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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制度ppt课件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公务员的概念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七类:P2国外:小范围中等范围大范围三条共同标准:职能、编制、经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古代的人事管理制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干部制度新中国的干部人事制度:三阶段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建立公务员制度的目的分类管理,提高效率廉政建设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公开、平等、
2、竞争、择优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分类管理法制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1)与外国公务员制度相比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特点(2)与原来的人事制度相比体现了分类管理的原则具有竞争激励机制具有新陈代谢机制具有廉政保障机制具有勤政保障机制具有健全的法规体系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实施情况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推行工作我国公务员制度实施的进展情况实施中的问题和完善措施问题完善原则近期目标长远目标第二章 国外公务员制度国外公务员制度概况三种情况在反对“恩赐官职制”和“政党分
3、肥制”的过程中,逐步确立公务员制度。英国主要在反对“政党分肥制”的过程中确立公务员制度。美国总结和仿效英、美等国公务员制度,建立起自己的公务员制度。法国、日本、德国国外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以考任制为核心的任用制度选任、委任、聘任、考任考试录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制度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政务官和事务官的分化1699,政府机关人员不得任议员1701王位继承法“凡受国王的任命及得国王年金者,皆不能当选为下院议员”1805财政部始,1830几个主要的部设常务次官1854,诺斯科-杜维廉报告,四项原则性建议将政府的行政工作事务分为智力工作和例行工作凡初任人员都应
4、按规定的年龄从学校毕业,通过竞争考试表明具有通才智力后才能被择优录用对各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各部之间人员可以互相转调和提升高级文官职位的提升以上级的年终考核报告为依据,低级事务人员的提升多以年资为基础英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2)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化1833考试补缺;1853,麦考莱调查报告书,通才教育,择优取仕1854,诺斯科-杜维廉报告1855,关于录用王国政府文官的枢密院令1870,枢密院令,除外交、内政两部外,其他各部的缺职均由公开竞争考试合格者担任,否则无权享受退休金待遇美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1)19世纪六、七十年代要求改革官员任命制度的呼声1867,官吏任期法;1871,
5、授权法案1881,加菲尔德总统被刺1883,彭德尔顿法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公职人员,从低级公务员开始相对的职业保障,考试录用人员“无过错不免职”文职人员“政治中立”美国文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2)1978,文官制度改革法建立“高级行政职位”推行功绩工资制改革考核制度第一次承认联邦雇员参加工会的权利法国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拿破仑时期形成雏形建立等级制规定在行政部门实行严格的纪律颁布了某些适用于所有公务员的规章制度,确立了统一培训的原则,统一了行政部门的工作方法,建立了相应的行政法院创办了培训官吏的技术学校19世纪至20世纪前半叶,陆续建立起一些文官管理制度1946.10,公务员法日本公务员制度
6、的建立和发展明治维新后建立,初创时期深受普鲁士政治制度的影响二战后,在美国的压力下改革1947,国家公务员法;1948,重大修改1950,地方公务员法是日本传统和欧美制度的混合体主要内容:区分政务官和事务官;职阶制;功绩制;名牌大学毕业生任高官;年轻化;精干化;等第三章 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形式和职责权限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设置形式纵向: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的;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横向:综合性的(各级政府内);执行性的(政府各部门内)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关系公务员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P32国家公务员局35国务院各部门人事机构35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机构36国外公务员管理机构(1)管理机构类型
7、部外制;美日;优缺点部内制;法德;优缺点折中制;英国;优缺点国外公务员管理机构(2)加拿大公务员管理机构“小三权分立”财政委员会、公务员委员会、公务员关系委员会美国联邦公务员管理机构公务员管理总署、功绩制保护委员会、联邦劳雇关系局日本公务员管理机构人事院,对内阁保持相对独立性第四章 公务员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条件国籍、年龄、品行、身体、文化与能力、拥护宪法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1)公务员义务,指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按期间分:在职期间,退出公务员系统后按履行方式分:作为,不作为按内容分:政治要求,服务规划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2)公务员权利,是法律
8、规定的公务员在执行国家公务的过程中,可以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并要求他人作出或者抑制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按来源分:以身份取得的权利,职权,获得法律救济权按期间:在职期间,退出公务员系统后按内容: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3)明确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目的有利于实现人事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有利于国家行政良性运行有利于增强公务员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利于发挥人民群众对各级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作用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概念(4)公务员义务与权利的基本特点与职务相关联一致性平等性权利的广泛性:主体,范围,充分度权利的真实性:有经济条件,符合国情,有法律保障和政治保障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1)西
9、方国家忠于政府,忠于职守服从领导,执行命令遵守法纪,公正廉洁严守职业秘密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2)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资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群众监督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1)西方国家身份保障权结社权领取法定工资和享受合理报酬的权利休息权辞职权申诉权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2)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非因法定
