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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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1总则1. 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组织体系和职责1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2. 2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 4工作组和现场指挥部3预防与预警机制3. 1预防措施2预警机制3. 3信息收集与分析4预警响应调整和终止 4应急处置与救援3. 1突发地质灾害分级2灾情报告4. 3先期处置4应急响应条件及措施4. 5响应级别调整6响应终止(6)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县自然 资源局、县文旅体局等单位组成,做好应急救援新闻报道、 信息发布、舆情收集、舆论引导等工作。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成

2、立现场指 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总指挥由县指挥部派出 或指定。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 要承担制定和组织实施灾害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调 度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收集、汇总并向县指挥 部报告灾害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落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事项等工作。当上级人民政府设立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下级人民政 府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上级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在上 级现场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3预防与预警机制1预防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县级以 上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开展灾害风险调查,完善群测群防和专 业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地

3、质灾害和灾害链的早期识别、综合 监测预警能力,定期开展检查巡查核查。将已发现的隐患点 纳入管理台账,分类采取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等措施。3. 2预警机制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 灾害预报预警网络。县自然资源、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 部门密切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 和灾情、汛情、雨情等监测预警信息。3.1.1 预报预警信息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发布,通 过手机短信、网络平台及广播、电视及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 息发布系统等渠道,向预警区内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区 域内群众及时发送预警信息(蓝色预警信息不向公众发布)。 预警

4、信息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 和可能性大小等。3.1.2 预警响应预警响应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地质灾 害风险高低确定,共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 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区域预警信息发布后,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气象、 水利、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响 应工作。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居) 委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 监测员和受威胁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相关人员要对照“防 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 作。(1)蓝色预警响应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

5、通信联络畅通, 气象、水利等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趋势,必要时向 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大对预警区内地质 灾害巡查监测力度;应急管理部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 做好应对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2)黄色预警响应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强 化负责人带班制度;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强对雨情、水情的 动态监测和收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当地政府 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加强地质灾害防御, 开展巡查监测;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联 合开展地质灾害趋势会商,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 做好应急救援准备。(3)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

6、上,气象、水利等部门加密对雨 情、水情的动态监测和收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当地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防御工作,必 要时,乡镇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 员转移避让;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应急管理、气象、水利、交 通等部门加强地质灾害趋势会商研判,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应 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4)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气象、水利等部门实时监测 和收集雨情、水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乡镇人 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防御工作,组织受地质灾害 威胁人员转移避让;实施危险区域管控;自然资源部门会同 应急管理、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动态会商研判

7、地质灾害 趋势,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驻预警区。3. 3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与突发地 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及时开展地质 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提出预防或采取应急措施的建议, 县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将地质 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纳入平台,实现各部门间 的信息共享。3. 4预警响应调整和终止预警响应视气象条件以及实时监测情况动态调整,可逐 步升(降)级。超出地质灾害预警时限,未再发布新的预警 信息,预警响应自动终止。应急处置与救援4. 1突发地质灾害分级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将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别重大、

8、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1)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 元以上。(2)重大突发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3)较大突发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 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 失100万元以上、50

9、0万元以下。(4) 一般突发地质灾害受灾害威胁,需搬迂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 济损失500万元以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以下。4. 2灾情报告速报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单位和个人发现或接 报突发地质灾害时,应立即向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报 告。当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突发地质灾害时,县应急管理、县 自然资源部门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应急管理、自 然资源部门速报有关情况。地质灾害发生所在地乡镇人民政 府应当及时将灾情或险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级人 民政府。发生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和涉及人员伤亡的一般地质灾 害后,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将灾情报

10、告市应急管理局 和市自然资源局。速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类型、 灾害体的规模、等级、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引 发因素、发展趋势以及先期处置情况等。续报和终报根据地质灾害发展变化以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及时做 好有关情况的续报和终报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参照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 公室印发的六安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紧 急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规定(六办发2021) 19号)执行。4. 3先期处置灾害发生地县政府所属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 (社居委)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地质灾害后,应立即 派人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转移疏散受威胁人员,划定危险区、 设立警

11、示标志、封锁进出道路。情况紧急时,在确保救援人 员安全情况下可先行组织搜救被困人员。达到本级政府突发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条件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4. 4应急响应条件及措施突发地质灾害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分为一级、二级、 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响应条件发生一般突发地质灾害或社会关注、危害较大、造成一 定损失的地质灾害时,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突发地质灾害或社会关注较高、危害大、造成 较大损失的地质灾害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或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危害重大、 造成重大损失的地质灾害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发生特别重大地质灾害或社会关注度特别高、危害特别 大、造成特别重

