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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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市食安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认真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完善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规范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农副产品,畜牧业产品的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各部门监管的连动机制,使食品安全走上科学化、正轨化、规范化管理,有效的提高了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水平,现将我县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食品安全组织和制度建设,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及时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由*为组长,*成为副组长,由卫生、工商、质检、农委、牧业、食药局等16个

2、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小组在卫生局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协调及食品安全整顿日常工作。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规章制度,办公室制定下发了关于下发*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成员部门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的通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对各部门监管职责和监管权限的划分做了进一步分解和明确,确保部门职责,明确解决边界不清的问题,达到了部门合作,密切配合,使食品安全工作不存在死角和盲区的管理机制。二、以专项整顿为载体,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根据上报要求,组织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地沟油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和开展全县食

3、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进一步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在专项行动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提高了食品安全意识。三、各部门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一)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情况1、从严审批、依法许可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业户,依据相应法规、规范严格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监督员必须亲自到现场指导,做出全面的卫生评价,合格者发放餐饮服务许可,不合格者限期整改,直至合格发证。做到持证经营,目前全县477户餐饮单位持证经营率达100%。2、建立完善的行业卫生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经营几年来,借助创建国家级卫生城的契机,在加强行业基础卫生设施的同时,

4、狠抓了行业卫生制度和安全意识的建立和教育。开展了“行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食品原料采购登记制度”、“集体备案留样制度”等相应卫生制度,在重点时段分单位、层次召开了餐饮业负责人会议,学校饮食饮水安全工作会议等,加强行业卫生安全意识和依法经营的自律性,做实做牢行业卫生安全的基础,使行业卫生不断提升,行业食品卫生安全风险逐步降低。3、加强日常行业卫生的监督体育靠比赛、卫生靠检查,我们认为很适合行业卫生安全的监管的运用。几年来,对全县餐饮行业的监管除采取了以上措施外,重点是加强了对行业的经常性巡回监督检查。每年制定监督巡回监督检查频次,与监督员的业绩考核挂钩,充分调动监督员的积极性。同时有针对性

5、的开展各类专项检查,不断巩固提升行业的卫生,从而保障行业的安全。几年来开展了餐饮业添加剂、地沟油、食用油、肉类采购等多项的专项监督检查,在检查中要求监督员适时向业主、从业人员宣传相关食品卫生常识,使他们了解掌握相应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他们自律经营的意识(二)畜牧业食品安全监管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制定了2011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明确畜产品安全整工作重点,明确了责任分工,成立畜产品安全整治领导小组。二是进行了饲料、兽药、畜禽饲养环节、屠宰环节监督检查,到目前出动执法人员470余人次,监督检查饲养场、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屠宰场(点)450余户。期间没有发现违规操作者。三是进行广泛宣

6、传,向广大养殖户宣传非法添加“瘦肉精”的危害,共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使广大养殖户自觉投入到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不购买、不添加“瘦肉精”。四是进行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对全县174户猪牛羊规模饲养场(户)的投入饲料种类、来源、使用数量,饲料添加剂投入种类、添加数量、使用兽药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组织人力,由主管领导刘树明带队,对饲养大户猪、牛、羊进行“瘦肉精”尿样检测,到目前为止,检测饲养环节猪、牛、羊1000余头(只),没有发现添加使用“瘦肉精”行为。加强屠宰场(点)监督检查,防止没有检疫证明的猪牛羊进入待宰圈,防止屠宰来源不明的动物

7、。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全县15个定点屠宰场(点)进行监督检查,驻屠宰场(点)检疫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严格查证验物,没有检疫证明、没有佩戴免疫标识、运载工具没有消毒的猪牛羊严禁进入待宰圈,严禁屠宰。同时对待宰猪牛羊进行“瘦肉精”尿样检测,发现阳性禁止屠宰,待进一步检测后按规定处理,截止目前共检测猪牛羊1862头(只),其中猪922头,牛422头,羊518只,没有发现“瘦肉精”尿样检测阳性猪牛羊。五是牧业中心和各基层站签定畜产品安全责任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全县屠宰场(点)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将责任进一步落实。(三)质检局食品安全监管情况1、高度重视,确保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自实施食品质量

