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题库精选附答案解析 (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题库精选附答案解析 (2).docx(7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3年题库精选附答案解析1.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及有关检察制度规定,人民监 督员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关于深化人民监督员制 度,以下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是为确保职务犯罪侦查、起诉权的正确行使,根据有关法 律结合实际确定的一种社会民主监督制度B.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 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C.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管理D.参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由选任机关从已建立的 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挑选【答案】:D【解析】:A项,根据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深化予发行,遂即要求该公司限期消除违法内容【答案】:A|
2、D【解析】:A项,证券法第23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 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 法接受监督。参与审核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不得与 发行申请人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接受发行申请人 的馈赠,不得持有所核准的发行申请的股票,不得私下与发 行申请人进行接触。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对公司债券发行申请 的核准,参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B项,第24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 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 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 内。不予核准的,应当
3、说明理由。CD两项,第26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 院授权的部门对已作出的核准证券发行的决定,发现不符合 法定条件或者法定程序,尚未发行证券的,应当予以撤销, 停止发行。已经发行尚未上市的,撤销发行核准决定,发行 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证券持有 人。保荐人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 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 应当与发行人承当连带责任。8 .霍某在靓顺公司购得一辆汽车,使用半年后前去靓顺公司 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告诉霍某该车气囊电脑存在故障,需要 更换。霍某认为此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靓顺公司免费更换, 靓顺公司认为是霍
4、某使用不当所致,要求其承当更换费用。 经查,该车气囊电脑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以下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当违约责任B.霍某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当免费更换责任C.霍某有权请求靓顺公司承当产品侵权责任D.靓顺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当产品侵权责任【答案】:A【解析】:A项,霍某与靓顺公司存在机动车的买卖合同,且车气囊电 脑存在质量问题,属于靓顺公司的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 定。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 照当事人的约定承当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 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
5、,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 承当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 任。因而霍某可以要求靓顺公司承当违约责任。B项,根据合同相对性规那么,霍某只能请求靓顺公司承当合 同违约责任,而不能请求生产商承当违约责任。CD两项,产品责任,是指产品因存在缺陷而致人损害,生产 者、销售者等应当承当的侵权责任。产品侵权责任成立的前 提是消费者遭受了人身或财产损失。此题中,虽然汽车气囊 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但是并没有造成霍某的民事权益 的损害,所以不属于产品责任的范畴。9 .甲欲为其多年好友乙以及乙10岁的儿子小乙订立以死亡 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以下问 题:关于乙的保险合同
6、,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甲不能为其好友乙订立该种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 合同B.假设乙和甲一起去办理,那么甲可以为乙订立该种以死亡为给 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C,如果甲为乙订立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那么 该保险单不得转让D.如果甲为乙订立了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那么 该保险单经过乙的书面同意,可以设定质押【答案】:D【解析】: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 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按照以死 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 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 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限制。
7、A项,他人并非不可以为被保险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 条件的合同,只是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并认可保险金 额。B项,被保险人的同意须有明确表示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 形方可,不可推定。C项,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的保险单经过被保险 人书面同意是可以转让的。D项,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的保险单经过被保险 人书面同意是可以设定质押的。假设乙同意甲为其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下 列相关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乙的同意必须是书面形式的,且同时须认可保险金额B.乙的书面同意一旦做出后,保险合同生效,其同意的意思 不可以再撤回C.乙的同意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D.甲订立合同后告知乙为其
8、指定的受益人为其母亲,乙表示 同意,此种情形下,视为甲订立该合同时经过了乙的同意并 认可了保险金额【答案】:C|D【解析】:保险法解释(三)第1条规定,当事人订立以死亡为给 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根据保险法第34条的规定,“被保险 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 其他形式。可以在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 认。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 订立保险合同并认可保险金额:被保险人明知他人代其签 名同意而未表示异议的;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的受益 人的;有证据足以认定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投保的其 他情形。第2条规定,被保险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和投
9、 保人撤销其依据保险法第34条第1款规定所作出的同意意 思表示的,可认定为保险合同解除。A项,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意思表示形式可以是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B项,被保险人以书面 形式通知保险人和投保人撤销其依据保险法第34条第1 款规定所作出的同意意思表示的,可认定为保险合同解除。 C项,“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意思表示,可以在 合同订立时作出,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追认。D项,符合保 险法解释(三)第1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情形。关于甲为小乙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以下 相关说法正确的选项是()oA.除了父母之外,其他人不能为未成年人订立以死亡为给付 保险金条件
