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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和交通领域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区环境卫生和空气质量,营造浓厚文明氛围,提升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和“双创”管理水平,迎接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考,结合*区住建和交通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进一步改善*区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七个“100”要求,即:一是建筑工地周边连续围挡(张贴文明标语)设置率达100%;二是施工现场出入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达100%;三是施工现场出入口及主要道路硬化率100%;四是施工现场物料堆放覆盖率达100%;五是建
2、筑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率达100%;六是拆迁工地湿法作业率达100%;七是道路养护施工洒水压尘措施落实率达100%。二、治理范围和标准(一)治理范围*区住建和交通局施工许可的房屋和市政工程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和农村道路养护施工。(二)治理标准执行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建筑法、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化实施指南、*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定。三、治理内容及措施(一)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1.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2.安排专人负责围挡的保
3、洁、维护,围挡外侧彩化美化,新建项目围挡要一律建成“绿植”式围档,续建项目围挡要按照比例更新张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宣传公益广告。及时清理小广告及乱涂乱画,破损的围挡应及时更换,已完工的工地围挡应及时拆除并做好环境卫生;3.一个建筑工地原则上只设一个出入口,设立龙门架,大门采用双开钢板门扇,门头体现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工程名称,门侧书写对联,在工地无运输施工时段大门必须关闭。现场围挡及大门至少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4.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或使用金属防护网等,密目安全网、金属防护网
4、等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5.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对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冲洗保洁,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二)进出场车辆清洗和密闭运输1.建筑工地出入口处应设置成套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对混凝土罐车、土石方车辆等运输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泥带土上路污染路面,造成路面扬尘影响;2.车辆冲洗应采用循环用水措施,自动冲洗设施冲洗压力应满足车辆冲洗要求,冲洗设施应能满足各类工程车辆外观尺寸要求;3.自动冲洗设施基础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
5、构,承载力满足使用要求;基础四周应设置循环排水沟,排水沟排水口应与沉淀池连接;4.应及时清掏洗车沉淀池污泥,保证沉淀处理水质,确保废水循环使用,污泥应妥善环保处置,不得随意倾倒;5.土石方、建筑垃圾等运输车辆必须覆盖到位,严格执行“一不进三不出”规定,即“密闭装置破损的车辆不许进入施工工地,覆盖不到位、车身不洁、车轮带泥的车辆不许驶出施工工地”。(三)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规范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出入口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细石、钢板等;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细石等;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4.施工现场
6、主要道路及工地出口两侧100米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生活垃圾。(四)材料、土方覆盖严格控制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砂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3.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5.施工工地内禁止出现混凝土自拌站。全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砂浆拌合站封闭式管理。(五)垃圾存放、运输管理有序1.施工现场设
7、置垃圾站应为封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六)喷雾、喷淋、洒水降尘措施到位1.尚在基础施工或202*年3月15日以后新开工的建筑工地必须安装喷雾、喷淋湿法防尘系统,防尘系统要确保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时间、定次数、定时长进行有效喷淋降尘。(早、中、晚各一次,喷雾、喷淋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2.房屋拆除、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和渣土及市政农村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当边施工边喷雾、喷淋、洒水,防
8、止产生扬尘污染;3.气象预报4级以上大风或空气质量预报重度污染天气时,针对工地扬尘防治特点,要适当增加喷雾、喷淋、洒水、清扫次数,采取湿法降尘(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局部停工、全部停工等预警响应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施工产生扬尘污染,并做好覆盖工作。(七)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管理通过智慧工地建设,工程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置扬尘、噪声、气象监测和监控设备,实时采集现场PM2.5、PM10、噪声、气象单元(温度、湿度、气压监测、风速、风向)等相关环境数据并进行处置,同时将现场监测数据实时传至政府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安装的气象、环境检测及监控设备专人专管,做好在线监测记录,及时校
9、准监测设备,确保监测质量。(八)施工场地环境卫生管理1.施工场地内应设固定密闭的生活分类垃圾桶、垃圾池,严禁在场地内乱扔乱倒生活垃圾。场地应设置移动式公共卫生厕所,厕所粪便污水及时用吸污车清运环保处置;2.施工场地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室(亭),放置湿法烟灰烟蒂缸和分类垃圾桶。场地办公和生活室内外区域、硬化的出入口和主要道路应及时洒水清扫;3.建筑渣土(含需外运的土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必须及时密闭清运,确保场地卫生整洁;4.工地食堂、洗衣房、洗浴室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并做好病媒生物源防治,食堂后厨应使用清洁燃料,并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处理设施。(九)严格冬季施工管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区人民
10、政府关于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减少全区污染天数,保障空气质量稳步改善。四、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顺利开展行业领域建筑施工扬尘暨“双创”专项治理工作,成立*区住建和交通局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区住建和交通局潘玉顺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各业务室及区质监站负责人、区公路管理段段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业务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平同志兼任,负责传达各级通知要求,组织对各行业领域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暨“双创”治理监督检查,全面指导各有关单位建筑工地
11、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双创”工作,督促办理各行业领域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投诉、“双创”改进,报送专项治理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报告,汇总统计上报专项治理数据,报送有关信息简报。五、时间安排(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至5月25日)。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单位)应按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暨“双创”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25日前按照扬尘防治暨“双创”工作和内容整改完毕。(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6日至10月26日)。*区住建和交通局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对落实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工地依照相关法规进行严处重罚,并扣除企业信用诚信分。同时,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暨
12、“双创”治理成果进行巩固,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三)总结阶段(11月下旬)。要认真总结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暨“双创”治理的经验、成效,在此基础上,我局将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和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六、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企业和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暨“双创”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制定202*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暨“双创”治理方案,并将治理任务和措施层层分解,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二)推动教育培训。各企业和单位要以开复工教育培训和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月”为契机,结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等内容,重点培训施工现场管理和操作人员扬尘暨“双创”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三)发挥示范引领。我局将组织辖区所有建筑企业对扬尘暨“双创”治理达标的建筑工地进行示范观摩,通过“标准示范、样板引路”,共同分享扬尘暨“双创”治理经验,交流工作做法,以点带面,推进扬尘暨“双创”治理水平共同提升。(四)落实信息报送。各企业和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安排专人于每月25日前向我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内容包括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七个“100”和“双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