每周一次(时间定在每周周六);班组级每天一次。2、专业检查应由车间主管领导组织本车间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每年至 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危险物
14、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 输车辆、安全装置以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3、季节性检查由车间主管领导,根据地理和气候特点组织本车间管理 人员,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 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4、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检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上岗应认 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车间领导和 管理人员,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并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车间填写安全会议记录,运行班在运行记录本的巡回检查内容上填写 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及排查结果,常
15、白班在每天上报的巡回检查日报表中 填写安全隐患排查项目及排查结果,对每天检查到的安全隐患及时记入隐 患记录本中。)三整 改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 改措施。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 通知书,做到“三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三不推”(凡 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 推给公司)限期整改。3、车间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 车间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4、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
16、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5、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 管部门,重大隐患和整改情况应向公司安全环保处汇报,由安全环保处汇总并存档。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总则1 .按照集团公司煤化分公司的有关文件要求,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排查和控制重大安全隐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2 .本规定所称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车间生产、安全装备、安全设施不 完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不健全;不落实或违反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法 律、法规、规程、标准、规定,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按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
17、三类:A级是指难度大, 公司解决不了,需由煤化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是指难度较大,本车间解决不 了,需由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是指难度不大,由本车间自行解决的隐患。3 .车间主任对重大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工程师负责重大 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工作;分管主任及安全隐患排查员、安全员负 责存在的隐患的整改工作。各班组负责本片业务范围内的隐患的排查与管理; 检修班、维修班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车间领导小组组织参与对重大隐 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排查及报告程序4 .各班组每天组织一次单位安全排查,认为需要随时上报的可随时上报, 每天下午汇报安全检查情况;车间每周,由分管
18、主任组织有关管理人员、技 术人员、安全隐患排查员,对车间排查一次。5 .对系统复杂、安全条件发生变化和影响范围较大的事故隐患,可委托 安环处、设备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或专项安全评价。6 .对所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工程师、技术员负责编制整改措施,由各 班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整改,车间负责对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监督检 查。7 .事故隐患的确认与上报。各单位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周组织 一次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并进行上报。车间安全隐患排查员试安全危害程度 上报安技部。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前,必须连续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 成。应于每月18日前,将本月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和上期报告的整改情 况,
19、书面向安全环保处报告(报告一式3份)。重大隐患排查及报告主要内容9 .应设置而未设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 辐射、喷淋冲洗、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空气净化、噪音消除、减震等设施。10 .系统装置中未实施劳动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 联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泄压防爆装置、限位制动装置、灭火装置、 防雷击、防触电设施等。11 .系统装置中未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 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回收装置等。12 .机电设备、电气运行与检修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13 .防火与防爆、动火及用火、消防管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20、 要求。整改14 .各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 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准”(凡工段能整改的不 准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准推给公司,按期完成整改任务。15 .接到各班报告,当天之内车间组织拿出方案,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 安排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制定相应措施并及时将意见反馈到有关班组。16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其内容有:隐患 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隐患排查员负责人签署后发出,隐患所 在班组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17 .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必须按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后方 可书面上报安环处验收。
