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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及答案9章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及答案9章 第1章 病人甲在注射室输液时,医院突然停电。甲的吊瓶注射液快输完,护士乙摸黑从床下拿起一瓶注射液给甲挂上后离去。但是,护士乙在黑暗中拿的是一瓶装满水(有病员用来暖手的)的吊瓶,致甲死亡。后经查,甲患绝症,濒临死亡。护士乙的行为:( )A与甲死亡结果没有因果关系B存在过失C构成医疗事故罪D构成非法行医罪正确答案:BC过失犯罪本案关键在于乙是否存在过失。从常理来说,作为医院的护士,给病人输液时应该看清所输的液体是否是给该病人用的,虽然案中出现医院停电的事实,但是,作为护士应该还是有一定的职业要求的,起码应提前把要输的吊瓶准备好,给病
2、人换药后要观察一下病人的反应,而不是在黑暗中挂上即离去。应该说乙的行为导致甲的死亡,是有过失的。所以,BC项正确。注意:尽管甲当时身患绝症,濒临死亡,就算正常输液还是会死亡,但是,只要当时甲是活着的,就足以认定为乙的行为与甲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因此不选A。 根据行政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评估行政机构和编制的执行情况。关于此评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评估应当定期进行 B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C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直接依据 D评估同样适用于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调整正确答案:A答案暂无 某村村民王某想要申请一处宅基地用于建房,特向某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咨询,以下
3、咨询意见中,正确的一项是:A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B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C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D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王某将其住房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只有在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款额后,才能予以批准正确答案:B28B 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4、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依此,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故A、C项错误。在D项情形下,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故D项错误。只有B项是正确的。 证券公司的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情形而采取的措施有:( )A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B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C撤
5、销有关业务许可D责令关闭正确答案:ABC证券公司资本监管证券法第150条第1款规定1证券公司的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证券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区别情形,对其采取下列措施:(一)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二)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三)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四)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五)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
6、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七)撤销有关业务许可。故ABC正确。 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陪审员李某是原告王某的弟弟,而李某并未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请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视为当事人放弃申请回避的权利,继续审理B裁定中止诉讼C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报上级人民法院处理正确答案:C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的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回避属于司法解释中发回重审的事由之一。 关于法律推理,下列哪一个选项是错误的?A法律推理是人们在有关法律问题的争议中,运用法律理由解决问题的过程B一国现行法律和历史
7、上的法律都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C法律的正式渊源或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中的“理由”,成为行为的正当性根据D在法律推理中,人们总是寻求尽量减少被视为专断和非理性的意志的干扰答案:B解析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的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的条件。 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A凡是了解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B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经人民法院许可C与当事人一方有亲戚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D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在一定情况下可以作为证人正确答案:C 下列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调解原则适用于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B.在劳动仲裁前必须先行调解C.劳动争议仲
8、裁的裁决是终局的D.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AD。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本题中选项B、C表述错误应予以排除。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 A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国家环境标准和各级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环境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C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污的,应当执行该地方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
9、放标准必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正确答案:C环境标准:(1)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检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2)地方环境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联系:(1)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内涵: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标准。程序:须报国务
