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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节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在前的经济原状复到受在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1.1.补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补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即有损即有损失发生就有补偿,无损失则无补偿。失发生就有补偿,无损失则无补偿。2.2.补偿损失补偿损失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以被保险人的实
2、际损失为限,即以被保险,即以被保险人恢复到受损失前的经济状态为限。人恢复到受损失前的经济状态为限。实际损失不仅包括被实际损失不仅包括被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价值,还包括被保险人花费的施救费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价值,还包括被保险人花费的施救费用、诉讼费用等。用、诉讼费用等。(详见下页说明)(详见下页说明)保险法第保险法第4242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责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保险事故发生后,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
3、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金额的数额。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一是既保障被保险人在受坚持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一是既保障被保险人在受损后获得赔偿的权益,又维护了保险人的赔偿以不超过实损后获得赔偿的权益,又维护了保险人的赔偿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的权益,使合同能在公平互利原则下履行;二际损失为限的权益,使合同能在公平互利原则下履行;二是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避免赌博行为是防止被保险人通过赔偿而得到额外利益,避免
4、赌博行为以及诱发道德危险的产生。以及诱发道德危险的产生。二、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二、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3 3个)个)1.1.以实际损失为限。以实际损失为限。在补偿性的保险合同中,保险标在补偿性的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保险赔偿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的遭受损失后,保险赔偿以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为限,全部损失全部赔偿,部分损失部分赔偿。限,全部损失全部赔偿,部分损失部分赔偿。如:医疗保险中以被保险人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为限如:医疗保险中以被保险人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为限;财产保险中以受损标的的当时市值为限。财产保险中以受损标的的当时市值为限。2.2.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金
5、额为限。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赔偿金额只能低于或等于保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赔偿金额只能低于或等于保险金额,而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即便发生通货膨胀)险金额,而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即便发生通货膨胀)3.3.以保险利益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保险人的赔偿以被保险人所具有保险人的赔偿以被保险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前提条件和最高限额,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的保险利益为前提条件和最高限额,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以其对受损标的的保险利益为最高限额。偿以其对受损标的的保险利益为最高限额。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标的受损时财产权益已全部转财产保险中,如果保险标
6、的受损时财产权益已全部转让,则被保险人无权索赔让,则被保险人无权索赔;如果受损时保险财产已经转让如果受损时保险财产已经转让,则被保险人对已转让的财产损失无索赔权。(见下例)则被保险人对已转让的财产损失无索赔权。(见下例)案例案例1 1:王某独立经营一条船,投保时船的保险价值和:王某独立经营一条船,投保时船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均为保险金额均为10001000万元,保险期限万元,保险期限1 1年;投保年;投保3 3个月后,王个月后,王某将其船只的某将其船只的40%40%转让给李某,投保转让给李某,投保8 8个月后,发生了保险个月后,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船舶全损。问:保险
7、人如何赔付造成船舶全损。问:保险人如何赔付?案例案例2 2:在银行抵押贷款中:在银行抵押贷款中,如银行将抵押品投保如银行将抵押品投保,则银则银行的可保利益以其贷款额度为限。(略)行的可保利益以其贷款额度为限。(略)三、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三、损失补偿原则的例外(3 3个例外)个例外)1.1.人身保险的例外。人身保险的例外。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法由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法估价的人的生命或身体,其可保利益也是无法估价的。发估价的人的生命或身体,其可保利益也是无法估价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被保险人及其家庭缓解
8、由于事故带来的经济困难,给予精被保险人及其家庭缓解由于事故带来的经济困难,给予精神上的安慰神上的安慰,而不能弥补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再者而不能弥补经济损失和精神上的痛苦。再者,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支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支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的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后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所以,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的,而是给付性的。所以,人身保险不是补偿性的,而是给付性的。2.2.定值保险的例外定值保险的例外。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
9、此确定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确定保险金额,视为足额保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论保金额,视为足额保险。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不论保险标的的损失当时的市场价如何,均按损失程度赔付。险标的的损失当时的市场价如何,均按损失程度赔付。其计算公式:保险赔偿其计算公式:保险赔偿=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损失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赔款有可能超过实际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保险赔款有可能超过实际损失。所以说,定值保险不适合损失补偿原则。说,定值保险不适合损失补偿原则。3.3.重置保险的例外重置保险的例外。重置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置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重置或重建保险标
10、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重建保险标的所需费用或成本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由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有些财产(如建筑由于通货膨胀、物价上涨等因素,有些财产(如建筑物或机器设备)即使按照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保险赔款也物或机器设备)即使按照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保险赔款也不足以进行重置或重建。为了满足被保险人对受损的财产不足以进行重置或重建。为了满足被保险人对受损的财产进行重置或重建的需要,保险人允许投保人按超过保险标进行重置或重建的需要,保险人允许投保人按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重置或重建价值投保,这样发生损失时,的的实际价值的重置或重建价值投保,这样发生损失时,可能出现保险赔偿大于实际损
11、失。所以说,重置保险不适可能出现保险赔偿大于实际损失。所以说,重置保险不适于损失补偿原则。于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出两个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出两个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和原则和代位追偿代位追偿原则原则 第五节第五节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一、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一、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含义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事故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同一风险事故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重
