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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职业病 岗位职责(精选多篇) 推荐第1篇:职业病领导小组职责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
2、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
3、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
4、,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副组长的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厂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厂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对本厂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7、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8、编制生产
5、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9、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
6、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等工作。 推荐第2篇:职业病目录 2023职业病目录 一、尘肺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 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 4、内照射放射病 5、放射性皮肤疾
7、病 6、放射性肿瘤 7、放射性骨损伤 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 9、放射性性腺疾病 10、放射复合伤 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 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 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 5、铍病 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 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 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 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 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 11、铀中毒 12、砷化氢中毒 13、氯气中毒 14、二氧化硫中毒 15、光气中毒 16、氨中毒 17、偏二甲基肼中毒 18、氮氧化合物中毒 19、一氧化碳中毒 20、二氧化硫中毒 21、硫化
8、氢中毒 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 23、工业性氟病 24、氰及腈化合物中毒 25、四乙基铅中毒 26、有机锡中毒 27、羟基镍中毒 28、苯中毒 29、甲苯中毒 30、二甲苯中毒 31、正己烷中毒 32、汽油中毒 33、一甲胺中毒 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 35、二氯乙烷中毒 36、四氯化碳中毒 37、氯乙烯中毒 38、三氯乙烯中毒 39、氯丙烯中毒 40、氯丁二烯中毒 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 42、三硝基甲苯中毒 43、甲醇中毒 44、酚中毒 45、五氯酚(钠)中毒 46、甲醛中毒 47、硫酸二甲酰胺中毒 48、丙烯酰胺中毒 49、二甲基甲酰
9、胺中毒 50、有机磷农药中毒 51、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 52、杀虫脒中毒 53、溴甲烷中毒 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 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 56、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 性急性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 2、减压病 3、高原病 4、航空病 5、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1、炭疽 2、森林脑炎 3、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 2、光敏性皮炎 3、电光性皮炎 4、黑变病 5、痤疮 6、溃疡 7、化学性皮肤灼伤 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
10、病 推荐第3篇:职业病总结 电修车间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总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原油田HSE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4月25日至5月1日,我车间紧紧围绕“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现将宣传活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车间领导对本次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高度重视,把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爱护职工,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成立了宣传周活动领导
11、小组,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到各种准备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机构到位,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在宣传周期间,车间结合实际,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检查督导,在车间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深入的宣传活动。4月25日起,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岗位展开讨论;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用语,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了良好效果。 推荐第4篇:职业病(4) 一、课题职业病防治。 二、教学目的和要求:了解煤矿作业场所常见职业危害因素;掌握职业病危害、职业病、职业禁忌症 及其防范措施;掌握劳动保护的相关知识;熟练掌握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三
12、、教学重点和难点: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及其防范措施是教学的重点,难点是煤矿从业人员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四、授课方法:讲授法、讨论法、案例教学法 五、教具:多媒体 六、课时分配:4个课时(课型:理论课) 第一节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护(2课时) 第二节 煤矿职工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2课时) 七、教学过程: (一)组织教学 师生问好、清点人数,把学生带入课堂氛围。 (二)导入新课 这几年频频发生的矿山安全事故,让人们揪心,然而,实际上有一个比矿难更可怕的死亡阴影,正笼罩在矿工头上,这就是煤矿职业病。因此学习煤矿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护尤为重要。好,这一节我们就来学习煤矿职业病的有关知识。 (三
13、)讲授新课 第一节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护 1.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1)生产性粉尘(主要危害因素) (1)矽尘。 游离sio2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长期接触矽尘产生的职业病为矽肺病。 煤矿产生矽尘的工种包括凿岩、装载、掘进、打眼、爆破、喷浆砌碹等。 (2)煤尘。 游离sio2含量超过10的煤尘。 长期接触煤尘产生的职业病为煤肺病。 煤矿产生矽尘的工种包括采煤面各工种、装载、运输、破碎等。 (3)水泥粉尘。 长期接触水泥粉尘产生的职业病为水泥尘肺病。 煤矿产生矽尘的工种包括喷浆、伴料等。 2.有毒有害气体 一氧化碳。 无色、无味、无臭、会燃烧、会爆炸。 可能接触一氧化碳的工种:通风、爆破、打