21、18 .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 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书面上报安环处。19 .各班必须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台帐。20.实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接受各级组织和个人监督,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不按期排查治理、严重影响企业和人员安全的行 为进行举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排查和治理生产安全隐患, 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保证生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一、每周六上午8: 30分准时举行安全隐患排查例会,由车间主任主持,车 间各管理人员参加,所有人员不得缺席。二、每月的1
22、0日、20日、30日,车间组织管理人员对各变电所、配电室及 现场电气设备进行立体式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进行 统计,下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记录在案。三、安全隐患排查员负责车间的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车间所有的隐患 的排查和整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每天深入现场排查隐患,为保证 排查的质量,要求安全隐患排查员每天发现的隐患,不得少于五处。四、各班要根据此制度制定相应的规定,要每天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 安全隐患排查,并有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确实 不能整改的要立即上报车间。安全技措管理制一、计划、财务部门是安全技措项目(工程)计划、资金的综合管理部门,按照
23、公司规定履行管理职责。二、安全技措项目(工程)资金计划总量不得少于其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产 值)的1.5%,我公司为2%。三、用于安全技措资金的各项费用支出构成国定资产的作为国定进行管理, 不构成国定资产的,按实际计入成本。四、安全技措资金适用范围:1、预防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措施或安全项目(工程)。2、以改善劳动条件和预防职业病危害为目的的一切劳动卫生技术措施。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奖励所需费用。4、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措施。5、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五、对防止重大事故、消除重大隐患和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先进岗位和 个人的奖励。六、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管理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
24、立层次清晰、职权分明的安全技术项目(工 程)监督管理体系2、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工程)负全面责任。3、单位总工程师对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工程)计划编制和项目(工 程)审察负直接领导责任。4、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计财处对各单位安全技措项目(工程)计划进行审核, 负责公司安全技措项目(工程)全过程的监督、管理。5、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措项目(工程)审察、立项和实 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七、公司计财处根据基层提报的安全技措项目(工程),会同安全部门在每年 11月初编制出下年度安全技措项目(工程)建议,提报公司领导审查。每年12月份计财处根据领导批准的安全技措计划,
25、下达下年度安全技措 计划。八、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的立项实行会审签批制。1、一般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由各单位提报,经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安全、技 术、计财等部门审查,批准后再进行立项,列入安全技措建议计划。2、投资100万元以上非费用性支出或危害重大的重大技措项目(工程)必须 报煤化公司组织可行性论证,并将论证报集团公司安全技术监察局,经集团 公司批准后,方可立项。九、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和组织竣 工验收工作。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技措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 准备工作。煤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于一般安全技措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并将技术 资料报集团
26、公司安全技术监督局备案;对重大安全技措项目组织竣工的初步 验收和报请集团公司组织正式验收。十、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的实施实行项目负责制。安全技措项目(工程)的负责人是项目(工程)的第一负责人,对项目(工 程)的立项、实施、管理效果负总则。安全技措项目(工程)应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原因确 需变更的项目(工程),必须由项目单位出具变更说明,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后 方可变更。各单位每年8月中旬前将调整计划报煤化公司,煤化公司以文件形式下达调 整计划。重大安全技措项目(工程)实行招标管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 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十一、安全技措项目(工程)必须有专门的设计,主管部
27、门按照审批权限对 设计进行审察。十二、安全技措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设计的 需报原批准部门批准。十三、公司领导必须定期检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执行情况,每月定期召开安 全技术技措施工工程完成情况平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程进展中出现的问 题。十四、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属哪级单位审批的项目由哪级单位组 织验收,并写出竣工验收报告,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十五、各单位安全技措计划完成情况报表每月的月底报公司计财处,由计财 处汇总后每季的下月5日前报煤化公司计财处、安全管理部门。十六、安全技措项目工程每年上半年开工率达到65%以上,资金完成率40%以上,十七、三季度末开工率要达
28、到90%以上,资金完成率75%以上。十八、年末必须按计划全部完成。十九、当年不竣工的项目(工程)顺延到下一年度计划。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事故, 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厉查处, 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 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对超出本规定且已构 成刑事犯罪行为的事故责任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第四条 本规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29、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第75号 令企业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国标(GB6441 86)企业员工伤亡事故 分类、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 统计规定、第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制定的。第五条 各类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 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和合理。第二章事故分类、管理分工及事故分级第六条事故分类1、工伤事故: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受到生产过程 中潜在的或突发的危险因素的作用,身体的某些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 去正常机能,以致不得不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满一个工 作日以上(包括一个
