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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XK-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国家发证审查部组织审查版)-公布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 录1 总则12 工作机构2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24 许可程序34.1 申请和受理34.2 企业实地核查34.3 产品抽样与检验44.4 审定与发证4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55 审查要求55.1 企业生产抽油机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55.2 企业生产抽油机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65.3 抽油机产品出厂检验项目75.4 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85.5 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86 证书和标志146.1 证书146.2 标志157 委托加工备
2、案程序158 监督检查169 收费17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1711 附则17附件1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18附件2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9附件3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31附件4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32附件5检验报告33附件6本细则与上版细则主要内容对照表37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国家发证审查部组织审查版)1 总则1.1为了做好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1.2
3、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抽油机产品划分为2个产品单元相应的规格型号(见表1)。表1 抽油机产品单元及规格型号序号产品单元规格型号示例生产方式1游梁式抽油机规格型号组成:1、抽油机类别代号;2、额定悬点载荷(kN);3、光杆最大冲程(m);4、减速器额定扭矩(kNm);5、减速器齿轮齿型代号;6、平衡方式代号CYJ8-3-37HBCYJ-常规型游梁式抽油机;8-额定悬点载荷(kN);3-光杆最大冲程(m)37-减速器额定扭矩(kNm)H-减速器为双园弧齿轮B-曲柄平衡生产或组装2无游梁式抽油机规格型号组成:1、抽油机类别代号;2、额定悬点载荷(kN);3、光杆最大冲程(m);4、减速器额定扭矩(kNm)
4、(直线电机额定推力(kN))(外转子电机额定扭矩(kNm))5、平衡方式代号。WCYJG8-3-37ZWCYJG-钢丝绳型抽油机8-额定悬点载荷(kN);3-光杆最大冲程(m);37-减速器额定扭矩(kNm);Z-重力平衡。1.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抽油机产品的,应当取得生产许可证。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抽油机产品。1.4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
5、总局)负责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是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办事机构。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部分抽油设备产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跟踪相关抽油机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抽油机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组织对抽油机产品申请企业的实地核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
6、材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部分抽油设备产品审查部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12号邮政编码:434000电 话:(0716)8120270传 真:(0716)8114252电子信箱:pmtlab联 系 人:文志雄、易晓蓉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7、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范围见附件1。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2、附件2);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2);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1、附件2);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
8、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4 许可程序4.1 申请和受理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产品类别”栏填写“抽油设备”,“产品名称”栏填写“抽油机”,“产品单元”栏填写“游梁式抽油机”或“无游梁式抽油机”并注明“生产型”或“组装型”,“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栏按表1填写。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4.1.1
9、.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1.1.4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达标证明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
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4.1.3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4.1.4企业申请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无证查处公告的产品,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可以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企业试生产的产品,必须经承担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依据本实施细则规定批批检验合格,并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标明“试制品”后,方可销售。对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11、注:批指同批原材料、相同生产工艺、同期生产、检验的产品。4.2 企业实地核查4.2.1 审查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应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核查计划派出观察员,了解审查组工作情况及企业存在的问题,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4.2.3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4.2.4 审查组应当按照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5.4)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4.2.5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
