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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XX大学基本建设管理,加强 学校工程建设工程投资管理与控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 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开展,根 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本方法。第二条XX大学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校园规划) 的编制,新建、扩建、翻建、改建等基本建设工程(以下简 称建设工程)的管理适用本方法。建设工程资金来源包括国家投资、自治区政府投资、学 校自筹资金、银行贷款、捐赠资金、学校与社会合作和其他 经批准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等。第三条XX大学基本建设管理遵循的原那么:统一规划,科学决策,制度管理
2、,分级负责,本钱控制, 节约资源。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责任(一)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是校园基本建设重大 事项的决策机构。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制度,负责审定校 园总体规划、工程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投资 计划、重大变更调整等事项。(四)做好建设工程的“七通一平”工作,协调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网络管理中心及市政管理等部门提前做 好地下管网勘测、改造、保护及施工用临时水、电等的预留 接入工作。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一)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实行 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度,保证建设工程工程质量;建设工程 的合理工期不得随意压缩或拖延。(二)严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
3、监督管理,使各项单 体建筑的工程质量到达合格验收标准,满足使用单位的使用 功能要求,到达学校及银川市规划局确认的建筑观感效果。(三)严格按照工程合同工期进行进度控制,工程建设 应在合同规定的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四)严格控制建设本钱,应在工程批准的投资额内保 质保量完成工程工程建设任务。(五)对现场进行平安文明施工管理。(六)严格执行工地例会制度及例会考勤制度,甲方代 表、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必须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记录。(七)明确告知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管 理的相关规定。(八)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做好工程的隐蔽验收工作,并 做好隐蔽验收工程档案资料(含文字、照片、录像等)建设 工
4、作。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平安文明工作(一)建设工程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平安责任体系,明确 各方的平安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平安。(二)施工现场应独立设置,严格与校园分隔开。(三)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公布的建筑工程施 工现场管理要求,到达“标化工地”标准。(四)施工现场布局及工序安排应考虑噪声、照明控制, 严格按照银川市有关规定执行,防止扰民。施工现场必须设 置专用厕所,并有专人管理;不得破坏树木、绿地。土方外 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扬尘洒落的措施。(五)外来施工人员、施工车辆必须到学校保卫处办理 相关证件,进出学校时注意校园交通平安,按照施工确定的 路线行进。禁止施工人员在非施工区随
5、意走动,严禁施工人 员和学生、教职工发生冲突。第二十九条 建设工程变更管理(一)严格按照XX大学建设工程变更管理方法(试行) (X大校发20XX) 188号),审批变更事项及资金预算, 并确定变更资金来源、调整建设工程投资预算。(二)基建处应按照工程进度,加强对工程变更的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工程变更事项,提交学校相关会议审核确定。(三)变更工程完成后,基建处组织监察审计处、计划 财务处、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全过程审计单位 等相关部门单独验收,并进行工程变更签证整理汇总,纳入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第九章 建设工程资金管理第三十条学校执行国家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 定、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高
6、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 关规定,计划财务处按照基建处提交的建设工程批复文件和 工程概算,做好建设工程资金的预算编制、下达工作,并负 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建设工程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资金支付方式与程序(一)工程款支付方式:1 .工程预付款支付: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 同并完成临时设施搭设后,建设单位应支付合同价20%的工 程预付款。2 .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合同或协议书和审批过的监 理月报,填报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单,按合同价的75%支付 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的85%。3 .工程预付款扣回: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按工程预付款 的25%分4次扣回。4 .工
7、程余款支付:各项工程必须由具有资质的造价咨 询单位出具竣工结算审定定案书,并扣留合同价5%的工程保 修款后,剩余工程款方可支付。(二)工程进度款付款程序:施工单位填制已完成工程进度款申请表后,应支付的工 程进度款分别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全过程审计单位、 基建处工程现场代表、监察审计处审核,经基建处、计划财 务处负责人签字后,报分管基建、财务副校长审批后履行支 付工程进度款手续。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工程进度款支付方案经校长审 批后可办理支付手续。第十章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保修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建成后,施工单位在对工程质量 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符
8、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完毕工程 竣工资料、竣工图,由总承包单位填写工程竣工报告,向监 理单位提交、审核。基建处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书面通知自治区 质量平安监督总站,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验收的相关单位人员对实体工程、竣工资料进行评 价、验收,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验收意见。假设发现 问题,应限期整改。第三十四条 基建处、监理单位催促施工单位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到达验收合格条件。第三十五条 工程整改完毕后,基建处邀请自治区质量 平安监督总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部门和学校 基本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实体工程正式验收