10、的合同B.甲只要经过乙的书面同意并且认可保险金额,甲即可为小 乙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C.以小乙为被保险人的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任 何情况下不得转让D.小乙的爷爷奶奶可以为小乙订立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 件的合同【答案】:A|C【解析】:ABD三项,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 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 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父母为其未成年子 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1款规定限制。C项,第43条规定,只有父母可以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 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
11、10.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谋杀那么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 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 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 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 在兄弟,或利其费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 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J 据此,以下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浦某胞弟见状, 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
12、毙命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后,洪某趁赵某单独上 山之机,将其杀死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卢某 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搭伤其咽喉并用腰 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 将李朱氏砍倒。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拉 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 时毙命【答案】:B【解析】:根据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 杀人;故杀是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B项,“洪某 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事先有预谋的故意杀人。A 项,浦某胞弟见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
13、,骑于身将其打伤,情 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致张某立时毙命“乃因斗殴、 谋殴而起”,应属故杀。C项,卢某恐其盗窃意图败露杀林某 系“起意于殴杀之时”,属故杀。D项,刘某伤人后为逃跑致 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毙命属“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 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为故杀。1L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 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 厂改换成一人形式。对此,以下哪一表述是错误 的? ()2011年真题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 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B.新成立的一人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C.张平为设立一人,须
14、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D.如张平未将一人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那么应 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答案】:A|C【解析】:根据公司法第57条第2款,我国现行公司法上的一人 公司,是指只有1个自然人股东或者1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 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转变为一人,外表上是企业 组织形式的变更,实质上是原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新一人 公司的设立两个程序。A项,个人独资企业解散,须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不具 有法人人格,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当无限责 任。一人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有独立的财产,投资人 仅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有限责任。因此张平想要将 个人独资企业改为一人公司,虽然出资人并没
15、有改变,但是 由一种经济实体转变为另一种经济实体,承当债务的范围也 将发生变化。如果不经过清算程序,对于之前个人独资企业 的债权人将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必须经过清算程序注销之前 的个人独资企业后,再重新登记设立一人公司。人民监督员制的目标是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这属于社会民主监督制度的范畴。BC两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不仅使人民监督 员的监督案件范围得到了拓展(涵盖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 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括动), 而且明确了人民监督员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选任,省级和设 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选任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 员。D项,参
16、与具体案件监督的人民监督员并不是单独由选任机 关(司法行政机关)来选取的,而是由组织案件监督的人民 检察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选 产生。2.在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 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东尼,如不能按时还款,那么夏 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期限届至,安东尼无力 还款,夏洛克遂要求严格履行契约。安东尼的未婚妻鲍西娅 针锋相对地向夏洛克提出:可以割肉,但仅限一磅,不许相 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惟其如此方符合契约。关于该故 事,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表达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B.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
17、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B项,张平作为“金地”肉制品加工厂的出资人,该个人独 资企业的所有财产,包括“金地”商号,均归张平所有,张 平作为股东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当然有权继续使用该商 号。C项,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 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 中载明。新修订的公司法不再要求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 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D项,公司法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 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 承当连带责任。【说明】此题原答案为A,根据修订后的新公司法规定, C项依据的法条已被取消,现答案为AC。12.甲遗失手链1条,被乙
18、拾得。为找回手链,甲张贴了悬赏 500元的寻物告示。后经人指证手链为乙拾得。甲要求乙返 还,乙索要500元报酬,甲不同意,双方数次交涉无果。后 乙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A.乙应承当赔偿责任,但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B.乙应承当赔偿责任,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C.乙不应承当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甲支付500元D.乙不应承当赔偿责任,有权要求甲支付500元【答案】:B【解析】: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 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当民事责任。 此题中,拾得人乙应当妥善
19、保管遗失物,而乙却没有尽到保 管义务,以致在桥边玩耍时手链掉入河中被冲走,故乙应承 担赔偿责任。物权法第112条第3款规定,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 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 诺履行义务,即拾得人构成侵占的,即丧失报酬请求权。本 题中,甲承诺给付报酬,但要求乙返还手链时却不同意给付。 双方数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乙仍然继续占有手链,乙的行为 虽有不妥,但尚不构成侵占,因而乙并不因此而丧失请求支 付报酬的权利。但是,该项链于乙在桥边玩耍时掉入河中被 河水冲走,即最终乙并没有归还甲项链,未能完成甲悬赏广 告中指定的行为,因而无权索要报酬。13.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
