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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澳门劳资资关系法法法令第第24/89/M號四四月三日日澳門勞資資關係一、澳澳門地區區勞資關關係法律律制度由由八月廿廿五日第第1011/844/M 號法令令核准,該該法令第第七二條條二款規規定,其其所訂定定制度經經過一年年後必須須由行政政當局及及勞雙方方社團代代表共同同審議。社會會協調常常設委員員會經由由六月一一日第331/887/MM 號法法令設立立,其宗宗旨是為為行政當當局與社社會夥伴伴間之對對話及協協調提供供方便。鑑于于該委員員會之諮諮詢性質質及由三三方面組組成,政政府因而而認為,由由該委員員會研究究勞資關關係法尤尤為適宜宜。鑑于于該委員員會已展展開運作作,政府府建議該該委員會會在年度度活
2、動計計劃內,將將八月廿廿五日1101/84/M 號號法令的的檢討列列為優先先項目,藉藉此對合合理要求求作出回回應及對對尤其是是勞方在在該方面面屢次顯顯示的期期望予以以滿足。檢討討的工作作已由社社會協調調常設委委員會付付諸實行行,并以以一致通通過現時時所核准准修訂建建議作為為工作的的完結,而而該建議議代表了了在本地地區社會會力量間間所取得得的廣泛泛共識。本法法令草案案設法引引進了有有助理解解有關規規定的適適當修訂訂;解決決了從經經驗所得得出的疑疑問和遺遺漏,使使理解上上出現困困難的規規定變為為淺白,并并改變了了關于與與工作者者的期望望不符的的情況。關于于八月廿廿五日第第1011/844/M 號法
3、令令之革新新與改善善,值得得強調的的有以下下幾點:a)在在周假日日工作訂明明倘工作作者在周周假日提提供工作作,該日日收受雙雙倍的平平常報酬酬;b)強制制性假日日增加加由于民民間或教教節日而而強制性性中止工工作合約約的日數數,而工工作者在在該等日日數內中中止工作作之同時時有權收收受相應應的報酬酬;c)年假假訂定定原則,倘倘工作者者被阻止止享受年年假,將將獲償三三倍于所所無享受受時間的的相應報報酬的回回報;d)由僱僱主主動動取消合合約的充充分理由由減少少藉詞理理由充分分而撤消消合約的的理由,并并訂定原原則,凡凡提出被被認為不不當的理理由者付付雙倍賠賠償;e)單方方解約實質質性增加加給與遭遭無理解解
4、僱工作作者的賠賠償金額額。綜上上所述;經聽取取諮詢會會的意見見;按照照澳門組組織章程程第一三三條一款款之規定定,澳門門總督合合制訂在在澳門地地區具法法律效力力之條文文如下:(法令的的對象)一、關關於直接接僱主與與居住本本地區工工作者之之間工作作關係的的合約,係係自由者者,但不不妨礙法法定最低低條件的的遵守。工工作關係係或由有有關團體體代表自自由接納納慣例而而產生,或或由機構構管理章章程或一一般通行行的風俗俗習慣產產生。二、除除散見經經訂定或或將來訂訂定的其其他條件件外,本本法令訂訂定直接接僱主與與居住本本地工作作者之間間合約應應遵守的的最低條條件。第二條(定義)為本本法令的的效力起起見,除除另
5、有不不同之規規定外,定定義如下下:a)僱僱主係係指所有有及任何何個人或或集體按按照與工工作者簽簽訂的工工作合約約直接使使用一個個工作者者的工作作活動,而而不論合合約形式式及報酬酬的計算算標準。該該標準得得係依確確實取得得之結果果;b)工工作者係指享享有在澳澳門居住住身份之之人士將將其工作作活動通通過合約約提供予予一直接接僱主且且受後者者管轄及及指揮,而而不論合合約形式式及報酬酬的計算算標準。該該標準得得係依確確實取得得之結果果;c)工工作關係係係指指僱主與與為其服服務的工工作者所所定或應應有的,與與經提供供或應提提供的服服務工工作活動動,及該該提供應應進行之之方式有有關的行行為、權權利與義義務
