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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高处作业过程中的管理,防止跌落、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保证职工 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淮北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部,同时也合用于进入以上单位作业的 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第三条、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 的位置进行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一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一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第四条、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由 作业负责人负责
2、填写,现场主管安全领导或者工程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安全管 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严禁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第五条、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也许可证。高处作、也许 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安全员)保存,保存期为 一年。第六条、凡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患 上从事作业。第七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 带钉易滑的鞋进行高处作业.第八条、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坚固构件上,不患上系挂在有尖锐棱角 的部位。安全带系挂点下方应足够的净空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3、不患上采用低于 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第九条、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烟囱及设备的场 新工人入场后,要严格按照建造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各级 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也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人进行时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真正达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级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 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第二级项目安全培训 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
4、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第三级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木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 岗位讲评等。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惊险点、 针对惊险点的具 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 难和急救措施等。(4)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中,我们要灵便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 别是要在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对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 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等的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现场对照教育,加深工人对教育内容 的印象,提高工人对安全隐患危害性的认识,进而达到提高工人的
5、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 意识,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注重安全培训教育的效果,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5)安全培训教育的目标是使工人充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 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忙而不乱,最终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 全”的根本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十分重要,进场的每一 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严格执行考核上岗制度,根据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 意事项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 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规范化施工、标准化作业,确保最终实现安全生产。2安全措施
6、检查、验收与改进安全检查是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宣传落实安全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纠正违法指挥和违章操作,提高各级负责人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自觉性与责任感,掌握安全生 产状态和寻觅改进需求的重要手段,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 度应对检查制度、方法、事件、内容、组织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随患整改、处置和复查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要求:(1)根据施工的特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安全检查的目的确定(2)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动用
7、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等项目。(3)根据安全检查的形势和内容,明确检查的参预部门和专业人员,并进行分工.(4)根据安全检查的内容,确定具体的检查项目及标准和检查评分标准,同时可编制相应的安 全检查评分记录表.(5)按检查评分表的规定逐项对照进行评分,并做好具体的记录,特殊对不安全的因素和扣 分原因做好记录。安全验收:为保证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工程项目应建立安全验收制度。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新搭设的脚手架、模版、暂时用电、起重设备等,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签字验收,并进行使用安全交底,方可使用.工程项目专 职安全技术人员应参预验收,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
8、者见解,对需要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 要催促相关人员尽快整改.安全隐患的处理:凡在安全检瓷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四定”的原则,既定整改责 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由安全检查负责人签发安全隐患整改 通知书,落实整改并及查重大安全陷患要在规定期限内百分百整改完毕。对查处或者发现 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者设备损坏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即将停工, 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检查出的违章、严重违章隐患及重大隐患,凡不按期整 改销案者,依据有关规定赋予处罚,由此引起的事故,可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应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的过程和实施方案,进行
9、跟踪检查,保存验收记录。三、安全事故的处理在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调查将是确定事故原因,定义事故性质以及事故 处理的重要依据.普通的事故调查的基本步骤包括现场处理、现场勘查、物证采集、人证问讯等主要工作。其中事故现场勘查是整个事故调查的中心环节.其主要目的是为查明当事各方在事故之前和 事发之时的情节、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通过对现场痕迹、物证的采集和检验分析,可以判 明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为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于是全面、细致地勘察现场是获取现 场证据的关键.在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到达后,首先向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时 的情况和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如有变动,应先弄清变动的原因和
10、过程,必要时可根据当事人 和证人提供的事故发生时的情形恢复现场原状以利实地勘察。现场照像是采集证据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拍照的手段提供现场的画面.,包括部件、环境以及能匡助发现事故原因的物证等,证实和记录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 特殊是对于那些肉眼看不到的物证、当进行现场调杳时很难注意到的细节或者证据、那些容随时间逝去的证据及现场工作中需要挪移位置的物证,现场照像的手段更为重要。事故分析是根据事故调查所取患上的证据,进行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分析.事故的原 因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事故责任分析包括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 主要责任者。事故分析包括现场分析和时候深入分
11、析。现场分析是在现场实地勘测和现场访 问结束后,有所有现场勘查人员,全面汇总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所患上的材料,并在此基础 上,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确定对现场处置的项活动。它既是现场勘查活动中 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现场处理结束后进行深入分析的的基础.时后深入分析则是在充 分掌握资料和现场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其目的不仅在于找出事故的责 任者并作出处理,更在于发现事故的根本原因并找出预防和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实现事故 调查处理的最终目的。在完成事故分析以后,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事故的报告.事故调查报告 是事故调查分析研究成果的文字归纳和总结,其结论对事故处理及事
12、故预防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于是,调查报告的撰写定要在掌握大量实际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研究而成.而 且要求内容实在、具体,文字新鲜生动,较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事故的真象及其实质。这样才 能对人们起到启示、教育和参考的作用,从而搞好事故的预防工作。惊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 作业、带电作业等惊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 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合用中铁建设集团郑州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的 惊险作业安全管理.第三条 各项目部须建立健全安
