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4页DOC).docx

上传人:ahu****ng1 文档编号:59049869 上传时间:2022-11-09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0.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4页DOC).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4页DOC).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4页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4页DOC).docx(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最新资料推荐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和土地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编户制度: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

2、役税)很重.租调制:西晋的占田法内容包括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绢,帛.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租庸调制:唐朝在隋的基础上,以轻徭薄赋的思想改革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两税法: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规定:由中央政府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3、;户不分主客,以当时的居住地,编人户籍;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凋和一切杂役,杂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两税法的作用在于:一,使唐朝中期以来极端混乱的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二,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三,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这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募役法规定,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按贫富等级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这就

4、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方田均税法规定,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核实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按照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这就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一条鞭法: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鉴于赋役沉重,农民铤而走险的历史教训,改革赋役制度,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这就大大增加了赋税中的货币比重.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役归于地量地计丁,纳银代役的规定,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说明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赋役征银的办法,适应

5、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货币地租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摊丁入亩:171 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时又推行摊丁人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的地丁银.这样,汉唐以来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摊丁人亩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 【重点提示】赋税制度的发展呈现出的主要趋势:由向国王的纳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由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到以土地财产为主的征税标准,直至取消人头税的变化;由赋役分征到赋役合征,名目和手续的简化;由实物,

6、劳役地租到货币地租的变化.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中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1.井田制: 【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 【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2.屯田制: 【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

7、,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3.均田制: 【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

8、牛也相应受田.土地不得买卖.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性质与作用】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4.更名田: 【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

9、作用】一定程度满足农民土地要求,对清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重点提示】(1)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其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要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2)关于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形式:曾出现过屯田制,均田制等具体形式.屯田制在西汉,曹魏,金朝,元朝,明清初年都曾实行过.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都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发展.w.w.w.k.s.5.u.c.o.m最新精品资料整理推荐,更新于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07:22:47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献 > 管理制度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