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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知党政机关公文写作知识培训识培训目目 录录1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工作办法2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3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4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比5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解读一.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工作办法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2日文章来源:国资委办公厅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为每年度中央企业主送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及国资委办公厅、国资委党委办公室的公文。评价方法评价方法为以每考核年度(上年12月至本年11月,2010年度考核时段为2010年111月)各企业报送公文的总件数为单位,对各企业报送公文的差错率进行计算。计算公式为:差错率=本企业报送公文出错件数/报送公
2、文总件数100%中央企业主送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及国资委办公厅、国资委党委办公室的公文,由国资委办公厅统一归口进行收文审核,对存在以下问题的(其中第2、6项由承办厅局提出),进行扣分:一、评价范围及评价方法一、评价范围及评价方法二、评价标准及反馈方式二、评价标准及反馈方式1.越级行文。(扣2分)2.主旨不清,影响公文办理效率。(扣2分)3.文种使用不准确。(扣1分)4.主送单位不正确。(扣1分)5.引文不规范。(扣1分)6.附件问题。(扣1分)7.明显文字错误。(扣1分)8.文件印制格式不规范。(扣1分)9.公文报送份数不符合要求。(扣1分)10.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按时报送”公文。(扣1分)
3、存在的问题:存在的问题:每月15日前,由国资委办公厅根据上月扣分情况,填写中央企业报送公文问题反馈单(一式2份),将反馈单和“问题”件复印页送报文单位。(一)每考核年度末,由国资委办公厅向各中央企业通报公文评价情况。(二)开展中央企业优秀公文评选,设立中央企业“优秀公文”奖。每年11月份,由各中央企业推荐本企业的优秀公文1-2篇,委内各厅局推荐中央企业报送国资委的优秀公文1-2篇,由国资委办公厅初评,选出30篇后,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优秀公文一、二、三等奖。对报送公文无差错和获得优秀公文一、二、三等奖的中央企业,国资委办公厅将予以通报表彰,并建议企业对文秘部门和有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
4、励。附:三、年度通报及奖励办法三、年度通报及奖励办法1.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3.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4.国资委公文处理有关规定中央企业公文评价标准说明中央企业公文评价标准说明一、评价标准及扣分依据一、评价标准及扣分依据1.越级行文越级行文。(扣2分)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逐级行文体现了集中统一、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使政令统一。问题举例:有的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或控股企业在非紧急、特殊情况下,直接向国资委报送“请示”、“报告”等。可越级行文的特殊情况:在发生重大事故、突发
5、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可以越级行文,但必须抄送被越过的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可以给国资委行文,集团公司下设部门不可以给国资委行文,集团公司可以给委内厅局行文或者给办公厅行文。报送“请示”属于上行文,必须报送国资委,不能报送给国资委厅局。2.主旨不清,影响公文办理效率。主旨不清,影响公文办理效率。(扣2分)问题举例:有的企业报送国资委的公文,行文主旨不清晰,不符合单一、鲜明、确切的要求,或一个文件多个主旨。如标题是关于设立股份公司的请示,但内容却是股份公司“股权设置”的有关事项;有的请求国资委批准企业进行重组,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报来的请示不仅包括重组方案,还包括需解决的若干子
6、企业的个案等诸多事项,等等。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3.文种使用不准确。文种使用不准确。(扣1分)问题举例:有的企业报送国资委的公文,未按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使用法定文种(通用文种)或文种使用不准确。“请示”、“报告”文种混用,如“关于请予解决事项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改为“请示”)、“关于报请批准2009年财务决算的报告”(报告改为“请示”)汇报工作的报告中夹带需上级单位批准后才能实施的事项(属于“请示”);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使用平行文种“函”(函是平行文种,不能用于上行文);生造文种,如“关于事项的汇报”(没有“汇报”这种文种,可改为
7、“请示”或“报告”)等。存在问题:3.1没有使用法定文种没有使用法定文种u2009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 (没有(没有“说明书说明书”这种文种)这种文种)u关于的情况汇报(没有(没有“汇报汇报”这种文种)这种文种)u关于对指导意见的意见 对征求意见的函,一般是平行文范畴,对征求意见的函,一般是平行文范畴,“意见意见”一般很少用,用在下行文的情况比较多,平行文的意见,不相一般很少用,用在下行文的情况比较多,平行文的意见,不相隶属单位建议用隶属单位建议用“函函”u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没有这种文种,应改为没有这种文种,应改为“关于关于2008年安全生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报告产工作总结的报告
8、”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u关于XX公司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报告没有没有“情况报告情况报告”这种文这种文种,应改为种,应改为“关于关于XX公司公司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的报告报告”u关于原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请示报告没有没有“请示报告请示报告”这种文种,这种文种,要么改为要么改为“请示请示”,要么改为,要么改为“报告报告”3.2文种使用不准确文种使用不准确3.2.1文种和行文方向不符文种和行文方向不符集团公司给国资委发文为上行文,应用“请示”或者“报告”3.2.2“请示请示”、“报告报告”不分不分请示是需要上级领导批复或者决定的报告是阅办文,具体
9、区别如下:请示请示报告报告从行文功能看请求批准、指示解决问题汇报情况、反映问题、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从处理方式看属办件,需要办理批复属阅件,可不回复从时限要求看应在事前行文主要是反馈处理结果或报告有关情况,一般是事后报告从行文特点看一事一报,单一性、时效性和隶属性要求体现陈述性和广泛性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4.主送单位不正确。主送单位不正确。(扣1分)问题举例:u请示多头主送或报上级单位领导同志个人;u应主送国资委、国资委党委和国资委办公厅、国资委党委办公室的公文径送有关厅局等。看准通知,按通知要求报送5.引文不规范。引文不规范。(扣1分)问题举例:u公文中引用上级单位文件,未
10、按照“先引文件标题后引发文字号”的规范要求,或只引用标题,或只引用发文字号,或标题和发文字号都未引用,如“按照国资厅发2010号要求”(缺少文件标题);“按照国资委办公厅2月6日来文要求”(缺少文件标题和发文字号)等。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6.附件问题。附件问题。(扣1分)问题举例:u正文中标有附件而未附全;u应有附件而未标注,也未附上;u附件说明与所附附件名称不一致;附件说明标识不规范等。正确的附件位置:正文后空一行,空两格;“附件:1(阿拉伯数字)+文件名称(文件名称不加标点符号)+发文字号(可加标点符号)附件:1.2.7.明显文字错误。明显文字错误。(扣1分)问题举例:
11、单位名称、人名有误,单位简称不规范;数量单位、数字错误;错行、漏句、重句、缺页等。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 8.文件印制格式不规范。文件印制格式不规范。(扣1分)问题举例:有的企业报送国资委的公文,未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1999)的规定印制。如党、政公文版头格式不分;请示类公文未标注签发人姓名;请示类公文未标注联系人和电话;公文无生效标识;出现空白印章等(印章下必须有日期)。9.公文报送份数不符合要求。公文报送份数不符合要求。(扣1分)问题举例:有的企业报送国资委公文的份数,未按关于规范中央企业公文报送及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20069号)的有关要求
12、报送。10.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无特殊原因,未按要求“按时报送按时报送”公文。公文。(扣1分)问题举例:对国资委有报送公文时限要求的,无特殊原因未按时报送或有特殊原因而未说明等。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二、评价内容举例说明二.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
13、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命
14、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第二章第二章 公文种类公文种类(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5、。(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第二章第二章 公文种类公文种类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
16、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第第三三章章 公文公文格式格式(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
