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登记办理户口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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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出生登记办理户口规范1购房入户办理户口规范4工作调动入户办理户口规范6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户口规范8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0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2务工人员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4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办理户口规范16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办理户口规范18弃婴入户办理户口规范20收养入户办理户口规范23回国(入境)恢复户口办理户口规范26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办理户口规范28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户口规范30设立单位集体户口办理规范32立户、分户办理户口规范34死亡登记办理户口规范36出国(境)定居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规范38入伍注销户口办理规范41迁往市(县)外(有准迁证)办理户口规

2、范44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出办理户口规范46变更民族成份办理户口规范48变更姓名办理户口规范51变更性别办理户口规范54变更户主与户主关系办理户口规范57变更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办理户口规范60户口簿遗失补发办理户口规范63迁移证补发办理户口规范65准迁证补发办理户口规范67更正出生日期办理户口规范69居民身份证办理规范72居住证办理规范75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规范78出生登记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新生婴儿出生申报户口的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新生婴儿出生申报户口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出生登记。2.2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

3、作规范第二十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婚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非婚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境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国外、境外的出生证明原件和翻译件、婴儿父母户口在国内的,提供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婴儿父母均不在国内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婴儿父亲或母亲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申请人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受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

4、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6周岁以下的当场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6周岁以上的当场受理。2.3.3审批责任民警调查,社区警务队队长审核,报经市局户政部门审核、审批后办理。2.4承诺时限6周岁以下的当场办理,6周岁以上的20个工作日。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

5、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 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出生入户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出生登记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婚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计划内生育的可以提供生育证。非婚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出国、出境公民在国外、境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国外、境

6、外的出生证明原件和翻译件、婴儿父母户口在国内的,提供婴儿父母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婴儿父母均不在国内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婴儿父亲或母亲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申请人监护人持上述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6周岁以上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6周岁以下的,当场办理审 查责任民警调查审核申请事项及材料1.主管社区领导签署审核意见2.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决 定户籍室将申请材料提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批(20日内完成)不准予批准准予批准申请人在户籍室领取

7、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购房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购房入户的户口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购房入户的户口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购房入户。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三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如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之一)、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安机关内部可以核查到的不需要提供)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8、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

9、3.1公开内容购房入户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购房入户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且该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如提交在该房屋居住的水、电、气、暖等交费凭据之一)、随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公安机关内部可以核查到的不需要提供)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工作调动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范

10、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作调动入户的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随军家属入户;在济源市内投资、兴办实业迁移入户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工作调动入户。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接收证明、省、市组织或人事部门的任职或调令;垂直管理单位的,提供上级人事部门的调令,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

11、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工作调动入户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

12、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工作调动入户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接收证明、省、市组织或人事部门的任职或调令;垂直管理单位的,提供上级人事部门的调令,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夫妻投靠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夫妻投靠入户的户口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夫妻投靠户口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夫妻投靠。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

13、十五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

14、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 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夫妻投靠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夫妻投靠入户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15、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的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父母投靠子女入户。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可证明双方关系的有关材料(公安机关内部可以核查到的不需要提供)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

16、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 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父母投靠子女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

17、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可证明双方关系(公安机关内部可以核查到的不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的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子女投靠父母入户。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

18、持申请人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可证明双方关系(公安机关内部可以核查到的不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19、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 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子女投靠父母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申请人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可证明双方关系(公安机关内部可以核查到的不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

20、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 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务工人员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济源市内的企业务工的外市人员迁移入户的情况。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务工人员入户。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单位接收证明、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拟迁入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

21、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

22、。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务工人员入户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务工人员入户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单位接收证明、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拟迁入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的户口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

23、迁入户口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入。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迁移证、身份证、户口簿到迁入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

24、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 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入户户口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入户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录取迁移证、身份证、户口簿到拟迁入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

25、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办理户口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户口的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户口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

26、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大中

27、专毕业学生入户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弃婴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济源市弃婴入户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流程及办事指南。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弃婴入户事项的公开服务提供及管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弃婴入户。2

28、.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户籍室办理。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轵城户籍室。2.7服务电话轵 城:6855820。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弃婴入户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

29、3.3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弃婴入户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社会福利机构的集体户口簿、社会福利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到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户籍室办理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审 查责任民警调查审核申请事项及材料 决 定户籍室将申请材料提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批(20日内完成)1.主管社区领导签署审核意见2.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准予批准不准予批准申请人在户籍室领取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收养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收养入户的户口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收养入户户口的

30、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收养入户。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收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或司法部门出具的事实收养公证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办理。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

31、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 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收养入户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收养入户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书面申请、收养人的户口

32、簿和身份证、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登记证或司法部门出具的事实收养公证到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审 查责任民警调查审核申请事项及材料1.主管社区领导签署审核意见2.主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决 定户籍室将申请材料提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批(20日内完成)不准予批准准予批准申请人在户籍室领取备注:流程图所指的“日”均为工作日回国(入境)恢复户口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回国(入境)恢复户口的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回国(入境)恢复户口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回国(入

33、境)恢复户口。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七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系统可以核查的不提供)到原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办理。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

34、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回国(入境)恢复户口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回国(入境)恢复户口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出入国(境)有效证照;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人口系统核查到的

35、不需提供)到拟迁入地户籍室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 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的户口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济源市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户口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五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本人没有重复户口的书面声明、退伍安置办的入户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

36、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

37、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办理指南;户口所在地户籍室当场办理。3.2公开时限实时公开(与业务系统对接)。3.3公开方式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单位公示栏。3.4公开主体市公安局。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办理户口流程图申 请申请人持本人没有重复户口的书面声明、退伍安置办的入户介绍信、身份证、户口簿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受 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户口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的办理程序。本标准适用于居住在济源市

38、的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的办理。2事项基本信息2.1事项名称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2.2设定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第二十六条。2.3办事程序2.3.1申请所需材料申请人持释放证明;原户口簿(人口系统可以核查的不提供)、身份证。2.3.2办理收到申请材料,户籍室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2.4承诺时限当场办理。2.5收费标准不收费。2.6受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户籍室。2.7服务电话济 水:6855637 天 坛:6855636 沁 园:6855718 北 海:6855760 玉 泉:6855761轵 城:6855820 梨 林:6855839 五龙口:6855796 坡 头:6855826 承 留:6855665王 屋:6855870 思 礼:6855669 克 井:6855681 大 峪:6855832 邵 原:6855859下 冶:6855880 小 寨:68556762.8监督电话110或6855216。3事项公开信息3.1公开内容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办理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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