12、复保险的分摊原则是指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后,各保险人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险事故发生后,各保险人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是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任,是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损失而获得额外的利益。而获得额外的利益。二、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二、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3 3种)种)1.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占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分摊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支付赔占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分摊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支付赔款。其计算公式:
13、款。其计算公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损失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额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 2.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各家保险公司的分摊不以其保各家保险公司的分摊不以其保险金额为基础,而是在假定无其他保险的情况下,单独应险金额为基础,而是在假定无其他保险的情况下,单独应负的赔偿责任限额占各家保险公司赔偿责任限额之和的比负的赔偿责任限额占各家保险公司赔偿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分摊损失金额。其计算公式:例分摊损失金额。其计算公式: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损失金额损失金额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该保险人
14、的赔偿限额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 3.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顺序责任分摊方式。各家保险公司按出单时间顺序各家保险公司按出单时间顺序赔偿,先出单的先在其保额内赔偿,后出单的只在损失额赔偿,先出单的先在其保额内赔偿,后出单的只在损失额超出前一家公司的保额时,在自身保额限度内赔偿超出部超出前一家公司的保额时,在自身保额限度内赔偿超出部分。分。在保险实务中,各国采用较多的是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在保险实务中,各国采用较多的是比例责任分摊方式和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因为顺序责任有失公平。和限额责任分摊方式,因为顺序责任有失公平。我国规定我国规定采用比例责任分摊方式。采用比例责任分摊方式。第六节第
15、六节 代位追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 一、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一、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 1.1.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代位追偿原则的含义 它是指在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保险人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2.2.代位追偿原则产生的原因代位追偿原则产生的原因 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损失是由被
16、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损失是由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造成的,被保险人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民事损害赔偿者造成的,被保险人既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也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规定的索赔责任向第三者要求赔偿,也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规定的索赔权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权向保险人要求赔偿。如果由保险人和第三者同时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就如果由保险人和第三者同时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就有可能使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有可能使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有悖于损失补偿原则;,有悖于损失补偿原则;如果仅由第三者赔偿,又往往会使被保险人得不到及如果仅由第三者赔偿,又往往会使被保险人得不到及时补偿。时补偿
17、。注意:注意:保险人支付的赔款与第三者赔偿的总和,不得保险人支付的赔款与第三者赔偿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二、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范围二、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范围 1.1.代位追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同时得到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和第三者负责赔偿的人可以同时得到保险人给付的保险金和第三者负责赔偿的金额。金额。因为人身价值是无法以货币形式莱衡量,不存在额因为人身价值是无法以货币形式莱衡量,
18、不存在额外收益问题。外收益问题。保险法第保险法第6868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偿的权利。2.2.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除非被保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除非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险人的家庭
19、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保险事故。因为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往往与被保险因为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往往与被保险人具有一致的利益。人具有一致的利益。代位追偿原则的内容代位追偿原则的内容: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三、权利代位三、权利代位 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权利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人支付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保险法第保险法第45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条规
20、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权利。1.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代位追偿权产生的条件(3个个)a.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范围;b.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第三者的责任造成的;c.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保险金后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保险金后,才有权取得追偿权。才有权取得追偿权。2.2.保险人在代位追偿
21、中的权益范围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的权益范围 代位追偿的目的在于防止被保险人取得双重赔偿而获代位追偿的目的在于防止被保险人取得双重赔偿而获得额外利益,从而保障保险人的利益;与此同时,保险人得额外利益,从而保障保险人的利益;与此同时,保险人也不能通过行使代位追偿权而获得额外利益,损害被保险也不能通过行使代位追偿权而获得额外利益,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人的利益。当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大于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时,当第三者造成的损失大于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时,被保险人有权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对第三者请求赔偿。被保险人有权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对第三者请求赔偿。保保险法险法4545条规定: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22、不影响条规定: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应当注意的是:应当注意的是:a.a.保险人只能在赔偿责任范围内行使代位追偿权,保保险人只能在赔偿责任范围内行使代位追偿权,保险人代位追偿所得不得大于其向被保险人的赔偿额。险人代位追偿所得不得大于其向被保险人的赔偿额。若大若大于赔偿额,多余的部分应归还被保险人。于赔偿额,多余的部分应归还被保险人。b.b.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取得损失赔偿但赔偿不足时,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取得损失赔偿但赔偿不足时,保险人可在保险额度内予以补足,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保险人可