6、的整整體;d)工工作條件件係指指與僱主主及工作作者在有有關工作作,或在在提供服服務場所所之行為為及做法法有關的的所有及及任何權權利、義義務或情情況;e)超超時工作作係指指在平常常工作時時間外所所提供的的一切服服務;f)長長期性工工作者係指與與同一僱僱主有連連續工作作關係一一年或以以上的工工作者;g)平平常工作作時間係指工工作者有有責任提提供的小小時數;h)工工作時間間為每每日工作作平常時時間起止止及工間間休息時時間的訂訂定。第三條(實施範範圍)一、本本法令所所定制度度,可實實施於所所有活動動方面的的一切工工作關係係,包括括公共機機構及公公共資本本機構。二、本本法令不不實施於於公共行行政方面面,
7、以及及在有關關工作關關係上受受公務員員章程所所管制的的機構或或人士。三、本本法令的的規定亦亦不包括括下列的的工作關關係體系系:a)家庭庭工作關關係;b)法律律或實際際上具有有家庭關關係及同同膳宿者者之間的的工作關關係;c)為具具體訂定定服務者者全部提提供服務務及有自自主權,並並透過整整體定價價所立合合約而產產生的工工作關係係;d)由僱僱主與非非居住本本地工作作者之間間的工作作關係由由現時實實施的特特別規則則管制。四、第第二、第第三及第第四章的的規定,不不實施於於工作者者在其住住所提供供服務的的工作關關係。第四條(平等原原則)所有有工作者者享有同同等就業業機會,以以及在就就業及提提供服務務上的同
8、同等待遇遇,作為為承認所所有人有有此權利利的效果果,而不不論其種種族、膚膚色、性性別、信信仰、所所屬組織織、政見見、社會會階層或或社會背背景。第五條(較有利利原則)一、本本法令之之規定並並不影響響任何僱僱主與為為其服務務之工作作者間已已遵守及及實行的的較有利利的工作作條件,而而不論該該等較有有利條件件的始源源。二、對對本法令令絕對不不得意味味或理解解作為將將僱主與與工作者者所定或或遵守的的工作條條件減少少或撤消消,而係係出於慣慣例、機機構章程程或風俗俗習慣而而訂立遵遵守者,但但該等工工作條件件須係與與本法令令所定者者較有利利而言。第六條(傳統制制度的優優先)僱主主與工作作者之間間,或有有關組織
9、織代表之之間所訂訂的一切切協議或或協定,原原則上係係被接納納者,即即使其規規定與本本法令之之規定有有異;但但其施行行對工作作者引致致之工作作條件,較較諸本法法令所引引致者更更為有利利便可。第二章當事人的的權利、義義務及保保障第七條(僱主的的義務)一、僱僱主應:a)尊重重及以禮禮對待工工作者;b)在共共益要求求範圍,給給與工作作者合理理的及與與其工作作相符的的工資;c)給與與工作者者不論在在體質及及精神方方面良好好的工作作條件;d)為工工作者生生產水平平的提高高作出貢貢獻;e)對工工作者因因工作意意外及或因提提供服務務導致患患病所產產生的損損害給與與賠償;f)遵守守由工作作關係及及其管制制規則所
10、所產生的的其他義義務。二、僱僱主必須須在一月月及二月月份內將將有關工工作時間間、提供供方式、周周假及年年假、必必遵假日日、職業業病、工工資、婦婦女及兒兒童的工工作,以以及外籍籍及無國國籍人士士的工作作等,以以適當時時所提供供的表格格,經填填妥後送送交勞工工事務室室。第八條(工作者者的義務務)一、工工作者應應:a)尊重重和以禮禮及忠誠誠對待僱僱主、及及其上級級、同事事及與機機構有關關的其他他人士;b)勤謹謹返工,並並熱心及及努力工工作;c)在所所有涉及及工作的的施行及及紀律方方面服從從僱主,但但僱主的的命令及及指示顯顯示與其其權利及及義務有有抵觸者者除外;d)對僱僱主保持持忠心,例例如不以以本人
11、或或他人名名義與僱僱主競爭爭作業,亦亦不將有有關其組組織、生生產方式式或業務務的資料料外傳;e)對由由僱主所所給與保保管的與與其工作作有關的的資財予予以照顧顧其保養養及良好好使用;f)促進進或施行行為改善善機構生生產的一一切行為為;g)對有有關工作作衛生與與安全事事宜,通通過適當當途徑與與僱主合合作;h)遵守守由工作作關係及及其管制制規則所所產生的的其他義義務。二、上上款項項所指服服從義務務,不但但涉及由由僱主直直接給與與的規則則及指示示,亦涉涉及由工工作者的的上級在在僱主賦賦予職權權範圍內內給與者者。第九條(工作者者的保障障)一、僱僱主係被被禁止:a)強迫迫工作者者購買或或使用由由僱主或或其