9、,形成建 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纪要。第三十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自治区质量平安 监督总站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 续,最后办理竣工结算。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按规定向银川市城建档案馆提 交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并向基建处提交工程竣工图及相关技 术档案资料等。第三十八条按合同内工程保修约定,组织落实工程保 修工作,及时回访使用单位,收集维修信息,监督落实维修 工作。第十一章 工程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第三十九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总承包单位上报竣工结 算资料。基建处会同监察审计处组织相关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计划财务处、全过程审计单位)进行工程竣工结 算。工程竣工结算审
10、结时间为90天。第四十条 全过程审计单位受监察审计处委托,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由全过程审计单位 出具。基建处会同监察审计处将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向分管校 长汇报,并由建设工程监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按照相关 规定报学校研究决定。第四十一条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工程竣工结算后,学校或 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由计划财务处配合或组织专门人员编制 财务决算。监察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基建处等相关单位配 合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 权、债务清偿。工程竣工结算审结后3个月内完成工程竣工 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在竣工财务决算未经
11、批复之前,原机构 不得撤销,工程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第四十二条在学校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和报批后,按照 XX大学固定资产管理方法规定,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 处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办理时限90天。第十二章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第四十三条 建设工程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由 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移交等相关工作, 保证基建档案的真实性、平安性。具体管理按照XX大学档 案实体分类方案XX大学档案管理暂行方法进行。第十三章附那么第四十四条本方法由基建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二)学校成立校园规划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 任,副主任由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12、,委员会委员由党 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工会、开展规划处、人事 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基 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 家担任。校园规划委员会统一指导校园的总体规划建设工作, 对校园总体规划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论证和研究,审 议校园规划和建设工程方案。(三)学校成立基本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 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为基建处、监察审计处、规 划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网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基本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基建工程工程全过程管理, 对需要提交学校决策的基建工程重要事项进行综合分析论 证,形成工程工作领导
13、小组意见。(四)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基建工程招投标 工作。(五)学校成立建设工程监察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独立 行使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审计职责。校纪委书记任组长,成 员为监察审计处、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第五条执行机构职责基建处是学校负责建设工程的行政职能部门。对新建、扩建、翻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实行统一管理。基建处在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 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令和法 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二)负责编制学校基本建设和校园规划。(三)根据学校校园规划,统一规划校园土地的利用和 工程建设。(四)负责建设工程立项、报批等工作
14、;负责委托设计、 勘察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的设计、地质勘探等工作。(五)负责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前的报批手续以及工地 “七通一平”工作等各项前期相关手续;审核设计图纸,负 责工程工程的概预算编制和审核工作;配合校招标采购办公 室做好工程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工作。(六)负责在建工程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平安、投 资、进度管理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及其移交 工作。(七)审核建设工程开支、协助计划财务处办理工程款 支付等工作。(A)配合监察审计处及其委托的全过程审计单位做好 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和工程竣工结算、竣工财务决算 等工作。(九)负责基建档案资料(包括前期资料、设计文件、 施
15、工技术资料、竣工图纸等)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十)负责校内各类建筑物装修、维修方案(包括外立 面、结构平安等)的审批工作。第二章校园规划编制第六条校园规划编制指导原那么(一)可持续开展的原那么:“一次性规划,分期、分步 骤实施”,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成规模分期循序开发, 提高土地集约使用的综合效益。充分考虑规划的可操作性和 分期建设的可行性,并预留局部土地作为校园未来开展用地。(二)平安、适用、经济、美观的原那么:根据经济条件、 使用功能和城市规划要求,因地制宜,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建造符合办学要求和师生特点的各类建设工程。(三)节约办学与节能环保的原那么:顺应节约型社会的 开展趋势,规划
16、应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因地制宜、科学 合理的布局建筑楼群。以科学开展观指导校园规划,注重节 能、节水、节电和环境保护,重视水资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四)先进性、文化性的原那么:结合当今规划学科的最 新理念与成果,在功能配置、整体环境等方面表达出前瞻性、 民族地区的地域特征和高校的文化特征。(五)权威性的原那么:校园规划是学校开展基本建设、 确定建设工程的重要依据,应当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和权威 性,不得随意变更。第七条基建处在校园规划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校园规 划编制工作,对校园规划进行日常管理,完成各项协调、组 织、落实、管理、监督和服务等具体工作。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