14、眼、支护等。 硫化氢。 臭鸡蛋味、易燃烧、易爆炸。 可能接触硫化氢的工种:通风、爆破、运输、支护等。 二氧化氮。 具有刺激性。难溶于水。可随呼吸进入到肺的深部。对肺组织产生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 可能接触二氧化氮的工种:岩巷爆破、煤巷爆破等。 二氧化硫。 通过呼吸道吸入或通过皮肤黏膜的接触引起中毒。 可能接触二氧化硫的工种:含硫矿物的氧化、自燃及爆破等。 二氧化碳。 密度大、比空气轻。 可能接触二氧化碳的工种:自燃、爆破、煤层逸出、坑木腐烂等。 氨。 无色、有恶臭气味。易溶于水形成氨水。 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岩石逸出等。 3)其他职业危害因素 生产性噪声和振动(主要来源于机械化生产) 不良气象
15、条件(气温高、湿度大、温差大、风速不等) 放射性物质(氡及其子体) 劳动强度大、作业姿势不良 2.职业病与职业禁忌症 职业病: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及其它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引起的疾病。 职业禁忌症: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 例: 血液病是苯和放射线作业的禁忌症 肺结核、慢性呼吸性疾病是粉尘作业的禁忌症 煤矿常见职业病 矽肺病。长期吸入含有较高游离sio2的生产性粉尘而导致的以肺部疾病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煤肺病。长期吸入煤尘导致的以肺部疾病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煤矽肺病。长期吸入煤尘和含有较高游离sio2的生产性粉尘而导致的以肺部疾病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患病人数最多、每年发
16、病人数最多。 水泥尘肺病。 长期吸入高浓度水泥粉尘而引起的尘肺病。 一氧化碳中毒。急性中毒,吸入高浓度的一氧化碳引起急性脑缺氧,一氧化碳浓度达1时,吸几次就会昏迷,1-2分钟死亡。 氮氧化合物中毒。急性中毒,短期内吸入氮氧化合物引起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比如支气管、肺水肿。 硫化氢中毒。短期内吸入硫化氢气体后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呼吸 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比如眼刺痛、咳嗽。(闪电型中毒) 二氧化硫中毒。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急性中毒可出现昏迷、死亡。慢性中毒可出现嗅觉迟钝,味觉下降、慢性鼻炎、咽炎并伴有头疼头疼头晕等症状。 二氧化碳中毒。引起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
17、病。 氨气中毒。引起中毒性肺炎、肺水肿、皮肤和眼的灼伤。 职业噪声聋。 3煤矿尘肺病及其防治 煤矿尘肺病:是指煤矿职工在井下生产过程中由于长期吸入过量粉尘,而引起的以肺部疾病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1)煤矿尘肺病特点 发病率最高 死亡危险性较大 对煤矿职工危害最严重 2)发病工龄:从事煤矿行业到感染上职业病之间的时间。 3)影响尘肺病的发病因素 粉尘的成分 粉尘的分散度 粉尘的浓度 接触矿尘的时间 其它 4)煤矿安全规程对尘肺病防治的有关规定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煤矿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入矿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接尘工人的职
18、业健康检查必须拍照胸部大片。 I期尘肺患者每年复查一次,岩石掘进工种2-3年拍片检查一次,混合工种3-4年拍片检查一次,纯采煤工种4-5年拍片检查一次。 患有不适于从事粉尘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患有不适于从事井下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井下工作。 煤矿企业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或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在诊断和医学观察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因公换尘肺病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职工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5)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三级预防的原则: 第一级预防:使劳动者尽可能的不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第二级预防:通过早
19、期发现职业危害,并及时处理,防止 进一步发展。 第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者,及时作出诊断和治疗,防止恶化和发生并发症。 6)尘肺病的预防 减尘措施 降尘措施 矿井通风排尘 个体防护 (四)巩固新课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主要学习了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及尘肺病的预防措施,只有掌握这些内容才能在井下工作中有针对性的做好防范,确保身体健康,希望大家课后及时复习巩固,牢固掌握。 (五)布置作业 1.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哪些? 2.尘肺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六)板书设计: 1.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素3煤矿尘肺病及其防治 1)生产性粉尘1)煤矿尘肺病特点 2)有毒有害气体2)发病工龄 3)其他3)影响尘
20、肺病的发病因素 2.职业病与职业禁忌症4)尘肺病的预防 第二节煤矿职工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1.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病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义务
21、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3.重点内容补充: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未成年工、女职工实行特殊劳 动保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及其它禁忌从事的劳动。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2日。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国家对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职工采取了特殊的保护措施。 职业安全管理卫生体系
22、的建立,使企业安全管理更具系统性。 矿山职工有享受劳动保护的权利,同时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快乐根据情况采用货币或其它物品代替。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三证制度,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 尘肺病种的矽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过量岩尘造成的,并不是空气中矿尘浓度越大,人吸入的矿尘越多,尘肺病发病率就越高。 矽肺病是一种进行性疾病,患病后及时调离矽尘作业环境,病情仍会继续发展。 4.案例分析 重庆万州区响水镇某村村民崔炳财,于1982年至2023年间,先后在梁平县龙胜乡煤矿、双龙煤矿、七桥镇天生新井煤矿从事掘进工作;在
