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四次阶段检测(附答案和解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春季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四次阶段检测(附答案和解析).docx(3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2021年春季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第四次阶段检测(附答案和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或一般不公开审 理。关于该规定中未成年人“年龄”的理解,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十七岁,不应当公开审理B、李某在审理时十五岁,不应当公开审理C、钱某犯罪时十六岁,不应当公开审理D、赵某被立案时十八岁,不应当公开审理【参考答案】:B2、关于强奸罪及相关犯罪的判断,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欲强奸某妇女遭到激烈对抗,一怒之下卡住该妇女喉咙,致其 死亡后实施奸淫行为。甲的行
2、为构成强奸罪的结果加重犯B、乙为迫使妇女王某卖淫而将王某强奸,对乙的行为应以强奸罪与 强迫卖淫罪实行数罪并罚C、丙在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强奸了被组织的妇女李某。 丙的行为虽然触犯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与强奸罪,但只能以组 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定罪量刑D、丁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了该妇女。丁的行为虽然触犯 了拐卖妇女罪与强奸罪,但根据刑法规定,只能以拐卖妇女罪定罪量刑【参考答案】:D3、客运合同成立。【参考答案】:B【解析】:此题考核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 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在此题中,劳动
3、关系和雇佣关 系是不同的,具有长期性。而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由于国家机关和实行劳动合 同制的工勤人员,不属于政府内的公务员关系,因此同样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19、行政行为执行力的含义是()A、行政行为一旦作出,相对人必须履行,相对人不履行该行为,行 政机关有权自行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B、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生效后所具有的拘束、限制相对 人的效力C、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该行为的权力D、行政行为一旦作出,相对人必须履行,相对人不履行该行为,行 政机关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参考答案】:A【考点】行政行为的执行力【解析】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行政
4、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手段,使其所 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该履行的法定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强制执 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使义务得以实现。这种行政强告执行是由行政机关依职权所作的行政行 为的一种,不需要事先得到法院的判决20、以下关于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应该交案件受理费,但只能参加一 审程序B、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诉讼中无权成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上诉,也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C、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一审中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D、甲借乙1万元不还,丙为保证人。乙诉甲至法院,甲在诉讼中提 起反诉,那么丙可
5、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10【参考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 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诉意见第176条规定:“双方当 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当事人包含第三人,第三人也可以参与二审程序。有独 立请求权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所以也应当预交受理费。所以A选项错误。民诉意见 第66条规定:“在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判决承当民事责任的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出上诉。
6、但该第三人在一审中无权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无权放弃、 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所以,B选项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被判决承当民事责任时, 可以上诉,所以B选项错误。C选项中,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以C选项错误。 担保法解释第127条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可以作为第 三人参加诉讼。”所以,D选项正确。2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双方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达成仲裁协议,约 定一旦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合同履行发生争 议,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对此乙公司没有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 开庭审理中,甲公司举出充分证据,乙公司败诉几成
7、定局,于是乙公司 向法院提交了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法院审查后认为该仲裁协议无效, 此时应如何处理?A、继续审理B、判决该仲裁协议无效C、如甲公司对仲裁协议效力没有异议,那么裁定驳回起诉D、将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移交有关仲裁委员会审理。【参考答案】:A【解析】:仲裁协议效力以及司法管辖权恒定民诉意见第148条:“当事人一方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 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辩论的,视为该人民 法院有管辖权。”仲裁法第26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 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
8、一方在首次11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 院应当继续审理。”本案中虽然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采用仲裁作为纠纷的解决方式, 但是原告选择了诉讼方式并在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被告在第一次 庭审前也没有提出异议,而是在开庭审理时提出异议。受诉法院因此取 得了案件的管辖权,此后不得变更管辖法院。因此,即使是双方签订的 仲裁协议是有效的,此时也不能对抗法院的司法管辖权。22、以下关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类型中, 哪项是错误的?A、证券交易所的有关人员B、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C、发行人控股公司的监事D、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参考答案】:
9、D【解析】:第七十四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 员;(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 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12(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23、”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对这一法条的正确理 解是