20、某条大河,请求判决 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 4名师生外, 还列了该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 此以下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2006年真题A.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B.本案当事人不适格C.本案属于侵权诉讼,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 权D.本案起诉属于公益诉讼,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答案】:B|C【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 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B项,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21、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 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此题 中的4名师生并不是大河污染的直接受害者,不属于适格的 当事人,而河流中的岛屿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C项,环境污染引起的赔偿诉讼属于侵权诉讼,根据民事 诉讼法第28条和民诉解释第24条,因侵权行为提起 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 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此题中,被 污染河段流经地区属于侵权结果发生地,被污染河段流经地 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D项,新民诉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民事诉讼法第 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
22、害社 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说明】原司法部答案为BCD,因法律修改,现答案为BC。 14.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进行一项商事交易,约定适用英 国法律。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 于该案的法律适用问题,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案件涉及食品平安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B.如案件涉及外汇管制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C.应直接适用的法律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D.法院在确定应当直接适用的中国法律时,无需再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答案】:c【解析】:C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 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诉
23、讼时效属于程序 法范畴,因此涉外法律适用不只限于民事性质的实体法,民 事性质的程序法同样适用。AB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 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假设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 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 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 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性规 定:(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卫 生平安的;(三)涉及环境平安的;(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 融平安的;(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六)应当认定为 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24、。D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9条规定,涉外民事关 系适用的外国法律,不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所以法院无 需再引用冲突规范。15.甲、乙、丙等人设立长江汽配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的经 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假设公司章程均无相关规定,那么其 中不需要经过长江公司股东会特别表决通过才能生效的事 项有()oA.甲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自己的股权B.乙准备将自己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不是公司股东的丁C.丙接受乙的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需要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中股东姓名的记载事项D. 丁提议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答案】:A|B|C【解析】:公司法第43条第2款和第103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 会议或股东大会作出修改
25、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 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6.中国甲公司从国外购货,取得了代表货物的单据,其中提 单上记载“凭指示”字样,交货地点为某国远东港,承运人 为中国乙公司。当甲公司凭正本提单到远东港提货时,被乙 公司告知货物已不在其手中。后甲公司在中国法院对乙公司 提起索赔诉讼。乙公司在以下哪些情形下可免除交货责任?()A.在甲公司提货前,货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 走B.乙公司按照提单托运人的要求返还了货物C.根据某国法律要求,货物交给了远东港管理当局D.货物超过法定期限无人向某国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
26、并变 卖【答案】:A|C|D【解析】: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 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 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 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 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在甲公司提货前,货 物已被同样持有正本提单的某公司提走,乙公司可以免责。B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 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承运人按照记名提单托 运人的要求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 给其他收货人,持有记名提单的收货人要求承运人承当无正 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
27、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指示提单 是指提单正面载明凭指示交付货物的提单。指示提单的转让 必须经过背书。此题中的提单是“凭指示”提单,而不是记 名提单。CD两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 适用法律假设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承运到港的货物超 过法律规定期限无人向海关申报,被海关提取并依法变卖处 理,或者法院依法裁定拍卖承运人留置的货物,承运人主张 免除交付货物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7 .有关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以下说法错误的有()oA.股东在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时不具 有股东资格的,不能再行使股东知情权B.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 关系业务
28、的,不能要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 C.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为了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 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有权拒绝该股东的查 阅D.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三年内,曾经进行过 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不能再要求查阅或者复制公司特定文 件【答案】:A|B|D【解析】:A项,公司法解释(四)第7条规定,股东依据公司法第 33条、第97条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起诉请求查阅或者复 制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公司 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 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 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