8、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从源头把关,促使政府负责、企业主体责任,将行政管理与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了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多次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上部署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食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副局长经常与食品办工作人员深入现场一线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制订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上级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制订了本辖区内食品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两节两会食品专项整治及问

9、题奶粉清查工作,以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建立完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为整顿措施。要求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在经费、人员、车辆不足的条件下,我局还配备专职食品监管人员2人,行政执法车1辆,优先保障食品监管经费支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广泛宣传,营造

10、全民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我局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监管责任制的高度,深化对食品安全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宣传培训力度,将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教育阶段分为集中学习宣传阶段和宣传贯彻实施阶段。同时,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要做法:一是将印制好的食品安全法手册发放到相关企业。二是充分利用 “质量月”现场咨询活动等系列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质量月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电视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食品安全法宣教工作。三是积极报道、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在市质监局网站、刊物、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简报上刊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和食品安全知识。通过

11、向社会普及法规知识,不仅增强了消费者的了解认知度,同时形成公众监督网,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社会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3、强化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从立法宗旨、目的、重要性及意义、企业首责等方面对食品加工单位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2009年6月,我们组织了一次企业负责人参加市局举办的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对企业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第一责任人责任、许可证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即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过程管理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12、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警示,进一步提升企业主的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将食品安全落实到源头。4、突出重点,依法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执行产品定期监督抽样检验免收检验费规定,我们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户次,检验产品210批次,合格率95.71%;为全面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完成了全县56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400余户小作坊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建档工作,对企业及时实行质量档案的动态管理;认真填报了全省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整顿集中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日报表和全省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整顿集中专项行动信息专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和阶段总结上报*市局和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我局对

13、全县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备案登记,我县食品生产单位没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全县9户涉乳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并签订了吉林省乳制品(含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向我局提交了自查报告。重点检查了企业的原、辅料库和各项台账记录,经检查全县9户食品厂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均未使用乳制品。自行动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0余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30余户。(四)商务局和粮食局食品安全情况1、源头治理,保证畜禽屠宰场的生产条件达标。经过几年来的规范整顿工作,我县现在共保留14家屠宰场,基本覆盖了全县城乡。但是,个别乡镇的屠宰场原来

14、的建设起点低,设备简陋,工作环境卫生条件差,不能保证肉品质量安全。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加大畜禽屠宰场的治理整顿力度,严格按照条例进行现场审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达到标准后发放标志牌和证书。2010年7月始,历时4个月投资70余万元完成了县食品公司厂房、屠宰设备的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新建工程。现在,14家屠宰场的生产条件基本达到吉林省乡(镇)屠宰场临时许可暂行规定的要求,使我县得屠宰点首先达到了安全、放心。2、流程化管理,实行配套实用的监督管理制度。我们重点加强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规范企业 肉品品质检验行为。建立生猪入厂查验制度,台帐登记制度等各项制度记录,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肉品品质检验证、章

15、。对病死猪、问题肉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肉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2009年至今,先后按照商务部及省、市商务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先后开展了 “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执法严防病死猪流入市场专项行动”、“加强生猪屠宰环节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专项行动”、“打击私屠滥宰生产注水肉、病害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牛羊屠宰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我们一直派专人食品公司值班,杜绝有问题的生猪进厂,避免了传染病。3、动态巡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我们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宣传贯彻条例的同时,不断加大巡查的密度和力度,通过调查摸底,结合群众举报,