10、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处分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参加培训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申请辞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章 公务员职位分类公务员职位分类概述(1)职位分类是以职位为对象,以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及所需资格条件为评价因素,把职位划分成不同的类别和等级,作为人事管理基础的一种人事分类方法。职位是由上级组织分配给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和责任。公务员职位分类概述(2)职位三要素:上级组织分配、职责、职权职位六特征:指事不指人、职在人先、数量有限、相对稳定、非终身制、可以分类职位分类制度产生于美国另一种人事分类制度是品味分类两种分类制
11、度的优、缺点P56两种分类制度的相互渗透公务员职位分类的意义和标准(1)意义为录用和晋升提供科学依据为考核提供客观标准为培训提供科学依据为建立责任制、克服官僚主义创造条件为合理的职级工资制奠定基础为严格的编制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公务员职位分类的意义和标准(2)职位分类的标准职系说明书职系指工作性质充分相似的所有职位的总称职级规范职级指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相同或充分相似的职位的组合职等标准职等指工作性质不同,而其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相当的职级所列之等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原则和内容(1)原则兼顾适用渐进动态法制公务员职位分类的原则和内容(2)内容设置职位综合管理类、专业技
12、术类、行政执法类设置职务领导职、非领导职设置级别十五级公务员职位分类的程序和方法(1)程序职位调查职位说明书职位分析八种分析因素职位评价目的是确定职系与职级内容:区分职系;区分职级;职级列等职位归级标准:职系说明书、职级规范、职等标准公务员职位分类的程序和方法(2)方法设置职位(原则、具体要求)制定职位说明书(七方面内容)确定职务确定级别国外公务员职位分类情况美国一般类,18级技艺保管类,10级英国1971改革,10类德国特别职位一般职位政治官员、业务官员;四级第六章 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录用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考试录用制度在中国的产生科举;隋考试录用制度在西方国家的发展英国;1855、1870两个
13、枢密院令美国:1883文官制度法法国:分散管辖德国:1743,普鲁士腓特烈大帝命令考试录用制度在我国的发展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含义和原则含义P77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方法和内容方法笔试、面试、模拟操作、技术操作内容以英国为代表的“通才”标准;以美国为代表的“专才”标准融合的趋势知识测验、能力测验、心理测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发布招考公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进行录用考核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办理录用手续试用考录监督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组织中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地方,由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委托给同级政
14、府工作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第七章 公务员考核公务员考核的含义、渊源和意义含义: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评价的行政组织活动渊源中国古代对文官的考核干部考核制度西方国家的经验意义89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简便易行内容德、能、勤、绩、廉方法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公务员考核的等次、标准和后续管理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标准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7-11条后续管理奖惩、培训、辞退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17-20条公务员考核的发
15、展趋势全员优化趋势主动参与优势目标管理趋势审计监督趋势公开监督趋势简便易行趋势国外公务员考核英国功绩考核制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以考绩为主美国考勤和考绩日本功绩主义原则考核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定期评定和特别评定第八章 公务员奖励公务员奖励制度概述公务员奖励是指各级机关在公务员管理活动中,依据公务员管理法规,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有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所给予的奖励特点:主体与客体确定;奖励的条件、种类、审批程序严格依照法律;奖励的正式决定必须严格执行意义保障宪法有关奖励规定的实施;完善激励竞争机制;保护公务员积极性公务员奖励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得当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
16、公务员奖励的条件、程序和种类条件公务员法第49条种类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6条程序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8条批准权限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第7条国外公务员奖励制度物质奖励荣誉奖励职务奖励第九章 公务员的纪律与惩戒公务员纪律的特征法定性普遍性强制性全面性公务员纪律的内容和意义内容公务员法第53条意义履行法定义务的保证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保证履行职责的保证维护工作秩序的保证公务员的惩戒(1)惩戒的条件有违纪行为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主观上有过错,即违纪行为是出于故意或过失情节不轻微公务员的惩戒(2)惩戒的种类声誉惩戒警告、记过、记大过实质惩戒降级、撤职开除公务员
17、的惩戒(3)惩戒的标准和处分期标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8-33条处分期警告,半年;记过,一年;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两年。受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晋升工资档次;撤职的,降级惩戒的批准权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4-38条公务员的惩戒(4)惩戒的程序初查立案调查取证告知被调查公务员,听取其申辩作出处分决定书面通知惩戒的基本原则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公务员的惩戒(5)解除处分受开除处分的,不存在解除问题受降级、撤职处分的,解除处分时不恢复原级别、原职务解除处分有两个前提条件:一、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二、法定
18、的考验期限届满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工资档次不受原处分的影响要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国外公务员的纪律与惩戒各国都有明确的公务员纪律和惩戒规定违反刑法的由法院审理,违反纪律的由行政部门处理日本公平审查委员会法国11种纪律处分第十章 公务员职务升降职务升降的含义和作用职务升降制度的含义公务员升职和降职的原则、标准、条件、方式、程序等方面规定和规范的总称特点: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工作实绩,体现群众意愿强调依法办事职务升降制度的作用选人;用人;汰人职务晋升(1)职务晋升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