12、指定定人所供供應的服服務;b)強迫迫工作者者使用任任何餐室室、食堂堂、包伙伙食或其其他直接接以工作作有關之之場所作作為向工工作者供供應物品品或提供供服務;c)以任任何方式式反對工工作者行行使其權權利,以以及因提提出有歧歧見情況況作出申申駁理由由而終止止工作關關係、予予以處分分或損害害工作者者;d)減低低工作者者的報酬酬,但獲獲得工作作者的同同意且經經取得勞勞工事務務室的同同意後除除外。二、經經核准商商法典之之八月三三日第440/999/MM號法令令第三條條第一款款r項廢廢止。第三章提供服務務第一節工作時間間第一條條(工作時時間)一、任任何工作作者正常常不應每每天提供供服務超超過八小小時,每每周
13、不應應超過四四十八小小時,而而平常工工作時間間應有不不少於三三十分鐘鐘短休,以以便工作作者不作作超過五五小時連連續性工工作。二、按按照風俗俗習慣、工工作方式式或僱主主與工作作者之間間的訂定定,上款款所指限限額得超超出至每每天十小小時半,但但每天工工作八小小時以外外的提供供服務,並並無強制制性質者者。三、因因提供超超時工作作可容許許每周超超過四十十八小時時工作時時間,超超時工作作係以第第二條項之規規定理解解之。四、一一款所定定時間,並並不包括括為準備備開始工工作,及及已開始始而未完完成的交交易、活活動及服服務所需需的時間間,但合合計每天天不得超超過三十十分鐘。第一壹條條(工作平平常時間間限額的的
14、例外)一、上上條所指指的限額額,在下下列情況況將得超超越,並並毋須徵徵得工作作者的同同意:a)倘僱僱主面臨臨重大的的損失或或出現不不可抗拒拒的情況況;b)倘僱僱主須面面對不可可預料的的,或透透過僱用用其他工工作者亦亦不能應應付的工工作增加加。二、在在提供超超時工作作情況,工工作者將將有權收收取增加加的工資資,金額額將由僱僱主與工工作者協協商。三、除除項預預料情況況外,日日工作時時間超過過十一小小時的部部分,中中止其強強制性。第一二條條(工商業業及服務務場所活活動時間間)工作作時間所所訂制度度,不實實施於工工商業及及服務場場所的活活動時間間,亦不不得視為為該等場場所活動動時間之之限制條條件。第二
15、節提供服務務方式第一三條條(僱主的的職權)一、一、在在工作關關係及其其管制規規範圍內內,訂定定應提供供的工作作規定屬屬僱主的的職權,並並得編製製載有有有關組織織及紀律律規則的的內部章章程。二、僱主主應將內內部章程程內容予予以公佈佈,例如如標貼在在工作地地點,以以便工作作者隨時時及以明明白方式式完全獲獲知其內內容。第一四條條(工作條條件)一、服服務應在在良好衛衛生及安安全條件件下提供供,工作作場所應應具法律律或章程程所規定定之條件件。二、工工作者及及僱主應應嚴格遵遵守法律律及章程程之規定定,以及及有關當當局對工工作衛生生及安全全的指示示。三、有有關各方方面活動動的衛生生及安全全章程,將將在特別別
16、法例內內訂定。第一五條條(工作意意外及職職業病)一、工工作者因因提供服服務而患患病,以以及在提提供服務務時遭受受意外,應應獲適當當的援助助、治療療及賠償償的保障障。二、本本法令所所訂制度度,實施施於所有有工作情情況,並並不得透透過僱主主與工作作者之間間的協議議而背離離。三、僱僱主須關關注受害害者,並並對其殷殷切及有有效地提提供所需需之援助助。四、以以上各款款所預料料的保障障及負擔擔,得由由僱主直直接或通通過保險險予以確確保。五、僱僱主應在在發生意意外起至至多四十十八小時時內,將將在工作作地點或或在工作作時間發發生的工工作意外外通知勞勞工事務務室。第一六條條(試用期期)一、工工作關係係生效的的首
17、三個個月視為為試用期期,任何何一方得得單方面面結束工工作關係係而無須須預先通通知,亦亦無須提提出充分分理由,並並無權收收取任何何因解約約之賠償償,但有有相反的的書面協協議除外外。二、工工作者之之年資係係由試用用期開始始起計。第四章提供服務務的暫停停第一節周假及假假日第一七條條(周假)一、所所有工作作者在每每七天期期有權享享受連續續二十四四小時的的休息時時間,但但不妨礙礙其收受受按照第第廿六條條規定計計算的回回報。二、每每一工作作者的周周假,將將按機構構的活動動需求,由由僱主作作適當的的事先訂訂定。三、享享受周假假的工作作者,只只限在下下列情況況方得被被通知提提供服務務:a)倘僱主主面臨重重大的