13、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 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 全技术交底;安全室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二章编制依据第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建造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 全窗蛛列、健造I部防坍塌氧蜡书脏、建虹菌醐高 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第三章惊险作业场所分类第五条建造施工主要惊险作业主要包括:L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
14、除作业;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8、用电作业;9、有限空间惊险作业第四章 惊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惊险作业申报、审批 制度,加强对惊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工程经理、工长、专职安 全员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在实施惊险作业前,须填写危 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第七条 在惊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惊险性分项工 程,须组织专家论证);第五章 惊险作业的实施第八条惊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惊险作 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惊险作业。第九条 有作业禁忌症人
15、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 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许直接从事惊险作业。第十条 作业前,项目部或者惊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 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惊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落实安全措施。第十一条 惊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 规定,惊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 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第十二条惊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 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第十三条 惊险作业过程中,项目部应指定一位工作认真负责、 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
16、者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 惊险作业旁站监督记录表.第十四条惊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 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第十五条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惊险作业时5口 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员或者安全负责人有权住手作业,并填写惊险 作业暂停施工通知,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第十六条惊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 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惊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 进行清理.第六章惊险作业控制措施第十七条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L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 凡能在地面
17、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 业。2、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 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许 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 米时,必须穿防滑鞋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套在安全稳固的构件 上或者专门设置的安全保险绳上。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 荷重试验;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不 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5、安全带的挂钩或者绳子应挂在结子坚固的构件上,或者专为 挂安全
18、带用的钢丝绳上,且应高挂低用。禁止挂在挪移或者不坚固的 物件上,不患上低挂高用或者平挂用。6、高空作业时所使用的扳手、手锤等工具必须系防坠绳,其他 小型工具必须装入专用的工具袋中,不许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 落发生事故。7、在进行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许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 面通行或者逗遛,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者装设其他保护装置”方 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 应铺设木板。8、不许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者往上吊送, 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者击毁脚手架。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坚固的防护隔板、 罩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工
19、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10、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 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者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 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11.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空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 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歇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12、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 应住手露天高空作业。13、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为了 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第十八条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安全控制措施L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 手续,基坑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
20、方开挖方案进行;2、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 地下可能浮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基坑坍塌、漏电、 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3、作业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 格安全帽,系好下颗带,锁好带扣;4、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催促落实,对安全 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开挖深度超过L 5M ,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 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 1.5M高护 身栏杆,惊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6、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掘, 要先
21、发信号。挖土机回旋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作业。7、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 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者部份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者支撑处理, 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 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8、挖出的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患上小于1m ,在沟道拐角处 不患上小于le 5m ,堆置高度不患上超过1.5m。9、在坑、沟内作业,应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 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防范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消除。10、挖土机离坡边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 事故,普通距离不小于1 1.5
22、M;11.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 再上人,浇筑碎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 土的扰动;第十九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L吊装作业人员中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必须必须持 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司机要了解机械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 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 维修保养技术.2、吊装分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惊险作业审批单.吊装 分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 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 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
23、方案 经主管部门和安环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 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夕M乍业屡I大雪、暴雨、 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住手作业。5、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 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许带病使用.6、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 动力工程部审查核算,不患上将建造物、构筑物做为锚点.8、任何人不患上随同吊装重物或者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 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
