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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二二年十月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目 录1总则 (1)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1)3企业取得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2)4申请和受理 (3)5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4)6产品抽样与检验 (5)7审定与发证 (5)8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6)9收费办法 (7)10附则 (7)附件1:产品的申证单元、必备标准及相关标准 (8)附件2:企业应具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9)附件3: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 (10)附件4: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 (21)附件5:生产许
2、可证企业现场审查计划表 (34)附件6:企业现场审查不符合报告 (36)附件7:生产许可证工作廉洁信息反馈表 (37)附件8:生产许可证检测样品抽样登记表 (38)附件9: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 (39)附件10:生产许可证证书填写规定 (41)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做好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
3、产并销售抽油机产品的所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无生产许可证的抽油机产品。 1.3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抽油机为:游梁式抽油机(见附件1)。 2 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部分抽油设备产品审
4、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具体职能为:2.2.1负责起草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2.2.2 组织或配合组织向企业宣讲 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指导各审查组按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审查;2.2.3 审查、汇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的企业申请;2.2.4组织或者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2.2.5 对申请取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审查汇总,将符合条件企业的有关资料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2.2.6 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
5、室部分抽油设备审查部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12号 邮政编码:434000电 话:(0716)8120270传 真:(0716)8114252 联 系 人:文志雄、张 斌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抽油机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抽油机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申请和监督查处的日常工作。2.4 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豉湖路12
6、号 邮政编码:434000 电 话:(0716)8120270 传 真:(0716)8114252 联 系 人:文志雄、刘瑞华 国家石油钻采炼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敦煌路155号 邮政编码:730050 电 话:(0931)2342052 传 真:(0931)2345941 联 系 人:移月红、李哲抽油机产品质量检验采取现场检验方式,具体检验单位由企业选择。3 企业取得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3.1 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取证产品;3.2 产品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标
7、准 (见附件1) ;3.3 具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和工艺要求(包括产品图样、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 3.4 具有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和检验手段(见附件2);3.5 具有保证正常生产和保证产品质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3.6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3.7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4 申请和受理4.1 企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4.1.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4.1.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4.1.3 换证企业提交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份;4.1.4 按标准要求应做的型式试验报告。4.2 申请和受理
8、程序4.2.1 企业应到其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请书中“产品名称”一栏填写申证单元,“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产品规格,每一申证单元填写申请书一式三份。4.2.2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4.2.3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因退回申请材料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4.2.4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要求的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留存一份申请书备案,并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
9、交审查部。 4.3无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企业具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均可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4.4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于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子公司或生产厂,应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经济联合体也可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在申请时必须将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注明,全部所属子公司及生产厂都取得了生产许可证,或经审查全部达到合格要求,经济联合体方可取证,只有以经济联合体的名称出厂的产品,方可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于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联合体的分公司或生产厂、点,可由经济联合体分别和每一个分公司(生产厂、点)一起申请生产
10、许可证(持经济联合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该经济联合体的证明),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也可以由经济联合体统一申请生产许可证,但必须将其全部的分公司及生产厂、点在申请时注明,全部分公司及生产厂、点都必须接受审查,并全部达到合格要求方可取证,其产品可以标注经济联合体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5.1 由审查部组织审查组,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下述原则: 5.1.1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企业有利益关系者应予回避。 5.1.2 审查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及专家组成,并请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代表参加