10、()A、同一职务上的公务员其级别相同B、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可以根据机关职能确定C、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可以晋升级别D、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其工作实绩确定【参考答案】:C【考点】职务与级别的关系【解析】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关系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公务员的职务决定了公务员所在的 级别范围;其二,公务员的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决定了担任一定职务的公务员的具体级别; 其三,公务员所在职位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那么决定了在同等条件下公务员的级别差异。因此,同一 职务上的公务员,其级别可能不相同。因此,A项错误。公务员法第19条规定:”公务员的职 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
11、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 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 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据此BD错误。24、某市人民医院经确诊发现甲为艾滋病患者,医院将这一情况通 报给甲的妻子乙,导致夫妻感情恶化,甲以医院侵犯自己的名誉权为由,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对案件不予受理B、受理案件后驳回起诉C、受理案件,但是不应当认定为医院侵犯了甲的名誉权D、受理案件,但是应当认定为医院侵犯了甲的名誉权【参考答案】:C13【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
12、有 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 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 112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 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 诉。”只要原告的起诉符合1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A选项错误,本案中也不存在驳回 起诉的情形,故B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假设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擅自公开患者患有淋病、麻风病、梅毒、爱
13、滋病等病情,致使患者名誉受 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但医疗卫生单位向患者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应当认定为侵 害患者名誉权。”本案中乙属于甲的家属,医院向其通报病情,不构成对甲名誉权的侵犯。故C选项 正确,D选项错误。25、以下关于仲裁过程中调解的说法中,不正确的选项是:。A、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可以先作调解B、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C、调解书一经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一点与民事诉讼中的调解 书不同D、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可以根据调解结果制作裁决书【参考答案】:C【解析】:考查仲裁中的调解。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 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
14、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第52条第2款:调解 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与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一样,需双方当事人签收方 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以上分析A、B、D项均符合法律规定。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相比拟记忆。26、某私营企业以下所为哪个不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A、招收3名15周岁的工人B、以女性为由拒绝招收4名女工C、不同意职工组建工会D、辞退1名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怀孕女工14【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劳动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 种或者岗位外
15、,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根据第7条第1款规定,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根据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 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局部丧 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但因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属于第25条规定的情况,改选 D项。此题考查的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以及对未成年人及妇女和孕妇的特殊劳动保护。劳动就业的合法年龄实质上也是民法通那么中对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规定。而其他各
16、项特殊保护实际上也是社会公德所公认的,并不 难理解。27、甲乙两人因为在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上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 全,被县公安局处理罚款500元,二人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市公安局审查后认为,依据治安管理处分法,县公安局对该类行为依法 只能作出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那么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是:()A、由于二人确实存在这一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可以作出撤销该决定 的同时,责令县公安局重新作出这个行政行为,且同时应该指定重做的 期限B、甲乙二人只能选择申请复议,是正确的。因为治安案件中行政复 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C、市公安局不可能责令县公安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因为这违 反了一事不再
17、罚的原那么D、市公安局可以责令县公安局重新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但县公安 局不能再作出罚款决定而只能警告,因为县公安局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 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了【参考答案】:A【解析】A正确,由于二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市公安局可以撤销该决定的同时,责令县公安 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且同时应当指定重做的期限。B错误,治安管理处分法已经把这个前 置程序给去掉了,这个大家注意一下。C错误,市公安局可以责令重新作出,这不违反一事不再罚。 D是错误的,只要罚款幅度变了,就已经改变了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1528、关于货币犯罪,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货币碎片为材料,加入其他纸张,制作成
18、假币的,属于变造货 币B、将金属货币熔化后,制作成较薄的、更多的金属货币的,属于变 造货币C、将伪造的货币赠与他人的,属于使用假币D、运输假币并使用假币的,按运输假币罪从重处分【参考答案】:C29、甲路过某自行车修理店,见有一辆名牌电动自行车(价值1万 元)停在门口,欲据为己有。甲见店内货架上无自行车锁便谎称要购买, 催促店主去50米之外的库房拿货。店主临走时对甲说:我去拿锁,你帮 我看一下店。店主离店后,甲骑走电动自行车。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诈骗罪B、盗窃罪C、侵占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30、王某生性喜欢帮助别人。2003年3月,王某看到邻居李甲(在 外打工)的儿子李乙将自家墙壁
19、上的灰色粉料全部擦掉并涂成了红色。 王某和李甲交往很好,素知李甲喜欢灰色,于是在李乙不在家时就将李 家墙壁上的红涂料擦掉,并涂上了灰色,希望能够让让李甲回来时高兴。 王某在涂墙壁过程中手还被擦伤。李乙回家后发现此事,双方发生争议。 关于本案的处理正确的选项是:()A、王某的行为是为了李甲,构成无因管理B、王某可以要求李乙补偿损失,包括涂料钱和手擦伤的医药费16C、王某的行为是侵权,不构成无因管理,李乙可以要求王某恢复墙 壁的红色原状D、王某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双方都不能要求对方补偿【参考答案】:CC【解析】违反物权人的主观意思,又不能客观的合理推测出权利人的意思,因此构成侵权行为。31、以下哪
