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题库及答案(可下载)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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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题库及答案(可下载)1.甲公司派员工伪装成客户,设法取得乙公司盗版销售其所开发软件 的证据并诉至法院。审理中,被告认为原告的“陷阱取证”方式违法。 法院认为,虽然非法取得的证据不能采信,但法律未对非法取证行为 穷尽式列举,特殊情形仍需依据法律原那么具体判断。原告取证目的并 无不当,也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且该取证方式有利 于遏制侵权行为,应认定合法。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采用穷尽式列举有助于提高法的可预测性B.法官判断原告取证是否违法时作了利益衡量C.违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信,这说明法官认定的裁判事实可能同客观事实不一致D.与法律规那么相比,法律原那

2、么应优先适用【答案】:A|B|C【解析】:A项,法律列举越详细,法确实定性和可预测性程度越高。或者撤消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 政处分。A项,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6个月属于行政处分 中暂扣执照或许可证的类别。B项,行政许可的注销是使由于客观原因或者法律原因不可能继续存 在的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处理。因此注销主要是对特定事实的公示, 不是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制裁,不是行政处分。C项,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 于行政处分。D项,责令召回,是行政机关为生产者课加采取补救措施而设定的义 务,并不带有制裁性,也不属于行政处分,而是保

3、障食品平安的特殊 程序。8.“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 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表达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 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 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以下判断正确的选项是()o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别离的8 .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答案】:B【解析】:A项,法律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密切联系。一般来说,近 代以前的法律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

4、时甚至浑然一体。 本选项说法过于绝对。B项,古代法学家大多倾向于尽可能将道德义务转化为法律义务。近 现代法在确认和表达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 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可见,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 以转化的。C项,从历史事实上看,古代立法者倾向于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的紧 密结合,而非为相互分开。D项,西方法学界存在两种观点:肯定说,以自然法学派为代表, 肯定法律与道德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为法律在本质上是内含一 定道德因素的概念。实在法只有在符合自然法、具有道德上的善的时 候,才具有法律的本质而成为法。即“恶法非法”。否认说,以分 析实证主义法学派为代表,否认法与道德

5、存在本质上的必然联系,认 为不存在适用于一切时代、民族的永恒不变的正义或道德准那么。即“恶 法亦法”。近现代立法者并非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 派立场,有些持“恶法非法”的自然法学派立场。9 .司法过程离不开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以下关于法律推理和法律决 定的证成的表述中,哪一项为哪一项正确的?()A.法律决定的内部证成只关注论证的逻辑是否严谨,对于结论所依赖 的前提不做关注。法律决定的内部证成方式可以帮助开掘法律推理中 的逻辑错误,即法律决定与赖以建立的逻辑前提之间的矛盾,从而强 化法律结论的说服力B.英美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演绎推理, 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

6、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归纳推理C.类比推理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推理方式,但是这种推理确实定性取 决于法律人对案情重要性和相关性的判断,故具有较高程度的不确定 性。因此,类比推理不应当被作为得出法律决定的推理方法D.设证推理是指先从所有能够解释事实的假设中有限选择一个假设 的推论,这种推理是一种效力很弱的推理。因此,法律人在其工作中 基本不运用设证推理【答案】:A【解析】:B项,大陆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演绎推 理,英美法系国家在司法活动中重点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是归纳推 理。C项,法律推理的种类包括: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反向 推理、当然推理和设证推理。类比推理可

7、以被作为得出法律决定的推 理方法,但有严格的限制。D项,设证推理虽然效力较弱,但却是法律人在工作中必不可少的推 理方法。10.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 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 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单独离去。关于本案, 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答案】:D【解析】:AB两项,甲具备了抢夺罪的构成要件该当性与违法性,但是由于年 龄只有15岁,不为抢夺罪承当责任,不能单独成立抢夺罪。但是帮 助甲抢

8、夺的乙却可以成立抢夺罪的帮助犯。甲、乙二人成立抢夺罪客 观方面的共同犯罪,只不过主犯甲不承当责任,从犯乙承当责任。C项,成立间接正犯要求乙能够支配甲的实行行为。间接正犯的支配, 是指使得他人难以选择或者难以对抗。此题中,乙并不能支配甲的抢 夺行为,是甲在主导着整个犯罪的进程,因此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 正犯。D项,由于各共犯人的行为是作为一个整体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当实行犯既遂时,帮助者和教唆者对结果的因果力也同时被实现,同 时成立犯罪既遂,即“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在既遂后抛弃甚至返 还财物的,都不能再转化为中止。甲、乙二人通过抢夺手段将被害人 的手提包据为己有,已经构成犯罪既遂,乙事后将