11、; 5.1.3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5.1.4 审查组成员一般为2 4人; 5.2 现场审查5.2.1 审查部自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5.2.2由审查部确定现场审查日程安排,制定审查计划(见附件5),并提前通知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及企业。 5.2.3 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2天。 5.2.4 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中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求,按抽油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见附件4)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组长应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 5.2.5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前向企业宣布审查
12、结果。对现场审查合格企业中所存在的问题开具抽油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现场审查不符合报告(见附件6),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查部提交整改报告。5.2.6 对于已受理申请,但拒不接受生产条件审查的企业应视为不合格。5.2.7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审查部应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5.2.8 企业有权监督审查组是否有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 是否执行本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是否按计划开展工
13、作,并反馈给审查部(见附件7)。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6 产品抽样与检验6.1 产品的抽样委托检验单位实施。检验单位根据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的计划安排,依据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见附件3)的要求抽样,并填写抽样单一式三份。检验单位应对抽样过程的真实性负责。本产品实行现场检验。6.2 检验单位的检验活动应根据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的要求,按时完成检验任务,并提交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审查部、企业、检验单位)。检验单位应对检验报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6.4 对于已受理申请,但拒不接受产品检验的企业应视为不合格。6.5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审查部应向企业所在省级质量
14、技术监督局通报,并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审查部通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7 审定与发证7.1 证书填写方式按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其规格,每个企业一张证书,详见附件10。7.2 审查部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申证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7.3 审查部应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并申请书(原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记录(原件一份)、企业生产条
15、件审查报告(原件一份)、产品检验报告(原件一份)、抽样单(原件一份)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7.4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接到审查部汇总的合格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并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7.5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定。 7.6 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并公告。 7.7 经审定,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将上报材料退回审查部。 8 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8.1抽油机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组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
16、检查和无证查处。8.2 申请取证企业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其产品在自受理通知书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不以无证论处。8.3 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产品标准发生改变的,由审查部提出重新检验和评审方案,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进行补充审查。8.4 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的(包括改建、改制、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应在变化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相关申请材料转交审查部,并由审查部组织重新进行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后,报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5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应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所在省级质量技
17、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将更名申请报告、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以及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6 企业应妥善保管生产许可证证书,因毁坏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无法辨认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主要报纸上登报声明,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将报刊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合格后,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批更换证书。8.7 获得抽油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牌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为:XK14
18、-其中,XK表示生产许可证标记,14表示行业编号,表示产品编号,表示企业生产许可证编号。8.8 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将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转让他人使用。8.9 销售抽油机产品的企业,应保证所出售的产品已获取有效的生产许可证。8.10 参加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各级人员必须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中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违者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9 收费办法 9.1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 9.2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127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含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