10、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适用:凡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可见环境质量标准并不是包含国家和地方两种,地方标准只是对国家环境标准未作规定的项目作出规定,与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补充关系。所以A项错误。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更严的标准而不是不得制定地方标准,而制定的地方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不是批准,所以B、D项错误。C项符合法律的规定。环境保护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
11、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 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及答案9章 第2章 202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
12、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C,司法解释效力低于法律.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B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C甲征得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乙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成强奸罪D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正确答案:D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13、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对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B国家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其企业所得税税率C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D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正确答案:ACD 下列关于公证员职业道德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其主体是公证员B其对象主要是公证员的执业行为C其对公证员具有特殊的约束力D其调节公证职业内部公证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公证职业与社会各方面关系正确答案:A考点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概念与特征解析公证员职业道德主体是公证员和公证机构 甲因父仇欲重伤乙,将乙推倒在地举刀便砍,乙慌忙抵挡喊着说:“
14、是丙逼我把你家老汉推下粪池的,不信去问丁。”甲信以为真,遂松开乙,乙趁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不成立故意伤害罪B甲成立故意伤害罪中止C甲的行为具有正当性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不能犯)正确答案:B 某公司向区教委申请办学许可证,遭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区教委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该公司申请进行重新处理。判决生效后,区教委逾期拒不履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对区教委按日处一百元的罚款B对区教委的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C经法院院长批准,对区教委直接责任人予以司法拘留D责令由市教委对该公司的申请予以处理正确答案:AB 对于
15、丙依法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裁定驳回异议B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C人民法院不得对丙强制执行D人民法院不得对丙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正确答案:CD执行规定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 下列有关法律责任、法律条文和法律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律后果不一定是法律制裁B不是每个法律条文都有法律责任的规定C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若是欠缺行为能力,即使违法也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D所有的法律制裁中都包括金钱惩罚的方式正确答案:ABC52答案:A、B、C 考点:法律责任、
16、法律条文、法律后果讲解:法律后果包括违法后果和合法后果,只有违法后果才有可能存在法律制裁;因此,A项正确。不是每个法律条文都有法律责任的规定,例如非规范性法律条文和授权性法律规范条文一般均无法律责任的规定;因此,B项正确。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基础,没有法律责任就没有法律制裁,但是有法律责任未必一定有法律制裁,对有些责任人可以免除法律制裁,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C项正确。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中都有金钱惩罚的方式,但是违宪制裁中没有。违宪制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撤销违宪的法律、法规,二是罢免违宪的领导人,因此D项错误。 依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
17、员应当具备的条件?A.在澳门连续居住满15年B.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C.中国公民D.在外国无居留权B澳门特别行政区议员任职资格 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及答案9章 第3章 关于死刑复奏制度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死刑复奏首先在北齐律中确立B死刑复奏制度确立于北魏太武帝时C死刑复奏制度体现了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D唐代实行死刑三复奏正确答案:A 罗某受到朱某的人身威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未采取任何措施。三天后,罗某了解到朱某因涉嫌抢劫被刑事拘留。罗某以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安机关确未履行法定职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8、?A因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起诉B法院应当判决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违法C法院应当判决公安机关赔偿罗某的精神损失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罗某的行政赔偿请求正确答案:BD考点行政诉讼判决、行政赔偿解析选项AB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本案中,罗某受朱某威胁,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有责任保护罗某,却未采取任何措施。虽然朱某现已被刑事拘留,但是并不因此表明公安机关在此前的行政法律关系中履行了对罗某的保护职责。罗某对公安机关的未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不服,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选项A错误。另外,判决种类中并没有“判决驳回起诉”,行诉解释第32、44条都规定了驳回起诉的情形但是均为“裁