9、手提包丢弃是对赃 物的处理行为,不是犯罪过程主动放弃的行为,不影响抢夺罪既遂的 成立。11.根据我国现行的宪法监察法等法律规定,以下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A.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B.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但是,监察委员会不对本 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工作报告C.监察机关调查涉嫌重大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情况紧急的,可以在技术调查之后补办批准手续D.监察机关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影响【答案】:A【解析】:A项,监察法第10条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 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B项,监察法第53条规定,各级监察

10、委员会应当接受本级人大及 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本级监察委员会的专项 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C项,监察法第28条第1款规定,监察机关调查重大贪污贿赂等 职务犯罪,根据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调查措施, 按照规定交给有关机关执行。D项,监察法第4条第1款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 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而非不受任何 影响,监察机关要接受相应上级机关的领导。12.根据公务员法,以下选项中,关于公务员职务、职级升降以及 交流与回避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oA.公务员甲在工作过程中表现的特别优秀,应当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 一级晋升职务B.公

11、务员乙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须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 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C.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丙承当重大工 程、重大工程、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这属于公务员交流的一 种方式D. 丁不得其妻子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 任公务员【答案】:B【解析】:A项,公务员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 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 升。2018年修订的公务员法对特殊情况,越级晋升没有逐级的 限制。B项,公务员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 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

12、任职。C项,公务员法第72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 方式选派公务员承当重大工程、重大工程、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 作。公务员法第69条第3款规定,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因此,挂职锻炼不再属于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之一。D项,公务员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 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 成员。因此,在此题中,丁可以在其妻子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 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13.侦查措施是查明案件事实的手段,与公民的权利保障密切相关。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A.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

13、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 县的公安局进行讯问B.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 县的公司内进行讯问C.对于已经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D.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当场口头传唤,但须出示工作证 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答案】:A|B|C|D【解析】:ABD三项,刑事诉讼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 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 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 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 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因此,只

14、要是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 县范围内,任何地点都可以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 问。C项,刑事诉讼法第118条第2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 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关于询问被害人,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A.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B.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C.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问D.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漏或者过失,被害人可以 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答案】:A|C|D【解析】:ABC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1款的规定,侦查人员询 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 出的地

15、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 机关提供证言。D项,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 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过失, 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成认笔录没有错误 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 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 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第126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 规定,也适用于询问证人。第127条规定,询问被害人,适用刑事 诉讼法第2章第3节各条规定。由此可见,对被害人、证人进行询 问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后,笔

16、录的制作要求完全相同。关于查封、扣押措施,以下选项正确的选项是()oB项,法官判断原告取证是否违法时作了利益衡量,即认为原告取证 目的并无不当,也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且该取证方 式有利于遏制侵权行为,应认定合法。C项,违法取得的证据不得采信,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 法权益而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客观事实,这会导致法官认定的裁判事 实与客观事实有可能不一致。D项,在使用条件上,应当优先适用法律规那么,穷尽法律规那么,方得 适用法律原那么。2.以下哪一(些)选项是对大陆法系特征的正确描述?()A. 一般采用对抗制诉讼程序B.判例法是重要的法律渊源C.以公法和私法为法律的主要分类D

17、.重视法典编纂【答案】:C|D【解析】:民法法系,又称为大陆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法典法系,该法系 的影响范围主要是在欧洲大陆国家,特别是法国和德国,其特点包括:A.查封、扣押犯罪嫌疑人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财物、文件只能在勘验、 搜查中实施B.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C.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可通知邮 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D.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 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予以退还【答案】:D【解析】:A项,刑事诉讼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在侦查

18、活动中发现的可 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 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由此可见,查封、 扣押是一种专门的侦查行为,并不一定非要在勘验搜查中实施。B项,刑事诉讼法第144条第1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因 此,查封、扣押是限制涉案物品使用权或转移其实际占有和控制权的 一种侦查行为,一般针对的是有形的物品,如房产、现金等。而对于 无形的财产权,那么一般采用冻结的方式。C项,刑事诉讼法第143条第1款规定,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

19、 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 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即扣押邮件或者电 报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批准;未经批准,侦查人员无权行使。 D项,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 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予以退还。14 .关于国际法基本原那么,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际法基本原那么具有强行法性质B,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那么是指禁止除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 行动以外的一切武力的使用C.对于一国国内的民族别离主义活动,民

