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与实施条例(85页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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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培训目标:培训目标:1、掌握、掌握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及实施条实施条例例主要条款的政策解读。主要条款的政策解读。2、掌握、掌握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及实施条实施条例例与原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比较。与原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比较。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授课详细内容授课详细内容:按按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的结构进行讲解。的结构进行讲解。其中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两章不作讲其中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两章不作讲

2、解。应纳税额、征收管理、附则三章作简解。应纳税额、征收管理、附则三章作简单介绍。单介绍。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税法规定税法规定:第一条: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企业和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人,依照本法的

3、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不适用本法。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新法以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为)新法以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说明事项:说明事项:一人有限公司为企业所得一人有限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税的纳税人。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

4、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分类二、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分类 税法规定税法规定:第二条:第二条 企业分为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和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境内成立,或者,或者依照外国依照外国(地区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的企业。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

5、机构、场所,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新法把企业分为)新法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和和非居非居民企业民企业。居民企业负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负全面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居民企业负有限纳税义务。(2)新法对居民纳税人的认定,采用)新法对居民纳税人的认定,采用了了“登记注册地标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和“实际管理控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制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相结合的

6、办法。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三、企业的纳税义务三、企业的纳税义务 法条规定:法条规定:第三条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以及发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

7、,缴纳企业所得税。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政策解读:政策解读:税收管辖权的选择,我国选择了同时税收管辖权的选择,我国选择了同时实行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原则。实行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的原则。

8、居民管辖权居民管辖权是指对本国居民的一切所是指对本国居民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他们的所得来源于本国得征税,而不论他们的所得来源于本国还是外国。还是外国。地域管辖权地域管辖权是指对来源于境内的一切是指对来源于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论取得这笔所得的是本所得征税,而不论取得这笔所得的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国人还是外国人。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四、企业所得税税率四、企业所得税税率 法条规定:法条规定: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非居民企业取得

9、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得,适用税率为20%。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二章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一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法条规定:法条规定: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

10、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额。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新法引入不征税收入的概念,将不征税新法引入不征税收入的概念,将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区分开来。收入和免税收入区分开来。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免税收入免税收入:是企业应

11、纳税收入总额的组:是企业应纳税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在特定时期给予的优惠照成部分,是国家在特定时期给予的优惠照顾。顾。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二、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原则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

12、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的除外。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二节第二节 收入收入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一)法条规定及政策解读(一)法条规定及政策解读 第六条企业以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货币形式和和非货币形式非货币形式

13、从各种来源取得的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八)接受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九)其他收入。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企业所得税

14、的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性)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性收入和非货币性收入两类。收入和非货币性收入两类。(2)非货币性收入即通过非货币性交易)非货币性收入即通过非货币性交易等取得的收入。等取得的收入。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二)条例规定及政策解读(二)条例规定及政策解读 1 1、货币形式收入、货币形式收入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第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得收入的货币

15、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货币形式的收入,以现金为主,但)货币形式的收入,以现金为主,但不仅限于现金;(不仅限于现金;(2)货币形式的收入,指可以)货币形式的收入,指可以固定或可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确定金额取得的收入。取得的收入。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一、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 (二)条例规定及政策解读(二)条例规定及政策解读 2 2、非货币形式收入、非货币

16、形式收入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劳务以及有以及有关权益等。关权益等。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本条所称非货币形式的收入,与)本条所称非货币形式的收入,与会计中非货币性资产的认定基本相同。(会计中非货币性资产的认定基本相同。(2)本条所称)本条所称非货币性收入,增加了劳务及有关权益等内容。非货币性收入,增加了劳务及有关权益等内容。2022/11/

17、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二、条例规定特殊收入的确认二、条例规定特殊收入的确认 (一)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

18、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确认收入的实现。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二、条例规定特殊收入的确认二、条例规定特殊收入的确认 (二)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二)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货物、财产、劳务用于用于捐赠

19、、偿债、赞助、集资、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三、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三、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法条规定:法条规定: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一)财政拨款;(二)依

20、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三节第三节 扣除扣除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一、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一)法条规定及政策解读(一)法条规定及政策解读 第八条企业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的与取得收入有关有关的、

21、的、合理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本条强调了税前扣除的)本条强调了税前扣除的实际发生原则实际发生原则。即成本费用在税前扣。即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费用。除,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费用。预提性质的费用,一般不能在企业所预提性质的费用,一般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得税前扣除。(2)本条强调了税前扣除的)本条强调了税前扣除的相