18、損損失或出出現不可可抗拒的的情況;b)倘僱主主須面對對不可預預料的,或或透過僱僱用其他他工作者者亦不能能應付的的工作的的增加;c)倘提共共服務對對確保機機構活動動的持續續係不可可缺少及及不可代代替者。四、在在周假內內提供服服務時,工工作者在在提供服服務後三三十天期期內,有有權享受受立即訂訂定的補補假一天天。五、對對一款所所指權利利的遵守守,不妨妨礙工作作者在每每休息日日提供自自願服務務的可能能,但不不得被強強迫作出出服務。六、 倘在每每周休息息日提供供工作,應應支付:a)平平常報酬酬的雙倍倍予收取取月薪的的工作者者;b)按按照風俗俗習慣所所定範圍圍而與僱僱主協定定的金額額,予收收取按照照實際生
19、生產結果果或實際際提供工工作時間間而定工工資的工工作者。*第一八條條(例外)凡因因活動方方面之性性質,出出現對上上條一款款之規定定的遵守守不可行行時,將將應對工工作者在在每四周周或不足足期內給給予連續續之四天天休息,而而係不少少於平均均每周廿廿四小時時計算者者。第一九條條(強制性性假日)*一、強強制性假假日如下下:一月月一日農曆曆新年(三三天)清明明節五月一日日中秋秋節翌日日十月月一日重陽陽節十二二月二十十日二、在在強制性性假日,完完成試用用期之工工作者應應被豁免免提供服服務。三、上上款所指指之工作作者有權權收取一一月一日日、農曆曆新年(三三天)、五五月一日日及十月月一日假假日的工工資。第二條
20、條(例外)一、工工作者在在上條三三款所指指之強制制性假日日內提供供工作,給給予永遠遠不低於於平常報報酬的補補充工資資,並只只限在下下列情況況方可進進行:a)當僱主主面臨重重大損失失或出現現不可抗抗力的情情況時;b)當僱主主需要應應付不可可預料的的工作的的增加;c)當提供供服務對對確保機機構活動動的持續續性是不不可缺少少的,而而該活動動按習俗俗應在假假日內進進行者。二、按按照一款款b項之之規定在在無薪強強制性假假日提供供服務時時,已完完成試用用期之工工作者有有權收取取絕不少少於平常常工資百百分五十十的一項項附加工工資,而而由互相相間協商商而定。第二節年假第二一條條(年假權權利的取取得)一、在在每
21、一平平常年,工工作者有有權享受受六個工工作日的的有薪假假期。二、倘倘工作關關係的時時間少於於十二個個月但多多過三個個月時,工工作者有有權享受受的每年年假期係係按工作作關係的的時間比比例計算算,每月月或不足足一月享享受半日日。三、為為上款的的效力起起見,以以翌月之之同日午午夜十二二時被視視為滿一一個月;但倘翌翌月並無無相同之之日時,則則以當月月份之最最後一日日為準。第二二條條(年假的的編訂)一、每每一工作作者每年年所享受受的連續續或間斷斷假期,將將按機構構活動需需求,並並在至少少三十天天預先期期由僱主主訂定之之。二、倘倘工作者者在工作作關係結結束時,仍仍未享受受有關每每年假期期者,將將獲取相相當
22、於該該假期的的工資。第二三條條(在年假假中從事事其他活活動)一、工工作者在在每年有有薪假期期中,不不得事任任何其他他有薪的的活動;但倘原原已兼職職或獲得得僱主許許可者除除外。二、不不遵守上上款規定定的工作作者,僱僱主有權權對其作作紀律追追究,並並取回相相當於每每年假期期的工資資。第二四條條(年假權權利的侵侵犯)阻止止工作者者享受年年假之僱僱主,將將以賠償償名義給給與工作作者相當當於不能能享受假假期時間間之三倍倍報酬。第五章工資第二五條條(概則)一、按按提供的的服務或或工作活活動,工工作者有有權收取取一項合合理工資資。二、所所有得以以金錢計計算而無無論其名名稱及計計算方式式若何;按服務務的提供供