16、对已经掌握的重点区域、主要时段、重点户实行重点盯防,对发现的问题,有的现场发现现场解决,有的责令限期整改,基本上杜绝了私屠滥宰行为。(五)工商局食品安全情况按照省市局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县局年初制定详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按季度考核,实施奖惩制度。同时,县局与分局、分局与管理组、分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具体工作。1、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按照上级的规定,县局将个体工商户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权下发到分局,并对所有受理核查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其能熟练掌握办理程序和各项规定。食品流通分局负责全县食品流通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

17、的发放工作,这样分工方便了经营者,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做实事。2、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各类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录入微机,巡查记录装入档案,巡查内容主要有:一是查经营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期限是否有效,是否按要求悬挂,是否出租出借证照,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具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取缔无照经营。二是查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看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检查验收责任,是否索取了供货方相关证照、发货票等相关证明材料;三是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是否经销国家明令淘汰、失效、变质的食品,是否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18、四是查包装标识,看食品标识内容是否真实,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等国家规定必须标明的内容;五是查商标广告,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行为,食品广告是否含有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的内容;六是.查市场开办者(包括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责任,看食品市场开办者是否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认真履行法定责任义务;七是查食品贮存,看经营者经营环境、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及时清理超期变质食品。2010年以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100 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业户6420户次,检查各类市场36个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19、(一般程序)28件,罚没金额2.2万元,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作出积极贡献。3、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1)、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2010年2月份开始,在*域内深入开展乳制品行业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市场、重点区域、重点奶制品销售者,严格监督奶制品经营者完善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规范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奶制品市场秩序,县局与分局签订了流通环节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书,分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了乳品及含乳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明确辖区工商分局主要领导是清缴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本辖区问题乳品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如因组织领导不力,清缴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失职渎职、漏报瞒

20、报而导致本地区出现问题乳粉案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继续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域内36户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了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诚实守信公开承诺,建立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3)、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此次专项整治严把油品的进货关,强化对主体资格的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查处。对食用油经营单位进货记录进行重点查验,从源头上把好食品油的准入关,防止地沟油、泔水油作为食用

21、油上市销售的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进行排查。联合卫生行政、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域内的食用油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等进行集中整治,强化食用油的日常监管,对不符合生产条件或有违法情节的食用油生产、经营者依法立案查处并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用油市场,集中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杂店经营的散装和桶装食用油进行整治,加大对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建筑工地周边的经营业主进行重点检查,充分利用快速检测箱对散装油品的酸价进行现场检测,检测不合格油品进行送样检验,对检查中对不能提供进货票据等的桶装食用油坚决下架退市。在此次地沟油专项整

22、治工作中,*工商局通过部门协作、媒体宣传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动用执法车辆22台次,检查超市5户次,农贸市场8个次,食品经营者1260户次,其中大小粮油店146户。在食品流通领域未发现地沟油、泔水油冒充食用油的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检查的同时还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如何识别地沟油的相关知识,形成良好的消费氛围,净化食用油市场。4)、加强对餐饮具消毒单位的专项整治为落实上级局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工商局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民取缔无证经营,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域内餐饮具消毒单位进行登记备案

23、,动态监管,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5)、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在春节、五一、中秋、十一重点节日中突出抓好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重点检查并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通过检查,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食品的消费安全。6月份,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食品隐患大排查工作,对全县流通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大整改,按照省、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小作坊及早市、夜市流通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利用快速检测箱对进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的水产品及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同时按照*市工

24、商局2010年流通环节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大集等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食杂店为重点单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借“送货下乡”等名义倾销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4、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2010年,*县工商局开展了对奶制品、白酒、食用油等3类商品的抽样检测以及对粮食及其制品、肉类及其制品、烹调佐料、干货、酒类、饮料、罐头制品、食用油脂及乳制品等10个品种进行快速检测,共抽样检测46组,抽检地点中集贸市场2次,超市7次,小商铺38次,对样本中的甲醛、酒精度、食醋中的总酸、味精中谷氨酸钠、

