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讲解A类2014版.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讲解A类2014版.ppt(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讲解A类2014版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 一、税收规定一、税收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及其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
2、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核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2.相关文件规定相关文件规定 (1)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跨省市总分机构企
3、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的通知(财预201240号)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年第57号,以下简称号,以下简称“57号公告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年第57号号 第三条第三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妥善处理
4、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做好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妥善处理地区间利益分配关系,做好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征缴和分配管理工作。收入的征缴和分配管理工作。第十条第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已预缴的税款,计算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
5、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或退库。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 二、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原理及表格二、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原理及表格总机构分摊税款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50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50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某分支机构分摊
6、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 +(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 57号公告第十六条第二、三情形:号公
7、告第十六条第二、三情形: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二级分支机构不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
8、机构,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在计算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度应纳所得税时,考虑以下两个问题:在计算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度应纳所得税时,考虑以下两个问题:1.57号公告第五条第(五)点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号公告第五条第(五)点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
9、缴纳企业所得税。2.总机构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的确定总机构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的确定 解决办法:解决办法:1.总机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总机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度应纳所得税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度应纳所得税 2.总机构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总机构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本年预缴已分摊的所得税本年预缴已分摊的所得税 +总机构向其直接管理的建筑项目部所在地预分的所得税额总机构向其直接管理的建筑项目部所在地预分的所得税额境外所得税收抵免计算境外所得税收抵免计算行次行次项项 目目金金 额额1 1一、总
10、机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一、总机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A100000A100000第第3131行行2 2 减: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减: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A100000A100000第第2929行行3 3 加: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加: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A100000A100000第第3030行行4 4二、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二、总机构用于分摊的本年实际应纳所得税(1-2+31-2+3)境内所得税境内所得税5 5三、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三、本年累计已预分、已分摊所得税(6+7+8+96+7+8+9)6 6 (一)总机构向其直接管理的建筑项目部所在地预分的所得税额(一)总机构向
11、其直接管理的建筑项目部所在地预分的所得税额根据缴款书确认根据缴款书确认7 7 (二)总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二)总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根据预缴分配表确认根据预缴分配表确认8 8 (三)财政集中已分配所得税额(三)财政集中已分配所得税额根据预缴分配表确认根据预缴分配表确认9 9 (四)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四)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已分摊所得税额根据预缴分配表确认根据预缴分配表确认1010 其中: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已分摊所得税额其中: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已分摊所得税额根据预缴分配表确认根据预缴分配表确认1111四、总机构本年度应分摊的应补(退)的所得税(四、总机构本年度应分摊的应补(退
12、)的所得税(4-54-5)1212 (一)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一)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111125%25%)1313 (二)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二)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111125%25%)1414 (三)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三)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111150%50%)1515 其中: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其中:总机构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1616五、总机构境外所得抵免后的应纳所得税额(五、总机构境外所得抵免后的应纳所得
13、税额(2-32-3)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税额1717六、总机构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六、总机构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12+13+15+1612+13+15+16)由总机构申报入库金额由总机构申报入库金额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总机构纳税总机构纳税人识别号人识别号应纳所得税额应纳所得税额总机构分摊所得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税额 总机构财政集中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分配所得税额分支机构分摊所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额得税额=A109000=A109000第第1111行行“总机构本总机构本年应补(退)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的所得税额”=A
14、109000=A109000第第1212行行“总机构分摊本总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的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所得税额”=A109000=A109000第第1313行行“财政集中分配财政集中分配本年应补(退)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的所得税额”=A109000=A109000第第1414行行“总机构所属分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本年支机构分摊本年应补(退)的所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得税额”分分支支机机构构情情况况分支机分支机构纳税构纳税人识别人识别号号分支机构名称分支机构名称三项因素三项因素分配分配比例比例分配所得税额分配所得税额营业营业收入收入职工职工薪酬薪酬资产资产总额总额合计合计汇总纳税企业所得
15、税计算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 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1.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总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外,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还应报送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总机构计算所属分支机构下一年度所得税分摊比例的依据总机构计算所属分支机构下一年度所得税分摊比例的依据 2.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16、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营业收支情况)。核对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额与预缴实际入库额核对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额与预缴实际入库额 【57号公告第十一条规定号公告第十一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计算 57号公告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号公告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
17、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所得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