23、應有及及由僱主主與工作作者之間間的協議議、章程程、慣例例或法律律規定而而訂出的的支付,即即為工資資。三、工工資得只只用本地地區貨幣幣支付,金金錢及物物質支付付或其他他性質的的支付所所構成;但在最最後者情情況,金金錢支付付的數值值,原則則上不應應少於工工資總金金額百分分之五十十。第二六條條*(工資的的計算)一、對對收取月月薪的工工作者,有有關金額額包括周周假、年年假及強強制性假假日工資資的數值值,不能能因在該該等期間間不提供供服務而而受任何何扣除。二、周周假的工工資值,同同樣視作作包括在在按照實實際生產產結果或或實際提提供工作作時間而而計算的的工作者者工資。但但應給予予他們與與年假及及強制性性假
24、期有有關的額額外補償償。三、對對同時收收取上述述各款所所指方式式組合工工資的工工作者,在在不妨礙礙獲得與與不固定定報酬相相應的部部分內的的年假及及強制性性假期的的補償權權利下,周周假的工工資值同同樣視作作包括在在協定報報酬。四、為為著二及及三款規規定之目目的,年年假及強強制性假假期應得得的補償償,將按按照近三三個月實實際提供供的工作作每日平平均數計計算,或或日期較較短,則則以實際際維持工工作關係係的時間間計算,在在任何情情況下,超超時工作作亦包括括在上述述平均數數的訂定定。第二七條條(工資的的訂定)一、工工資的金金額,將將由僱主主與工作作者協商商並遵守守可引用用的習慣慣、企業業章程、協協定或法
25、法律規定定的範圍圍而訂定定者。二、工工資的金金額,應應顧及工工作者的的需要與與利益、生生活消費費幅度、企企業或其其所屬經經濟方面面的經濟濟能力、及及財經狀狀況,以以及經濟濟競爭條條件而訂訂者。第二八條條(遵守的的方式)一、支支付工資資的義務務,係定定期及同同期履行行者,由由僱主與與工作者者透過協協議而定定。二、工工資的支支付,應應在提供供服務之之日及服服務期間間,或服服務期間間前後,以以本地貨貨幣進行行。三、工工資的支支付,應應于工資資有關期期間告滿滿後最多多三個工工作日內內進行,但但下款之之情況則則不在此此限。四、倘倘工作者者之工資資是按確確實提供供的服務務時間、效效能或產產量而收收受,有有
26、關的支支付應在在截算日日起計三三個工作作日內進進行,而而截算則則應於工工資有關關期間告告滿後六六個工作作日內進進行。第二九條條(遵守地地點)一、工工資應在在工作者者提供活活動的地地點支付付,但倘倘有其他他協定的的地點則則除外。二、倘倘訂定不不在提供供服務場場所支付付,僱主主應方便便工作者者前往收收取工資資。三、禁禁止在出出售含酒酒精飲品品店或賭賭博場所所進行支支付工資資,在此此等場所所工作的的人士則則除外。四、當當有可接接受的理理由,并并盡可能能得到工工作者的的同意時時,工資資將得以以本票、郵郵政匯票票或以工工作者名名義作銀銀行存款款等方式式支付,但但倘該等等支付方方式對工工作者收收取工資資引
27、致嚴嚴重或難難以克服服的困難難時除外外。第三條條(給予工工作者的的文件)在支支付工資資時,僱僱主應給給予工作作者一份份載有其其姓名與與薪酬的的相應期期及或或工作,所所有扣除除及經已已減除以以及應收收的淨金金額。第三一條條(抵償及及扣除)一、僱僱主不得得將工作作者倘有有的信貸貸作為所所欠薪金金的抵償償,並不不得在工工資內作作任何扣扣除或減減除。二、容容許下列列的減除除或扣除除:a)由法法律、章章程或經經法院裁裁判確定定執行撥撥歸地區區的扣除除;b)工作作者應向向資方付付出的賠賠償,係係因法院院裁判確確定執行行或按第第四八條條之規定定因不繼繼續工作作關係而而結算者者;c)作為為報酬而而進行的的支付
28、或或預支。三、上上款b及及c項所所指的扣扣除,在在任何情情況,不不得超出出工資的的六分之之一(但但b項第第二部份份除外)。第三二條條(債權的的優先)倘企企業倒閉閉或法院院裁定清清盤時工工作者的的債權,對對其他一一般債權權人而言言,係享享有優先先者。第三三條條(債權的的轉讓)工作作者不得得將其工工資的債債權作轉轉讓,亦亦不得以以任何其其他方式式將之作作有償或或無償的的轉移。但但給與社社會福利利基金而而倘該基基金給與與的津貼貼金額與與債款相相同或高高於者除除外。第六章關於婦女女工作第三四條條(概則)一、第第四條所所規定的的就業權權利與平平等原則則,不引引致任何何基於不不論直接接或間接接的性別別歧視
