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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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青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一、总则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和处置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油气长 输管道)事故,规范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 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 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1.1 编制依据1.1.1 国家级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 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等;1.1.2 市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 护条例、天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 急预案等;区级规范性文件:天津市西青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青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等。三、预防和预警监测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建立油气长输管道运行监测机制,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及早治理风险, 妥善控制风险,对可能引发管道事故或者其他灾害的信息,要及 时向区指挥部办公室、区相关部门和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信息监测体系,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报 告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加强信息综合分析与评估,提高相关预 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敏感时段、灾害 性天气

3、等特殊时段,应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应急值守和信 息报告工作。3.1 预警预警转发区指挥部办公室对接收到的气象、地质灾害等可能引发油气 长输管道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转 发风险预警信息,要求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加强防范,降低管道事 故发生的可能性。3.1.1 预警响应(1)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接到预警信息后,视情采取以下措 施: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巡查和监控;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发生油气长 输管道事故的可能性、影响范围以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级别;准备或者直接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 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根据需要,对有关

4、 油气长输管道采取临时性工程措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2)各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视情采 取以下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及时转发最新动 态,保持与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油气长输管 道企业反馈的天气、地质灾害对油气长输管道的影响情况;做好启动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的准备,必要时,向 可能受到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影响的公众发布相关信息,以及避免 或者减轻危害的指导建议,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撤离准备;组织对重点部位的防控,限制使用易受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危害的场所,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封闭危险区域和道路;组织有关应急救援

5、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 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信息报告4.1.1 报告程序发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 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按照规定通报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居民 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事故危害,并按照规定向区发 展改革、应急管理、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和事发地所在镇人民 政府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者迟报。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和 区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要在20分钟内电话、40分钟内书面将 有关情况向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报告。区人民政府应按照接 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在

6、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 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基本情况。对于市委、市政府要求 核实的情况,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市领导同志作出 批示、提出要求后,区人民政府应及时报告落实情况。4.1.2 报告内容报告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信息来源、管道事故 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伤亡情况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初 次报告后,信息报告单位及时续报事故动态和处置进展。4.2 先期处置涉事企业迅速切断油气来源和电源,设置警示标志,通知事故危害范 围内的单位和人员迅速疏散转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和次生灾害发生;迅速调集企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 开展抢险救援工作。4.2.1

7、 区人民政府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迅速调集 力量,开展抢险救援;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速转移、 疏散、撤离受事故危害或威胁的人员并妥善安置;组织开展医疗 救治、交通管制、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五、应急响应分级响应根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初判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区油气 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三级、二级、 一级应急响应。5.1.1 三级响应初判发生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时,区指挥部启动三级响应。(1)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 责同志组织本单位人员上岗到位,按照本预案职责分工、单位部 门应急预案及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组织开展相应的应急

8、处置工 作。(2)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现场指挥部主持召开会商会议, 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3)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现场总指挥负责全面统筹应急处置工作,主 要指挥和协调综合协调组、环境监测组、综合保障组、新闻舆情 组的应急处置工作;现场副总指挥负责开展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工作,主要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组、秩序维护组、医疗救治组的应 急处置工作。综合协调组:协调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本区油气资源 调度及供应安全;承担现场指挥部的值守工作,接收与转发区指 挥部指令;收集、汇总现场处置情况和应急救援工作文件资料。应急处置组:收集汇总相关数据,作出事故态势判断,组 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并组织推进方案

9、实施;有效开展 现场控制、遇险人员搜救;组织协调应急专家、救援队伍、有关 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秩序维护组:对事故发生地实施现场保护,维护治安和警 戒,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援道路畅通;组织有毒物质扩散 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核查死亡、失联人员身份,对遇难者身份 进行鉴定。医疗救治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和转运 工作;向现场指挥部通报伤员医疗救治情况。环境监测组: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供事故发生地及周边 地区的气象实况资料、预报和预警信息;监测事故现场大气、水 质、土壤等环境污染情况,提出污染控制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 害情况,为判断有毒有害气体扩散方向、范围提供技术依据。综合保障

10、组:通知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单位相关人员上岗到 位,做好调运抢险物资准备,视情况由储备单位及时组织调运; 根据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路线,组织做好沿线道路交通秩序保障, 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及时到位;筹划集结抢险救灾行动所需运输车 辆,随时执行交通运输任务;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转移安置事故 周边群众的生活保障准备;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 供资金保障。新闻舆情组: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情 况通告,制定新闻发布方案,适时组织新闻发布,开展舆情监测 和应对工作。区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应急抢险准备与保障工作。5.1.2 二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时,市指挥

