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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中国法制建设中的传统法律文化摘 要随着我国步入二十一世纪,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也同样取得巨大的进步,这也导致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正在慢慢淡化。但是这绝不意味着传统法律文化失去了作用,不能够再为我国法制建设做出贡献,而是作为我国法制建设的根基,传统法律文化仍然有很多经验和制度值得我们进行探究。关键词:传统法律文化;法制建设;探究ABSTRACTAs China entered the 21st century, it has achieved very good development in all aspects. Chinas legal system has a
2、lso made tremendous progress, which has also led to the gradual weakening of the influence of Chinas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However, this does not mean that the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has lost its role and cannot contribute to Chinas legal system construction. Instead, it is the foundation of
3、 Chinas legal construction. The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still has many experiences and systems worth exploring.Keywords: traditional legal culture; legal construction; inquiry目 录前言1一、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2(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总体认识2(2)中国法律文化的正确评价3(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科学定位3二、传统法律文化自身的内在价值体现4(1)人文精神4(2)和谐理念4(3)家国情怀4三、传统法律文化在法治
4、建设中起到的作用5(1)文化基础的支撑5(2)本土资源的供应5(3)历史经验的借鉴6(4)民众心理的认同6四、传统法律文化的转化路径6(1)本土化的移植6(2)辩证式的继承7(3)创造性的转化7(4)文化自觉的苏醒7五、结语7参考文献9致谢语10前言自从清朝开始,国外法律文化开始向我国涌入。也许是与对外战事失利有关,国内一些先进的文人志士想要改变自己国家的命运,想要学习西方国家更为先进的经验,然后提升本国实力。在这种背景下,国外一些先进的文化开始涌入我国,其中就包括了法律文化。近些年来,随着现代法制的建设进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表现出一些不适应,不能够很好的适应当代中国的法制环境,很多人因此表现
5、出对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认可。但是在我国还是有很多专家学者还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充满了乐观的期待,认为即使传统法律文化与当代社会法治精神有一些方面存在不同,但是这并不能影响其能够给我们带来的优势。一、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认识(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总体认识法律与法律文化是并存的,不可能出现有法律而没有法律文化的情况,同时法律文化也不能离开法律而单独存在。在历史上法律的发展历程中,法律文化也是伴随着法律不断发展。在我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辉煌的文明,无论是在历史还是在文化上,都有着丰富的内涵,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也是中国文化的一种,在历史的长河中发挥出了重要的贡献1。从人类历史的起源来说,人类最初形成的
6、社会群体大大加速了进化,使得每一个个体都要在群体中生存。因此就涉及到对群体的管理,一个规则混乱的群体是没办法长期存在的,因此人类群体的管理者就开始制定一些规则对成员进行管理,以维持良好的秩序,其实这也就是最初的法律存在形式。其实最初的人类群体主要是按照血缘关系分布的,所有群体大都是按照种族进行活动的。在这样的群体中,会有一些对捕猎等任务方面的分工,但是这种分工并不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区分进行,而是主要按照群体中部分个体的习惯来制定的2。再后来,慢慢出现了一些群体不是完全按照血缘关系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群体中的规则开始更加接近法律的习惯和规则。这时群体中的个体开始知道要按照群体中制定的规则做事,不得做
7、禁止做的事情。一旦群体中有人违反了规则,就应当受到处罚,可能是来自首领的呵斥,也可能是要缴纳一定的食物作为惩罚,这时违反规则的人已经在肉体或者精神上收到了相应的处罚,在法律学的观点来看,就已经构成了法律的最初形式。法律的出现也大大促进了非血缘关系的个人生活在一起,也能够通过法律发生一些关系,这些关系可能是直接的也有可能是间接的。法律的出现也意味着人类文明的出现,原始群体慢慢开始摸索出了文明之路,同时因为法律的出现,也为后面大规模的人群聚集在一起生活做出了铺垫。在这些社会群体中,不断涌现出光辉的历史,促进了人类的进步。假如没有法律,可能至今还没有像现在这样完善的社会存在3-6。(2)中国法律文化
8、的正确评价在古代,我国一般都有非常严厉的司法责任制度,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官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能够尽量保持公平,不出现偏袒行为,维护公堂的威严。在进行责任追究时,该司法责任制度不仅要追究对于案件裁决的结果,并且还对案件裁决的过程也会做到有所兼顾。裁决的结果直接就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并且裁决的过程和结果都是有公众关注的,一旦不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在社会上引起的危害十分巨大,有可能会危害到社会的稳定与王权的形象,所以在我国历史上各个朝代都比较重视司法责任制度的建立。当时的法律主要是君王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而制定的,君王也要保持对国家政权的地位,可以说这样的法律实际上是以一种统治工具的形式出现的。并且