19、定驳回起诉”。对于法院来说,公民起诉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所以如果要驳回,利用的是“裁定”,而一旦进入实体审理,裁判种类将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所以据此也可将选项A排除。简言之,“驳回诉讼请求用判决,驳回起诉用裁定”。行诉解释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本案中。虽然公安机
20、关没有履行法定职责,但因为朱某已经被刑事拘留,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所以应该确认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行为违法。选项B正确。关于C项,根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相关规定可知。行政相对人只有在人身权遭到严重侵害时,国家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本案中,罗某只是受到了朱某的威胁,公安机关不作为的行为并未导致其人身权遭到损害。更谈不上严重损害,所以罗某无权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当然也不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所以选项C“法院应当判决公安机关赔偿罗某的精神损失”错误。关于D项,行诉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二)被诉具体
21、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既然罗某没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失,罗某的行政赔偿请求便予法无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法院应判决驳回。故选项D正确。陷阱点拨本题在事实方面是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融合,在法律方面是行政诉讼判决种类与行政赔偿的结合。其中一个重要的知识点在于精神损害是否能请求国家赔偿,根据上述分析,新国家赔偿法确立了有限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严重人身权损害的,国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一般的人身权损害国家不承担该责任。 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2、)A.某市政府发文规定,由于本市最近连续发生煤气中毒事件,因此各单位必须使用本市煤气公司生产的煤气安全阀B.天气渐暖,某商场决定所有皮衣六折优惠出售C.甲公司为提高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顾客宣传乙公司的产品不如甲公司的产品D.甲地(不属山东省)出产的苹果品质优良,但市场知名度不高,销路不畅,因此甲地的水果公司在其产品的外包装上全部印上“烟台苹果优质品牌”甲公司为提高本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向顾客宣传乙公司的产品不如甲公司的产品D甲地(不属山东省)出产的苹果品质优良,但市场知名度不高,销路不畅,因此甲地的水果公司在其产品的外包装上全部印上“烟台苹果优质品牌
23、”正确答案:A,C,D 行为人虽然施行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但犯罪结果没有发生,不构成犯罪既遂的有:( )A诬告陷害罪B故意杀人罪C敲诈勒索罪D破坏交通设备罪正确答案:BCA是行为犯,D是危险犯,B、C是结果犯。 甲乙两国相互宣战后,丙国宣布保持战时中立,则丙国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丙国向甲国提供医疗队伍治疗伤兵B丙国制止了国内某组织支持乙国战争的行为C丙国向甲乙两国出售军火D丙国将领土租借给甲国建立军事基地对乙国进行打击正确答案:AB98答案:A、B 考点:战时中立国的义务讲解:战时中立国的义务包括:(1)不作为义务,除向交战方提供人道主义医疗方面的帮助外,不得向任何一方提供军事、
24、经济支持。所以,A正确,C、D错误。 (2)防止义务,防止其领土内发生任何与战争有关的行为,所以B正确。(3)容忍义务,容忍交战国根据战争法对其国家和人民采取的有关措施,如对其船舶的临检,对违反中立义务船舶的拿捕、审判处罚或征用等。 甲为某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该公司15的表决权股。甲与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长期意见不合,已两年未开成公司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甲与其他股东多次协商未果。在此情况下,甲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解决问题?A请求法院解散公司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C将股权转让给另外两个股东退出公司D经另外两个股东同意撤回出资以退出公司正确答案:AC 在起诉状中,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
25、告赔偿医疗费用1万元。后来,原告希望增加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再赔偿营养费1000元,增加的诉讼请求应当在何时提出?( )A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B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C被告提出答辩状前提出D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正确答案:AA考点:增加诉讼请求的时问讲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A项是应选项。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抗诉案件和上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均应派员出庭B抗诉案件和上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均不用派员出庭C抗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上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D抗诉案
26、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出庭、上诉案件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也应派员出庭正确答案:A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根据材料,回答第 3236 题:某派出所所长姜某身穿制服在一饭店二楼吃饭期间,闻知楼下有人打架即去劝解和调停。参与殴斗人之一的杨某在姜某表明身份、鸣枪示警后仍不停手,反而大骂姜某。对方见杨某仍不停手,又和其对打起来。杨某突然操起一啤酒瓶,并在桌上敲碎后刺向对方。姜某开枪,击中杨某右肩致其歪倒在地;姜某
27、又向其背部连射两枪,致其当场死亡。第 32 题 在本案中,下列哪个选项表述正确?()A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是在姜某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违法使用武器致死的B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事故是在姜某吃饭期间发生的,姜某的行为只能视为一般的民事调停C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目无法纪,虽经合法劝告仍不停手,且有伤人目的D国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杨某意欲伤人,情况紧急正确答案:A国家赔偿法第15条。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及答案9章 第4章 郑同是某市机械研究所的工程师,从1996年开始,承接所里的省级科研课题汽车节能应用系统的研究工作。经过5年的理论探索和反复试验,郑同于2022年11月研制成