30、工作日)的事故。工伤事故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管理。2、工艺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违反工艺指标、岗位操作法或操作 不当、指挥有误造成损失,如原料、中间产品、产品跑、冒、不合格及报废, 使生产波动,造成减产、停车或设备损坏等的事故。工艺事故由生产处负责 管理。3、设备事故:各种生产设备(包括化工生产、动力供应设备及管道、厂 房、建(构)筑物、设备基础以及电讯、运输设备等辅助设备和建筑),由于某 些原因造成损坏、减产或停车,使停机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 数额的事故。设备事故由机械动力处负责管理。4、电气事故:由于对电气设备或线路的使用、维护、维修不当或电气专 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损失或危害的
31、事故。电气事故由机械动力处负责管理。5、仪控事故:由于对仪表设备或管线的使用、维护、维修不当造成损失 或危害的事故。仪控事故由质监处负责管理。6、质量事故(1)采购质量事故:由于备品、配件及原材物料的购买不符合有关规定, 影响到生产安全,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采购质量事故由安全环保处、 机械动力处、生产处、供应公司负责管理。(2)销售质量事故:由于产品、副产品的销售不符合有关规定,造成 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销售质量事故由安全环保处、机械动力处、生产处、 销售公司负责管理。(3)产品质量事故:由于产品、中间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一定 经济损失的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由质监处负责管理。(4)检修质
32、量事故:由于检修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事 故。检修质量事故由机械动力处负责管理。(5)基建质量事故:由于基建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造成一定损失的事 故。基建质量事故由企管处负责管理。7、交通事故:凡违反公路、铁路运输管理规则,或由于责任心不强,操 作不当,发生车辆冲撞、脱轨、翻车、撞轧伤人以及车辆装载货物因事先检 查不周而在运输中造成意外损失和人员伤害的事故。交通事故由安全环保处、 保卫处负责管理。8、火灾火警事故:凡发生着火,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称 火灾事故;虽发生着火,但抢救及时,未造成大的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 故称为火警事故。火灾火警事故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管理。9、
33、爆炸事故: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或人员伤亡的事故称爆炸事故。爆炸事故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管理。10、医疗事故:凡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 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医疗事故由、 安全环保处、职工医院负责管理。11、破坏事故:凡属人为蓄意制造的、造成一定损失的事故,称破坏事 故。破坏事故由安全环保处、保卫处负责管理.12、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原因影响或客观上未认识到而发生的各种不可 抗拒的灾害事故,称自然事故。自然事故由各安全环保处、机械动力处、生 产处、企管处、质监处、保卫部的专业部门负责管理。13、污染事故:由于各种原
34、因,造成产品、中间产品、原料、含放射性 元素等各种有害物质大量流失,严重污染大气或水源,致使人员伤亡或经济 遭受严重损失,甚至破坏生态平衡,形成公害的事故。污染事故由安全环保 处负责管理。14、未遂事故:凡因操作不当、维护不周等原因,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 足以酿成灾害,但所幸发现及时,得以避免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 称为未遂事故。未遂事故由安全环保处、机械动力处、生产处、企管处、质 监处的专业部门负责管理。15、综合事故:涉及到两个专业以上的事故,称为综合事故。凡涉及人 员伤亡的,以安全环保处为主负责进行管理;凡因设备引起的生产操作事故、 压力容器以及锅炉爆炸事故,以机械动力处为主负责进
35、行管理;凡因操作原 因引起的工艺和设备事故等,以生产处为主负责进行管理。第七条事故分级1、微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合成氨、甲醇单系统事故停车8 小时以下,或单系统损失日产量的30%以下;尿素等单系统事故停车24小时 以下或单系统损失日产量的100%以下。2、一般事故(1)按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含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合成氨、甲醇单系统事故停车8小时以上,24小时以下;尿素等单系统事故 停车24小时以上,68小时以下。(2)按工伤事故:轻伤事故。3、严重事故(1)按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合成氨、甲醇单系统停车24小
36、时以上,240小时以下;尿素等单系统事故停 车68小时以上,680小时以下。(2)按工伤事故:重伤事故或3人以上轻伤事故及多人中毒事故。4、重大事故(1)按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 下;合成氨、甲醇单系统事故停车240小时以上;尿素等单系统事故停车680 小时以上。(2)工伤事故:死亡2人的事故或重伤3人以上事故。5、以上事故以外的,无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各类性质严重及未遂事故,根据可能导致的后果、损失大小,由主管部门确定按相应的事故等级处理。6、发生火警、火灾、厂内交通事故,或因破坏、盗窃等刑事事件原因造 成事故的,安全环保处、保卫处对此负有管理职责和责
37、任,由安全环保处、 保卫处负责调查处理和整改措施的监督落实。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第九条发生微小事故,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单位主要领导, 并同时向专业主管部门报告。第十条发生一般事故,除按上述程序报告外,单位主管领导或专业主 管部门应立即报告主管经理和安全环保处。第十一条发生严重事故,除按上述程序报告外,安全环保处应立即报 告公司经理和煤化公司安技处。第十二条发生重大事故后,除按上述程序报告外,安全环保处应立即 报告煤化公司安技处和邹城市安监局等部门。第十三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及现场有关人员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 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恢复生
38、产,防止事故扩大。第四章事故调查第十四条微小事故由所在单位负责或由其指定人员组织有生产、技术、 安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五条一般事故由事故主管部门行政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工 会、安全环保处、相关专业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事故所在单位行政负 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六条严重事故由安全环保处处长或其指定人员组织专业副总工程 师、工会、相关专业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七条重大事故由煤化公司安技处、集团公司安监局及上级有关部 门进行组织调查,特殊情况下,由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调查。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事故调