12、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4.2.6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4.2.7 审查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4.2.8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4.2.9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2.10企业实地核查
13、不合格的,企业审查工作终止。4.3 产品抽样与检验 4.3.1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根据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规则(见5.5.1)抽封样品,填写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5.5.1)一式四份,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4.3.2经实地核查合格,由企业自主选择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4.3.3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30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一式四份(企业、审查部、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和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各一份)。产品检验时
14、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4.3.4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抽样和检验。4.3.5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按企业审查不合格处理。4.3.6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 审定与发证4.4.1 审查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4.4.2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
15、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国家质检总局。4.4.3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符合发证条件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4.4 国家质检总局将获证企业名单以公告、网络(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产品质量监督”页面“生产许可”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布。4.5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4.5.1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4.5.2
16、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4.5.3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5 审查要求 5.1 企业生产抽油机产品应执行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见表2)表2 企业生产抽油机产品的产品标准序号产品单元标准类别 标准名称 标准号1游梁式抽油机产品标准游梁式抽油机SY/T5044-2003相关标准圆柱齿轮精度制第一部分 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GB/T10095.1-2008圆弧圆柱齿轮精度GB/T15753-1995标牌 GB/T13306-199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0.1-20
17、09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1.1-20092无游梁式抽油机产品标准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相关标准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GB/T1029-2005三相异步电动机试验方法GB/T1032-2005一般用途钢丝绳GB/T20118-2006油田链条和链轮SY/T5595-1997圆柱齿轮精度制第一部分 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GB/T10095.1-2008圆弧圆柱齿轮精度GB/T15753-1995标牌 GB/T13306-199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0.1-2009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231.1-
18、2009注:标准一经修订,企业应当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新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当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5.2 企业生产抽油机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见表3、表4)根据抽油机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将企业分成“生产型”和“组装型”。企业满足表3规定“生产型”条件的即为生产型企业,否则应为“组装型”企业。表3 企业生产抽油机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产品单元必备生产设备(生产型)必备生产设备(组装型)游梁式抽油机1、起重机1、起重机2、切割机2、切割机3、焊接设备3、焊接设备4、车床4、驴头检验工装5、摇臂钻床5、连杆检验工装6、铣床6、横梁检验工装7、驴头组焊工装7、总装试验台8
19、、连杆组焊工装8、减速器试验台9、横梁组焊工装9、ssw0.063/0.045钢丝网10、游梁轴承座钻模10、烘箱11、横梁轴承座钻模12、减速器试验台13、总装试验台14、ssw0.063/0.045钢丝网15、烘箱无游梁式抽油机1、起重机2、切割机3、焊接设备4、车床5、摇臂钻床6、铣床7、机架组焊工装8、减速器试验台9、总装试验台10、直线电机推力试验台注:企业配备的生产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要求表4 企业生产抽油机产品必备的检测设备产品单元必备检验仪器(生产型)必备检验仪器(组装型)游梁式抽油机1、经纬仪2台1、经纬仪2台2、拉力计(分度值10N)2、拉力计
20、(分度值10N)3、声级计(分度值1dB)3、声级计(分度值1dB)4、点温计 (分度值1)4、点温计 (分度值1)5、硬度计5、硬度计6、剪刀差检验心轴(6级)6、剪刀差检验心轴(6级)7、天平(分度值100mg) 7、天平(分度值100mg) 8、无损检测设备8、无损检测设备9、胶带轮静平衡检验装置9、胶带轮静平衡检验装置10、悬绳端部连接强度试验台10、悬绳端部连接强度试验台无游梁式抽油机1、经纬仪2台2、拉力计(分度值10N)3、声级计(分度值1dB)4、点温计 (分度值1)5、硬度计6、无损检测设备7、失载保护试验装置8、超载保护试验装置9、悬绳端部连接强度试验台10、交流电流表(1
21、.5级)11、绝缘电阻表(1.5级)注*仪器根据规格型号配备,企业配备的检测设备,可与上述设备名称不同,但应满足上述设备的功能要求5.3 抽油机产品出厂检验项目(见表5)表5 企业出厂检验项目产品单元执行的标准名称、标准号检验项目游梁式抽油机游梁式抽油机 SY/T5044-20035.3条焊缝质量5.11条减速器齿轮副精度5.12条减速器清洁度5.15条悬绳端部连接强度5.16条悬点投影5.17条两曲柄剪刀差5.18条整机噪声5.19条驴头绞链转动灵活性5.20条刹车装置可靠性5.21条曲柄平衡块调节无游梁式抽油机无游梁式抽油SY/T6729-20085.2条焊缝质量5.9条减速器齿轮副精度5
22、.10条减速器清洁度5.13条悬绳端部连接强度5.14条悬点投影5.15条两曲柄剪刀差5.16条整机噪声5.17条机架振幅5.18条刹车装置可靠性5.19条让位灵活性5.20条曲柄平衡块调节5.29条电器控制箱绝缘电阻5.4 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附件2)5.5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规则5.5.1 抽样规则及抽样单5.5.1.1游梁式抽油机产品单元按规格型号抽样,企业申请几个规格型号时,每个规格型号抽最大悬点载荷(或以下一档)规格进行检验。5.5.1.2无游梁式抽油机产品单元按规格型号抽样。企业申请几个规格型号时,每个规格型号抽最大悬点载荷(或以下一档) 规格进行检验。5.