19、民主公开、平等竞争依法实施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任职经历公务员法第43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四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二章职务晋升(2)职务晋升的程序外国:竞争考试;考核选拔我国:职数限额和逐级晋升晋升领导职: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可以公开选拔;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任前公示制度与任职试用期制度;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晋升非领
20、导职:参照晋升领导职的程序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可公开选拔公务员降职(1)含义对不胜任现职的公务员采取的一种组织措施是任用形式和任用行为,非惩戒手段条件定期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本人要求降职,理由充足的由于机构调整,必须降职的程序所在单位提出降职安排意见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按照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依法办理国外公务员晋升英国低级公务员晋升偏重资历;中高级公务员晋升注重功绩美国委任晋升;年资晋升;考核晋升;混合晋升部内晋升;部外晋升日本年功序列制工作年限;工作成绩第十一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含义具有一定任免权限的机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其任免范围内
21、,通过法定程序,任命或免去公务员担任某一职务的人事行政行为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特点在任免对象上作了严格的区分任免对象和条件的规定更完整全面任免内容的规定全面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意义公务员任用方式种类委任制、考任制、选任制、聘任制任用方式我国公务员任用以选任制和委任制为主,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1)各级政府机关中的公务员职务,除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之外,应由本级政府行使任免权政府各组成部门及直属机关、办事机构的领导职务,除政府组成人员外,应由本级政府任免其他公务员职务,应由政府各工作部门自行任免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2)选任制的适用范围中国共产党机关按
22、照中国共产党党章产生的职务人大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行政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政协机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民主党派机关按照各民主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公务员任职公务员任职手续的办理公务员任职情形和条件公务员法第39、40条任职程序用人单位或上级提出拟任职人选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核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任职对决定任职者颁发任职通知和任命书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在机关外兼职,不得领取兼职报酬不得在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兼职公务员免职公务员免职手
23、续的办理免职情形公务员法第39、40条免职程序所在单位或上级提出拟免职的建议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发布免职通知公务员职务自行免除的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受到行政撤职或开除处分的;被辞退的;因机构变动失去职位的;死亡的第十二章 公务员培训公务员培训的起源、特点起源:干部培训制度特点属于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目的是提高公务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全员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形式灵活多样方法多种分主管机关和培训机构规范化、制度化公务员培训的原则和种类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种类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公务员培训的网络与法律
24、保障网络以行政学院为主体还包括管理干部院校及其他培训机构法律保障公务员法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出国培训出国培训的原则按需派遣择优选派学以致用讲求实效出国培训的对象在职的各级公务员骨干出国培训的经费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争取国外资助和其他资金来源为辅国外公务员培训制度日本机关内部培训初任进修新录用人员行政进修科长和处长级管理者研究会处长级以上官员专题研究外部培训行政官国内研究员制度行政官驻外国研究员制度第十三章 公务员交流公务员交流制度概述公务员交流的含义指各级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或公务员个人的愿望,通过法定形式,在机关内部调整公务员的工作职位,或者将公务员机关以外的工作人员调入公务员机关担任公务员职
25、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活动。交流制度的实施原则依法进行适才适用个人服从组织合理国外公务员交流事务官的评级跨职类调动公务员职位轮换式的交流竞职式流动异地交流调任调任的含义公务员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将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调任的原则依法;计划;严格考察,必要时考试条件符合编制和职数的要求;符合回避的规定;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转任转任的含义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在公务员机关系统内跨地区、跨部门流动,或者在同一部门内的不同职位之间进行转换任职转任的要求在公务员机关系统内进行符
26、合拟转任职务的要求在相同级别不同职位之间进行符合编制的要求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含义各级机关有计划地选派在职公务员在一定时间内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一定的职务,经受锻炼,丰富经验,增长才干特点不改变公务员身份和隶属关系;有时间性;内外混合型交流方式第十四章 公务员回避回避制度的历史发展我国春秋战国萌芽;西汉初年正式确立;东汉“三互法”是第一个成文规定亲属回避、地区回避、师生故友回避国外亲属回避:血亲、夫妻、姻亲、拟制亲一些国家还实行政党回避和同学回避,如日本任职回避公务员之间存在法定限制的亲属关系者,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的职
27、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纪检、检查、审计、组织、人事、财务等工作范围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实施原则低职回避;自主权;综合治理原则公务回避国家公务员从事监察、审计、仲裁、案件审理、税费稽征、项目资金审批、出国审批、人事考核、任免、奖惩、录用、调配等公务活动,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范围同任职回避)的利害关系时,必须回避,不得参加有关调查、讨论、审核、决定,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特点时限性;范围宽泛;涉及人员普遍地域回避公务员不得在本籍担任县、乡两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正职领导职务应注意的问题要处理好与民族区域自治的关系要善于做好人员