19、、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9.3 审查费: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审查费由企业在申请时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4 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公告费由获证企业向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交付。 9.5 费用的收取方式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 19号文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9.6 产品检验费:由企业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6) 150
20、0 号文的规定向检验机构交付。9.7 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时,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10 附则 10.1 本实施细则经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全许办(2002) 70 号文批准正式实施。10.2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10.3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实施细则即行作废。附件1抽油机产品必备标准和相关标准序号申证单元必备标准相关标准备注1游梁式抽油机SY/T5044-2000游梁式抽油机SY/T5212-2000游梁式抽油机质量分等企业明示标准(各种变型游梁抽油机适用)GB/T10095-1995渐开线圆
21、柱齿轮GB/T15753-1995圆弧圆柱齿轮精度GB/T133061991标牌SY/T5050-93游梁式抽油机的使用与维护 SY/T5795-93游梁式抽油机安装尺寸、易损件配合尺寸SY/T5187-97 游梁式抽油机大修理技术条件SY/T6190-96 游梁式抽油机可靠性评定规范SY/T5301-87(1998年确认)石油钻采机械产品用碳素钢和普通合金钢通用技术条件SY/T5303-87(1998年确认)石油钻采机械产品用球墨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SY/T5305-87(1998年确认)石油钻采机械产品用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SY/T5306-87(1998年确认)石油钻采机械产品用机械加工通用
22、技术条件SY/T5307-87(1998年确认)石油钻采机械产品用装配通用技术条件SY/T5308-87(1998年确认)石油钻采机械产品涂漆通用技术条件包括各种变型游梁抽油机,如:调径变矩抽油机;下偏杠玲型游梁复合平衡抽油机;摆杆式游梁抽油机;偏轮式游梁特型抽油机;双驴头游梁抽油机;矮型异形抽油机等附件2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检测设备申证单元生产类型必备设备和工艺装备必备检验仪器游梁式抽油机制造切割机自动焊接设备手工电焊机车床摇臂钻床铣床驴头组焊工装连杆组焊工装横梁组焊工装游梁轴承座钻模曲轴键槽加工工装横梁轴承座钻模总装试车台注:外协加工的关键零件(减速箱)应有质量保证措施和关键特性
23、检验手段。经纬仪拉力计 (0200)N声级计点温计剪刀差检验心轴(6级)ssw0.063/0.045钢丝网烘箱天平探伤设备胶带轮静平衡检验装置悬绳拉力试验台组装总装试车台切割机手工电焊机*驴头检验工装*连杆检验工装*横梁检验工装注*若企业能制造该部件,则应具备该部件的组焊工装。二者必须具备一组。外协加工的关键零件(驴头、连杆、横梁、减速箱)应有质量保证措施和关键特性检验手段。经纬仪拉力计 (0200)N声级计点温计剪刀差检验心轴(6级)ssw0.063/0.045钢丝网烘箱天平探伤设备胶带轮静平衡检验装置悬绳拉力试验台。附件3抽油机生产许可证换(发)证检验规则1. 职责国家油气田井口设备质量监
24、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石油钻采炼化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对申请换(发)证企业的抽油机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单位应科学的、公正的做好检验工作,对提供的检验报告的准确、可靠负责。2. 产品质量检验2.1 申请生产许可证的抽油机产品应达到SY/T 5044-2000游梁式抽油机标准的要求,结构有变化的,应符合企业明示标准。企业标准,凡作为产品交付依据的,应在当地标准化管理部门备案。2.2 每个申证单元按悬点载荷划分为以下二档:档 80kN(20、30、40、50、60、80 kN)档 80kN(100、120、140、160、180 kN)每个申证单元每档只抽检一种型号的产品,对未抽到的其他型号的产品对
25、其图纸、工艺技术文件资料和工艺装备、生产、检验、销售记录进行审查。换证企业同时申请两个申证单元产品的,仅对变型游梁式抽油机进行检验,常规型游梁式抽油机可免检。企业有多种型式的变型机,每种型式抽一种规格(悬点载荷最大)进行检验,其余各规格对其图纸、工艺技术文件资料和工艺装备、生产、检验、销售记录进行审查。2.3 产品质量检验由检验单位按质量审核评定表3-13-4中规定的项目进行。2.4 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综合判定原则2.4.1 根据GB/T 14162-93 产品质量监督技术抽样程序及抽样表的规定,将抽油机产品的质量特性的A1、A2、B、C四类,产品质量评定表3-1整机性能为A1类质量特性;表3
26、-2主要零件关键项目为A2类质量特性;表3-3主要零件主要项目为B类质量特性;表3-4外观质量项目为C类质量特性。对A1、A2、B、C类质量特性项目不合格的有关规定见表1表1 各类质量特性的有关规定项目类别监督质量水平检验水平样本量不合格判定数A1(整机性能)4.0I11A2(主要零件关键项目)15II22B(主要零件主要项目)65III24C(外观质量)100IV142.4.2根据SY5044-2000游梁式抽油机标准、本实施细则、产品图样上的要求判定检验项目是否合格。3 抽样规定3.1 被抽检的每种型号抽油机产品的整机基数不得少于3台,抽取一台作整机性能的外观质量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抽样基数
27、不得少于5件(套),抽取2件(套)用于主要零件关键项目、主要零件主要项目的检验。3.2生产厂必须按抽样产品的出厂编号提交相应的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的复印件。3.3检验单位若认为必要,有权要求对主要零件随加工工序进行抽检。整机性能质量评定表表3-1序号检验项目要 求检验方法和规定1整机运转平稳性整机运转平稳可靠,不得有不正常的响声。满载荷运转过程中目测、耳闻。2驴头稳定性驴头不得抖动3 成品各部分可靠性各连接部分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4成品各部分密封性各密封处不得有任何渗漏现象。5支架顶部纵向振幅抽油机规格代号允许振幅值(3mm)满载荷运转过程中用经纬仪测量2-0.6-2.8;3-1.2-6.5
28、;3-1.5-6.533-2.1-13;4-1.5-9;4-2.5-13;5-1.8-13;5-2.1-13;5-2.5-18;8-2.1-1844-3-18;5-3-26;6-2.5-26;8-2.1-2658-3-37;10-3-37;10-3-53;12-3.6-53;14-3.6-73610-4.2-53;12-4.2-73;12-4.8-73;14-4.8-73;14-5.4-73;16-5.4-105;16-6-105;18-6-10576支架顶部横向振幅2-0.6-2.8;3-1.2-6.5;3-1.5-6.523-2.1-13;4-1.5-9;4-2.5-13;5-1.8-13
29、;5-2.1-13;5-2.5-18;8-2.1-1834-3-18;5-3-26;6-2.5-26;8-2.5-2648-3-37;10-3-37;10-3-53;12-3.6-53;14-3.6-735续表3-1序号检验项目要 求检验方法和规定抽油机规格代号允许振幅值(mm)10-4.2-53;12-4.2-73;12-4.8-73; 14-4.8-73;14-5.4-73;16-5.4-105;16-6-105;18-6-10567减速器轴承温度减速器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0;轴承最高温度不超过70。满载荷运转,温升停止后,用点温计测量。8减速器油池温度减速器油池温升不得超过15;油池最高温
30、度不超过70。9运转噪声(A计权声级)减速器扭矩kN.m(kgf.m)噪声dB(A)载荷运转时,用声级计测量,测点分布在输出轴两端,取算术平均值。37(3700)8537(3700)8710驴头悬点投影满载荷运转后,驴头悬点投影直径应在下列规定值的理想圆内(mm)满载荷运转2小时后,经纬仪测量,除上、下始点外中间位置还应测不少于3点。抽油机规格代号直径允许值(mm)2-0.6-2.8;3-1.2-6.5;3-1.5-6.5103-2.1-13;4-1.5-9;4-2.5-13;5-1.8-13;5-2.1-13;5-2.5-18;8-2.1-18144-3-18;5-3-26;6-2.5-26
31、;8-2.5-26188-3-37;10-3-37;10-3-53;12-3.6-53;14-3.6-732210-4.2-53;12-4.2-73;12-4.8-73;14-4.8-73;14-5.4-73;16-5.4-105;16-6-105;18-6-105;18-6-14628续表3-1序号检验项目要 求检验方法和规定11两曲柄剪刀差满载荷运转后,两曲柄的剪刀差(mm)不得超过下列允许差值:满载荷运转后,用检验棒检验。抽油机规格代号允许差值(mm)2-0.6-2.8;3-1.2-6.5;3-1.5-6.533-2.1-13;4-1.5-9;4-2.5-13;5-1.8-13;5-2.