20、一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B、中国交通平安法规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D、中国海商法【参考答案】:B【解析】:除了 B项均为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项是国际公约,C项是国际惯例,D项属于国内 经济立法中涉外的局部。32、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 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省公 安厅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以下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O OA、省公安厅为本案的被告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D、省公安厅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参考答案】:C17
21、33、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匆匆上楼取文件,被 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 获。关于乙的行为,以下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构成侵占罪既遂B、构成侵占罪未遂C、构成盗窃罪既遂D、构成盗窃罪未遂【参考答案】:D34、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入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 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 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以下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一头同样的牛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500元C、甲有权要求乙返还600元D、甲有权要求乙按该牛的市价赔偿1000元【参考答案】:B【解析
22、】:乙的行为是无因管理,扣除必要的支出,其余应当返还失主。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防止他人利益受损失, 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的行为。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与受益人 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请求受益人给付报酬及偿付为管理其 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民法通那么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防止他人 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 要费用。1835、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以CIF价出口一批小麦,向中国人民 保险公司丙投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甲在装船并取得提 单后办理了议付。第二天,甲接到乙的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
23、 货物全损失,要甲向丙提出索赔,否那么要求甲退还全部货款。以下哪项 正确A、甲应向丙提出索赔B、乙应向甲提出索赔C、乙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D、乙应向丙公司提出索赔【参考答案】:D【解析】:在风险的划分上,在CIF的情况下,货物的风险在装货港船舷已经转移。36、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查人员王某与被害 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避申请。对此,以下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参考答案】:C37、关于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保全申请,以下
24、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书面形式提出B、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C、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口头形式提出D、应当在第一次开庭前以口头形式提出19A、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B、交通工具出发时C、旅客登上交通工具的那一刻D、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时【参考答案】:A【解析】:合同法第293条规定,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 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所以选A。4、福某与保险公司于2001年11月15日签订了一份财产保险合同, 并约定保险费分两次交纳,福某首期交了 8000元,2002年1月15日福 某突然不想再投保了,于是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要
25、求,以下有关 后果的表达哪项是正确的?A、保险公司不退回保险费,只退回必要的手续费B、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不退回必要的手续费C、退回保险费D、保险公司退回保险费,仅福某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保险法第57, 58条。5、以下哪一项信息是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 政府信息?A、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 况B、社会公益事项建设情况C、政府集中采购工程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D、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参考答案】:B38、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以下哪一标志可以在 成员国之间取得优先权保护?A、商品商标B、服务标记C、厂商名
26、称D、产地标记【参考答案】:A【解析】:优先权的保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4条。39、根据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 物的风险从何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A、卖方交货时B、买方收取货物时C、双方约定的时间D、合同成立时【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公约的规定,对于在运输中出售的货物,原那么上从合同成立时起,风险转 移到买方承当。40、以下不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形是:()A、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说明是否参加诉讼的B、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C、案件证据缺乏,须传新的证人到庭或继续调查、取证的D、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须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的20【参考答案】:C【解析
27、】行诉假设干解释第51条。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我国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的仲裁申请包括以下哪些选项?A、国际的或涉外的争议B、外商投资企业相互之间的争议C、婚姻、收养、监护、继承争议D、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争议【参考答案】:C,D【解析】: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定第2条第2款第(一)项、第(三) 项及该条第3款第(一)项、第(三)项。3、依据有关规定,以下观点正确的选项是?()A、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 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B、在代位权诉
28、讼中,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 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C、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D、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 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参考答案】A,B,C,D【解析】参见合同法解释(一)第16、17、18条。4、钱某将王某打成轻伤,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钱某赔偿因此造成的 经济损失2万元和精神损害1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钱某赔偿王21某经济损失1万元,并驳回了王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判决书送达双 方当事人后,钱某不服判决,向上级法院提起了上诉,王某没上诉,但 他在辩论状中向二审法院提出了钱某
29、赔偿其精神损害1万元的请求。根 据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对王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处理中,不正 确的有:A、应当予以审查B、一律不予审查C、必须予以审查D、可以不予审查【参考答案】:a,b,c【解析】: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 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钱某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因此, 二审的审理范围实际上已经限定在上诉一方请求的范围之内,此题中,王某并未上诉,只是辩论状中 再次提出了赔偿其精神损失的请求。依据审判方式改革第36条的规定:“被上诉人在辩论中要 求变更或者补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