24、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 批准。9、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 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 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11s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 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者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 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12、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13、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1 )信号指挥不明不许吊;(2 )斜牵斜挂不许吊;(3 )吊物分量不明或者超负荷不许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者物
25、料装放过满不许吊;(5 )吊物上有人不许吊;(6 )埋在地下物不许吊;(7)安全装置失灵或者带病不许吊;(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许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许吊;(10 )六级以上强风不许吊.第二十条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合,严禁进行高处作业.如在允许浓度范围内,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六 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 高处作业,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第十条、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程和标准。高处作业应使用符合要求,两 端必须捆绑坚固。作业前,应子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26、夜间高处 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第十一条、高处作业严禁上下投掷工具、材料和杂物等,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必要时 要设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监护.工具应放入工具套(袋)内,有防止坠落的措施。 在同一坠落 平面上,普通不患上进行上下交叉高处作业,如需进行交叉作业, 中间应有隔离措施。第十二条、梯子不患上缺挡,不患上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下端应采 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坚固.人字梯底角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 监护或者设置围栏。第十三条、高处作业人员不患上站在不坚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 高
27、处作业人员不患上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者安全网内歇息。楼 板上的孔洞应设坚固的盖板或者围栏。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下,严禁在 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楝条、挑架、挑梁、砌体、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 者作业。30米以上的物级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有专人负责的通讯装 置。第十四条、外用电梯、罐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非载人电梯、罐笼严禁乘人, 高处作业人员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不患上沿着绳索、立杆或者栏杆 攀登.第十五条、因事故或者灾害需进行特殊高处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 带电、悬空和抢救高处作业,要制定作业方案并经现场主管安全部门与主管领导 审批。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
28、,可由施工负责人或者其他领导在保护人员安全的 前提下口头批准,作业后即将安全.第十六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1、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安、拆装前 必须要有方案,无方案杜绝施工。2、凡从事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3、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 晕高或者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4、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机械的结构、性能和 工艺规定.必须懂患上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 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
29、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者造成钢丝 绳的断裂。5、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 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患上使用。6、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患上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 于捆扎或者吊重物.7、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份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 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8、安、拆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患上安装。 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允许,方可安装。9、安装、拆卸高处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带,佩戴 好安全帽,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拆装操作规程.10、对拆除部位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原位恢复或者加 固坚固,确保无安全隐患后
30、方可离开。对拆除的零部件及配件严禁 从上往下扔。对拆除的销、柱、螺帽、螺栓严禁掉落下来。11s施工现场周围10米必须搭设警戒线防护,并挂明显的标示, 严禁与拆塔无关的人员入内,并设专人看守。12、拆装过程中要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并确定 一位技术过硬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注:设备租赁公司专职安全人 员).第二十一条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必须按照脚手架方案进行,符合方案要 求。2、架子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架子工进行, 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在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带, 着装灵便;4、进入施工
31、现场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颗带,锁好带 扣;5、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坚固, 高挂低用;6、脚手板必须铺严、实、平稳.不患上有探头板,要与架体拴牢;7、架上作业人员应作好分工、配合,传递杆件应把握好重心, 平稳传递;8、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不要将工具放在架子上,以免掉落伤 人;9、架设材料要随上随用,以免放置不当掉落伤人;10、在搭设作业中,地面上配合人员应避开可能落物的区域;11、严禁在架子上作业时嬉戏、打闹、躺卧,严禁攀爬脚手架;12、严禁酒后上岗,严禁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宜登 高作业人员上岗作业;13、搭拆脚手架时,要有专人协调指挥,地面应设警戒区
32、,要有旁 站人员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14、架子在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与架子有关的任何杆件,必须拆 除时,应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15、架子每步距均设一层水平安全网(随层),以后每四层设一 道;16、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夯实,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稳定性,立 杆下必须放置垫座和通板,有畅通的排水设施;17、搭、拆架子时必须设置物料提上、吊下设施,严禁抛掷;18、架子搭设完后,要经有关人员验收,填写验收合格单后方 可投入使用;19、遇6级(含)以上大风天、雪、雾、雷雨等特殊天气应停 止架子作业.雨雪天气后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20、脚手架必须与建造物拉结坚固,需安设防雷装置才妾地电阻 不患上大于4
33、Q ;21、扣件应采用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采用其它材料制作的扣件, 应有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材料规定方可使用。第二十二条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搭设与拆除,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 患上建造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关施 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者 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 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 续。3、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
34、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 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 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 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 刚度的垫板。5、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 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6、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 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坚固拉接.7、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作业 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
35、全防护设施。8、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 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 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9、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 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 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10、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 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 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 墙连接全部或者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11、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 应