29、者复制其持股期 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BCD三项,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 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 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 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 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 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 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 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 提供查阅。公司法解释(四)第8条规定,有证据证明股 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股东有公司法第 33第2款规定的“不
30、正当目的”: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 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但公司章程另 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为了向他人通 报有关信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股东在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之日前的3年内,曾通过查阅 公司会计账簿,向他人通报有关信息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股东有不正当目的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没有禁止性规定,仅仅在特殊情形下给予 公司拒绝权。18 .彭兵是一家(非上市)股份的董事长,依公司章 程规定,其任期于200年3月届满。由于股东间的矛盾, 公司未能按期改选出新一届董事会。此后对于公司内部管 理,董事间彼此推诿,彭兵
31、也无心公司事务,使得公司随后 的一项投资失败,损失100万元。对此,以下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2017年真题A.因已届期,彭兵已不再是公司的董事长 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观点C.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D.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人权原那么而违背了平等原 那么【答案】:A|B【解析】:AD两项,安东尼与夏洛克的契约以金钱与身体(生命)作为 对价,违背人权原那么和平等原那么,但是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 客观上表达了他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尽管这种权利要求 违背人们的正义感。B项,“恶法亦法”的观点认为法律规那么不会因违反道德而丧 失法的性质和效力,即使那些同道德严重对抗的法也依然
32、是 法。夏洛克有约必践的主张,本质上是“恶法亦法”的观点。 C项,历史解释是指法律人依据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历史 事实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文义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所 运用的语言的含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内容。鲍西娅对契约的 解释运用的是文义解释,即所谓“一磅肉”,须“仅限一磅, 不许相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而不是历史解释方法。B.虽已届期,董事会成员仍须履行董事职务C.就公司100万元损失,彭兵应承当全部赔偿责任D.对彭兵的行为,公司股东有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答案】:B【解析】:AB两项,公司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本法第45条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董事。 公司法第45
33、条2款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此题中,虽然彭兵任期届 满,但在董事会改选出新的董事长之前,彭兵仍然是公司的 董事长。另外,因为新的董事会成员尚未产生,原董事会成 员也仍须履行董事职务。C项,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此题中,公司董事 长彭兵消极怠工,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本 题中,董事之间相互推诿,造成100万损失,应共同承当赔
34、 偿责任。D项,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东、股份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 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项忽 略了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条件和前置条件。19.张某为防止合作矛盾与问题,不想与人合伙或合股办企 业,欲自己单干。朋友对此提出以下建议,其中哪一建议是 错误的?()2010年真题“可选择开办独资企业,也可选择开办一人”A. “如选择开办一人公司,那么注册资本不能少于10万元” C. “如选择开办独资企业,那么必须自己进行经营管理”D
35、.“可同时设立一家一人公司和一家独资企业”【答案】:B|C【解析】:A项,公司法第57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 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 责任公司。根据该条规定可知,自然人和法人均可作为股东 设立一人,因此,在此题中,张某可以开办一人有 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 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 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此题中,张某作为自然人,可以开 办个人独资企业。B项,现行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已无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 C项,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个人
36、独资企 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由此可知,自 然人开办个人独资企业,并不是必须自己进行管理。D项,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 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 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法律仅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开 办一个一人公司,并不限制一个自然人同时开办一人公司和 个人独资企业。【说明】此题原答案为C。依据修订后的新公司法规定, 对一人公司已无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故现答案为BC。20.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国家机构,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
37、督B.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上一级审 计机关负责D.市辖区的政府经本级人大批准可设立假设干街道办事处,作 为派出机关【答案】:A|B【解析】:A项,宪法第7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 举单位的监督。原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本 单位选出的代表。B项,宪法第93条第3款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 席负责制。C项,宪法第10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 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据此, 地方审计机关为双重领导体制。D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38、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68条第3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 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假设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 派出机关。因此,市辖区的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才 能设立街道办事处。21.甲为担保其对乙的债务,将自有的电动车交付于乙设立质 权,但电动车配备的工具箱未一并交付。乙未经甲同意,骑 该车去菜市场买菜且正常行驶,但被醉酒驾驶的丙撞倒,电 动车受损。现乙为了向丁借钱,未经甲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 丁,丁不知此车为甲所有。丁驾驶该车时违章造成电动车毁 损。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oA.因乙无过错,甲应当向丙请求赔偿B.因电动车受损,乙有权要求甲提供相应的担保C. 丁造成电
39、动车毁损时,甲有权要求乙承当责任D.乙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丁有权就该电动车及工具箱 优先受偿【答案】:A|B|D【解析】:A项,物权法第214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 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 害的,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此题中,甲将电动车交付乙设立 质权,乙无权使用质押财产。因使用质押财产造成损害,乙 应当承当无过错责任。B项,物权法第216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 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 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 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 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