32、1-13;5-2.5-18;8-2.1-1844-3-18;5-3-26;6-2.5-26;8-2.5-2658-3-37;10-3-37;10-3-53;12-3.6-53;14-3.6-73610-4.2-53;12-4.2-73;12-4.8-73;14-4.8-73;14-5.4-73;16-5.4-105;16-6-105;18-6-105;8-6-146712刹车机构可靠性应保证曲柄在任何位置处,刹车能可靠地制动。刹车操作力不得超过0.15kN,松开刹车后,刹车毂与刹车带不得有任何接触。目测用弹簧拉力计检验。13两曲柄与从动轴连接处键的接触面积楔键的上下接触面每平方厘米上均应有接触
33、点,并且其接触面积应不少于80。涂红丹检验14曲柄平衡重的移动平衡重的调整,移动应平稳,无卡阻。手感检查15驴头翻(转)动的灵活驴头翻(转)动应灵活,无阻滞及卡死现象。目测16减速器齿轮齿面接触精度减速器齿轮齿面接触斑点沿齿长方向占工作齿长的百分率: 双圆弧齿轮; 第一条85 第二条70 渐开线齿长60 减速器齿轮齿面接触斑点沿齿高方向占工作齿高的百分率:双圆弧齿轮45 渐开线齿轮35按BG/T15753-1995圆弧圆柱齿轮精度GB/T10095-1995渐开线圆柱齿轮精度进行检测。续表3-1序号检验项目要 求检验方法和规定17减速器齿轮齿侧间隙符合图样规定用压铅方法检验18减速箱内腔清洁度
34、总中心距mm6506501000100012001200按SY5044-2000第6.1h款进行。残存杂物质量mg40010001600200019型式试验符合SY5044-2000标准中6.3条要求。查型式试验报告20 按企标设定项目变型性抽油机企业规定的整机性能项目注:满载荷运转为SY/T5044-2000标准中6.4.1条。主要零件关键项目质量评定表表3-2序号零件名称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和规定1减速器主动轴材料的机械性能及热处理硬度材料的机械性能应不低于图样规定材料的机械性能,热处理硬度应在图样规定的范围内。常规理化检验2减速器中间隔轴材料的机械性能及热处理硬度3减速器从动隔轴材料的机
35、械性能及热处理硬度4减速器左、右旋齿轮材料的机械性能及热处理硬度5减速器被动齿轮材料的机械性能及热处理硬度6曲柄销材料的机械性能及热处理硬度7连杆受力焊缝质量焊缝及热影响区的强度应保证不低于杆体设计强度。焊缝探伤8吊绳绳帽与钢丝绳的连接强度试验。符合SY/T5044-2000标准5.15条的规定绳帽的破坏性试验9 “变型”机特有项目按企标确定要求主要零件主要项目质量审核评定表表3-3序号零件名称项点号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和规定1减速器主动轴1与轴承配合处的尺寸精度符合图样规定常规长度计量2与轴承配合处的表面粗糙度3密封部件的尺寸精度4密封部位的表面粗糙度5轴头锥面的接触面积6齿面粗糙度7齿轮的
36、第公差组的检验组(齿轮的传递运动准确性精度)8齿轮的第公差组的检验组(齿轮的传动平稳性精度)9齿轮的齿厚极限偏差(或公法线平均长度偏差)2减速器中间轴10与轴承配合处的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11左右旋齿轮安装轴尺寸精度12齿面粗糙度13齿轮的第公差组的检验组(齿轮的传递运动准确性精度)14齿轮的第公差组的检验组(齿轮的传动平稳性精度)15齿轮的齿厚极限偏差(或公法线平均长度偏差)3减速器被动轴16与轴承配合处的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17被动齿轮安装轴尺寸精度18密封部件的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19键槽槽底粗糙度和槽深尺寸精度20两轴头处键槽的中心平面对通过公共基准轴线的同一辅助平面的对称度。21两轴
37、头处键槽底面的粗糙度续表3-3序号零件名称项点号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和规定4减速器左右旋齿轮22安装孔的尺寸精度23齿面粗糙度24齿轮的第公差组的检验组(齿轮的传递运动准确性精度)25齿轮的第公差组的检验组(齿轮的传动平稳性精度)26齿轮的齿厚极限偏差(或公法线平均长度偏差)27铸造缺陷齿部无补焊,轮缘无疏松、缩孔目测5减速器被动齿轮28安装孔的尺寸精度符合图样规定目测29齿面粗糙度30铸造缺陷齿部无补焊,轮缘无疏松、缩孔31齿轮的第公差组的检验组(齿轮的传递运动准确性精度)符合图样规定常规长度计量32齿轮的第公差组的检验组(齿轮的传动平稳性精度)33齿轮的齿厚极限偏差(或公法线平均长度偏差)