23、这三家煤矿,崔炳财分别干了17年、4年和5年。2023年4月8日,崔炳财来到梁平县回龙镇大同煤矿从事掘进工作。6月11日,崔炳财参加职业病鉴定,重庆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经过职业病诊断鉴定,确定崔炳财患二期尘肺病,合并左上肺活动性肺结核。 同年8月18日,梁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工伤认定,认定崔炳财系大同煤矿的职工,其患职业病属于工伤。当年底,梁平县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崔炳财为伤残叁级,无护理依赖,停工留薪期六个月。 2023年1月25日,崔炳财向梁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大同煤矿解除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由大同煤矿支付工伤待遇共计近64.13万元
24、。 同年3月17日,梁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崔炳财与大同煤矿之间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由大同煤矿向崔炳财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共计40.16万余元。 (四)巩固新课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使大家了解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病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布置作业 1.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2.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义务? 八、课后总结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大家了解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掌握煤矿主要职业危害因
25、素及尘肺病的发病特点和预防措施。提高大家的健康意识,增强防范措施。 九、板书设计 1.煤矿职工职业病预防的权利和义务 1)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2)从业人员职业卫生保护的义务 2.案例分析 十、课后反思 推荐第5篇:职业病宣传 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 2023年是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十周年,也是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实施第一年,贯彻落实好职业病防治法,对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主题是“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卫生部从2023年起,每年4月份最后一周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修改后的
26、职业病防治法更加着力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法律强化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新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等内容。同时,在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等方面,完善了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扩大了劳动者就近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权利。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向地方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下面我把新法的内容展示给大家,让我们共同学习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职业健康权益。 推荐第6篇:职业病方案 2023年预防医学系党支部“职业健康”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
27、局、全国总工会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2340号),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32023年),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法律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决定2023年4月下旬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根据通知要求,针对重点职业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各级卫生监督人员要深入企业和农村集贸市场、车站等流动人口密集区,以及乡镇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村医务室等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
28、、针对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农民工职业病案例及维权案例等。 值此五一劳动节之际,厦门大学医学院预防党支部与厦港社区职业卫生服务中心、厦门市疾控中心协作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活动。 二、宣传主题 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三、宣传对象、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宣传对象和形式 宣传对象:重点宣传对象是农民工和中小企业业主 宣传形式: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宣传、发放传单、职业防护知识有奖问答、现场常见职业卫生问题及职业病相关知识交流咨询、义务听诊、量血压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和路过人群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和教育。 (二)宣传的内容 1.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
29、的成就; 2.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3.企业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 4.针对农民工职业病防治的科普知识; 5.农民工职业病案例及维权案例; 6.政府及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监管职责和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活动时间:2023年4月29日10:0017:30 (二)活动地点:厦港社区新华都超市门口 四、宣传用语(备选) (一)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工作健康和谐。 (三)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四)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五)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第一责任人。 (六)防治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七)学习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劳动者防护意识
30、。 (八)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依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九)遏制职业病,预防最关键。 (十)关爱农民工,防治职业病。 (十一)防粉尘,戴口罩。 (十二)防噪声,戴耳塞。 (十三)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杜绝不安全的操作行为。 (十四)为了您的健康,请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警示标识。 (十五)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危害的有效手段。 (十六)女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保护。 (十七)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权益。 五、具体工作安排 (一)各位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把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具体实践,支部成员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落实,