23、在保险额度内予以补足,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c.c.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3.3.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方式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的方式 权益的取得一般有两种方式:权益的取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方式一是法定方式,即权益,即权益的取得无须经过任何人的确认;的取得无须经过任何人的确认;二是约定方式二是约定方式,即权益的,即权益的取得必须经过当事人的磋商、确认。取得必须经过当事人的磋商、确
24、认。保险法规定采取法定方式。保险法规定采取法定方式。但在实务中,保险人支付但在实务中,保险人支付赔款后,赔款后,通常要求被保险人出具通常要求被保险人出具“权益转让书权益转让书”,从法律从法律的的角度讲,角度讲,“权益转让书权益转让书”并非权益转移的要件,并非权益转移的要件,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是否出具否出具“权益转让书权益转让书”并不影响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并不影响保险人取得代位追偿权。4.4.代位追偿的对象及其限制代位追偿的对象及其限制 保险代位追偿的对象是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保险标的保险代位追偿的对象是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的损失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者。
25、保险代位追偿的限制:保险代位追偿的限制:一是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侵权一是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行为,导致保险标的遭受保险损失,依法应承担损失赔偿导致保险标的遭受保险损失,依法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侵权行为是指因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法侵害他人财产责任,侵权行为是指因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行为。如第三者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产或人身权利的行为。如第三者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等。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等。二是第三者不履二是第三者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根据合同规定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根据合同规定第三者应
26、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由于承运人第三者应对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由于承运人的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损毁。的野蛮装卸,造成货物损毁。三是第三者的不当得利行为三是第三者的不当得利行为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如盗窃行为。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如盗窃行为。四是其他法律规定四是其他法律规定第三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共同海损第三者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共同海损的受益人对共同海损负有分摊损失的责任。的受益人对共同海损负有分摊损失的责任。5.对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法律保护对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法律保护 为保护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法律上要求被保险人不为保护保险人的代位追
27、偿权,法律上要求被保险人不能损害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见书中的法律条文)能损害保险人的代位追偿权。(见书中的法律条文)a.在保险人赔偿之前,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者在保险人赔偿之前,如果被保险人放弃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也就同时放弃了向保险人请求赔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也就同时放弃了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偿的权利。b.在保险赔偿之后,如果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的同意在保险赔偿之后,如果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的同意而放弃了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该行为无效。而放弃了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该行为无效。c.如果因被保险人的过错影响了保险人代位追偿权的如果因被保险人的过错影响了保险人代位追
28、偿权的行使,保险人可以扣减相应的保险赔偿金。行使,保险人可以扣减相应的保险赔偿金。d.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四、物上代位四、物上代位 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物上代位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有权。1.1.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 产生基础是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产生基础是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推定全损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尚未
29、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或者修复修复和施救费用超过保险价值和施救费用超过保险价值;或者失踪达到一定时间或者失踪达到一定时间,保险,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损失。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保险人在按全损支付保险赔款后,理应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由此而获得额外利益。的所有权,否则,被保险人就可能由此而获得额外利益。2.2.物上代位权的取得物上代位权的取得 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取得的。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取得的。所谓所谓委付是指保
30、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实质上就是实质上就是放弃物权的法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在海上保险中经常采用。律行为,在海上保险中经常采用。委付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委付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a.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委付通知是被委付通知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作推定全损索赔之前必须提交的文件,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作推定全损索赔之前必须提交的文件,被保险人不向保险人提
31、出委付保险人不向保险人提出委付,保险人只能按部分损失处理保险人只能按部分损失处理.委付通知通常采用书面的形式。委付通知通常采用书面的形式。b.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c.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d.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提出委付后,保险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被保险人提出委付后,保险人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或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受或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如果超过合理时间保险人仍保持沉默,应视为不接受如果超过合理时间保险人仍保持沉默,应视为不接受委付。但被保险人的索赔权并不因保险人不接受
32、委付而受委付。但被保险人的索赔权并不因保险人不接受委付而受到影响。到影响。保险人一经接受委付,委付即告成立,双方都不能撤保险人一经接受委付,委付即告成立,双方都不能撤销,销,保险人必须以全损赔付被保险人,同时取得保险标的保险人必须以全损赔付被保险人,同时取得保险标的物的代位权,包括标的物上的权利和义务。物的代位权,包括标的物上的权利和义务。3.保险人在物上代位中的权益范围保险人在物上代位中的权益范围 a.在足额保险中,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赔偿在足额保险中,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即取得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所有权。金后,即取得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所有权。b.在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赔在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只能取得部分保险标的的权利。偿金后,只能取得部分保险标的的权利。对剩余部分通常对剩余部分通常 作折价给被保险人,并在保险赔偿中作相应的扣除。作折价给被保险人,并在保险赔偿中作相应的扣除。此外,如有对第三者损害赔偿请求权,索赔金额超过此外,如有对第三者损害赔偿请求权,索赔金额超过其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也同样归保险人所有,这一点与其支付的保险赔偿金额,也同样归保险人所有,这一点与代位追偿权有所不同。代位追偿权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