9、法律对君王没有任何约束力,君王可以任意妄为,对其所管辖的子民可以任意宰杀,而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且古代人的身份等级制度非常森严,一旦出生,就决定了生活在什么家庭,因此拥有什么样的社会地位都已经决定了,这对人权是大大的损害,毫无自由性可言。并且在一个家庭内部,所有家庭成员必须无条件听从家长的命令,无论这个命令是对还是错,所有人必须遵从7-10。并且在社会上,下级官员要听从上级官员的,平民要听从官员的。这么森严的等级制度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维持社会的稳定,避免社会发生动乱,能够带来一定的好处。但是实际上,这些制度主要还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统治地位的稳定,避免社会上出现危及统治者权威的情况,对于可能出现
10、的一些动乱,也能够在出现的初期就被下层的等级制度制止,很好的维护了封建统治地位。这是对自由和人权的践踏,为了统治者的政权服务的工具。(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科学定位对于传统法律文化,不可否认的是它的颓势已经不可挽回,并且有一定的弊端和局限性,但是它也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能够为现代法律建设带来很多益处。我们应当根据时代潮流和国情对传统法律文化进行适当取舍,只要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有利于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都可以进行保留以促进社会发展。 二、传统法律文化自身的内在价值体现(1)人文精神中国传统的人本主义思想也是对个人价值的肯定,该思想充分强调尊重生命,要以人为贵。尽管在我
11、国即使发展中,没有从神州大地诞生开始就出现这种以人为本的思想,但是在很早也就已经产生了人、天、地都是万物之本的思想。按照天地人之间的空间位置分布,天在上,地在下,人在中间,并且按照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占卜,这是最早在易经中出现的以人为本思想11。 (2)和谐理念在和谐理念中一个体现的方面就是和合思想,这个思想曾经在我国历史发展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并且在被民众广为接受,在他们心中这个思想和法律的地位基本等同。在国家层面上,平民百姓十分厌恶战争。一旦发生战争,总是百姓妻离子散,饿殍遍野,因此一直以来,中国人就十分向往和平,希望全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国家政治稳定,不发生重大变革。为了更好的统治国家,避
12、免可能出现的战乱,统治者会集中权力,避免出现其他人拥有兵权。同时因为统治者过多的独揽大权,导致百姓生活收到过于严苛的限制,生活苦不堪言,又会导致百姓的反抗。因此要想社会长期稳定,就必须协调各个阶层的利益,不断的进行融合。 (3)家国情怀我国古代还是以农业经济为主,在民众心中最合适的生活方式就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因此在每个人心中都十分重视家庭的存在。为了家庭的良好存在,就必须按照一些道德伦理来运作,以便规范家庭成员的行为,保持家庭成员之间良好的关系。在古代家庭中,主要是以父权为中心的,父权就是这个家庭的权威,所有事情都得听他的。为了更好的维护这种统治,就出现了一些道德准则和一些统治者所倡导的家
13、国情怀,将这种家国情怀标榜为正义的化身,其中孝道就是属于维护父权社会的一种思想。社会本身就是由家庭组成的,一个国家也可以说成是由许许多多个家庭组合在一起形成的。父子的关系就能很好的说明社会上其他人际关系以及家国情怀思想统治的来源,从父子关系又衍生出夫妻关系,君臣关系。只要是有等级区分的地方,都能够看到父子关系的影子。其实真正的孝悌之道并不是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而迷惑百姓的障眼法,而是人类之间存在的积极向上的一种道德伦理,传扬了爱与亲情,强调了血浓于水,是能够影响一生的道德准则,能够有利于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是统治者为了达到统治目的而动了手脚的、以孝悌为外衣进行维护等级和专制制度的一种策略和
14、手段,获利的仅是一些少数特权者,人民大众却一直被蒙在鼓里。三、传统法律文化在法治建设中起到的作用(1)文化基础的支撑在全世界范围看来,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要充分重视各民族自己的文化。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也已经成为了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历史上也已经证明,我国要想发展,想要民族振兴,就不能完全依靠外来文化,必须要充分结合本国自己的国情。在民国时代,就是因为当时的国民政府不重视我国具体的文化环境,而是完全接纳国外模式,导致了一系列不适应。其实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也是完全复制苏联的模式,也导致社会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我国当时的法律建设也是完全照搬苏联模式,而完全放弃了我国
15、传统法律文化,并且不能与实际国情很好的结合,因此出现了法治道路发展不通畅的情况。因此应当充分考虑传统法律文化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可以起到的作用。(2)本土资源的供应在我国历史上也曾出现过对君主权利的限制,比如曾经出现的台鉴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监督制衡君权的例子。该制度明确了要君主也要恪守家法,并且在一些明显的不合时宜,不利于治理天下的诏书,可以在群臣的奏请下进行更改。这无疑是一种很好的权力约束制度,能够对于君王的行为进行监督规范。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可以从中得到一些经验,我国法律文化十分丰富,只要我们愿意去挖掘,就可以找到越来越多的本土资源被现代法制建设所运用。这些都可以为现代法制建设扫除一些障碍,减