25、二氧化硫、亚硝酸盐、乳品中蛋白质含量、大米中石蜡、面粉中的过氧化苯甲酰、蜂蜜蔗糖、苏丹红、食用油酸价、吊白块、甜蜜素、电导率、碘含量等进行快速检测,抽检样本中未发现不合格现象。(六)农业食品安全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推动。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农业局主管领导亲自抓、亲临一线指导,多次主持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积极贯彻省农委和县文件精神要求。2010年10月15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食品安全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农业局主管

26、局长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10月16日,县农业局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动员会”,并邀请了相关部门的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全面地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的开展。2、开展宣传培训,营造社会氛围。一是普及法律知识,强化法制意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等,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法规的宣传普法工作,做到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二是普及标准化知识,强化质量意识。实行部门培训,政府引导,通过培训班、广播宣传、基地示范等形式。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共培训农民100多人次,培训农产品质量监督员、生产技术骨干和经营法人40多人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

27、测检验中心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组织了“送政策、送农技、送信息、送服务、送宣传单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接受农民咨询15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多份。依托农业信息平台,向全县500多农民用户发送信息,实现点对点快速沟通。通过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在全县营造了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3、强化销售环节的大查处力度。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所辖范围内的4个蔬菜生产基地、3个农贸市场和138家农资经销商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4个蔬菜生产基地、3个农贸市场进行了抽样检查,对农产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

28、改措施,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关。截止12月31日,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全县农产品经营单位经营户57个。其中:在农产品合格率检测方面。2010年在农业局主管领导的带动下,我们组建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办公室和乡(镇)、农贸市场监测工作点,安排监测小车一辆,深入到二密镇马当村和快大镇新茂村、青山村、盛然蔬菜生产基地四蔬菜生产基地;三个蔬菜市场等进行蔬菜、水果抽样检测,2010年共抽检样品509个,检测合格509个,合格率100%。规范了市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4、夯实工作基础。坚持“源头与全程、农村与城区、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抽样检测”监管同举并

29、重,以建设科学检测体系、标准化生产体系为支撑,加强全程监控。依托种子、肥料、农药、检测设施及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了覆盖全县的蔬菜农残、农业投入品、检测监管体系,着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目前,将农产品质量检测延伸到生产一线,提高日常监管能力,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不断加大抽样检测频率,扩大抽样检测覆盖率,有效防止了有毒有害产品进入市民餐桌。 5、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采取定期检测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整治力度,逐步在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设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专销点、专销区。6、存在的问题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集中专

30、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农业局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农产品生产链条长,生产环境开放,不可控因素多,市场监管难度较大,全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意识有待提高。尽管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自我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但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不按制度、规范要求、标准、进行生产和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和摊贩诚信经营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责任感。二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尚需健全。检验检测手段比较落后,大部分市场仅是对蔬菜进行速测检测,检

31、测的水平低。总体来说,现有农产品检测装备和检测点设置还难于满足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执法监督比较薄弱。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针对农业生产企业、批发市场等,对普通农业生产者没有执法手段。另外,由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较为原则,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可操作性。目前的农副产品销售市场是个开放的市场,市场销售的准入门槛很低。无论是县城区的农贸市场,还是乡镇的集贸市场,农产品销售比较自由。部门之间通力协作、联合执法监管的力度还不够,整体合力还不强。四是经费投入不足。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其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影响

32、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需要财政的重点扶持。农产品质量建设经费投入与实际需要还有比较大的差距,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开展。(七)、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食品安全法宣传不到位,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集贸市场,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各部门应在各自的监管领域加大安全法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二、“三小”问题突出,还没有成形的标准只能是常态管理,此项工作量大、面广、种类多、还存在着不稳定的现象,增加职能部门监管难度,希望国家和省尽快出台配套,指导性文件。三、建立健全部门乡镇联动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完善食品大安全网络建设。四、资金不足,包括部门间的协调经费食品,样品的检测经费,应有充足的监管经费才能保证监管到位,充分消灭死角、死面。总之,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们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委员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广大群众能吃上放心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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