30、。”王某在辩论状中要求变更或补 充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同时依据审判方式改革第35的规定: “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判 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所以,除非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 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二审法院不审查当事人上诉请求范围之外的事实和法律。 因此,此题不正确的选项是ABC选项,D选项说法正确。5、以下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oA、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债务人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以以其对债务 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B、连带债务人数人受破产宣告的,其他连带
31、债务人已经代替破产人 清偿债务的,可以以其求偿权作为破产债权行使权利C、连带债务人数人受破产宣告的,其他连带债务人不可以以其代替 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将来求偿权,作为破产债权行使权利D、连带债务人数人受破产宣告的,债权人可以以其在破产宣告时的债权全额对各破产人行使权利22【参考答案】A,B,D【考点】破产债权【解析】企业破产法第51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 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 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中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故A、B两项正确,C项错误。企业
32、破产法第52条,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故D正确6、张某与王某共同创办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负责合伙事务, 王某不参与合伙事务的管理和执行,但是签订10万元以上的合同需经王 某同意。以下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是:()A、王某未经张某同意,擅自以合伙企业财产向陈某提供担保,担保 无效B、王某自行与乙企业签订10万元的供货合同,张某拒绝追认合同 效力,合同无效C、张某与不知情的朋友李某设立了丙合伙企业,丙企业与甲企业业 务相同,丙合伙企业的设立无效D、张某自行将自己的房屋以大大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 该买卖合同无效【参考答
33、案】B,C【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2条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 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 易。C选项中张某虽然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但是李某不知情,况且丙合伙企业已经依法成立,所以 丙企业的成立有效。张某自行与甲企业进行交易,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所以买卖合同无效。根据合 伙企业法第37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入。所以B项中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1条,A项正确。7、中方与外方合作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其协商约定的事 项中,哪些
34、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A、合作企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外方出资200万美元,中方以土 地使用权和厂房出资23B、外方出资中的150万美元为设备,于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3个月 内运抵公司所在地C、外方出资中的50万美元为现金,由外方向境外银行借贷,公司 以设备提供担保D、公司不设董事会,由双方各派一名代表组成联合管理委员会,作 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参考答案】:a,b【解析】:ABo此题测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组织机构。修订前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2条第2款规定:“合作企业 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修订 前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那么第14
35、条第1款规定:“合作企业 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为有限责任公司。除合作企业合同另有约定 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为限对合作企业承当责任。” 因此,合作企业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该实施细 那么第18条规定:“合作各方向合作企业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 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或者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 利。”“中国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属于国有资产的,应 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在依法取得中国 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外国合作者的投资一般不低于合作企业注册资 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中,对合作各方向合
36、作企业投 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具体要求,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规定。”由于 此题中并未言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故无由判断外方的出资 是否到达了注册资本的25%,应认为没有违反法律,而中方的出资亦符 合法律规定,故A应选。该实施细那么第20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根据合作企业的生产经营 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各 方向合作企业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期限。”“合作各方没有按照合 作企业合同约定缴纳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 限期履行;限期届满仍未履行的,审查批准机关应当撤销合作企业的批24准证书,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撤消合作企业的营业执照,
37、并予以公 告。“因此,中外合作企业对于各方缴付出资并无法定最长限制,而是 依合同约定,故B项也没有违反法律,B也应选。该实施细那么第19条规定:“合作各方应当以其自有的财产或者财产 权利作为投资或者合作条件,对该投资或者合作条件不得设置抵押权或 者其他形式的担保。”故外方以境外借贷作为出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C不选。该实施细那么第24条规定:“合作企业设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 员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合作企业的权力机构,按照合作企 业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故公司不设董事会是符合 法律规定的。但是,该实施细那么第25条规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 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
38、名额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参照其投资或者提 供的合作条件协商确定。”D项由双8、某个体商贩用工业酒精兑白水冒充二锅头出售,那么这不属于什么 行为?A、无效的民事行为B、民事法律行为C、可撤销的民事行为D、违法行为【参考答案】:B,C【解析】:详见民法通那么第58条第1款“以下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 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 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