20、族自决原那么没有为其提供任 何国际法根据D.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那么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一,各国都必须采取 和平方式予以解决【答案】:A|C|D【解析】:国际法基本原那么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法 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 原那么。A项,国际法基本原那么具有强行法性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强行法 规那么都是国际法基本原那么。B项,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那么并不是禁止一切武力的使用,但凡符 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规那么的武力使用是被允许的,包括国家对 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和联合国集体平安制度下的武力使用。因 此,除自卫外,联合国集体平安制度下的

21、武力使用并不被禁止。C项,民族自决原那么中独立权的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 立。国际法严格禁止任何国家假借民族自决名义,制造、煽动或支持 民族分裂,破坏他国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任何行动。D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那么是指国家间在发生争端时,各国都必须 采取和平方式予以解决,争端的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防止采取任何使 争端或情势恶化的措施或行动。15 .以下有关普通法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有()。A.法律思维方式属于归纳式,注重类比推理,判例法被认为是正式法 律渊源B.成认法官有创制法的职能,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法系的一个重要原那么 C.与民法法系国家一样,普通法法系国家也将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 D.采

22、用对抗制诉讼程序,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 立的裁判者角色【答案】:A|B|D【解析】:A项,普通法系区分于大陆法系。在法律思维方式方面,大陆法系属 于演绎型思维,而普通法系属于归纳式思维,注重类比推理,在法律 渊源方面,英美法系具有判例传统,判例法为其正式法律渊源,即上 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有约束力。B项,普通法系亦称“英美法系”或者“判例法系”。成认法官有创 制法的职能,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法系的一个重要原那么。C项,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在法律的分类方面,民法法系国 家一般都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而普通法系那么是 以普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

23、分类。D项,在诉讼程序方面,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实行“法 官主义”,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英美法系的诉讼程 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 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充当消极的、中 立的裁判者角色。16 .县林业局与本局王某等5名干部家属,签订了承包该局所管辖的 某乡林业检查站的合同。合同规定:工资自付,全奖全罚。因王某等 承包人私印收费凭证,对当事人乱收、滥罚,县林业局遂决定废止合 同。王某等人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合同无效,追缴罚款。请问 王某败诉的原因何在?()A.因违反合同规定而败诉B.因行政权是职权与职责的

24、统一体,故承包合同无效C.因国家行政权不能承包,合同因此无效D.因混淆了民事和行政两类性质不同的行为【答案】:B|C|D【解析】:ABC三项,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 执行法律规范,对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 社会治理权的组成局部。行政职权不得擅自转让,也不得擅自放弃行 使,必须由行政机关等在法定的范围内行使,无法定的授权不得转让 给其他组织行使。因此,在此题中,国家行政权不能承包,县林业局 与王某签订的承包合同因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王某败诉的原 因也非因为违反合同规定,而是因为合同本身无效。D项,行政行为不同于民事行为,前者具有法定性,后者

25、以意思表示 为要素,具有任意性。民事行为在大多情况下允许当事人转让或者放 弃,但行政行为既能行使权力,又需履行义务,故而行政职权不能擅 自转让,也不能擅自放弃行使。此题中,王某等人便是依据民法中的 意思自治原那么签订了合同,却未顾及行政行为的法定性。17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对 此,以下哪一做法是正确的?()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 辖权的公安机关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起诉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后一并予以审理【答案】:A【解析】:A

26、BC三项,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 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时,那么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 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此题中,某法院在审理张 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实施过抢劫,应移送对此有立案管辖 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伤害案应当继续审理。D项,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以下 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 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 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 不能进行审判的。高检规那么第458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

27、 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表达 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 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发现遗漏的同案犯罪嫌 疑人或者罪行可以一并起诉和审理的,可以追加、补充起诉。18 .根据国际法相关规那么,关于国际争端解决方式,以下哪些表述是 正确的?()A.甲乙两国就界河使用发生纠纷,丙国为支持甲国可出面进行武装干 涉B.甲乙两国发生边界争端,丙国总统可出面进行调停C.甲乙两国可书面协议将两国的专属经济区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国际法院对此争端拥有管辖权D.国际法院可就国际争端解决提出咨询意见,该意见具有法律拘束力【答案】:

28、B|C【解析】:国际法上的国际争端或国际纠纷,主要是指国家之间在国际关系或交 往中产生的利益矛盾、权利对立或行为冲突。A项,现代国际法确立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基本原那么,使用战争或 武力解决争端是被禁止的。B项,为促进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三方可以调停人的身份,就争 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或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C项,依自愿管辖原那么,对于任何争端,当事国都可以在争端发生后, 达成协议,将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法院根据当事国各方的同意进行管 辖。D项,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院规约的规定,国际法院除 诉讼活动外,还有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职能,称为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法院作出的咨询意见虽然没有

