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临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X** 文档编号:53534035 上传时间:2022-10-2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41.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住建方案】临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住建方案】临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住建方案】临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住建方案】临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住建方案】临桂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控工作,有效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推进宜居城市和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卫生等五大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49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市住建20167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内管理应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之“场容场貌”规范。所有

2、施工场地必须达到施工现场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遮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6个100%。二、责任主体(一)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控治理负总责,在新建及拆除工程发包时应依法与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在项目开工前成立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组成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渣土运输及扬尘污染防控治理专项方案,按有关部门批准的弃土地点,充分考虑渣土的运输距离,合理安排渣土的运输费用,落实防控施工扬尘具体措施,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检查。渣土运输及扬尘污染防控治理方案应于开工

3、前,报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应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拨付。建设单位必须选用经有关部门核发资质证照的土方、运渣车辆进行渣土运输,不得未经施工总包单位许可将土方工程发包给个人或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运输单位清运。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运输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以加强进出工地的车辆管理。(二)施工单位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控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其施工项目扬尘防控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负总责,负责建立公司级组织领导机构和考核制度,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检查、考核。项目负责人是落实施工工地扬尘防

4、控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执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成立现场管理机构,指定项目部扬尘防控治理专职人员,做好扬尘防控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扬尘防控治理专职人员是施工工地扬尘防控治理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具体负责做好日常巡视、管理、纠违和设施维护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依合同对出入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管理,无运输方案或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车辆不得进入工地。进入工地的车辆应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未经冲洗合格的车辆严禁驶出工地。工程总承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按规定将土方工程、建筑渣土运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时,应与运输单位签订防止车辆遗撒及乱倒乱卸行为协议书,运输单位应使用符

5、合规定的运输车辆。(三)监理单位应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督管理范畴,将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治理内容写入监理计划、细则及监理日志中。要参与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治理和督查工作,对不符合建筑施工扬尘防控治理要求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对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三、治理措施要求(一)工地保洁:各项目工地要建立保洁专岗,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可委托专人或专业保洁机构实施,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清洁湿润。要确保施工出入口以及施工临时占用道路无泥土洒漏、无污水横流、无扬尘作业污染。(二)施工围挡:围挡设置要达到安全、

6、稳固、美观要求,城市主干道围挡应设置不低于2.5米,次要道路或其它区域应不低于1.8米。围挡应沿施工作业区域连续设置,围挡要彩化美化,张贴安全生产及公益性广告标语,宣传版面不少于30%,并要安排人员定期清洗,及时修复破损,保持整洁。(三)道路硬化: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出入口道路必须进行砼硬化,硬化长度距大门向内延伸不少于40m,路面宽度不小于出口宽度,砼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出入口外道路原则上应硬化至与市政道路相连接。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并定期、及时清理,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四)冲洗平台及洗车槽:根

7、据关于强制推行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洗车槽新标准的通知(市住建201653号)的要求,城区范围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采用洗车槽新标准。凡出工地车辆的轮胎、箱体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杜绝出工地的车辆污染路面和城市环境。同时,要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整洁。因地域位置及施工条件确实受限的项目出入口道路硬化及冲洗设备的设置达不到前款(三)、(四)项要求的,要明确可靠的代替措施,将实施方案报送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五)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土方开挖、装卸、运输、散体建筑材料装运和构建筑物拆除等易造成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活动,须采取湿法作业,采用自动或手动喷雾

8、喷淋设施对扬尘作业污染源同步进行喷淋降尘。主体结构施工时,必须在外脚手架上安装喷雾喷淋设施,并随主体结构施工进度视情增加。施工现场围墙上、主要硬化道路两侧应安装喷雾喷淋设施,并视天气情况和现场扬尘状况适时开启喷洒装置,保持湿法作业状态。(六)土方覆盖:施工现场内所有未清运土方、渣土及散体物料,必须采用密目网严密遮盖。黄土裸露部位要求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彩条布等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洒水等措施,土石方施工须湿法作业,严防扬尘。(七)主体封闭:建筑工程主体外侧使用符合规定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洒废弃物。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

9、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八)物料堆放:应按规定要求分类堆放,设置标牌,并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建筑垃圾工完料清、生活垃圾及市政工程现场的弃土垃圾要日产日清。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土方、工程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或入库入罐存放,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要定期采取喷洒抑制等措施。砂浆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使用密目网等材料进行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九)道路绿化、改扩建(如旧路拓宽、道路维修、道路罩面、桥梁维修加固、过街天桥、污水顶管等)工程: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且无土方作业的,可不设置工地大门与冲洗平台,但必须做好工地出入口硬

10、化、围挡及车辆出入的保洁工作,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对工地出入口进行清扫,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对部分施工线路长、施工点分散,不具备设置连续围挡的市政工程项目,应对分散施工点设置独立围挡或防撞墩、反光锥筒及警示线。四、加强监督执法,实施强有力的监督管理(一)强化监管责任。质量安全监督站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建设、施工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在工程开工前,应到现场对文明施工设施、冲洗设备、工程渣土运输方案及扬尘污染防控治理专项方案进行核查,条件不符合的不予办理施工报监手续,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建筑渣土运输等情况进行定期抽查。招投标管理站应对招标单位或受其委

11、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加强审查,对未按规定在招标文件的安全文明措施要求中明确项目渣土运输运距及其措施项的,不予备案。(二)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备和扬尘防治措施等公示制度。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必须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作为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一项内容,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备案。各施工单位要在建筑工地大门围墙处公示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监督电话等。(三)坚持开展扬尘治理巡查督查。把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巡查作为“严管重

12、罚、惩防并举”专项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定期全覆盖巡查和明查暗访。我局每季度开展对本辖区内所有受监督的建筑工地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对列入严管对象的工程,每个月进行一次全覆盖巡查。(四)加大处罚力度。对违反工程建设程序、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就进行土方开挖及渣土运输的单位应从重查处。对发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施工工地及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严管重罚,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者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责令停工整治,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情节严重的要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一年内发生扬尘治理不力被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的建筑工地,取消其本年度参加桂林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

13、工地的评选资格;对一年内有3次(含3次)以上,或同时有3个(含3个)以上承建项目违反扬尘控制有关规定被通报或查处的建筑施工单位,将记入诚信库不良行为记录。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治理大气污染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重拳治污”的明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将扬尘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成立以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临桂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部署,督察临桂区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安全股,负责人为安全股股长,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行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二)成立以临桂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为小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重点区域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包干小组,对各片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进行分工包干整治。(三)发动社会监督,接受公众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我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质监站:559737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工作总结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