17、种组成。(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第第三三章章 公文公文格式格式(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十六)抄送机
18、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第十条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第十一条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第十二条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第三三章章 公文公文格式格式第十三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
19、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第十五条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六)
20、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四章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规则第十六条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
21、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第四章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规则第十七条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第四章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规则第十八条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第十九条公文起草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
22、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第五章第五章 公文拟制公文拟制(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六)公文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地区或者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第二十条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
23、否切实可行。(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规范。第五章第五章 公文拟制公文拟制(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第二十一条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第二十二条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党
24、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由受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第五章第五章 公文拟制公文拟制第二十三条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第二十四条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
25、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第六章第六章 公文办理公文办理(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
26、当由专人负责催办。(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第二十五条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是:(一)复核。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二)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第六章第六章 公文办理公文办理(三)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四)核发。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第二十六条涉密公文应当通过机要交通、邮政机要通信、城市机要文件交换站或者收发件机关机要
27、收发人员进行传递,通过密码电报或者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传输。第二十七条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的,在履行所兼职务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归档。第六章第六章 公文办理公文办理第二十八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公文效用。第二十九条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
28、安全保密设施设备。第三十条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决定。第三十一条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应当按照发文机关的要求执行;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批准。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发文机关确定。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第七章第七章 公文管理公文管理第三十五条不具备归档和保存价值的公文,经批准后可以销毁。销毁涉密公文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确保不丢失、不漏销。个人不
29、得私自销毁、留存涉密公文。第三十六条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经整理后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离岗离职时,所在机关应当督促其将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第三十七条新设立的机关应当向本级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提出发文立户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发文单位,机关合并或者撤销时,相应进行调整。第七章第七章 公文管理公文管理第三十八条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公文。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九条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依照外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四十条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可以参
30、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一条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二一二年四月十二日第八章附则第八章附则三.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现行的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一、党政机关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排版形式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
31、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一)公文的构成要素(一)公文的构成要素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二)公文的排版形式(二)公文的排版形式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
32、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2公文书写形式公文书写形式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3字体字号字体字号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33、4页码页码用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mm。单页码居右空字,双页码居左空字。5信函式公文信函式公文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mm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1眉首眉首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
34、签发人。(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置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2)秘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置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3)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标注“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置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公文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二行。(三)公文各要素及排版形式(三)公文各要素及排版形式
35、(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发文机关制作公文时使用的、规范板式的文件版头,通常称“文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发文字号之下mm处印一