22、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即在税前扣除的成本、。即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费用、税金、损失,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与收入无关的支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出,不能在税前扣除。(3)本条强调了税前扣除的)本条强调了税前扣除的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即成本费用在税前。即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要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是纳税主体为获得经营收益扣除,要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是纳税主体为获得经营收益而进行的理性经济行为的结果。而进行的理性经济行为的结果。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

23、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一、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二)条例规定及政策解读(二)条例规定及政策解读 1、相关性和合理性:、相关性和合理性: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有关的支出,是指与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是指符合生产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和正常的支出。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

24、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一、税前扣除的基本规定 (二)条例规定及政策解读(二)条例规定及政策解读 2、税前扣除原则税前扣除原则 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性支出。收益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应当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

25、折旧、摊销扣除。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不得重复扣除。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二、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二、工资薪金支出的税前扣除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三十四条企业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发生的合理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给在本企业任职或

26、者受雇的员工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出。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税前扣除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部门或

27、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为职工职工缴纳缴纳的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金,准予扣除。企业为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和标准内,准予扣除。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

28、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四、借款费用的税前扣除四、借款费用的税前扣除 (一)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和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一)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和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第三十七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发生的合合理的理的不需要资本化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和经过经过12个月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发

29、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定扣除。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四、借款费用的税前扣除四、借款费用的税前扣除 (二)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二)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

30、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计算的数额的部分。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五、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五、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四十条企业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

31、额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的部分,准予扣除。除。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新法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职工福)新法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计算。(利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计算。(2)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比率,条例与原企业所得税政策相的税前扣除比率,条例与原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同同。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六、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六、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企业企业拨缴的拨缴的工会经费,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

32、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新法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工会经)新法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计算。(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计算。(2)新法规定工会)新法规定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比率,与原企业所得税政策相经费的税前扣除比率,与原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同。同。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七、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七、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管部门另有

33、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新法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职工教)新法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计算。(育经费,按照工资薪金总额计算。(2)超过部分准予向)超过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为新法增加内容。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为新法增加内容。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八、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八、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

34、除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政策解读:政策解读: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新法与现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新法与现行税收制度相比变化较大。只能按照实际发生额的行税收制度相比变化较大。只能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同时也有比率限制。扣除,同时也有比率限制。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九

3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九、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四十四条企业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发生的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广告费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十、公益性捐赠支出十、公益性捐赠支出 法条规

36、定:法条规定:第九条企业发生的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公益性捐赠支出支出,在年度,在年度利润总额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十一、企业所得税不予扣除项目十一、企业所得税不予扣除项目 法条规定:法条规定: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第十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不得扣除:(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项;(二)企业所

37、得税税款;(二)企业所得税税款;(三)税收滞纳金;(三)税收滞纳金;(四)(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六)(六)赞助支出赞助支出;(七)(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四节第四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资产的税务处理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

38、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一、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一、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前款所称历史成本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

39、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的计税基础。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二、固定资产的界定二、固定资产的界定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五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第五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管理而持有的、的、使用时间超过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

40、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三、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直线法计算的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企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

41、性质和使用情况,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合理确定定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定,不得变更。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四、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四、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年;(二)飞机、火

42、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为10年;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年;(五)电子设备,为(五)电子设备,为3年。年。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五、折旧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五、折旧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 法条规定法条规定: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第十一条在计

43、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

44、账的土地;(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六、无形资产的界定六、无形资产的界定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六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第六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营管理而持有的、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括专利权、商标权、著

45、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商誉等。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七、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七、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直线法计算的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摊销年限不得低于不得低于10年。年。作为作为投资或者受让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

46、分期摊销。销。外购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扣除。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八、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费八、不得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费 法条规定法条规定: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一)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自行

47、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的无形资产;(二)(二)自创商誉自创商誉;(三)(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四)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九、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九、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法条规定法条规定: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按照规定摊销的,的,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48、:(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十、存货成本的税前扣除十、存货成本的税前扣除 法条规定法条规定:第十五条企业第十五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使用或者销售存货,存货,按照规定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49、额时扣除。所得额时扣除。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政策解读:政策解读:(1)新法准予税前扣除的存货成本,仅)新法准予税前扣除的存货成本,仅限于使用或销售存货两种情况。限于使用或销售存货两种情况。(2)新法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存货成本,)新法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存货成本,仅限于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仅限于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十一、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十一、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 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第

50、七十三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第七十三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本条在实际成本的计价方法中,剔除了后进先本条在实际成本的计价方法中,剔除了后进先出法的使用。出法的使用。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第五节第五节 其他相关规定其他相关规定2022/11/8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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