29、,尤尤其婚姻姻或家庭庭狀況方方面。二、由由於上款款所指的的原則,對對婦女機機會上、待待遇、工工作及就就業方面面,與男男性工作作者係平平等者。三、因因由於當當更改一一項實際際上不平平等的情情況,或或本屬利利於社會會之分娩娩而須對對性別訂訂定優惠惠的臨時時性規定定,並不不作為歧歧視者。第三五條條(禁止或或受限制制的工作作)一、禁禁止或限限制婦女女提供對對其生育育機能產產生確實實或可能能危害的的服務,而而係因服服務之性性質或因因提供服服務之場場所導致致者。二、在在懷孕期期及產後後至多三三個月,婦婦女不應應擔任對對其身體體不適宜宜的工作作。第三六條條(同等工工資)一、對對同一僱僱主提供供同一或或同等價
30、價值的服服務,確確保男、女女性工作作者同等等工資。二、在在以價格格或效能能訂定工工資,應應對男女女工作者者的同一一或同價價格工作作之有關關計算基基本單位位係同一一者。第三七條條(特別權權利)一、工工作關係係超出一一年的懷懷孕婦女女,在分分娩時有有權享受受三十五五天假期期,並保保留職位位及不喪喪失第五五款規定定範圍內內的工資資。二、上上款所定定之三十十五天,三三十天在在產後必必須及立立即享受受,其餘餘五天可可在產前前或產後後全部或或局部享享受。三、在在懷孕或或分娩時時導致疾疾病而超超出所定定的假期期時,工工作者有有權缺勤勤,且不不喪失工工作職位位,但無無權收取取工資。四、在在分娩假假期內的的工作
31、者者權收取取如下工工資:a)倘屬固固定報酬酬的工作作者,收收取相等等於其分分娩假期期前一星星期內服服務時間間實際有有權收取取的同等等工資;b)倘屬按按確實提提供的服服務時間間、效能能或產量量而定工工資的工工作者,收收取相等等於為同同一僱主主服務最最近三個個月內所所收取的的工資平平均數字字的工資資。五、分分娩假期期的工資資,將由由僱主確確保,不不論為任任何僱主主服務的的每一工工作者三三胎為限限。六、為為著本條條的效力力起見,僱僱主有權權要求為為其服務務的女工工作者提提供懷孕孕狀況及及分娩的的證明。七、倘倘欠缺所所要求的的證明時時,僱主主毋須給給予分娩娩假期及及有關報報酬,以以及對缺缺勤者的的職位
32、不不予保留留。八、僱僱主不得得解僱在在懷孕期期及分娩娩後三個個月內的的工作者者,而係係資方知知悉該等等情況的的;但有有充份理理由時則則除外。九、不不遵守上上款規定定的僱主主,必須須支付相相等於三三十五天天工資的的賠償予予被解僱僱的女工工作者,且且不妨礙礙其他任任何應得得的賠償償。第七章童工第三八條條(概則)僱主主應給予予為其服服務的童童工適合合彼等年年齡的工工作條件件,並特特別地避避免對其其身體、精精神及道道德發展展的任何何損害。第三九條條(最低年年齡)一、任任何僱主主不得僱僱用及使使用十六六歲以下下工作者者的服務務。二、倘倘僱主遵遵守第四四二條一一款之規規定,由由十六歲歲以下十十四歲以以上未
33、成成年人士士提供服服務得例例外地獲獲得批准准。第四條條(禁止或或受限制制的工作作)一、錄錄用童工工擔任若若干工作作而因其其性質或或所提供供的條件件對其身身體、精精神或道道德的發發展有損損害者,得得受總督督訓令予予以禁止止或限制制。二、不不准未滿滿十六歲歲兒童提提供家庭庭服務。三、為為進行居居住地的的保養及及烹飪所所需的工工作,在在一個家家庭提供供服務,被被視為家家庭服務務,例如如:a)房屋屋清潔及及整理;b)烹飪飪;c)洗及及處理衣衣物;d)看管管及照顧顧兒童及及老年人人;e)與上上述有關關的外勤勤工作;f)園丁丁工作;g)縫紉紉;h)習慣慣上所定定的其他他類似工工作;i)上述述工作的的協調及
34、及管理。第四一條條(例外)一、為為維護童童工良好好的發展展、安全全及生命命,總督督得以訓訓令禁止止童工在在某些職職業或活活動範圍圍工作。二、對對若干服服務方式式、職業業及活動動範圍,上上各條所所指之年年齡限制制,將得得以訓令令提高之之。第四二條條(工作的的條件)一、當當未經事事先證明明未滿十十六歲的的童工具具有執行行其職業業活動所所需的良良好體格格時,僱僱主不得得使用未未滿十六六歲童工工的服務務。二、在在提供服服務期間間,童工工每年至至少作一一次正常常及定期期之健康康及體格格檢查,以以視乎其其是否勝勝任。三、檢檢查將由由有資格格的醫生生進行,有有關費用用將由僱僱主直接接負擔。四、一一及二款款所