17、单位 编制校园规划。校园规划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咨询论证,并 应公开相关信息,充分吸收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条经学校审议通过的校园规划须依照有关规定 报银川市规划局批准后方可实施。第三章 建设工程前期立项审批第九条 学校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报 送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审批,获得 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条 学校建设工程应按国家有关工程立项审批程 序分步骤上报:工程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初 步设计研究报告。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研究报告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并应符合自 治区发改委关于报送政府投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 设计文件的
18、有关要求。第十一条基建处会同计划财务处根据新申请建设项 目的概算总投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投资拨付计划, 经分管基建、财务的校领导审核同意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审 议,并上报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等主管部门审核拨付。建 设工程投资计划原那么上不允许超计划开支。确需增加投资, 须经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所增加 资金来源后,报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第四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应按学校招投标相关规定,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当工程勘察、设计任务,签 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设计工作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第
19、一阶段:建设工程正式立项后,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 案的公开招标程序选定的中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方案 优化并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后,报学校审定。设计方案经学校审定后报银川市规划局专家委员会审 查、批准。第二阶段: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并上报 自治区发改委审批。第三阶段: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图设计,并报施 工图审查机构、消防部门进行图审。第五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工程咨询等应当依法实行招标投标制。 建设工程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XXXX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方法 和XX大学政府采购管理暂
20、行方法(X大校发20XX) 77 号)。第六章建设工程监理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应当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建设 工程监理单位须经过公开招标确认,中标后的建设工程监理 单位受学校的委托,依据国家、自治区批准的工程工程建设 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相 关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第十六条监理单位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应实现三控制 (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三管理(合同管理、 平安管理和风险管理)。监理人员的一切监理行为必须以监理合同和相关工程 建设合同为依据,以实现三个控制为目标,在学校与建设工 程施工方之间要做到客观、公正、独立。基建处应全面支持 监
21、理单位开展工作。如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不能履行 合同规定职责的,基建处有权及时更换监理人员。第七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应依法实行合同管理制。建设工程 合同由合同双方保管。第十八条 合同的签订程序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采 购、技术咨询、委托服务(如:工程工程招投标代理、专业 工程检测)等各类合同须经基建处综合科、规划设计科、工 程科会审,基建处负责人签字后,经监察审计处、计划财务 处审核会签,报分管基建工作的副校长审阅,在校长授权下 办理合同签订事宜。第十九条合同的存档及发放合同签订完毕后,由基建处综合科档案室存档,档案管 理员负责归档、编号,并根据需要
22、将合同副本发放到监察审 计处、计划财务处等部门,作为建设工程工程款支付和审计 的依据。第二十条合同的管理及履行合同在实施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合同必须得到全面实 施。基建处、监察审计处应认真检查建设工程是否按合同内 容、约定实施,基本建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第八章 建设工程过程管理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建设工程管理实行工程法人责任 制。校长对工程工程建设总负责,分管副校长对工程工程建 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基建处、计划财务处、监察审计处及其 他相关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全过程审 计监督等工作。第二十二条 在建设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各 级行政主管部
23、门的批复文件实施建设工程,严禁擅自改变建 设选址、建设用途、建筑面积、建设标准和工程投资,从严 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如有重大变化,应当报请原行政主管 部门重新申报投资计划。第二十三条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 工程,杜绝未批先建行为。第二十四条 基建处针对建设工程成立工程工程管理 班子,配备规划、设计、土建、水暖、电气、设备、经济等 相关专业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全过程管理。第二十五条 工程开工前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依照“XX大学建设工程前期工作一览表”工作流程,在 缴纳各项前期费用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 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开工准备(一)协助勘察、设计单位作好勘察、设计工作。(二)审阅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了解建设工程的 使用功能及特点,编写审图书面报告,进行各专业之间的技 术交流,会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图纸会审工作。(三)做好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工程管理组织机构、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监理大纲及监理规划的审查工作, 指导、催促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