23、5.1.3抽油机每一产品单元每个规格型号只抽检一种规格产品(最大悬点载荷或以下一档),对未抽到的其他规格的产品,对其图纸、工艺技术文件和工艺装备、生产、检验记录进行审查。5.5.1.3抽油机每一产品单元每个规格型号只抽检一种规格产品(最大悬点载荷或以下一档),对未抽检到的其它规格型号产品,查验其图纸、工艺、工装等进行确认。企业实地核查后,由审查组负责组织抽样,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产品在企业库房或生产线末端的合格产品中抽取,被抽检的抽油机整机抽样基数(相同型号)不得少于2台,主要零部件的抽样基数(相同规格)不得少于3件(套),抽取整机1台进行整机性能及外观质量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3
24、件,抽取2件用于主要零件项目检验。抽样时,应由被检企业代表现场确认,不同生产场所应分别抽取。5.5.1.4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见表6)表6 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抽样单编号: 企业情况申请单位名称(盖章)生产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盖章)生产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抽样情况产品单元样品名称产品品种执行标准型号规格样品等级抽样基数抽样数量生产日期抽样日期产品批号抽样地点封样情况抽样人员签字审查组织单位(盖章)年 月 日企业人员签字备注说明注:以集团公司形式申请的企业,如集团公司不生产,集团公司可不盖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必须盖章。5.5.2 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5.5.2
25、.1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游梁式抽油机产品检验项目见表7-1、表7-2无游梁式抽油机产品检验项目见表8-1、表8-2表7-1游梁式抽油机整机性能检验项目表(A类) 序号检验项目执行的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条款1整机运转平稳性游梁式抽油机 SY/T5044-20035.11条2驴头稳定性5.19条3 成品各部分可靠性5.22条4成品各部分密封性5.11条5支架顶部纵向振幅游梁式抽油机 SY/T5044-20038.2.2.3.6条6支架顶部横向振幅7减速器轴承温升5.11条8减速器油池温升5.11条9运转噪声(A计权声级)5.18条10驴头悬点投影5.16条11两曲柄剪刀差5.17条12刹车
26、机构可靠性5.20条13两曲柄与被动轴连接处键的接触面积5.13条*14曲柄平衡块移动5.21条15驴头翻(转)动灵活性5.19条16减速器齿轮齿面接触精度5.11条17减速器齿轮齿侧间隙5.11条18减速器清洁度5.12条注:满载荷运转为SY/T5044-2003标准第6.4.1条,加*检验项目根据产品品种选择。表7-2游梁式抽油机主要零件及外观检验项目表(B类)序号零件名称检验项目执行的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条款1连杆焊缝质量游梁式抽油机SY/T5044-20035.4条2吊绳绳帽与钢丝绳的连接强度试验游梁式抽油机SY/T5044-20035.15条3曲柄曲柄销孔尺寸精度游梁式抽油机SY/T
27、5044-2003产品图样要求键槽尺寸精度4曲柄销热处理硬度游梁式抽油机SY/T5044-2003产品图样要求曲柄销与轴承配合处尺寸精度产品图样要求小端螺纹退刀槽处圆弧半径B.2.4条锥面与环规接触面积产品图样要求5胶带轮静平衡试验M=9.8eG N.mm游梁式抽油机SY/T5044-20035.14条6整机包 装游梁式抽油机SY/T5044-20037.2.1条7铸件质量5.6条8组合件与焊接件5.3条9涂 漆7.2.1条10螺栓外露产品图样要求11箱体与箱盖合箱处边缘5.7条12标 牌7.1.2条13随机文件7.2.3条 表8-1无游梁式抽油机整机性能检验项目表(A类) 序号检验项目执行的
28、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条款1整机运转平稳性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9条2机架稳定性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条3 成品各部分可靠性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条,5.4条4成品各部分密封性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9条5机架顶部振幅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7条*6减速器(电机)轴承温升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9条*7减速器油池温升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9条8运转噪声(A计权声级)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6条9悬点投影无游梁式抽油机SY/
29、T6729-20085.14条*10两曲柄剪刀差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5条11刹车机构可靠性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3条*12两曲柄与被动轴连接处键的接触面积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1条*13曲柄平衡块移动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20条*14驴头翻(转)动灵活性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9条*15减速器齿轮齿面接触精度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9条*16减速器齿轮齿侧间隙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9条*17减速器清洁度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
30、0085.10条*18塔架(天轮)让位距离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9条19 电器控制箱安全性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29条20电源缺相保护功能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27条*21光杆失载保护功能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27条*22光杆超载保护功能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27条注:满载荷运转为SY/T6279-2008标准第6.3.3.2条,加*检验项目根据产品品种选择。 表8-2 无游梁式抽油机主要零件及外观质量检验项目表(B类)序号零件名称检验项目执行的标准名称、标准号标准条款*1曲柄销热处
31、理硬度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产品设计图样要求曲柄销与轴承配合处尺寸精度产品设计图样要求小端螺纹退刀槽处圆弧半径产品设计图样要求锥面与环规接触面积产品设计图样要求*2连杆焊缝质量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279-20085. 3条3柔性件悬绳器与钢丝绳或宽带连接强度试验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13条4整机包 装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7.2.1条5铸件质量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4条6组合件与焊接件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2条7涂 漆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8螺栓外露无游梁式抽油机SY/T
32、6729-2008*9箱体与箱盖合箱处边缘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5.5条10标 牌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7.1.2条11随机文件无游梁式抽油机SY/T6729-20087.2.3条注:加*检验项目根据产品品种选择。5.5.2.2判定标准根据GB/T2828.11-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标准要求,将抽油机产品的质量特性分为A、B两类,A、B类质量特性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见表9。表9 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质量特性类别声称质量水平DQL检验水平样本量n不合格限定数LA类质量特性(整机性能)1010B类质量
33、特性(主要零件、外观质量)321根据表9当任一类质量特性实检不合格数d大于不合格限定数L时,判该抽油机产品质量不合格;当A、B类质量特性实检不合格数d均不大于不合格限定数L时,则判该抽油机产品质量合格。6 证书和标志6.1 证书6.1.1 生产许可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生产许可证证书载明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产品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其中,生产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产品明细,包括产品单元及规格型号。例如:1.游梁式抽油机 (生产型)CYJ8-3-37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证书还载明与其一起申请办理的所属单位的名称、生产地址和产品名称。6.1.2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5
