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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秩序,确保年义务教 育阶段“择校热”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从起点上促进教育公平,制定 本方案。一、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 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育 和体育局备案。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 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认真落实联控 联保工作机制,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 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
2、,做到应入尽入,确保做 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 “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 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 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县域内适龄学生人 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 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努力稳定 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大校额问题。任何义务 教育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生源。科学合理划设学区
3、,实行学区制 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小学要根据划定的服务区,按照户籍和居住地相 结合的原那么,做好服务区适龄儿童入学工作;初中学校主动与招生范围 内小学做好对口衔接,规范入学程序,实行对口划片招生。统筹城区小 学招生工作,合理划定城区小学招生范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 与公办学校同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 生秩序造成冲击。三、科学编报招生计划要结合本单位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工作 进展情况,在摸清生源的基础上,按照控制学校规模、班级班额(小学 45人,初中50人)的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学生数、学校分布、学校规 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编报学校招生计划,
4、并按报批的招生计划在规定 学区、规定范围、规定时间内招生。全县初中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县城区小学招生方案、招生计划于6月25日前报基础教育科审批。全县 初中学校按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招生。四、严格入学转学资格和条件审查(一)优化入学转学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以学区为基础,户籍、住址地 相结合的招生入学规定。要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目标,积极 实施就近入学。继续推进转学工作一网通办,取消纸质转学证。严格限 制义务段学校招收外县的学生,严格限制外县(市区)学生转入。随迁 子女回户籍地所在学校就读的,转入、转出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 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对外县(市区)户籍申请
5、入学和 转入的,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同步提交户口本、在务工经商证明、房 产证明,有空余学位、接受转入申请的学校将“县就读(转学)审 批证明”连同有关材料复印件提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基础教育 科不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办理转学业务),符合入学、转入条件的,由学 校备案,作为学校注册(异动)学籍的依据。对于未按规定报批而先转 入入学的,一律不办理学籍异动,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校负责。(二)小学一年级招生严格执行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 规定。全县各小学按户籍、住址地一致相结合的原那么,对提出入学申请 的适龄儿童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提出入学申请儿童的户口本和户籍证明、 监护人的房产证明、进城务
6、工经商证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发 放入学通知书(城区小学的入学条件、入学范围等工作要求,县教体局 另发)。全县任何小学都不能以任何借口招收缺乏龄儿童入学。(三)严禁初中学校招收未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入学。初中学 校按照学区内九年一贯制招生原那么,提前与学区内对口小学联系,严格 审查申请入学学生学籍状况,对于县外生源、无小学六年级学籍、县外 “五四”制小学五年级等情况的学生一律不予接收,更不能变通入学。对于学校违反规定自行招收的学生,教体局基础教育科一律不予注册初 中学籍。五、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子女入学(一)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 方法,坚持以公办学校为
7、主、民办学校为补充相对就近的原那么,确保进 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镇街教办和城区义务 段学校要统筹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前公布 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严格审查入学资格(户籍条件、 监护人进城务工条件、住房条件),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 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各镇街教办和学校要加强对农 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 标注,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将留守儿童作为控辍保学和教
8、育服务工 作的重点对象,确保每一名留守儿童按时入学。各镇街教办要会同镇街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 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对不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及时 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各学校 要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辍学学生保存学籍。(三)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结合关于做好残疾儿童少年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 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 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各镇街教办、县直义务段学校要认 真组织好残疾儿童入学前登记,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
9、情况,“一人一案” 落实教育安置。各镇街教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 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县特殊教育 学校要提高学校的招生培养能力,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 招生能力;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扎实开 展送教上门服务。(四)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工作。全县中小学要主动对接扶 贫部门,了解本学校服务区村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 况,加强对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跟踪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 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 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五)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在义
10、务教育学校招生过程中,对烈士子 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 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的入学 申请,由基础教育科审查相关证件材料后,由相关学校优先保障入学。 六、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管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做好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作为促进教育公 平的起点和基础,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各学校招生工作及招生工作人员的 监管,设立并公开监督举报 ,及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 作秩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 严格按学区、片区招生,不得跨学区、片区招生,不得组织招生入学考 试,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
11、生入学依据,不得以任何理 由拒绝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小学六年级不得提前离校。要对服务区各 学校提报的新生学籍注册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但凡属于未经批准,超出 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教体局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适 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立 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失学辍学儿童实时 监测、分类建档、精准施策、及时劝返。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 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 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学生没有到校报到
12、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 正式在校生。教体局将依托省基础教育信息化平台进行监控,对存在抢 拉生源、超范围招生、抢注学籍等违规行为的学校,将不予注册学籍, 情节严重的要进行责任追究。民办中小学招生纳入全县统一管理,学校招生简章报县教体局审核 同意后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实施。民办学校招生面向嘉祥县内生源,在 “免试入学”的前提下招生,重点招收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以缓解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监管,严禁民办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 恶意竞争、虚假宣传、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加大惩办力度,对于存在 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核减招生计划等
13、, 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秩序。七、做好新生学籍管理要认真落实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 理。新生入学报到后,要按照学籍管理平台要求规定工程进行信息及照 片采集,不得有漏项空项,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对于外省(市)转入 学生,接收学校要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严格执行先完成 学籍转接后入学的规定,实现“入籍一致”。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 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为非本校就读学生注册学籍。义 务段中小学必须于9月20日前为所有起始年级新生完成学籍注册,县级 教育行政部门于9月底前完成确认工作。加强学籍信息保密管理,不得 随意拷贝或向社会泄露。八、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
14、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 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 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 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乱收 费;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 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 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严禁出现 人籍别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 和违规转学学生办
15、理学籍转接。九、全面强化执纪问责学校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 于因不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 县教育体育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 罚;对于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 当年招生直至撤消办学许可证的处分。县教育体育局将于2019年秋季开 学后两周内,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 的单位和学校及时予以通报,对违规违纪招生、违规违纪收费的单位和 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十、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 受关注
16、度高。各镇街教办、县直义务段学校要落实首问负责制,持续不 断、细致耐心的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 时间,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媒体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就核心政策、 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引 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树立科 学教育观念,把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作为家庭教育的首 要任务,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 向,防止盲目跟风择校。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 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 义务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
17、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 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 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 作平稳有序。要针对少数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转学、休学或自行实 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提前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 讲工作,增强告知及解释力度。对违反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要依法催促改正。就读(转学)审批证明学生 信息姓名性别出生 年月日份号 身证申请入学()转学()监护人 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联系 与学生 关系工作单位住址提交 材料1、监护人与学生的户籍情况:2、在嘉祥务工(经商)证明:3、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申请入学:为申请入学校年级转学:为申请转入学校年级位批况 单审情学校审批结论:负责人:学校(公章)年月日镇街教办审批结论:负责人:单位(公章)年月日教体局 审批意见负责人:单位(公章)年月日说明:1、到教体局审批时提交材料复印件;2、本证明一式二份,审批流程完成后, 学校、教体局各一份,作为学生学籍注册(异动)的依据。