36、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6)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字;签发人用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mm。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1)公文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
37、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2)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号仿宋号仿宋体字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2公文主体部分公文主体部分(3)公文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通常分导语、主体和结束语。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
38、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4)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左空 字字用号仿宋体字标识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5)发文机关署名(从2012年7月1日起):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6)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2公文主体部分公文主体部分(7)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
39、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mm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m
40、m。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字标识成文时间。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2公文主体部分公文主体部分(8)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文如有附注,用号仿宋体字,居左空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9)附件:公
41、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行第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3公文版记部分公文版记部分置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1)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公文如有抄送,在主题词下一行;左空字用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2公文主体部分公文主体部分(3)印发机
42、关和印发时间:印发机关是印制公文主管部门,印发时间是公文的付印时间。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之下)占行位置;用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字,印发时间右空字。印发时间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用阿拉伯数码标识。(4)版记中的反线。版记中各要素之下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四)新旧公文区别(四)新旧公文区别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全新的首次统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标准。2在“文种”方面,在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13个文种基础上,增加了党委的“决议”和“公报”两个文种,共15个文种。3在“格式”方面,取消了主题词;行政公文也要署发文机关名称。4在公文拟制方面,要求“重要公文”由主要负
43、责人签发。5在行文规则方面,增加“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6在公文管理方面,增加发文立户的规定。2公文主体部分公文主体部分四.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比党的机关公文党的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要素名称字体字号位置要求要素名称字体字号位置要求版头版头小标宋小于2215,居中,红色眉首发文机关标识小标宋小于2215,居中,红色份号在左上角第1行顶格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密级公文和普发性公文标份号公文份数序号仿宋3左上角 第1行顶格密级黑体3份号下1行,顶格标识.两字间空1字秘密等级保密期限黑体3右上角第1行,两字间空1字顶格 之间用隔开紧急 程度黑体3密级下1行,顶格标识.两字间
44、空1字紧急 程度黑体3右上角第2行,两字间空1字与密级同时使用时机关 代字仿宋4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机关 代字仿宋3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年份仿宋4要全称,用阿拉伯数字标识。用六角括号 “”括入。年份仿宋3要全称,用阿拉伯数字标识。用六角括号 “”括入。发文 顺序号仿宋4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不编虚位,不加“第”字.发文 序号仿宋3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不编虚位,不加“第”字.横隔线发文机关之下4,居中加一红色与版心等宽.红色反线发文机关之下4,与版心等宽签发人仿宋4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空1字,全角冒号后用4号仿宋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签发人仿宋3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
45、,全角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比党的机关公文党的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要素名称字体字号位置要求要素名称字体字号位置要求公文正文公文 标题小 标 宋2横隔线下空2行,可分1 行或多行居中排列;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正文公文 标题小 标 宋2红色反线下空2行,可分1 行或多行居中排列;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主送 机关仿宋3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抄送之上。主送 机关仿宋3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识,回行
46、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抄送之上。公文 正文仿宋3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行,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公文 正文仿宋3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行,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比党的机关公文党的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行政机关公文要素名称字体字号位置要求要素名称字体字号位置要求公文正文附件仿宋3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名称不加标点符号,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序
47、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正附件仿宋3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标识。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附件名称不加标点符号,与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成文 日期仿宋3右空2字.用阿拉伯数码将年月日标全.成文 日期仿宋3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O”.发文机关署名1.单一发文印章单一发文印章,只标识
48、成文日期.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2.联合行文印章联合行文印章: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
49、均居中排列,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特殊情况说明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文公文生效标识1.单一发文印章单一发文印章,只标识成文日期.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1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日期上;当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日期上.2.联合行文印章联合行文印章: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
50、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3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列,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特殊情况说明特殊情况说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印发传达范围仿宋3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附注仿宋3公文如有附注,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一行。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