28、的调整工作第十五章 公务员工资保险福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建立和原则建立公务员工资制度的目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推行公务员制度的需要克服原有工资制度的弊端、进一步改善工资分配的需要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原则按劳分配;正常增资;平衡比较;物价补偿;法律保障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内容内容职级工资制的构成: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职级工资制的增资机制晋升职务增加工资;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奖金制度特殊地区、特殊行业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经济特区公务员的工资制度(特区津贴)人民警察、海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警衔津贴、海关工作人员津贴)
29、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国外职务工资制)公务员保险制度主要内容生育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疾病保险制度伤残保险制度死亡保险制度公务员福利制度主要内容国家和社会提供的福利工时制度、福利费制度、探亲制度、年休假制度、冬季宿舍取暖补贴制度、交通补贴单位提供的福利存在的问题福利在职工全部劳动报酬中所占比重过大“机关办社会”“单位办社会”的现象依然相当严重一些部门或单位擅自提高福利标准,或者采取种种形式给职工发福利性补贴第十六章 公务员辞职与辞退公务员辞职、辞退的概念公务员辞职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条件下,辞去公务员职务,解除与公务员机关关系的行为公务员辞退指各级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
30、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内,做出解除公务员全部职务关系的行政行为辞职与自动离职、免职的比较辞退与开除的比较公务员辞职的条件和程序条件限制性条件(不得辞职)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程序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审查批准;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辞去领导职务后,还保留公务员身份四种情形因公辞去领导职务自愿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去领导职务责令辞去领导职务公务员辞退的条件条
31、件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适当安排的因所在机关调整、撤消、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矿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公务员辞退的程序、法律后果程序由拟辞退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建议由任免机关进行审核任免机关批准同意后,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公务员辞退的法律后果职务关系消失被辞退公务员享受相关的辞退待遇重新进入公务员系统的限制(五年内不得重新录用)第十七章 公务员退休公务员退休的概念公
32、务员退休指公务员因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工龄或者由于丧失工作能力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离开工作岗位的手续并享受相关待遇。公务员退休的种类、条件及审批种类外国:自愿退休、强制退休我国:应当退休、可以提前退休条件应当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工作年限满30年;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审批:本人填表、单位审核、任免机关批准退休公务员的待遇和管理待遇政治待遇养老保险金待遇其他待遇在职时享受、退休后可继续保留的:公费医疗、物价补贴为退休人员增设的管理由政府和退休公务员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第十八章 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公
33、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含义(1)公务员申诉,指公务员在对涉及本人的人事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原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提出重新处理要求的行为。公务员控告,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提出指控。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含义(2)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异同同:主体相同(公务员);原因相同(合法权益遭侵害);目的相同(维护合法权益);性质相同(法律救济手段)异:控告除了有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的目的外,还有要求依法惩办侵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目的申诉的客体是人事处理机关的决定;控告的客体是侵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申诉的法律范围有明文规定
34、;而对侵权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控告内容法律没有明文限制申诉有规定程序,有层级限制,只能逐级申诉。控告不受层级限制公务员申诉与控告的性质权利保障性事后监督性主观断定性程序性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的内容(1)公务员申诉、控告权的确认由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确认权利主体是公务员具体的权利划分:要求受理、要求变更或撤销原处理决定、要求赔偿损失或消除影响、要求惩处责任人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的内容(2)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条件申诉的条件申诉的主体是公务员;存在涉及公务员本人的已经生效的人事处理决定;公务员对人事处理决定或原处理机关的复核决定不服;公务员应当在接到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30天内或者接到复
35、核决定之日起15天内提起申诉控告的条件提出控告的主体是公务员;控告的对象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且该行为侵犯了公务员本人的合法权益;必须有明确的被控告机关或人员;被控告的机关和人员属于受理控告的机关管辖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的内容(4)公务员申诉、控告的程序公务员申诉的程序复核;申诉;审查、裁决和送达;再申诉监察机关接受公务员申诉的程序公务员控告的程序提出控告;立案;调查;作出处理决定;执行处理决定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的内容(3)受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机关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原处理机关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行政监察机关受理公务员控告的机关侵权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公务员申诉与控告制度的内容(5)公务员行使申诉、控告权时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251 受理机关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被申诉、控告机关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