12、大损失的地质灾害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响应措施发生一般突发地质灾害时,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由 县级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办公室采 取以下响应措施:(1)密切关注,加强联络,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并及时 向县政府报告。(2)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乡镇 给予指导和支持。(3)协调调拨救灾物资、装备等应急资源。(4)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发生较大突发地质灾害时,县指挥部宣布启动三级应急 响应,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1)接报后,按规定立即向市政府和市应急管理、自 然资源部门报告有关情况。(2)成立以县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为指挥长的现场指 挥部,赶赴现场进行指挥。(3)组织

13、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会 商研判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对策。(4)根据现场情况,协调武警、公安、消防、卫生等 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搜救和抢险,并做好伤员救治工作。(5)协调相关部门紧急调拨生活救助物资,保证受灾 群众的基本生活。(6)加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 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7)根据需要,组织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派出专业技术 人员,抢修被损毁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 等基础设施。(8)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9)开展灾情调查,对灾区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和统计 汇总,及时报送灾情信息和应急处置工作情况。(10)根据需要,请求市人民政府和

14、相关部门给予指导 和支援。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地质灾害时,由市指挥部宣布 启动二、一级应急响应。县指挥部增加以下响应措施:(1)成立以县指挥部总指挥为指挥长的现场指挥部, 开展先期处置工作。(2)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 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在国家或省、市有关应 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3)协助省政府、市政府发布灾情信息,做好舆论引 导工作。4. 5响应级别调整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后,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分级 条件、发展趋势和天气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 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 6响应终止当人员搜救工作已经完成,受灾群众基本得到安置

15、,灾 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正常,由 原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终止应急响应。4. 7信息发布县人民政府或设立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应当 按照权限,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突发地质灾害相关信息, 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地点、发生原因、严重程 度、损害情况、影响范围、应对措施等。5调查评估一般突发地质灾害由县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 展调查评估工作;较大突发地质灾害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 有关部门,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地质 灾害的由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情、影响、灾 前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救援过程等问题开展调查分析,对 事发地应急体系建设情

16、况、监测预警与风险防范、处置与救 援等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制定改进措施。6恢复重建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 恤、安置和恢复重建、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等工作计划并负 责组织实施,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住房及 校舍、医院等;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信、供水、 供电等基础设施和农田等;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等工作,帮 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 责给予指导和帮助。7 应急保障7. 1应急救援队伍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由县人武部、县应急局、县 自然资源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相关部门和 单位以及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鼓励有条件的

17、乡镇、 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先期 处置和快速救援能力,同时依托社会力量组建志愿者队伍, 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到达。7. 2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与救灾资 金的保障工作,发生地质灾害或险情时,财政部门应统筹资 金支持应急救援与救灾。7. 3装备、物资保障县、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储备抢险救灾物资、装备, 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证抢险救灾 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应。7. 4通信、交通保障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相关部门应整合利用公共通信资 源,配备必要的通信装备,确保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部、现 场指挥部和

18、现场各专业队伍间的联络畅通。4. 7信息发布5调查评估6恢复重建7应急保障7. 1应急救援队伍7. 2资金保障7. 3装备、物资保障7. 4通信、交通保障7. 5技术保障6社会动员8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1预案编制8. 2宣传、培训与演练3奖励与责任追究9附则1名词术语8. 2预案解释3预案实施时间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抢险救灾人 员和物资的运输通畅。7. 5技术保障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预警平台作用,及 时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预警提 示信息。县应急管理部门、县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本级突发地 质灾害应急专家库,为本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 障。8

19、. 6社会动员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参与应急处置的各级人民政府及 应急指挥机构可根据灾害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组织调动 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调用物资、装备、 场所等。8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1预案编制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并根据我 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实际,及时组 织修订完善,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可 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9. 2宣传、培训与演练县应急管理、县自然资源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地 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组织开展应急 演练,锻炼队伍,检验和完善预案。8.3奖励与责任

20、追究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 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在地质 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追究责任。9 附则9. 1名词术语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可能发生地质 灾害的潜在点或潜在区段。地质灾害险情:具有一定紧迫性,需要采取紧急避险等 应急措施的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 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地质灾害危险区: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 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区域。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 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

21、蚀性物 质泄漏等。预警响应:针对地质灾害风险采取相应防御措施的行为。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 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务等破 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 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潜在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险情可能造成的最大直接经济 损失。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 不含本数。9. 2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负责解释。10.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4月11日由县人民 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舒城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舒政 办秘2020

22、) 14号)同时废止。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名单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粮储中心)、县教育 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 源局、生县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交通局、 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 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地震局、县武 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国网舒城供电公司、 六安银保监舒城监管组、中国电信舒城分公司、中国移动舒 城分公司、中国联通舒城分公司1总则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防灾减灾救 灾重要论述,坚持

23、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效有序做好突发 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 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 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 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 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 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 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舒城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 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