36、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1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 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1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 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即将停 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第二十三条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电焊作业Io 1焊接用的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由电工进 行。lo 2电焊机所设的单独开关要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要戴 手套侧向操作。1.3 在焊接储存有易燃、易爆的容器或者管道时,必须清除干净, 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37、1.4 4焊接用的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能用钢丝绳 或者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坚固.1.5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品,或者进行覆盖、隔离。1.6 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 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 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1.7 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者其它绝缘材料.1.8 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能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L 9推拉电闸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 5脸部。1.10 下列操作时,必须在切断电源后才干进行:1 )改
38、变焊机接头时;2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3 )更换保险装置时;4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5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6 )工作完毕或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7 、气焊、气割作业2.1 施焊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者进行覆盖、隔离。2.2 氧气、乙燃瓶之间的距离必须大于5米,与明火的距离必须 大于10米。2。3乙焕瓶要求放在空气流通好的地方,严禁放在高压线下 面,要立放固定使用,严禁卧放使用.2。4使用乙焕瓶时,必须配备专用的乙块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2.5 氧气瓶和乙烘瓶装减压器时,对瓶口污物要清除干净,以免 污物进入减压器内。2.6 瓶阀开启时要缓慢平稳,以防气体损坏减压
39、器。2.7点火时,焊枪口不许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患上放在工件 或者地面上。2。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者管道上焊接,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2。9装置要时常检查和维修,防止漏气,同时要严禁气路沾油, 以防引起火灾惊险。2。10氧气瓶、乙快瓶不患上放在日光直射或者高温处,温度不 患上超过35.2。11作业点火前,检查焊枪是否有抽吸力,有抽吸力,才干进 行点火。2。12乙快气使用压力不患上超过0。15Mpa,输气气流不超 过 1.5-2。0m3/h.3、动火作业3.1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 的易燃物品,或者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合用的消 防器材。3。 2凡在
40、盛有或者盛过惊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 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3.3 地面如何然I级空洞、窘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 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者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 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3.4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 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3.5 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 患上超过21% .3。6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
41、业时,应有确保安全的措施.3。7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患上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 动火点15 m内不患上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患上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者喷漆等作业.3.8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 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3.9 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焕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 快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 ,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 ,并 不患上在烈日下曝晒。3.10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预动火作业的人员 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第二十四条用电作业安全控制措施L现场安装、维
42、修或者拆除暂时用电工程,必须电工完成。电 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2、电工作业人员要熟知电工安全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带 电作业或者停电检修时,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 工具;在高处作业时,使用电工安全带。3、现场临电电工要熟悉临电工程安全技术规范,遵守电工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检查、保护电气装置及保护设施完好,严禁设备 带病运转,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4、在全部停电或者部份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电工作业人员要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5、停电1)将被检修设备可靠地脱离电源,也就是要将有可能给被检修设 备送电或者向被检修设备送电的各个方面的电源断开。3.11
43、 )断开电源,拉开至少一个有明显的断开点的开关。3)停电操作时,必须先停负荷,后拉开关(断路器),最后拉开 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4)邻近带电设备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停电操作时,应与带电部份保 持安全距离,在无遮拦时,对10kv系统不小于0。7m ,对低压系统 不应小于0.1m。6、验电1)分相逐相进行验电,在对断开位置的开关或者刀闸进行验电 的同时,对两侧各相验电.2)对停电的电缆路线进行验电时,若路线上未连接可构成放电回 路的三相负荷,要予以充分放电。3.12 )表示设备断开的常设信号或者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 装置信号,以及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压和其它无压信号指示,只能 作为参
44、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的根据。3.13 )高压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7、装设接地线1)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 应装设在工作地点可以看见的地方。接地线与带电部份的距离应符合 安全距离的规定。2 )检修部份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则各段应分 别验电或者接地。3 )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地方.4)按地线与检修部份之间不应有开关或者熔断器。5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方法 进行接地或者短路。8、现场作业规定1 )电工带电作业应由两人以上协同进行,其中一人做监护人, 工作人员要服从监护人的指挥。2)架空路线的终端杆及转
45、角杆要做重复接地,路线架设时要整齐 坚固,不患上成束捆扎。3)绑扎各种绝缘导线时不患上使用裸导线,不允许将导线绑在 金属杆上。4 )施工照明及电气设备用线要使用护套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 等不合格及外皮破损的电线。5 )现场固定设备的配电路线均不患上沿地面明敷设,应穿管埋 地敷设,管内不患上有接头,管口要密封.电缆路线要按规定深度埋地 敷设。6)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保证现 场一机一闸。7)凡胡够式设备或者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装置,做到 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第二十五条有限空间惊险作业安全控制措施L作业人员必须根据作业性质严格执行有限空间惊险作业的安 全规定落实
46、好具体的安全措施。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 全教育培训。2、制定完善的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 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能力。3、要根据有限空间惊险作业的现状、性质,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4、作业现场要备有相应的安全器具,个体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 并做到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投入使用前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5、在进行作业前必须落实项目安全责任人、监护人,不患上在没 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6、在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告知 作业人员存在的惊险有害因素和防护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 胴飒7、
47、在缺氧或者有毒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 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拴带救生绳。8、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 的工具。9、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 工作服、工作鞋、手套等护品。10、在产生噪声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者耳罩等防 噪户具。11、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有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 作业.12、作业先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有 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13、作业结束后,由有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有 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有限空间。14、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 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 事的广大。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分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1)管理体系运行的概念体系运行是指按照已建立体系的要求实施,其实附件1:惊险作业审批表惊险作业审批表 表 ZT-AQ4311-1编号分包单位全称授权现场负责人惊险作业类别专职监管员作业位置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开工时间估计完工时间主要安全控制措施:审批人(签字/日期):申请单位(签字/日期)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