40、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此题中, 电动车受损为可归责于质权人,乙无权要求提供相应担保。C项,物权法第217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 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向出 质人承当赔偿责任。此题中,乙未经甲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 丁,因此造成电动车损害的,应当承当无过错责任。D项,乙未经甲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丁,属于无权处分,丁 因善意而取得质权。担保法解释第91条规定,动产质权 的效力及于质物的从物。但是,从物未随同质物移交质权人 占有的,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因电动车的从物工具箱未 随主物一并交付,质权的效力不及于从物工具箱。22.某商场在销售某品牌电脑时做出显著提醒:该产
41、品因储存 时受潮,以5折处理。消费者李某见后,以1000元购买原 价2000元的电脑,该电脑使用不久,便出现图像显示不清 的情况。李某要求商场退货,被拒绝。以下哪些说法正确?()A.商场应当承当退货责任B.商场不承当退货责任C.商场可以不退货,但应当对该电脑进行调换D.商场可以对该电脑进行修理并收取适当费用【答案】:B|D【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 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 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 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商场已经提前告 知
42、消费者瑕疵,故不再承当退货、换货的责任。23.预算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监督。根 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预算,以下表述正确的选项是()oA.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B.经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C.国务院有权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计划、国家预 算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 情况的报告【答案】:A|B|C【解析】:AB两项,预算法第4条第2款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 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CD两项,宪法第62条第9、10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行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
43、济和社会开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 况的报告与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的职权。第67条第5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 和社会开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局部调 整方案的职权。第89条第5项规定,国务院行使编制和执 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的职权。24.韩某起诉翔鹭公司要求其依约交付电脑,并支付迟延履行 违约金5万元。经县市两级法院审理,韩某均胜诉。后翔鹭 公司以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省高院裁定再审 后,韩某变更诉讼请求为解除合同,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10 万元。再审法院最终维持原判。关于再审程序
44、的表述,以下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省高院可以亲自提审,提审应当适用二审程序B.省高院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再审,原审法院再审时应当适用 一审程序C.再审法院对韩某变更后的请求应当不予审查D.对于维持原判的再审裁判,韩某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检 察院申请抗诉【答案】:A|C|D【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 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 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本案中,省高院提审案件, 应当适用二审程序。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 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
45、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 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 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 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他诉讼的除外。据 此,在再审过程中变更诉讼请求、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再审 法院不予审查。D项,民事诉讼法第209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 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人民法院 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 的;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如果韩某认为维持原 判的再审裁判有错,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B项,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
46、再审程 序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决定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由第二 审法院作出的,再审程序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本案中, 原审人民法院应该是指作出生效裁判的二审法院,原审法院3.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09年真题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 纳税人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 适用税率完全不同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 受【答案】:C【解析】:AB两项,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
47、人, 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不适用本法。CD两项,企业所得税法第2条第1款规定,企业分为居 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第4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应该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审理。25.石山公司起诉建安公司请求返还86万元借款及支付5万 元利息,一审判决石山公司胜诉,建安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石山公司放弃5万元利息主张, 建安公司在撤回上诉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86万元本金。建 安公司向二审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后,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关 于石山公司的做法,以下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强制执行B.可依一审判决申请强制执行C.可依和解协议另行
48、起诉D.可依和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答案】:B【解析】:A项,和解协议只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拘束力,不具有强制执 行力。B项,撤回上诉的法律效果在于一审判决生效,所以当事人 可以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项,基于一事不再理原那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不得再另 行起诉。D项,在民事诉讼法中,只有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26 .U9中国和甲国均为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 的公约的缔约国。关于两国之间的域外证据调取,以下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A.委托方向另一缔约方请求调取的证据不限于用于司法程 序的证据B.中国可以相关诉讼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为由拒绝甲国 调取证据的请求C.甲国可以相关事项在甲国不能提起诉讼为由拒绝中国调 取证据的请求D.甲国外交代表在其驻华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在不采取强制 措施的情况下,可向甲国公民调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