31、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保证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届时请各位参与者身着白大褂,自带听着器和血压计准时到场。 (二)具体分工安排如下: 活动总负责人:预防党支部书记张亚、副书记张永兴 宣传总负责和活动协助:潘丽丽 传单和有奖问答题目制作:王晶、张凯 海报设计:钟文金、卢文茂、王义艳 海报和传单印刷:石景容 采购:姚月明、朱华琪、陈杏、张忠旺 展板:黄勇泉 现场布置:章婷、邹晓高、郑晟 现场协调机动组:王仁霁、蒋砾、康少勇 拍照:刘晓辉 新闻报道:蔡韶芳 其余人员协助以上各分工组,并全体参与活动现场的传单发放和咨询。 (三)活动结束后,及时撰写相关报道,并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
32、、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认真总结,上报书面材料。 六经费预算 1.横幅:200元 2.海报:30元*8张=240元 3.传单:0.3元*500张=150元 4.奖品:200元 5工作人员饮用水:24元*2=48元 6.机动:150元 总计:998元 厦门大学医学院06预防党支部 推荐第7篇:职业病鉴定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职业病鉴定。 第二条 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 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应当依据职业病
33、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并符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程序。 第二章 诊断机构 第三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四条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职业病诊断,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申请从事的职业病诊断项目; (四)与职业病诊断项目相适
34、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 (五)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当在9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自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批准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限为4年。 第七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职责是: (一)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 (二)职业病报告; (三)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有关职业病诊断的其他工作,工作报告职业病鉴定。 第八条 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并取得省
35、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二)具有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熟悉职业病防治法律规范和职业病诊断标准; (四)从事职业病诊疗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五)熟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及其管理; (六)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三章 诊 断 第九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诊断权,并对其做出的诊断结论承担责任。 第十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本办法所称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 第十一条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
36、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出。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 第十三条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推荐第8篇:职业病监督 浅谈我国职业病监
37、督 1 职业病的内涵 1.1 职业病的定义 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2 职业病的种类 2023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发布职业病目录,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等十大类115种。 1.3职业病的构成要件 要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
38、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2 职业病监督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我国职业病的现状及特点 近十年来,我国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20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 据有关部门粗步估算,我国现有1600万家企业存在着有毒有害的作业场所,受不同程度危害的职工总数超过2亿人,每年因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平均每年新发职业病人数高
39、达2万,其中尘肺病发病数占80%,急、慢性中毒约占20%;现存累计患者67万余人,而实际病例远远高于报告数字。因职业危害给我国造成的经济损失要大于因工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 2.2 从“开胸验肺”事件中暴露的问题 张海超,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在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打工,做过杂工、破碎工,其间接触到大量粉尘。2023年8月开始咳嗽,当感冒久治未愈,医院做了胸片检查,发现双肺有阴影,诊断为尘肺病,并被多家医院证实,但职业病法定机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下的诊断却属于“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即有尘肺表现。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张海超不顾医生
40、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2023年9月16日,张海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曾一度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该事件充分暴露了我国职业病鉴定防治体制的弊端。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职业病已成为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我国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积数量、职业病人死亡数量和新发现病人的绝对数量均居世界首位,成为职业病危害最严重国家之一,而我国职业病的鉴定与防治工作却与世界先进国家有较大差距。 2.3 我国职业病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3.1 国家法律制度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 202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