39、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相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和索取有关资料,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如实配合提供。第二H一条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对事故的分析和对事故责 任者的处理意见应在召开的事故分析会上进行通报,并通过会议取得结论性 意见。如有不同结论意见,微小事故和一般事故,由安全环保处作出结论; 严重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进行裁决。牵扯到人员的行政处分经公司 党政联席会议研究
40、的组织程序研究批准,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规定时限。第二十二条事故分析会1、微小事故分析会,由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主持,安全环保处、相关专 业主管处室的行政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本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2、一般事故分析会,由分管专业部门负责人主持,工会、安全环保处和 相关专业和行政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事故所在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行政负责 人或技术负责人、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下,总工程师、总经理、 分管副总经理参加会议。3、严重事故分析会,由安全环保处负责人主持,分管经理、总工程师、 相关专业人员、工会、有关部门行政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事故所在单位行 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以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等参加。
41、特殊情况下,董事长 参加会议。4、事故分析会应做好原始记录,必须及时印发会议纪要。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对在事故调 查中隐瞒事故真相、曲解事故事实、干涉事故调查组工作的单位或个人,要 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从严处理。第五章事故处理第二十三条事故原因及责任者分类1、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2、间接原因:指直接原因得以产生和存在的原因。3、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均为事故直接责任者。4、间接责任者:凡对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负有责任的人员,均属于 事故间接责任者(一般包括领导责任者)。5、主要责任者:在事故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
42、事故责任者(直接或间接), 均属事故主要责任者。6、次要责任者:在事故发生全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的事故责任者(直接或 间接),均属事故次要责任者。7、隐瞒事故者按事故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事故责任的划分1、因设计缺陷导致事故发生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承担责任。2、因对隐患排查不力,由隐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由相关技术负责人承 担主要责任;已发现隐患,有关领导未按规定要求组织进行及时整改而发生 事故的,由相关领导承担主要责任。3、由于规程、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则由其主管部门 承担责任;已制订规章制度,由于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的,由领导承担 责任。4、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43、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延 未办而造成事故的,由副职承担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 和支持或不研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职承担责任。5、制造、基建部门应严格按照规范、方案和图纸施工。擅自改变方案而 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6、操作工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安全作业证方可独立操作。无 证操作发生事故的,由委托其操作者及操作者本人承担主要责任;已取得安 全作业证,但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执行各项规程、操作法、操作指导书而违 章作业发生事故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7、学徒工在学徒期间,不听师傅指导,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承担 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作业发生事故,由师
44、傅承担主要责任。8、下达任务,不制订安全措施或措施制订不当而发生事故的,由任务下 达者承担主要责任;不按安全措施执行、审批程序不履行规定而发生事故的, 则由违反者承担主要责任。9、因违章、违纪、违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而发生事故的,由违反者 承担全部责任;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者的管理责任。第二十五条事故处理分工1、微小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负责处理。2、一般事故由各专业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并做好登记、建档工作。3、严重事故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处理。4、重大事故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煤化公司安技处、公司安全环保处等企 业主管部门会同邹城市安监局等单位,进行调查处理。5、死亡事故由邹城市安监局、集团公司安监局、煤
45、化公司安技处、公司 安全环保处等配合企业主管部门会同邹城市公安局、劳动局、工会组成事故 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第二十六条事故责任者的处罚1、处罚标准(1)对事故直接责任者的经济处罚处、责罚标任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重大事故2万元 超出部分加 3%承担全部责任金额 60%承担损失金额 40%严重事故1. 5万元 超出部分加 3%承担全部责任金额 60%承担损失金额 40%一般事故1万元超出部分加10%承担全部责任金额 60%承担损失金额40%微小事故全部承担经济 损失承担全部责任金额60%承担损失金额 40%注:超出全部责任赔偿金额2万元的部分按3%赔偿。例如:某员工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经济
46、损失3万元,则该员工应对企业赔偿2. 03万元。(2)、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行政处罚处责罚 标 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重大事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留厂察看一年严重事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行政记大过处留厂察看一年分一般事故行政记大过处分 下岗培训三个月行政记过处分 下岗培训一个 月警告微小事故警告处分下岗培训一个月下岗培训三个 月下岗培训二个 月(3)、对事故间接责任者的处罚处罚责标 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重大事故撤职撤职降职严重事故行政记大过行政记大过行政记过一般事故行政记过严重警告警告微小事故500元300元200元(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处罚处责罚标 Vtt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重大事故2. 5-10万元1. 25-5万元严重事故1-2. 5万元5000-1. 25 万元一般事故2000-10000 元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