35、定的的遵守之之證明文文件,應應由進行行檢查的的人士或或機構蓋蓋印及證證實,並並將應隨隨時向有有關稽查查部門人人員出示示。第八章工作合約約的終止止第四三條條(工作關關係的終終止)一、倘倘有充份份理由,任任何一方方得終止止工作關關係,但但並無賠賠償的支支付。二、一一般而言言,任何何事實或或嚴重情情況導致致根本不不可能維維持工作作關係者者,便構構成充份份理由。三、無無須預先先通知或或賠償的的支付而而可終止止工作關關係之情情況如下下:a)透過過工作者者與僱主主彼此協協議者;b)當工工作關係係之訂定定係為擔擔任具體體的工作作及經已已完成者者;c)當工工作關之之訂定係係為偶然然性或季季節性的的工作者者;d
36、)當工工作關係係之訂定定期限不不足一年年者,倘倘曾被續續期三次次者則除除外。第四四條條(由僱主主主動取取消工作作關係之之充份理理由)一、除除其他外外,足以以構成僱僱主取消消工作關關係之充充份理由由事實如如下:a)工作作者的過過錯行為為而是違違反本法法令及合合約所衍衍生義務務者;b)所提提供服務務的質素素;c)對工工作關係係經已協協訂條件件的重大大更改。二、當當所提出出的充份份理由顯顯示不成成立時,解解僱被視視為不合合理,並並受法定定的後果果。第四五條條(妨礙)不足足以構成成終止一一項工作作關係之之有效理理由的情情況如下下:a)因工工作者參參加代表表其利益益的團體體,且在在團體內內活動者者;b)
37、因工工作者為為滿足其其有權享享受的工工作條件件而向僱僱主提出出異議或或通知任任何有關關人士者者;c)工作作者的種種族、膚膚色、性性別、婚婚姻狀況況、懷孕孕、宗教教、政見見、祖籍籍或社會會背景;d)因分分娩假期期缺勤者者;e)因工工作意外外及職業業病缺勤勤者;f)在同同一平常常年度連連續至三三十天或或間歇性性至四十十五天因因病缺勤勤者。第四六條條(由工作作者主動動取消合合約之充充份理由由)除其其他外,足足以構成成工作者者取消工工作關係係之充份份理由的的事實如如下:a)對身身體所加加強暴的的有充份份理由之之恐懼,或或欠缺工工作生生、安全全及紀律律的最低低限度條條件者;b)不準時時支付應應付的工工資
38、;c)對工作作關係經經已協訂訂條件的的重大更更改。第四七條條(單方解解約)一、在在任何時時間不論論所憑的的理由,不不論僱主主或工作作者倘遵遵守以下下各款所所指預先先通知的的最低期期限,均均得終止止工作關關係。二、倘倘僱主主主動解約約時,對對與僱主主維持連連續性工工作關係係超過三三個月的的工作者者,所需需遵守期期限為十十五天。三、倘倘工作者者主動解解約時,對對與僱主主維持連連續性工工作關係係超過三三個月的的工作者者,所需需遵守期期限為七七天。四、每每當僱主主主動解解約時,除除遵守二二款所指指預先通通知期限限外,應應給與工工作者一一項解僱僱賠償,其其金額以以五款所所定之最最高額為為限,並並按下列列
39、方式訂訂定:a)倘工工作關係係介乎三三個月至至一年者者,相等等於七天天的工資資;b)倘工工作關係係介乎一一年至三三年者、按按每年服服務相等等於十天天的工資資;c)倘工工作關係係介乎三三年至五五年者,按按每年服服務相等等十三天天的工資資;d)倘工工作關係係介乎五五年至七七年者,相相等於十十五天的的工資;e)倘工工作關係係介乎七七年至八八年者,相相等於十十六天的的工資;f)倘工工作關係係介乎八八年至九九年者,相相等於十十七天的的工資;g)倘工工作關係係介乎九九年至十十年者,相相等於十十八天的的工資;h)倘工工作關係係介乎十十年以上上者,相相等於二二十天的的工資。五、由由僱主主主動的單單方解除除工作