16、小法制建设的阻力。(3)历史经验的借鉴随着历史的变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部分内容已经不能够适应当今社会的现状,甚至会与现代的思想相违背。我们就应当对这些不适当的地方进行删除,减小其对社会思想造成的影响。比如说一些刑讯逼供手段和君权专制等都是属于比较落后的文化,与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格格不入,如果放任其不管,就有可能会对一些民众的思想造成危害,直接影响到民众的价值观。我国古代主要是农耕社会,因此很多地方都会主要体现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观念,这些观念基本不会有自由平等的追求,但是这恰恰是当今时代所必须的。并且在古代的君王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不能冒犯君王的威严。因此我们就可以充分从一些历史经验中汲
17、取经验,为当今法制建设做出贡献12。(4)民众心理的认同在近代史中可以清楚的看到西方文明对传统中华文明的冲击,在法治文明方面,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也在被西方的法治文化挑战。尽管没有出现所有的传统法治文化完全被西方政治文化取代,但是对传统文化所造成的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并且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西方法制观念都在不断被引进,我国传统法治文化的生存空间正在越来越小。在当今世界,法治精神都被各国所重视,并且各国都在不断的进行法制建设,在法律文化中,法制精神的民众心中的地位还是比较重要。四、传统法律文化的转化路径(1)本土化的移植在对国外文化进行移植时,应当充分注意不能把所有的先进法律理念都引入进
18、来,我们应该首先思考我们需要什么。先进法律文化移植是有风险的,也是有一定成本的,我们必须找到我们需要的东西才能进行移植。在引入时,一定要充分考察,必须要让国外先进文化和本土文化之间存在比较好的相容性,才能够进行移植,得到民众的认可。(2)辩证式的继承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并没有被历史所淹没,而是保持着对中华民族持续的影响,它的一些部分至今被很多炎黄子孙所认同,并且在日常生活中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对于这种影响,我们不能完全说是有利的,也不能说完全是有害的,我们应当辩证的看待这一问题,要对其优点和缺点同时进行把握,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我国的法制建设进程顺利进行。(3)创造性的转化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化建设
19、之间既对立又统一,因此就可以将传统向现代化之间进行转换,将传统法律文化中那些可以被利用的资源进行集成,并且加以改进,更大程度的释放传统法律文化的正面能量。总之,我们在利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时候,一定要坚持与时俱进,在批判传承的基础之上,让那些从传统之中蜕变出来的“新传统”与现代的法治精神完美地对接和融合,从而真正实现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把中国建设成为真正的法治国家。(4)文化自觉的苏醒我国法律建设凸显成果,这是在我国充分借鉴先进法律文化并独立自主进行法律建设的结果。在法律建设道路上,应该要充分彰显自己的民族特色,不能够过分推崇西方文化。我国要想继续实现法治强国的目标,就更加需要自己探索出适合自己
20、的道路,既要充分考虑大众的利益,又要对自己民族特色进行肯定,要保持对自己的文化自信,充分的尊重民族文化,爱惜民族文化。五、结语目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已经在法制建设上做出了很好的成绩,这能够给全国民众带来一个更加健全的法制保障。但是法制建设的步伐不能停下来,我们要继续努力,要按照符合大众利益,适合我国国情的方式进行,同时也要兼顾我们自己的传统法律文化,要乐观的看待传统法律文化可以带来的优势和劣势,对于比较先进和符合时代潮流的部分,可以充分采纳使用。对于落后并且不利于社会发展的部分,可以舍弃。要充分利用我们民族传承下来的文化因素,更好的为我国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1论中国法制现代化进
21、程中的传统法律文化J.林体.兰州学刊.2005(01)2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传统法律文化以婚姻禁忌为例J. 冯艳梅,于沈悦.法制与社会.2015(28)3法律观念的更新: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重要条件J.韩兴.天水行政学院学 报.2004(03)4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难点及其对策研究J.李有星.浙江社会科学.1997(02)5近代法制转型的考察与思考J.马克林.锦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01)6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探析J.张艳玲,邓红梅.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3(04)7论我国法制现代化的目标及其实现J.阚英.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06)8当代中国法制现代化研究述
22、评J.黄立民,严海良.法制现代化研究.2000(00)9中国法制现代化面临的四大矛盾J.公丕祥.探索与争鸣.1995(03)10反思性现代性语境中的中国法制现代化J.韩德明.学海.2017(02)1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改造J.朱婵玲.青海师专学报.教育科学.2017(02)12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价值J.莫敏.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02)致谢语本课题是在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衷心地感谢恩师在学业上对我的谆谆教诲和精心指导,在生活上对我的关怀和帮助。在课题进行和论文撰写的过程中,老师倾注了大量心血,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老师严谨的科研态度、渊博的学识、一丝不苟的治学方式,深深的感染着我,将使我受益终生。感谢在课题过程中老师及同学们给予的指导和帮助。感谢我的家人对我的关心和支持,使我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最后,要特别感谢为本论文承担评审和复审工作的各位老师,感谢老师们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评审我的论文,请允许我向你们致以真挚的敬意!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