39、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9、李某向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期间李家被盗,损失 财物总计7万余元。李某为获取更多的赔偿,向保险公司谎称被盗财物 价值10万元,保险公司全额进行了理赔。事后,保险公司查出李某谎报 损失一事。关于如何处理此事,保险公司内部形成以下几种意见,正确 的是:25A、因李某有保险欺诈行为,所以对李某不予赔偿,应当全部追回保险金B、追回支付李某虚报局部的保险金C、对李某虚报局部损失的情况进行调查,所支出的费用要求李某承 担D、解除与李某的保险合同,追回已支付的保险金并不退回保险费【参考答案】:B,C【解析】:保险法第27条后两款的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
40、,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 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夺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 对其虚报的局部不承当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 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可见,应追回支付李某虚报局部 的保险金,对李某虚报局部损失的情况进行调查,所支出的费用要求李某承当。BC选项符合法律规 定,中选。A选项中“对李某不予赔偿,应当全部追回保险金”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中选。D 选项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中选。10、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以下关于财产保全、先予执行陈 述错误的选项是:O OA、
41、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先予执行措施不能由 法院依职权启动B、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确有错误,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C、财产保全、先予执行都既可以在诉前申请,也可以在诉中申请D、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必须提供担保【参考答案】CD【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97条的规定,诉讼中财产保全,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启动, 先予执行措施不能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经济审判民诉规定第19条,受 诉人民法院院长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发现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措施确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 督程序立即纠正。因此,B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7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只能在诉讼中 申请,不能在诉讼前
42、申请,因为只有进入诉讼程序而且进行开庭审理,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 务关系是否明确,才能确定申请人的境况是否具备进行先予执行的紧迫性。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26令当事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法院可以责令申请 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因此,D选项错误。11、某甲投保人身保险,约定具体遭受伤害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 金。合同成立2年后,某甲在一次翻墙入室行窃时从墙上掉下来,摔成 粉碎性骨折。据此,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B、保险公
43、司可以不给付保险金C、保险公司可以不按约定给付足额保险金D、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单退还某甲现金价值【参考答案】:b,d【解析】:保险法第67条。12、王某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向某保险公司投保家庭财产保险。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该房屋因邻居家的小孩玩火而被局部毁损,损失10万元。 以下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王某应领先向邻居索赔,在邻居无力赔偿的前提下才能向保险公 司索赔B、王某可以放弃对邻居的赔偿请求权,单独向保险公司索赔C、假设王某巳从邻居处得到10万元的赔偿,其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D、假设王某从保险公司得到的赔偿缺乏10万元,其仍可向邻居索赔【参考答案】A,B,C【考点】财产保险的代位求偿权【解析】根据保
44、险法第60条规定,王某可以选择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者向邻居行使赔偿请 求权,并且该选择都不影响王某就未获偿局部向另一方求偿。因此A项表述错误,应入选。保险法 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 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当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如果王某在向保险公司索赔前已经放弃对邻居 的赔偿请求权,那么不能对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依此判断,B项错误,应入选。27根据保险法第60条的规定,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向第三者或者保 险人求偿,一旦从其中一方取得的赔偿足以弥补其损失时,即丧失对另 一方的求偿权,因为根据财产保险合同的补偿性原那么,投保人可以通过 财产保险合
45、同获得保险补偿,但不能因此获得额外收益,只有在从一方 获得的赔偿缺乏以弥补其损失的前提下才可就未获偿局部向另一方求偿。 此题中,假设王某已经从邻居处获得了 10万元赔偿,足以弥补其损失,不 得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依此判断C项错,应人选。而假设王某从保险 公司得到的赔偿缺乏10万元时,仍可向邻居索赔,因此D项正确,不应 入选。13、甲购买一辆汽车,在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在 此情形下,他怎样行使自己的索赔权利A、甲可以请求厂家承当侵权责任,也可以请求商家承当违约责任B、甲只能选择一种权利提起诉讼C、甲提起诉讼时,可以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D、甲假设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须在人民法院一审法
46、庭辩论终结前提 出【参考答案】:A,B,C【解析】:此题考查责任竞合诉讼的提起。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 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当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 其承当侵权责任。”据此,AB项正确。合同法司法解释第30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 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据此,C项正确,D项 错误。14、技术转让合同应当以以下哪些事项为内容A、特定的和现有的非专利技术使用权B、商业信息C、特定的和
47、现有的专利权D、尚待开发的技术成果28【参考答案】:A,C【解析】:合同法第342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 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15、根据物权法理论,房屋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上专有局部,应 当符合哪些条件?A、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B、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C、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D、经过相应的产权登记手续【参考答案】:A,B,C【解析】:根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以下条件的 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局部:(一)具有构造上的 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二
48、)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 所有权的客体”,此题应选ABC三选项,D项不是法律规定的构成专有局部的条件,不中选。16、李某给自己的越野车投保了 10万元责任险。李某让其子小李 (年16岁)学习开车,某日小李单独开车时不慎撞坏叶某的轿车,叶某为 此花去修车费2万元。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oA、应当由李某对叶某承当侵权赔偿责任B、应当由小李对叶某承当侵权赔偿责任C、因李某疏于管理保险财产,保险公司有权单方通知李某解除保险 合同D、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款后不能对小李行使代位追偿权【参考答案】A,D【考点】监护人责任;财产保险合同的解除条件和代位求偿【解析】民法通那么第133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