29、法律拘束力,但对于有关问题的解决以 及国际法的开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19 .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以下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 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局部证据进行 庭外调查核实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 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答案】:B【解析】:刑事审判的亲历性,是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 所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须以充

30、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A项,高法解释第206条规定,证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无法出 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在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 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身 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具有 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视频等方式作证。B项,刑事审判的亲历性特征表达的是集中审理原那么。集中审理原那么, 又称不中断审理原那么,该原那么要求法庭对每个刑事案件的审理,除了 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那么上应当是不中断地连续进行。法庭成员(包 括法官和陪审员)必须始终在场参加审理。对于法庭成员因故不能继 续参加审理的,应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

31、官、候补陪审员替换之。如果 没有足够的法官、陪审员可以替换,那么应重新审判。此题中,由另一 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并未表达刑事审判 的集中审判原那么与亲历性特征。C项,刑事诉讼法第196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 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高法解 释第66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 规定调查核实证据,必要时,可以通知检察人员、辩护人、自诉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上述人员未到场的,应当记录在案。D项,高法解释324条规定,第二审案件依法不开庭审理的,应当 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合议庭 全

32、体成员应当阅卷,必要时应当提交书面阅卷意见。20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 和命令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局部地区进入紧急状 态主要法律的表现形式均为法典;法的正式渊源只是制定法,法院 的判例是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属于演绎型思维,法官从法律条文出 发,涵摄案件事实,推理出判决结果;民法法系国家一般都将公法 与私法的划分作为法律分类的基础;与教会法的诉讼程序比拟接 近,均属于纠问制诉讼

33、,法官在审判中处于主导性地位;主要开展 阶段都有代表性的法典,比方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等。 普通法系,是指以英格兰中世纪所形成的普通法为基础和传统产生与 开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由于它主要渊源于英国普通法,又称为普通 法法系、英国法系,也被称为判例法系;由于在现代它是由英国法与 美国法两大分支构成,又称英美法系。其特点包括:普通法系中制 定法、判例法都是法的正式渊源;属于归纳式思维,注重类比推理, 法官需要对以往的判例进行归纳,总结出一般性规那么,需要对判例和 待决案件进行比拟,在总结其差异和共性的基础上进行裁判;以普 通法与衡平法为法的基本分类,普通法处理一般案件,衡平法处理特 殊案件;采用

34、对抗制诉讼程序,法官在庭审中的地位相对消极和中 立,律师的作用比拟突出;虽然在近代以来制定法的数量也在不断 增加,但从总体上看,不倾向进行系统的法典编纂。3.某商业银行推出“校园贷”业务,旨在向在校大学生提供额度不等 的消费贷款。对此,以下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银行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校园贷”业务,须经国务院银监机构审批 或备案【答案】:B|C|D【解析】:B项,宪法第88条第2款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 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CD两项,宪法第89条第14项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 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第16项规定,国务院 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

35、直辖市的范围内局部地区进入紧 急状态。A项,宪法第86条规定,国务院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 假设干人,国务委员假设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 长。21.关于侦查识别,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制猥亵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识别B.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识别藏匿赃物的房屋C.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识别D.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张照片中识别犯罪嫌疑人【答案】:B【解析】:AB两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49条规定,为了查 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 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

36、罪嫌疑人进行识别。 据此可知,可以让犯罪嫌疑人识别与犯罪有关的场所,但不得组织犯 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识别。C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0条第2款的规定, 几名识别人对同一识别对象进行识别时,应当由识别人个别进行。D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那么(试行)第260条第2款规定,辨 认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时,被识别的人数为5到10人,照片5到10 张。刑讯逼供案是检察院侦查的案件,被识别的照片只有4张,不符 合规定。22 .公证员某甲在外出办理公证事务的过程中,因天热图凉快穿着T 恤衫和运动短裤前往。在现场宣读公证词时,未使用普通话而使用了 其家乡方言。公证结束后,某甲接受了当事人某乙的答