11、部决定启动二级 响应。(1)区指挥部及时将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信息报告至市指挥 部。(2)在三级响应上岗人员基础上,区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 主要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事故先期处置工作。(3)市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按照上级政府的指挥调度,本 区配合实施现场处置工作。5.1.3 一级响应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时,市指挥部决 定启动一级响应。(1)区指挥部及时将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信息报告至市指挥 部。(2)在二级响应上岗人员基础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先期处置工作。(3)市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按照上级政府的指挥调度,本 区配合实施现场处置工作。5.2 专业处置措施除采取天

12、津市西青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应 急响应措施外,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还应当根据油气长输 管道特性及实际情况,由现场指挥部采取针对性措施。(1)油气长输管道泄漏事故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 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受伤人员;立即排除现场火种,视风向、风速、水流、地形、地下空 间和设施、周边环境以及油气泄漏量、扩散方向等因素,检测并 估算警戒、隔离和防备距离,协助开展人员疏散撤离工作;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封堵漏点,清除泄漏的石油天然气, 完成损毁管道抢修。(2)油气长输管道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实施紧急封闭、封锁,实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离 人群,实施紧急避险,转送

13、受伤人员,划定可能受火灾、爆炸影 响的区域范围;根据原油、成品油和天然气的不同特性,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方法,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或者次生灾害发生;配合管道专业救援队伍抢修损毁的管道,清除现场残余油 气。5.3 信息发布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在市委宣传部的指 导下,由区委宣传部负责实施;较大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 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新闻舆情组配合实施。5.4 应急结束5.4.1 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事故危害或威 胁被控制、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5.4.2 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 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并报市指挥

14、部办公室;较大及以上油 气长输管道事故,由市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5.4.3 区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将应急结束的信息通报区指挥部 有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必要时,通过信息发布 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信息。六、后期处置善后工作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发展改革、公安、民政、 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 各司其职,及时做好伤员救治、交通恢复、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 作。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抓紧进 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油气长输管道运行。6.1 调查评估事故的调查与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般油气长输管 道事故

15、的调查评估工作由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较大及以上油气 长输管道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本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七、应急保障队伍保障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和 设施,积极开展救援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保证队伍随时 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7.1 物资保障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结合自身性质和特点,储备和配备能满 足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需要的装备和物资,并确保装备和 物资始终处于良好状态。7.2 资金保障处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 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级负担。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救援所耗费用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 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无力承担的,由区人民政府协调

16、解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当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企业 日常对危险源的监控、预防预警措施、应急培训、演练以及应对 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需要。7.3 宣传教育、培训宣传教育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告知员工和周边群众油气长输管道事 故的主要危险及危害,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 救、互救知识。7.3.1 培训区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加 强本系统、本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应对油气长输 管道事故的决策和处置能力。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加强岗前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 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 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处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17、的能力;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 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八、附则预案解释本预案解释工作由区发展改革委承担。8.1 预案修订区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应 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区域内陆上油气长输管道 在运行、停止运行、封存、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泄漏、火灾或 者爆炸等事故的应急处置。本预案与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天 津市西青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西青区危险化学 品事故应急预案及油气长输管道

18、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应急联动机制,对油气长输 管道途经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管道企业油气长输管道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具有指导作用。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 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贯彻落实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 合,加强防范,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 导下,区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有 效处置。(3)坚持备用结合、专兼结合。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组 建专业和兼职

19、应急队伍,在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扎实 做好应对事故的准备工作。(4)坚持科学处置、加强管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预案演练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每2年至少组织1次专项应急预案演 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 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并 建立应急预案持续改进机制。8.3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附件:1.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风险分析附件1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风险分析一、导致发生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的主要危险因素石油、天然气属于危险化学品。油气长输管道输送的石油、 天然气具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可能导致油气长输管道事 故

20、的主要原因包括:(一)管道本体失效,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二)人为损害:误操作,施工危害、占压、重载碾压管道, 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盗窃管道 输送、存储、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气,以及恐怖袭击等行为, 引发管道泄漏、火灾或爆炸等事故。(三)自然灾害:地震、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以及洪 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灾或者爆炸事故。二、可能造成的影响(一)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油气泄漏现场发生火灾、爆炸,或泄漏油气通过城镇地漏、 管沟、箱涵等基础设施扩散,遇火被点燃,造成大面积火灾和爆 炸。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二)环境污染大量泄漏的油气如果扩散,将导致饮用水库、河流

21、、地下水、 土壤、空气等出现严重污染。(三)能源断供事发油气管道紧急停止运营,与其并行或交叉的其他油气管 道、供水、供电等设施的正常运行也将受到影响。(四)社会影响泄漏油气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人员中毒,受影响区域可能需 要停电、中断交通,大面积停工、停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技术、专用装备作用,科学处置,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应急 处置能力。(5)坚持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全面、及时、依法、准确 发布事故的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1.5事故分级根据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本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一般四个级别。1、特别重大油

22、气长输管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1)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2、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3、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事故;(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4、

23、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1)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事故;(2)造成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本预案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二、组织指挥体系指挥机构设立西青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 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 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 区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油气长输管道事故预防和 应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一般油气长 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开展较大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