24、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的应对工 作。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按相关应急预案 执行。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 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监测预警 机制,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 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3)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 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四位一体”网格化管 理体系,按照灾害等级分级管理,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突发地 质灾害应对的主体责任。2组织体系和职责1县

25、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县政府成立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 挥部),负责县级层面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部署。县指挥部组成: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成员: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粮储中心)、 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 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人防办)、县 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县 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地震局、 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

26、援大队、县气象局、国网舒城供电公 司、六安银保监舒城监管组、中国电信舒城分公司、中国移 动舒城分公司、中国联通舒城分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县指挥部主要职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舒城县突发 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其中特别重大、重大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在国家、省、市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进行;督促、指导乡镇 政府做好灾害应对工作。县指挥部成员调整,报总指挥批准。2. 2指挥部办公室及主要职责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 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 大队相关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县指挥部

27、办公室主要职责:落实县指挥部部署,协调有 关乡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 灾害应对工作,并督促落实;汇集、分析、报告险情灾情和 应急处置进展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对策方案;承办县指挥部 文电、会务及简报编辑、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完成县指挥 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 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县人武部:组织协调部队和民兵力量参加抢险救灾,支 援地方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和舆情监控工作,正面引导 社会舆论网络舆情;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做好突发地 质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县发改委(县粮储中心):负责指导灾区油气长输管

28、道 保护主管部门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做好油气长输管道的隐 患排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管道沿线地质灾害监测和防范, 切实维护管道设施安全;负责生活类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调 运。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灾区学校组织受灾害威胁师生紧急 疏散转移,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 灾区学生就学问题。县经信局:负责县级药品储备,组织相关重要应急物资 的紧急生产、采购、调运等;负责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 抢修和维护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抢险救援指挥和 现场通信畅通,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及时发布突发地质灾 害预警信息。县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开展抢险救灾和现场救援,协 助相关部门对受灾害威胁人员进行疏散

29、转移;负责现场治安 秩序维护、交通疏导和管控。县民政局:负责指导遇难人员火化、安葬处置和灾后困 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保 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分配、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应急救援阶段的应急调查、应急监 测、应急测绘、应急处置、成因分析、发展趋势预测等技术 支撑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织指导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突发 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分析研判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趋势变 化;参与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县住建局(县人防办):负责指导灾区供水、供气、市 政等公共设施主管部门抢修受损供水、供气、市政等公共设 施,保障正常

30、运行。负责组织开展灾区危房调查,提出消除 灾害隐患的有效措施;指导并帮助灾区开展灾后房屋重建。 依令遂行指挥通信应急支援保障任务。县交通局:负责指导保障救灾车辆运输的安全、畅通; 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县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水情、汛情监测预警、水利工 程调度、损毁水利工程修复,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做好因突发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县文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 级饭店等加强对游客进行必要的地质灾害知识普及、自救互 救技能培训;配合县委宣传部开展地质灾害减灾救灾宣传和 新闻报道;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广播电视系

31、统设施的恢复。县卫健委:负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疾 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根据需要,向受灾地区派出医疗专 家和心理治疗专家,并协助做好药品和医疗设备调配。县应急局:承担县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履行信息汇总、 灾情发布、综合协调职责;组织协调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工作;组织开展灾害范围、损失评估;组织开展救灾捐赠、 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配合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做好较大及以上突发地质灾害造成 的有关林业资源损害的调查、评估和恢复。县城管局:组织指导抢修城区受损供水、供气、市政等 公共设施,保障正常运行。县地震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

32、报预警所需的地震资料 信息,对与突发地质灾害有关的地震趋势进行监测预测。县武警中队: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开展抢险救灾,协同公 安机关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稳定,支援地方开展灾后恢 复重建。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地质灾 害应急救援工作。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对灾区的 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国网舒城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各电力运营企业抢 修和维护因灾损坏的电网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生产和生活用 电;为应急抢险救援所需电力提供保障。六安银保监舒城监管组:负责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 好理赔工作。中国电信舒城分公司、中国移动舒城分公司、中国联通 舒城分公司:负责抢修和维护

33、因灾损毁的通信设施;保障应 急抢险救援指挥和现场通信畅通;及时发布突发地质灾害预 警信息。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等部门 要及时将可能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其他突发事件信息报县 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突发地质灾害可能 引发其他次生灾害的信息通报相关部门。2. 4工作组和现场指挥部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后,县指挥部设立抢险 救援、转移安置、医疗救治、调查评估、后勤保障、新闻宣 传等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1)抢险救援组:由县人武部、县应急局、县自然资 源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 大队等单位和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抢险救援 工作。(2)转移安置组:由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 安局等部门和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灾害发生 地群众的转移、临时安置和生活、治安保障工作。(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组成,负责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4)调查评估组:由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 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部门组成,负 责现场调查、分析会商、灾害评估等工作。(5)后勤保障组:由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 输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通信运营企业等 单位和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组成,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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