34、年。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重新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6.1.3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需要增加产品单元时,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增加产品品种或者产品规格时,只进行产品检验。符合条件的,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变。6.1.4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及技术要求发生较大改变时,企业应及时执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要求。6.1.5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较大变化的(包括生产地址迁移、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企业应当
35、及时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审查部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重新组织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6.1.6 企业名称、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而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当在变更名称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生产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名称变更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对于符合变更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
36、明理由。6.1.7 企业应当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毁损,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补领生产许可证材料之日起5日内将上述材料上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的书面审核,报送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国家质检总局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补领的决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颁发新证书,但有效期不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6.1.8集团公司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新增所属单位需要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新增所属单位审查合格后,换发生产许可证证书,但有效期不
37、变。6.2 标志6.2.1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自准予许可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 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QS标志由企业自行印(贴),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附件6,可以按照规定放大或者缩小。生产许可证编号为:XK14-003-。其中,XK代表许可,前两位(14)代表行业编号,中间三位(003)代表产品编号,后五位 ()代表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6.2.2 具有法人资格的集团公司
38、所属单位单独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应当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分别标注集团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6.2.3 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方式,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
39、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7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7.1 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7.1.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7.1.2 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7.1.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7.2 被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7.2.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7.2.2 已获得生产许可证;7.2.3 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
40、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7.3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共同向双方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7.3.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 7.3.2 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3.3 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7.3.4 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7.4 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8 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抽查、日常监督检查、企业年度自查等措施和方式,对企业获得
41、生产许可证后的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状况的监督,检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8.1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8.2企业是否具备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必备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有关设备是否按期检定/校准。8.3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辅材料、零部件实施进货验收,并具有相关记录。8.4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印(贴)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8.5企业是否建立了原材料购买、使用台帐和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8.6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了备案。8.7企业获
42、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8.8企业是否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真实。8.9 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不符合项目进行了整改。9 收费9.1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家企业申请一个产品单元收费2200元,一家企业同时申请两个以上产品单元的,每增加一个产品单元,按2200元的20%收费。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
43、局交付。9.2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6)150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检验机构交付。9.3 费用的收缴方式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69号)规定执行。9.4 所属单位和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凡经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所属单位以及集团公司应当分别缴纳审查费和产品检验费。9.5 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10 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10.1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保守秘密,诚实守信;10.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10.3服务企业,高效快捷,谦虚谨慎、文明待人;10.4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自警自省,慎权慎欲。11 附则11.1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11.2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11.3 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废止。附件1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机构名单(1)检验机构名称: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