24、事 故先期处置,配合市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所 需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事故区域 内人民群众的疏散、安置、生活保障和社会稳定工作;负责事故 现场石油天然气清理收集及善后处置工作;向市指挥部请求支援。2.1 办事机构区指挥部下设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 简称“区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办公室主任由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成员由区指挥部 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区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指挥部日常工作;对 接市指挥部,组织落实区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区油气长输 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编修;汇集、上报事故情

25、况和应急救援情况。2.2 成员单位(1)区发展改革委: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管道保护的监督 管理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 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 协调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生后本区油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参 与油气长输管道事故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2)区应急局:负责组织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现场应急救援 工作;组织协调、调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参与事故应 急处置;依法组织、指导相应等级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救援评估和 协查处理工作。(3)公安西青分局: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现场警戒封控、 交通管制和治安秩序维护,确保抢险救援道路畅通;组织人员疏 散

26、、撤离;负责对在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中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开展 立案侦查。(4)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中火灾 扑救工作;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5)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油气长输管 道事故新闻报道、信息发布、舆情分析、舆情引导和媒体服务等 工作。(6)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巡查监看、 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调控敏感话题网上热度,管控涉 政、行煽、“倒灌等各类网上有害信息;指导制定权威发声口径, 会同查证辟除网络谣言;组织网络媒体、网评队伍开展网上宣传 引导;规范网络传播秩序,依法处置属地网站平台的各类违法违 规行为。(7)区工业和信息

27、化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对油气长输 管道事故所需的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8)区民政局:负责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受灾群众提供 基本生活保障,协助市民政局做好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9)区财政局:负责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 供资金保障。(10)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负责会同区气象局联合开展 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 技术支撑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置测绘保障工作。(11)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可能引发的 环境污染进行评估;对引发的环境污染开展现场监测;提出污染 处置建议,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事故污染物进行处置;对建立和 解除污染报

28、警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12)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协助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中与建、构筑物相关的抢险救援、事故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组 织协调本行业专业救援队伍和大型建筑机械的调用工作。(13)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指导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中受损居 民采暖、城镇燃气、城市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抢修工作。(14)区运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公路抢通保通 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车辆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高速公 路快速通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受灾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工作。(15)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中受伤人员的 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等工作,并向区指挥部报告伤亡 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负

29、责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技术指导。(16)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中与 特种设备相关的抢险救援、事故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17)区气象局:负责为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气 象保障服务,及时提供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风向、风速、温度、 湿度、气压、雨量等气象实况资料;协助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事故 引起的大气污染扩散区域研判,对建立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 区域提出建议。(18)区水务局:负责协助开展油气长输管道事故中与水务系统相关的抢险救援、事故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处置需要,区指挥部适时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和补充。2.4 现场指挥部发生一般油气长输管道事故,由区人民政府组建应急救援现 场

30、指挥部,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总指挥。发生较大 及以上油气长输管道事故时,按照市指挥部组建的应急救援现场指 挥部的部署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现场总指挥发生变更的,应 做好相关工作交接。2.5 工作组根据处置需要,现场指挥部可以设立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 组、秩序维护组、医疗救治组、环境监测组、综合保障组、新闻 舆情组等工作组。(1)综合协调组: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事发地所在镇人 民政府和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负责协调油气长输管道事故发 生后本区油气资源调度及供应安全;承担现场指挥部的值守工作, 负责区指挥部指令的接收与转发;收集、汇总现场处置情况和应 急救援工作文件资料。(2)应急处置

31、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西青分局等部 门和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以及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参与,负责 收集汇总相关数据,作出事故态势判断,组织制定事故应急处置 工作方案,并组织推进方案实施;有效开展现场控制、遇险人员 搜救;组织协调应急专家、救援队伍、有关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 置工作。(3)秩序维护组:由公安西青分局牵头,事发地所在镇人 民政府参与,负责对事故发生地实施现场保护,维护治安和警戒, 实施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援道路畅通;负责组织有毒物质扩散 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负责死亡、失联人员身份核查工作,对遇 难者身份进行鉴定。(4)医疗救

32、治组: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组织有关医 疗机构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员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向现场 指挥部通报伤员医疗救治情况。(5)环境监测组: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水务局、区气 象局参与,负责事故现场大气、水质、土壤等环境监测,提出污 染控制建议,协助核实污染损害情况;提供气象保障服务,提供 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的气象实况资料、预报和预警信息,为判 断有毒有害气体扩散方向、范围提供技术依据。(6)综合保障组:由区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区相关部门和 事发地所在镇人民政府参与,负责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 提供综合服务资源保障。(7)新闻舆情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相关部门和事发 地所在镇人民政府参与。负责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油气长输管 道事故情况通告,制定新闻发布方案,适时组织新闻发布,开展 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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