28、功了ZH-2000型高效汽车节能装置。安装有该装置的汽车平均每百公里油耗可降低25%-35%。该装置具有极大的实用价值和经济前景。机械研究所负责人决定就该装置申请发明专利。于2022年3月7日寄出了有关专利申请文件。国家专利局于3月13日收到申请文件,信封上的邮戳为3月8日。专利局经初步审查发现,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缺少部分附图,于2022年4月3日通知研究所在1个月内补交。4月28日,研究所派专人补交了附图。专局在初步审查通过后,根据研究所的要求,于2022年1月15日公布了该申请。2022年10月30日,经实质审查通过,该装置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并予以登记和公告。2022年12月,研究所与明光
29、电子设备公司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每年500万元的使用费许可明光公司生产该装置。请问:1机械研究所是否有权就该装置申请专利?为什么?2郑同对该发明应享有何种权利?3该项发明专利的申请日应是哪一天?4如果研究所未提出申请,国家专利局能否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正确答案:1研究所有权提出申请。根据专利法第6条规定,该装置是郑同完成本单位的任务完成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研究所,申请被批准后,研究所为专利权人。 2郑同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并可以获得研究所颁发的不少于2000元的奖金,还可每年从实施许可费的税后利润提取不低于2%的报酬,或者也可
30、以要求研究所按以上比例给予一次性报酬。专利法第16条明确了对职务发明人的奖励,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4条、第75条规定了对职务发明人奖励、给予报酬的具体措施。 34月28日,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1条规定:“申请人补交附图的,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或者邮寄附图之日为申请日;取消对附图的说明的,保留原申请日。” 4国家专利局如果认为必要,可以自行对申请实质审查。专利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甲在某公司招聘司机时,用假身份证应聘并被录用。甲在按照公司安排独自一人将价值7万元的货物从北京运往山东途中,在天津将该货物变卖后潜逃,得款2
31、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盗窃罪B诈骗罪C职务侵占罪D侵占罪正确答案:C 甲某为某炼油厂副厂长,以每吨10681美元的价格进口9万吨燃料油,隐瞒了真实买卖价格,签订了每吨67美元的虚假成品油买卖合同,偷逃税款人民币714万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某炼油厂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对某炼油厂应当判处罚金C对甲某应当判处刑罚D某炼油厂构成偷税罪正确答案:ABC法院一审判决;某炼油厂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判罚金1500万元;判处该厂副厂长甲某有期徒刑八年;没收走私货物九万吨低硫燃料油并上缴国库。 下列情况中,各罪犯均已实际执行了原判刑期一半以上,且表现良好,可以适用假释的是:( )A甲因犯贪污罪
32、被判处有期徒刑,1998年刑满释放,2022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B乙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C丙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D丁因犯侮辱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正确答案:B 经过复议后,谁有可能作为原告提起行政诉讼?A.如果维持原决定,申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B.如果维持原决定,崔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C.如果改变原决定,吴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D.如果改变原决定,土地管理员刘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你好,本题题目不全。 中国籍公民王某与华侨赵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3年后王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依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王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
33、律,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因王某已定居国外3年,不应受理C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D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正确答案:D离婚案件的管辖 民事诉讼法和民诉意见规定,双方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王某在我国法院的诉讼,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王某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有权管辖,D项是正确的。 关于保险委付,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 的?( )A保险委付发生于推定全损的情况下B保险委付发生于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选择以部分损失向保险
34、人求偿的情况C被保险人委付,保险人必须接受D被保险人委付,保险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正确答案:AD保险委付的基本特点选项A正确,保险委付发生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选项8不正确,保险委付发生于抬定全损的情况下,但被保险人不是选择以部分损失向保险人求偿,而是选择以“全部损失”向保险人求偿,此时才有必须将余下的保险标的委村问题。选项C不正确,对于委付,保险人不是必须接受。此项D正确,对于委付,保险人可以接受,也可不接受。 天天纺织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而欲向银行贷款200 万元购买生产线。银行要求天天纺织厂提供担保,考虑到该纺织厂所拥有的注册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双方遂协商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中的财产权出质
35、,双方并签订了书面质押合同,但未进行登记。3 个月后,邻县的另一家花园纺织厂找到天天厂,提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天天厂在经审查花园厂符合相应标准后,与花园厂签订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银行在得知这一情况后,认为天天纺织厂的许可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质权,双方遂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有效B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无效C质押合同未生效,许可合同无效D质押合同已生效,许可合同有效正确答案:DD根据法律的规定,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设定权利质押。但是知识产权财产权的质押要符合特别的规定。物权法第227 条第1 款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
36、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质押合同未经登记并不影响其生效,A 项和C 项被排除。由于本题中质权没有登记,故质权未生效,天天厂完全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合法注册的商标专用权。 关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平安险项下赔偿的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只包括实际全损B保险人的责任期间自保险合同订立时开始C与平安险相比,水渍险的保险范围还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D附加险别可独立承保正确答案:C22年司法考试考试试题及答案9章 第5章 第 22 题 经常居住地为甲区、户籍所在地为乙区的李某,被丙区的公安局带到丁区