38、6减速器箱体与箱盖34轴承孔的尺寸精度35轴承孔的表面粗糙度36各轴孔中心线间的平行度37各轴孔中心线间的极限位置偏差38箱体与箱盖剖分面的粗糙度续表3-3序号零件名称项点号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和规定减速器箱体、箱盖39箱体与箱盖自由结合后的接触密合性。 总中心距小于650mm时,用0.05mm塞尺;总中心距大于650mm时,用0.1mm塞尺。塞尺塞入深度不得大于剖分面宽度三分之一。用塞尺检查7曲柄40曲柄销孔的尺寸精度常规长度计量41轴孔的尺寸精度42轴孔的表面粗糙度43键槽的尺寸精度44键槽中心平面对通过轴孔轴线和销孔轴线的辅助平面的对称度8曲柄销45曲柄销与轴承配合处的尺寸精度常规长度计
39、量46曲柄销与轴承配合处的表面粗糙度47曲柄销台阶处过度圆弧半径的尺寸精度与表面粗糙度48锥面与环规的接触面积9连杆49连杆的有效长度偏差50销轴孔位置精度10胶带轮51静平衡试验M=9.8eGN.mm式中G为胶带轮质量(kg),e为不同转速下的允许偏心距,e值按下表选取。不平衡矩不大于M值静平衡试验架上进行胶带轮转速r/min900700500300允许偏心距em18026038055011变型机特有项目52按企标确定项目的要求外观质量审核评定表表3-4序号检验项目要求检验方法和规定1包装标志明显、内容齐全、美观大方、牢固可靠目测、手感检查2外露金属件表面平整、光滑、美观、过渡部位圆滑3组合
40、件与焊接件连接准确、美观。焊缝均匀、平整,不均匀度不超过2mm,咬边深度不大于1mm。连续咬边长度不大于焊缝长度的1/5。对影响外观的堆积物应修整。按SY5308-87石油钻采机械产品用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中2、3条检查。4涂漆均匀,色泽美观大方,光亮、平整;无裂纹、无气泡、无自然脱落现象、无泥漏漆。按SY5308-87石油钻采机械产品用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中第五章检查。5 螺栓外露整齐,涂防锈油脂目测6各法兰连接处错位不大于外径的17箱体与箱盖合箱处边缘平齐、总长不大于1200mm时,相互错位每边不大于2mm,总长大于1200mm时,相互错位每边不大于3mm。附件4抽油设备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
41、条件审查办法说 明1 本办法适用于申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评价。2 本办法具体按:一、质量管理职责,二、生产资源提供,三、技术文件管理,四、采购质量控制,五、过程质量管理,六、产品质量检验,七、文明安全生产共7章23条43款进行审查评价。每一款的审查内容按“合格”、“轻微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结论进行评定。其中“轻微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并是性质轻微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3 审查组依据本办法对企业审查后,要填写本办法后面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不合格项目汇总表(表一),并对审查出的全部不合
42、格项目(以款计)进行综合评价,然后再填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表二),其中审查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审查结论的确定原则是:2.1生产设施、2.2设备工装、2.3测量设备、6.3出厂检验共4条6款为否决项目,若全部合格;同时,其它非否决项目(共19条37款)中(1)若无严重不合格,而轻微不合格不超过10款;(2)或者若存在1款严重不合格,而轻微不合格不超过8款,审查结论为合格。否则审查结论为不合格。4 本办法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的全国通用办法。在对某个申领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时,还应结合某种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一同使用。5 本办法中的“此项不适用”一栏用以写明对生产某种产品的企业审查时可删减的条款。对于行业特殊要求应增加条款或删减条款,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