37、谢款待午宴。 在宴会过程中,某甲表示了愿与某乙合伙,参股某乙公司的意向。请 问某甲的一系列行为当中,违反公证员职业道德的是哪些?()A.因天热图凉快穿着T恤衫和运动短裤B.现场宣读公证词时,未使用普通话而使用了其家乡方言C.接受了当事人某乙的答谢款待午宴D.表示了愿与某乙合伙,参股某乙公司的意向【答案】:A|B|C|D【解析】:AB两项,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那么第11条规定,公证员应当注 重礼仪,做到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维护职业形象。现场宣读公证词 时,应当语言规范、吐字清晰,防止使用可能引起他人反感的语言表 达方式。C项,第22条规定,公证员不得索取或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 害关系人的答谢

38、款待、馈赠财物或其他利益。D项,第20条规定,公证员应当树立廉洁自律意识,遵守职业道德 和执业纪律,不得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和与公证员职务、身份不相 符的活动。23 .检察官温某曾因交通事故与曲某发生过纠纷,温某在承办曲某涉 嫌人室抢劫一案中没有自行回避,也拒不服从回避决定。以下关于温 某纪律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oA.因为温某不是曲某的近亲属,所以无需自行回避B.曲某没有资格要求温某回避C.对温某违反纪律责任的处分只能是警告和记过D.因为温某和曲某间存在利害关系,温某应该自行回避【答案】:D【解析】:ABD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有关审判人员、检察人员、 侦查人员回避的情形,检察官

39、温某与本案当事人曲某“有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所以温某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利 要求他回避。C项,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应当回 避而故意不回避,或者拒不服从回避决定,或者对符合回避条件的申 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 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24.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

40、检察院申诉【答案】:D【解析】:D项,刑事诉讼法第282条第2款规定,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适用刑事诉讼法 第179条、第180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对于有 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 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 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 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A项,刑事诉讼法第46条第1

4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 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 托诉讼代理人。B项,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 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 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因此,同级政府只需 要补助证人,不需要补助被害人。C项,刑事诉讼法第305条第2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 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5.高效便

42、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那么。关于高效便民,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真题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答案】:B|C【解析】:A项,为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要求, 也是依法行政的价值表达。高效便民并不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而 是依法行政的价值表达。BC两项,高效便民原那么分为两个方面:行政效率原那么,它要求行 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要求行政机 关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便利当事人

43、 原那么。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 为。D项,合理行政原那么包括三个内容:公平公正原那么。要平等对待行 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考虑相关因素原那么。作出行政决 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 虑不相关因素,也即需排除相关因素的干扰。比例原那么。因此,要 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是合理行政原 那么的要求。26 .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 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 故意伤害罪,并宣告

44、免予刑罚处分。对王某的定罪,以下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2011年真题A.徇私枉法罪B.滥用职权罪C.玩忽职守罪D.帮助毁灭证据罪【答案】:A【解析】: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 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 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滥用职权 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 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帮助毁灭证据 罪是指帮助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帮助 毁灭证据罪的

45、行为人应具有帮助当事人的意思。此题中,王某在明知 证据缺乏、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 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该行为符合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徇私枉 法罪。徇私枉法罪与滥用职权罪属于法条竞合关系,徇私枉法属于特 殊类型的滥用职权,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对王某应以徇私枉法罪 论处。另外,王某自始至终均积极促成赵某有罪的判决,主观上存有 恶意,处处陷害,且王某未曾玩忽职守,因此亦不构成帮助毁灭证据 罪和玩忽职守罪。27 .张某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其妻吴某与奸夫钱某害死的。侦查人员获得的以下证据材料中,属于传来证据的是()oA.吴某供述钱某为到达与其结婚的目的,深夜趁张某

46、熟睡之际,用钉 锤猛击张某的头部将其打死B.张某的父母说,张某死的当天我们不在家,听吴某说是从楼上摔下 来跌死的C.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吴、钱通奸是人所共知的事,张某的父 母也可能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当干部的钱某报复,所以不敢声 张D.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吴某交出的钉锤形状完全吻合的法 医鉴定【答案】:B【解析】:但凡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原始证据。 但凡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处获得的证据 材料,称为传来证据。ACD三项属于原始证据;B项,张某父母的证言内容由听说而来,属于传来证据。28.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

47、()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C.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D. 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答案】:D【解析】: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 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 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 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 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 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 土地。29 .为了落实司法便民,检察院开设了网上举报、申诉和信息查询系B.在校大学生向银行申请“校园贷”业务,无论资信如何,都必须提 供担保C.银行应对借款大学生的学习、恋爱经历、父母工作等情况进行严格 审查D.银行为提高“校园贷”业务发放效率,审查人员和放贷人员可同为 一人【答案】:B|C|D【解析】:A项,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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