37、限制人身自由达24小时之久,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关于管辖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是:A必须是甲区或乙区人民法院B必须是乙区或丙区人民法院C可以是甲区、乙区或者丙区人民法院D可以是甲区、乙区、丙区或者丁区人民法院正确答案:D考点行政案件的管辖答案及解析 D。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参照行政诉讼解释第9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故甲乙丁区均属于原告所在地,丙区为被告所在地,四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故正确答案为D。 新月公司董事会成
38、员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B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C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D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可以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中兼职正确答案:ABCD96答案:A、B、C、D 考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讲解:我国公司法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39、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因此,A、B选项正确。公司法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因此,C项正确。公司法第70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因此,D项正确。 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
40、法律争端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答案】ABCD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选项A正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缔约国(或缔约国向中心指定的该国的任何组成部分或机构)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当双方表示同意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撤销其同意。选项B正确。依世界银行董事会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民间投资
41、争端公约>的报告的解释,何为“投资”可以由争端当事方自主决定,公约没有必要进行解释或界定。关于“法律争端”,董事会报告则认为,“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选项C正确。依照公约规定,中心仅对争端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ICSID裁决的争端有管辖权,而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裁决的义务。选项D正确。依公约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不得进行任何上诉或采取任何其他除本公约规定外的补救办法。 张三、李四、王五成立天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张三、李四各以现金50万元出
42、资,王五以价值20万元的办公设备出资。张三任公司董事长,李四任公司总经理。公司成立后,股东的下列哪些行为可构成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A张三与自己所代表的公司签订一份虚假购货合同,以支付货款的名义,由天问公司支付给自己50万元B李四以公司总经理身份,与自己所控制的另一公司签订设备购置合同,将15万元的设备款虚报成65万元,并已由天问公司实际转账支付C王五擅自将天问公司若干贵重设备拿回家D3人决议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并进行分配ABD抽逃出资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
43、应予支持:(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四)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五)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收购期限届满,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证券交易所应终止乙公司上市B乙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甲公司以同等条件收购其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甲公司不得拒绝C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转让D甲公司应将收购情况报告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公告正确答案:ABD见证券法第9798条、100条(注意:第98条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
44、,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关于外国人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地位实行下列何种原则?普遍优惠原则国民待遇原则不歧视原则对等原则你好,本题选择B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条第五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在“婚姻方式依婚姻举行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若甲乙二人婚姻举行地为中国,那
45、么根据该条冲突规范的法院即可认定中国法是婚姻方式的准据法。关于准据法的特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B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实体法C准据法是冲突规范的一部分D准据法可以是内国冲突规范所援用的外国冲突规范正确答案:ABA、B准据法作为国际私法上的一个特有概念,具有如下特点:准据法必须是通过冲突规范所指定的法律;准据法是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准据法是依据冲突规范中的系属,并结合有关国际民商事案件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法律。因此A、B 项正确。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援用的实体法律,它本身并不属于
46、冲突规范范畴,因此C 项错误,D 项错误。 甲与乙有仇。一日,甲准备了一袋老鼠药放在自己床头柜里,趁黑溜到乙家中将老鼠药投放到乙的水杯中,看见乙喝完自己投毒的水后才溜回家中。后甲发现,自己的妻子早已把毒药毒了耗子,自己拿的只是一些玉米面粉。本案中,对甲应如何处理?( )A属于不能犯,不负刑事责任B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论处C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属于意外事件正确答案:C甲认识到自己行为将会发生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危害后果的发生,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得逞,因而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未遂,c项正确。甲虽然属于不能犯,但是我国通说,重视主观恶性,重视人身危害性,所以认为不能犯也应当按照未遂犯处罚,A项、D项错误。甲的行为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