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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67.200.10 CCS X 14 5113 四 川 省(南 充 市)地 方 标 准 DB5113/T 92021 菜籽油小作坊生产规范 Prod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small workshop of rapeseed oil 2021-11-18 发布 2021-12-18 实施 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113/T 920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管理要求.1 4 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1 5 生产管理.2 6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2 7 产品管理.3 DB5113/T 92021 II
2、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充市营养膳食健康协会、四川臻信粮油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记健、甘立泳、曹均山、唐劲松、李琼俪、陈汉稀、张颖、黎东、何文娟、方小莉。DB5113/T 92021 1 菜籽油小作坊生产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菜籽油小作坊生产加工的管理要求、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生产管理、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产品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规定的菜籽油生产加工小作坊。不适用于小经营店、现
3、做现卖、来料加工及摊贩。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96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植物油料 DB5113/
4、T 2 食品小作坊通用生产规范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 3 管理要求 3.1 从事菜籽油生产经营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及 DB5113/T 2 食品小作坊通用生产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按要求取得备案证书。3.2 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3.3 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保证生产经营的菜籽油卫生、安全。3.4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加工助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4 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 4.1 生产场所
5、 4.1.1 应在生产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备案证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承诺书。4.1.2 应具有独立的生产场所(不得在居民集中区住房内),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DB5113/T 92021 2 适当距离,保证不受污染源污染(如:不在垃圾场站、厕所、污水流经之处、工业废气、废水排放附近)。4.1.3 生产场所与生活区应当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不得在生产场所内吃、住,不得在生产场所饲养畜、禽及其他动物,生产场所内不应带入和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4.1.4 生产场所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放置设备、物料和产品,并满足操作和安全生产的要求。4.1.5 生产场所地面平整
6、、硬化,无积水、污垢,排水良好。应使用无毒、无味、不渗透、耐腐蚀的材料建造。4.1.6 应设置相应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原辅料区、生产操作区、成品区、废弃物存放区。4.2 设施设备 4.2.1 应具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4.2.2 有必要的洗手设施,配备有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废弃物暂存设施,主要加工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消毒杀菌设施。4.2.3 应具有菜籽油生产必要的清理设备、蒸炒设备、压榨设备、水化过滤设施、储油设施、计量设备。4.2.4 直接接触食品的生产设备和器具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易生锈、不易于微生物滋生和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材
7、料制造。5 生产管理 5.1 人员管理 5.1.1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5.1.2 上岗前应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卫生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5.1.3 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头发应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戴外露饰物。5.1.4 生产场所内不应有吸烟、饮食、喝酒等影响食品安全的行为。5.2 食品原辅料料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管理 5.2.1 生产用油菜籽应符合 GB 19640、GB 2761、GB 2762 及 GB 2763 的规定,不得使用发霉、变质,被有毒有害物资或运输工具污染的原料。5.2.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
8、定。5.2.3 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和食品相关产品应查验供货商的资质和产品合格证书。5.3 生产过程控制 5.3.1 食品原辅料和食品加工助剂应分开存放,存放的库房应做好防潮、防鼠和隔热处理。库存原辅料及加工助剂应遵照先进先出原则合理周转。5.3.2 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等应与原辅料分开存放,并明确标识。5.3.3 严格按照规定的配方和工艺流程组织生产,并做好配料、加工助剂使用量记录。6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DB5113/T 92021 3 6.1 基本生产流程 油菜籽清理蒸炒压榨水化过滤沉淀成品包装 6.2 关键控制环节 6.2.1 蒸炒。6.2.2 水化脱磷。6.2.3 沉淀过滤。6
9、.2.4 各工序环境卫生。6.3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6.3.1 加热试验不合格。6.3.2 酸值(酸价)超标。6.3.3 苯并芘超标及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7 产品管理 7.1 包装、储存、检验 7.1.1 产品应有独立的存放间或区域,标识明显并具备防潮、防鼠措施。不得与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品共存。7.1.2 包装物应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7.1.3 每年至少应提供 1 次包括食品安全指标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保存期限不得低于 1 年。7.1.4 应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销售台账。7.2 标签、标识 7.2.1 预包装产品标签标识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7.2.2 简易包装的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原料产地(是否为转基因原料)、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名称、联系电话及生产地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