40、合合約,賠賠償最高高數值除除下條規規定外,以以在解約約日工作作者月薪薪的十二二倍數值值為限,而而不論有有關工作作關係時時間的多多寡。六、為為著四及及五款所所指賠償償之計算算之目的的,月薪薪數值不不得超過過澳門一一萬二千千元,而而該數值值可每年年由總督督視乎屆屆時經濟濟發展情情況而以以訓令調調整*。第四八條條(無有效效理由及及無預先先通知的的解約)一、對對僱主所所提出的的其後顯顯示不成成立的充充份理由由終止工工作關係係情況,僱僱主須向向工作者者支付一一項賠償償,其金金額相等等于上條條四款所所預料者者的兩倍倍。二、倘倘工作者者全部或或局部不不遵守預預先的通通知期限限,將向向僱主以以賠償名名義支付付
41、相等于于所欠預預先期期期間的工工資數值值。第四九條條(發給工工作證明明書)一、每每當工作作關係被被終止時時,工作作者有權權向僱主主要求發發給一份份證明書書。除被被要求的的其他事事項外,應應載有下下列事項項:a)開始始提供服服務的日日期;b)結束束提供服服務的日日期;c)工作作的性質質或曾從從事的工工作。二、上上款所指指的證明明書不得得載有對對工作者者不利或或工作者者認為不不利的任任何說明明。第九章關於勞工工法例的的觸犯第五條條(罰款)一、蓄蓄意觸犯犯本法令令的規定定,將向向違例僱僱主執行行下列罰罰款:a)觸犯犯第四八八條一款款之規定定者按違例例所牽涉涉的每一一工作者者,為三三千至一一萬五千千元
42、;b)觸犯犯第四條條、第三三五至三三七條、第第三九條條及第四四條、第第四二條條、第四四四條二二款、第第四六條條b及cc項、第第四七條條者按違例例所牽涉涉的每一一工作者者,為二二千五百百至一萬萬二千五五百元;c)觸犯犯第一條及一一一條、第第一七條條及一八八條、第第一九條條三款、第第二條條及第二二一條、第第二四條條、第二二八至三三一條者者按按違例所所牽涉的的每一工工作者,為為一千至至五千元元;d)觸犯犯第七條條及第九九條者為五五百至二二千五百百元。二、當當察覺上上款所指指任何違違例,有有權稽查查之人士士將訂出出一星期期以上兩兩星期以以下之期期間更正正有關違違例,逾逾該期間間倘違例例仍維持持者,施施
43、予相應應之罰款款。三、按按一般刑刑法所訂訂定的再再犯情況況,上款款所定罰罰款的界界限將被被提升為為兩倍。第五一條條(罰款的的輕重)罰款款係按照照違例的的嚴重性性、違例例者的責責任程度度及其經經濟能力力訂定其其輕重。第五二條條(不得替替代的原原則)按本本法令之之規定所所處之罰罰款不得得以監禁禁替代,且且成為本本地區的的收入。第五三條條(稽查)對遵遵守本法法令規定定的稽查查係屬勞勞工事務務室的職職權。第五四條條(司法職職權)一、當當對勞工工事務室室所提出出的起訴訴未作自自動遵守守,或未未有該室室的參與與時,按按本地區區現行法法例的規規定,對對本法令令所規定定的違例例事宜係係屬法院院審訊職職權。二、
44、即即使經已已提交法法院處理理,倘自自動繳付付罰款時時,有關關金額仍仍照有關關起訴案案卷所訂訂之數目目辦理。第十章最後條文文第五五條條(特別法法例)特別別法例將將管制輪輪班工作作、夜班班工作及及連續性性工作等等制度。第五六條條(撤銷的的條例)八月月二十五五日第1101/84/M號法法令及與與本法令令有抵觸觸的其他他法例概概予撤銷銷。第五七條條(生效)本法法令即時時生效。一九八九九年三月月三十日日通過頒行總督文文禮治訓令 第第2544/977/M號號十二月十十五日一月月二十二二日第112/996/MM號訓令令定出用用以計算算因僱主主單方終終止勞動動合同而而應給付付之損害害賠償之之最高月月薪額。基於於四月三三日第224/889/MM號法令令第四十十七條第第六款之之規定,以以及自上上述訓令令生效以以來社會會經濟之之發展狀狀況,顯顯示出有有需要調調整上述述金額。基於於此;經聽聽取社會會協調常常設委員員會意後後;經聽聽取諮詢詢會意見見後;總督督根據四四月三日日第244/899/M號號法令第第四十七七條第六六款之規規定及澳澳門組織織章程第第十六條條第一款款c項之之規定,命命令:第一一條-四四月三日日第244/899/M號號法令第第四十七七條第六六款所指指之最高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